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9•【字号】浙教办函〔2019〕97号•【施行日期】2019.03.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9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积极有序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提升我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6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年度计划安排,2019年分期举办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培训。
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主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设计、课程建设、活动规范等内容的专家辅导,组织研学旅行试点市、县(市、区)和部分中小学校研学旅行活动工作交流,观摩部分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一)时间:2019年4月8日(星期一)至4月10日(星期三),培训时间2天。
4月8日下午3:00到6:00报到,4月10日下午离会。
(二)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宝盛宾馆。
三、参加人员(一)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技术中心、省教育厅教研室有关负责人;(二)《实施意见》明确的全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15个试点市、县(市、区)(即湖州市及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上城区,鄞州区,鹿城区、龙湾区,秀洲区,越城区、上虞区,天台县、仙居县)教育局分管领导1名,萧山区教育局有关领导。
(三)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1名;(四)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的各县(市、区)业务科室负责人、综合实践教研员各1名;(五)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市范围的全国、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负责人各1名(由省教育技术中心通知落实)。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和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进行研究性研究和住宿的主要场所。
在AA市,认定和管理这些营地和基地的机制包括“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
申报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需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备法人资质;满足特定的前置条件,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特色小镇、科普教育基地等;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并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发课程,注重中小学生的核心素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研学旅行基地和营地的课程设置应覆盖小学4-6年级、初中1-2年级和高中1-2年级,并应具有针对性、教育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满足不同学段课程标准的目标要求。
实际开设的各种课程不应少于6门。
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的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开设课程。
投诉渠道畅通,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投诉处理程序、时限等。
申报时间和认定程序:市级营地和基地一般在每年11月启动申报,12月认定公布。
具体事项以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准。
市级营地和基地按以下基本程序申报和认定:1.属地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由区(县)教育局会同文化XXX初审,签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章后,报送市教育局。
2.市级评审。
市教育局会同文化XXX到现场实地复核评估。
3.认定公布。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文公布。
从2020年开始,只有已认定为市级营地和基地的,方可申报省级的营地和基地。
市级营地和基地的基本义务是公布为AA市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营地,除满足本区(县)内需求外,在其接待能力范围内,应积极主动接纳市各地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团队。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报告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最新)》《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和提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服务质量,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相对科学、(营地)引导旅行社正确选用合格研学旅行基地规范的准入条件,供应商,保证研学旅行线路产品的服务质量,推动研学旅行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以下为《规范》全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术语和定义3LB/T 054-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评定标准
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评定标准
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评定标准包括以下几方面:
申报主体应正式接待境内外研学旅行业务1年以上,上一年度接待各类研学学生人数不少于1000人。
如果因为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关停活动场所长达2个月以上,则上一年度接待各类研学学生可不少于600人。
研学旅行基地应拥有单团一次接待至少50人以上团队的接待能力,总体接待规模达到500人以上,并提供食宿接待服务,建立研学旅行吃、住、行服务标准。
基地应拥有为学员提供研学课程模块内容的指导教师和生活指导老师,制订具有基地特色的系列课程标准。
基地应设置专门的研学旅行服务机构或部门和人员,负责研学旅行课程教学和生活服务保障。
此外,研学旅行基地还应以展示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和波澜壮阔的中国革命历史为主要形式,接待研学旅行业务的旅游景区、博物馆等旅游服务机构,以及与研学交流活动相关的中小学校和高等院校、民族工商企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具体的评定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机构而有所不同,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研学旅行基(营)地建设与管知识框架
研学旅行基(营)地建设与管知识框架研学旅行是一种以学生为主体,以实地考察和亲身体验为主要形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教育活动。
为了有效组织和实施研学旅行,建设和管理适合的基地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研学旅行基地建设需要考虑基地的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性。
基地应该位于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地区,便于开展各类实地考察活动。
同时,基地的交通要便利,方便学生和教师的往来。
其次,基地的设施和设备也是建设的重点。
基地应该配备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设施,方便学生进行学习和实践活动。
此外,基地还应该配备舒适的住宿设施和餐饮服务,保障学生的基本需求。
另外,基地的安全与保障是核心考虑因素之一。
基地应该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包括消防设施、医疗保障、紧急救援等,确保学生在研学旅行中的安全。
此外,基地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是重要的方面。
基地建设应符合环保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同时,基地的运营管理应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提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在基地的管理方面,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
基地应设立专门的管理团队,负责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该团队应具备丰富的教育管理经验,并与教育机构和相关专家保持密切合作,不断提升基地的教育质量。
此外,基地的管理还需要注重营销和市场推广。
通过市场营销手段,将基地的特色和优势展示给学校和学生,吸引更多的研学旅行项目选择基地作为目的地。
综上所述,研学旅行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涉及到多个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包括地理位置、设施设备、安全保障、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管理机制等。
只有全面考虑这些因素,才能打造出优质的研学旅行基地,为学生提供丰富多样的实践教育体验。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认定标准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认定标准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质条件:基地需要具备法人资质、经营资质和许可经营证照,并且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满1年,且1年以内无任何重大环境污染及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
2. 场所条件:基地的规模需要满足活动及就餐、住宿需求,具备基本医疗保障条件,配备专职医护人员。
同时,基本设施配套要齐全,包括建设研学专用场地及教室,交通要便捷,主题游线与景点相关,并且有健全的安全设施与管理制度,保证旅行接待设施。
3. 专业人员要求:基地至少需要配备3名具有省级及以上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证书的专职指导师,每项研学旅行活动配置1名项目组长,配置相应安全员(比例不低于30:1),并指定1名中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担任基地内审员。
4. 构成要素:基地需要有丰富的研学产品,提供体验与互动项目,配有专用设施和研习交流场所。
同时,应至少具备一个主题,并至少具备以上两项研学功能,以满足研学活动需求。
这些标准都是为了保证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质量和研学旅行的有效性,从而确保学生们在旅行中获得更好的学习和成长体验。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或相关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
如果您需要最新的或更具体的标准,建议查阅相关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发布的官方文件。
浙江研学基地认定细则
附件1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浙教基〔2018〕67号)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
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一)申报浙江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省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完整版)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与管理细则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一)申报浙江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省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
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首道门票全免;内设的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组织研学、或学生个体参与的研学,按有关规定减免门票,并有特别的研学项目减免费等优惠举措。
2020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名单
11 网易蜗牛图书馆
12 南宋官窑文化研学营
13
先临三维数字化 3D 打印科技研学 综合实践基地
14 萧山机器人小镇
15 杭州乐园
滨江区 滨江区 滨江区 滨江区 萧山区 萧山区 萧山区 萧山区
杭州白马湖生态创意城管理委员会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
杭州晶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妖鹿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南宋官窑艺术馆
江干区 杭州天元大厦有限公司 江干区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博物馆
6 生态文明建设公益性科普场馆 7 九曲红梅茶博物馆研学旅行基地
西湖区 中国湿地博物馆 西湖区 杭州灵山风情小镇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8 滨江区长河街道白马湖公园
9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 院青少年航空航天研学旅行基地
10 晶星都市村爱农研学旅行基地
48 “笑笑橙”消防安全体验馆
市级部门
2020 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名单
序 号
营地名称
1 兰里研学营地
2 富阳益师培训基地
3 大下姜(大墅)研学营地
所在区域
营地法人单位全称
西湖区 杭州西湖农业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富阳区 杭州益师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淳安县 杭州墅上花营地管理有限公司
25 临安区桃花纸非物质文化体验园
26
临安区文武上田研学实践教育基 地
27 江南古村落研学基地
临安区 临安区 桐庐县
临安区杨洪村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临安区新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桐庐县江南古村落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8 施强中医药文化研学基地
桐庐县 浙江施强药业有限公司
29 桐庐恒信工业茶文化研学基地
桐庐县 桐庐恒信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流程
研学旅行基地申报流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为具备相关资质的教育机构、旅行社或者景区等;
2. 具备相关的师资力量和教学基地设施;
3. 拥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安全保障措施;
4. 申报单位需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材料准备
1. 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身份证明;
2. 教育机构需要提供教育资质证明;
3. 旅行社需要提供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4. 景区需要提供景区相关资质证明;
5. 申报单位的教学基地和师资力量介绍;
6. 安全保障措施的相关证明文件;
7. 当地政府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符合文件。
三、申报流程
1. 递交申报材料,包括单位资质证明、基地设施介绍、师资力量介绍等;
2. 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对于资质符合的申报单位进行备案;
3. 申报单位根据初审要求补充材料;
4. 审查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基地情况和师资力量;
5. 经过考察后进行评审,确定是否通过申报;
6. 通过评审的单位需进行安全保障措施审查,确保安全保障措施符合相关规定;
7. 申报单位获得研学旅行基地资格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告并取得相关证书。
四、申报单位的义务
1. 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申报流程和规定文件准备相关材料;
2. 申报单位在备案后需要积极配合实地考察和评审流程,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情况;
3. 申报单位获得基地资格后需要履行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游客安全;
4. 申报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告和取得相关证书,确保基地正常运营。
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和提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服务质量;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相对科学、规范的准入条件;引导旅行社正确选用合格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供应商;保证研学旅行线路产品的服务质量;推动研学旅行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3 术语和定义LB/T 054-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研学旅行 study travel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行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行活动..3.2研学旅行基地营地 study travel basecamp自身或周边拥有良好的餐饮住宿条件、必备的配套设施;具有独特的研学旅行资源、专业的运营团队、科学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能够为研学旅行过程中的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实践、生活等活动的场所..3.3研学旅行指导师 study travel tutor策划、制定或实施研学旅行课程方案;在研学旅行过程中组织和指导中小学学生开展各类研究学习和体验活动的专业人员..4 原则4.1 教育性原则4.1.1 基地应结合学生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良好成长空间..4.2 实践性原则4.2.1 基地应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学生走出校园;在与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4.3 安全性原则4.3.1 基地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配备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4.3.2 基地应远离地质灾害和其他危险区域;有完整的针对研学旅行的接待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4.4 公益性原则4.4.1 基地应把谋求社会效应放在首位..4.4.2 基地应对经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核准为贫困家庭的学生减免费用..5 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5.1 资质条件5.1.1 应具备法人资质..5.1.2 应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5.1.3 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社会知名度..5.1.4 应取得工商、卫生、消防、食品、公安、旅游等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经营证照..5.1.5 应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满1年;且1年以内无任何重大环境污染及负主要责任的安全事故..5.2 场所条件5.2.1 规模适当;容量应能满足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需求;自身或合作单位能够保证学生的就餐、住宿等..5.2.2 应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备有数量适宜的专职医护人员.. 5.2.3 基地内水、电、通讯、无线网络等应配套齐全;运行正常..5.2.4 应建设或规划由室内或室外场所构成的专门研学场地或教室;确保学生活动的安全性;特殊设备需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5.2.5 室外研学场地应布局合理的游览路线与完善的交通设施;保证通行顺畅;方便游览与集散..5.2.6 基地内景点类的游览路线设计应与研学主题或相应景点景观相关..5.2.7 应具备健全的安全设施与管理制度;保证营运秩序良好、管理人员到位..5.2.8 应有相应的旅行接待设施、基础配套设施;保证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安全卫生达标..5.3 专业人员要求5.3.1 要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相对稳定的研学旅行指导师队伍;应至少配备3名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专业社会组织颁发的研学旅行指导师职业证书的专职研学旅行指导师;且兼职研学旅行指导师应具有与研学课程相匹配的专业优势..5.3.2 应为每项研学旅行活动配置1名项目组长;项目组长全程随团活动;负责统筹协调研学旅行各项工作..5.3.3 应至少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相应数量的安全员学生与安全员的比例不低于30:1;安全员在研学旅行过程中随团开展安全教育和防控工作..5.3.4 应为每个研学旅行团队配置数量适宜的经专业机构认证的专兼职研学旅行指导师学生与研学旅行指导师的比例不低于30:1;研学旅行指导师负责制定研学旅行教育工作计划;在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提供研学旅行教育服务..5.3.5 应指定1名中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担任基地内审员..基地内审员应对照本标准及相关工作要求;检查所在基地的达标情况;敦促基地管理层就所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5.3.6 建立研学旅行指导师全员培训制度;组织专兼职研学旅行指导师跨学科、跨专业进修;提升观察、研究、指导学生的能力;培养综合性研学旅行指导师队伍;为更好地开展研学旅行培养师资力量..5.3.7 应保证所有上岗人员无犯罪记录且具备各类行业相关资格证书;精神状态和身体健康状态能够胜任各自负责的工作内容..5.3.8 基地接受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应要求委托方至少派出一人作为代表;负责督导研学旅行活动按计划开展..5.4 服务人员要求5.4.1 应有与学生数量相匹配的;为其提供各类研学旅行相关配套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5.4.2 应遵守服务时间;坚守岗位;举止文明;热情服务..5.4.3 应掌握一定的医学知识与灾害应急常识;熟悉基地内的医疗服务点、紧急避险通道等..5.4.4 应有遇突发情况能够自救和帮助游客进行避险逃离的能力..5.4.5 应掌握基本的法律常识、宗教信仰和民族习惯等方面的知识..5.4.6 应进行专业岗位培训;宜每年参加一次相关专业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5.5 构成要素5.5.1 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该类价值在本地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5.5.2 应有丰富的研学产品;提供知识性、趣味性的体验与互动项目;配有体现寓教于乐功能的专用设施和研习交流场所..5.5.3 在文化知识普及方面应具备可供宣传教育的基础;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应具有较高开发利用价值或较大影响力..5.5.4 以科技、文化、历史、革命教育、体育、生物、影视、动漫、探秘、拓展等为特色;应至少具备一个主题..5.5.5 以培养团队协作能力、动手实践能力、自理自立能力、纪律约束能力;传统文化教育、传统民俗展示、爱国主义教育、科技知识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体能训练等为主;应至少具备以上两项研学功能;满足研学活动需求..5.6 环境与卫生条件5.6.1 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 3095-2012的要求;声环境质量应符合GB 3095-2012的要求..5.6.2 污水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要求..5.6.3 厕所应符合GB/T 18973-2016的要求;保证等级至少达到二星级;其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095-2008 的要求..5.6.4 垃圾桶数量与布局合理;标识明显;分类设置;垃圾及时清扫;应与环境相协调;无堆积、无污染..5.6.5 应建立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并符合相关要求..5.6.6 应及时预报雨雪、雷电、紫外线指数及灾害性天气..5.6.7 应具备完善的卫生与医疗管理规范和措施;定期进行检查..5.6.8 服务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体检;个人卫生符合行业有关规定..5.6.9 生活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的要求;保证用水便利;饮水管理规范、安全..6 教育与体验6.1 课程要求6.1.1 各类课程的开展、设置应由中小学或中高等教育院校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规划、设计;并做详细记录..6.1.2 应根据基地的主题;编制研学旅行解说教育大纲;凸显本地的资源或文化特色..6.1.3 应设计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课程;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富有教育功能..6.1.4 研学课程应融入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省情教育、文化传承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等内容..6.1.5 应设计不同学龄段学生使用的研学教材;内容编排合理;保证教育性、实践性强..6.1.6 课程体系设计应较为科学、完整、丰富;教材、解说词内容规范;符合相关要求..6.2 课程体系6.2.1 应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6.2.2 至少具备但不限于以下一项能力培养的课程:a以培养学生体能和生存适应能力为主要目的;如徒步、露营、拓展、生存与自救训练等..b以培养学生自理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如综合实践、生活体验训练、内务整理、手工制作等项目..c以弘扬传统民俗、历史文化或红色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目的;如各类参观、游览、讲座、诵读、阅读等..d以培养学生的情感能力和纪律约束能力为主要目的;如思想品德养成教育活动以及团队游戏、情感互动、才艺展示等..e以培养学生观察能力;提高科学素养为主要目的;如游览自然生态景观、实验室、博物馆、科研机构等..6.2.3 建立健全课程教研制度;配备专兼职研学活动教研员;及时分析、解决课程实施中遇到的问题;提高课程实施的有效性..6.3 课程安排6.3.1 根据教育部门的教育教学计划、目标学生学龄段以及地域特色科学设计、灵活安排研学课程及相关活动的时间和内容..6.3.2 应基于基地实际;于研学旅行开展前指导学生做好准备工作并提前告知家长此次研学课程具体内容..6.3.3 每个研学旅行团体在本基地内的体验教育课程项目;小学阶段宜不少于60分钟、初中阶段时间宜不少于90分钟、高中阶段宜不少于120分钟..6.3.4 研学旅行过程中组织学生参与教育课程项目;指导学生撰写研学日记或调查报告..6.3.5 研学旅行结束后应组织学生分享心得体会;如组织征文展示、分享交流会等..6.3.6 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基地研学旅行指导师有能力或可以配合随团教师指导学生;使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6.3.7 课程设计及实施应有利于教育机构采用质性评价方式;即有利于教育机构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6.4 研学路线6.4.1 应结合自身地理位置和周边资源;规划设计与所安排的研学课程相关的研学实践教育路线..6.4.2 应至少提供2条以上的研学实践教育路线;每条路线均应包括以周边资源和环境相结合的外部路线和以基地规划和配套设施相结合的内部路线;保证路线设置便捷、合理;与基地研学主题协调一致..6.4.3 应保证研学旅行线路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安全性..6.5 质量评估6.5.1 建立研学课程的教育效果测评制度;真实反映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持续改进教育服务..6.5.2 做好写实记录和归档工作;研学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应分类整理、编排、汇总、归档;为质量评估与提升提供必要支撑..6.5.3 采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学生对活动开展满意度测评..6.5.4 定期征求、收集学生家长对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的看法和评价..6.5.5 学生所在学校应在研学旅行活动结束后对基地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价..6.5.6 宜建立与学校、学生及家长实时沟通的网络平台..7 设施与服务7.1 教育设施7.1.1 应根据不同研学教育主题以及不同年龄段的学生配备相应的研学场地和设施..7.1.2 应根据研学旅行教育服务计划;配备相应的教学辅助设施;如电脑、多媒体、实验室、教具等..7.1.3 应对不同类型的研学旅行课程设置相应的演示、体验、实践的设施..7.2 导览设施7.2.1 应提供全景、线路、景物、位置和参观等标识标牌..7.2.2 应在售票处、服务中心、厕所、餐饮、购物、食宿等场所设置服务指示设施..7.2.3 应在外部交通、景区内道路、停车场等设置交通导览设施..7.2.4 应在医疗救护、危险地段、安全疏散通道、质量投诉和参观线路设置导览设施..7.3 配套设施7.3.1 餐厅宜设置学生食堂;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方便快捷..7.3.2 交通7.3.3 住宿7.3.4 安全设施基地自身及食宿合作单位的安全设施均应符合以下条件:8 安全管理8.1 应制订研学旅行活动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8.2应有针对性地对参与研学旅行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帮助其了解有关安全规章制度;掌握自护、自救和互救方面的知识和技能..8.3 应设立安全责任机制;与参加研学旅行学生家长和开展研学旅行的相关企业或机构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安全责任..8.4 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事故上报机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巡查人员;有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和安全知识辅导培训..8.5 应为研学旅行学生购买在基地活动的公共责任险;并可根据特色活动需求建议或者协助学生购买相应特色保险..8.6 应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保证体系;明确服务质量标准和岗位责任制度..8.7 应建立健全的投诉与处理制度;保证投诉处理及时、公开、妥善;档案记录完整..8.8 应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管理;建立检查、维护、保养、修缮、更换等制度..8.9宜建立结构合理的专职、兼职、志愿者等相结合的基地安全管理队伍..9 合格认定合格认定应以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条件“宜、可”项目除外为依据..9.1 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认定准入工作;制定认定工作的实施办法;对申请认定的单位进行认定..9.2 经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达标的基地;认定委员会应做出批准其为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批复;并授予证书和标志牌..基地证书和标志牌由认定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9.3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标志牌的有效期为3年..对已经获得证书和标志牌的基地实施动态管理;有效期期间每年应通过年度复核检查;期满后应进行重新认定..9.4 对于经复核认定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认定委员会应做出撤销全国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批复..9.5经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达到标准要求的基地;认定委员会将根据工作安排及时予以公示;并在中国旅行社协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上同时公告;并向全体会员及合作媒体进行推介..。
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评分细则
案。
3
IV-2建设或划定有专门的室内外研学场地,布局合理,场所面积满足学生研学需求。
提供基地内研学场地实景照片。
3
IV-3基地应具备与接待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大型基地、景区等单次接待能力不少于500名学生,小型场馆基地单次接待能力不少于100名学生。
提供近两年接待参观访客数量台帐等证明材料。
否
决项
V-8提供住宿的,应具有特行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宿舍安全舒适。
提供经营许可证、特行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宿舍、露营场地实景照片。
一票否决项
V-9基地应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应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信息,建立投诉信息档案和回访制度,采取多种方式收集学生、老师、家长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研学实践服务。
4
V-4基地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具体方案,内容包括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安全教育内容和形
式。
提供学生安全教育方案。
4
V-5应为学生购买公共责任险,并根据需要购买其他相应保险。
购买公共责任险及其他相关保险证明材料。
5
V安全有序(25分
V-6有车、船等运输工具的,应具备相应运输资质,保障运输工具安
全。
序
V-I基地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订立完善的安全应急预案。
提供基地安全管理制度汇编材料。
4
(25分)
V-2配备数量充足的安全管理人员。
提供安全管理人员名册,及相关岗位从业证明材料。
5
V-3基地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
提供监控设备、安全设施等技防物防实景照片。消防、特殊设备监测验收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提供投诉处理制度方案。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和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和承办企业(机构)准入管理办法武汉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准入管理办法1研学旅行基地(营地)都有哪些?基地(营地)是指红色教育基地、科普场馆、博物馆、艺术馆、非遗馆、素质教育基地、现代工业、现代农林等,为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提供研学场所、住宿、餐饮的场馆(基地)。
2研学基地(营地)准入标准是什么?1.具备法人资质。
2.基地(营地)应避免人口密集、周边娱乐场所密集地区。
3。
基地(营地)原则上开办两年以上,无任何安全事故。
4。
基地要有单团接待10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经验,营地要有单团接待500人以上学生团队的经验.5.基地(营地)是中小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的重要场所,不是单一的旅游场地,要开发研学课程,将研学旅行作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国情教育、学科实践教育的重要载体。
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围绕红色革命传统、祖国美好河山、传统历史文化、现代科技发展、时代社会变迁等内容,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6.基地(营地)须配齐管理人员、活动策划人员、研学导师、讲解员、食宿管理员、安保人员、服务人员等,负责学生的研学旅行课程教学、生活管理和安全保障。
7.基地(营地)要有专业的学生研学活动场地,确保学生活动设施安全,特殊设备需具备主管单位的检测验收报告。
8.营地须能同时容纳200人(含)以上,并具备生活硬件设施,符合安全、卫生和舒适的基本要求.有学生食堂,实行营养配餐,用餐卫生、方便快捷,食堂食品、饮水管理规范、安全;学生宿舍应配有淋浴设施、床铺及床上用品、空调、存储柜等;住宿场所应配有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学生安全,安排保安人员昼夜值班巡逻,保障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9。
基地(营地)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
(1)场所设施科学.便于集中管理,便于承运汽车安全进出、停靠,有健全的公共信息导向标识,并符合《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的要求,有安全逃生通道,能为学生开展各类型课程的场所提供全程安全监控体系。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
《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建设与服务标准(试行)》《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规范和提升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服务质量,使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有相对科学、规范的准入条件,引导旅行社正确选用合格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供应商,保证研学旅行线路产品的服务质量,推动研学旅行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以下简称基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本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9665 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17945-2010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8408-2008 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 19095-2008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8973-2016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15971-2010 导游服务规范GB/T 14308-2010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31710.3-2015 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帐篷露营地LB/T 054-2016 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 025-2013 风景旅游道路及其游憩服务设施要求3 术语和定义LB/T 054-201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研学旅行 study travel以中小学生为主体对象,以集体旅行生活为载体,以提升学生素质为教学目的,依托旅行吸引物等社会资源,进行体验式教育和研究性学习的一种教育旅行活动。
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标准和申报流程
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标准和申报流程研学旅行基地建设标准和申报流程XXX和高校毕业生XXX于2019年2月26日联合发布了《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和《研学旅行指导师(中小学)专业标准》。
这些规范标准为研学旅行市场提供了行业标准,推动了“教育+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这些规范标准于2019年3月1日开始实施。
申报流程景区/园区需要符合《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设定的标准后,才能申报“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品牌。
这需要通过XXX的资料审核、初选和专家审核认定程序。
以下是申报流程的具体步骤:1.首先需要申报市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2.一年后,如果获得批准,可以继续申报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
需要满足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申报条件,包括运营良好、产品丰富、主题突出、服务规范、安全有序、政策优惠等。
3.各市教育及旅游主管部门会对符合条件的景区进行摸排和遴选。
4.通过考核的景区会由省旅游局和省教育厅颁发“省级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称号。
5.省旅游局会根据认定工作部署,对照申报条件,推荐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服务良好的参选单位。
6.最后,XXX会进行资料审核、初选和专家审核认定程序,确立颁发“全国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称号。
研学旅行基地(营地)设施与服务规范》该标准规定了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营地)作为旅行社研学旅行线路产品资源供应商的认定准入标准。
标准包括基地创办原则、基本设立条件和要求、教育与体验、设施与服务、安全管理及合格认定。
该标准适用于旅行社对中国境内研学旅行基地的认定与选用。
此外,标准还规范性引用了一些文件,包括GB 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GB 9665公共浴室卫生标准、GB -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8408-2008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T -2008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GB/T -2016旅游厕所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
(完整版)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与管理细则
附件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研学实践教育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浙江省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营地、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退出”的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一)申报浙江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省级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省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区市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省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5)有较好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专区,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实践教育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
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首道门票全免;内设的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组织研学、或学生个体参与的研学,按有关规定减免门票,并有特别的研学项目减免费等优惠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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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
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细则(试行)
研学旅行基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的主场所,研学旅行营地是学生研学旅行过程中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生活住宿的大本营。
杭州市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认定和管理实行“准入条件前置、特殊要件审查、分级公布监管、不符摘牌清退”机制。
一、申报条件设置
(一)申报杭州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法人资质。
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质。
2.前置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类别中的前置条件之一:(1)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基地、海洋意识教育基地、革命旧址;列入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市级及以上红色旅游教育基地名录的景区,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遗产;市级及以上设立的博物馆、艺术馆等。
(2)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特色小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乡村(A级景区村庄、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最美田园、示范型农业基地等),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动植物园等。
(3)市
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命名或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创新基地,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市级及以上设立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市级及以上设立的科技馆、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大型公共设施等。
(4)全国闻名的企业、市场,市级及以上各类“旅游+”产业融合示范基地等。
(5)有较高育人价值、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等。
3.运行情况。
对公众正式开放,运营情况良好。
4.活动专区。
设置有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专门区域,且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放。
5.课程设置。
开设适合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课程,至少有一个活动主题。
6.讲解服务。
配备有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辅导人员。
能结合研学旅行要求,提供有针对性、互动性、趣味性和引导性的讲解服务。
7.费用减免。
凡接待学校集体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团组的,首道门票全免;内设研学活动可免费参与的项目数不少于总项目数的50%;对家庭组织研学或学生个体参与的研学,按有关规定减免门票,并有特定的研学项目费用减免等优惠举措。
8.安保措施。
整体通过消防验收。
符合公共场所安全的基本要求,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针对中小学生群体的特
别管护措施,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运作良好,安保人员足额配备到位。
9.信息化服务。
开设有网站或公众微信号,全年公开开放接待时间和联系方式,建有信息完整、更新及时、查询便捷的研学旅行服务和评价信息管理系统。
(二)申报杭州市级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营地的,除必须符合基地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正式运营半年以上。
2.具有能同时接待25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的床位。
面向研学团队优惠后的住宿收费标准每人每天不超过50元。
住宿区相对隔离;住宿卫生、安全等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有住宿安全管理制度,配有专门的、足量的安保人员,巡查、夜查工作正常。
3.有专门的面向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的就餐区,能同时接纳250名及以上中小学生的集中用餐;符合国家餐饮卫生标准,食品留样工作落实到位。
4.服务配套,环境整洁。
按能同时接待学生活动的上限人数计,有不少于人均3平方米的研学实践教育室内活动场所。
5.交通便捷,大巴车辆能直达,沿途路况好;内部或周边停车场地能容纳相应规模学生活动接送车辆停放;疏散方便。
6.内部具备基本的医疗保障条件,配有全天候值守的专门医护人员;附近30公里范围内,有可以随时施行急诊医疗的医院及救助资源。
7.内部有安全警示标志,有专门的安全应急通道;主要通道和重点部位有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系统,监控影像资料回放保存至少30天;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及消防措施,有应急预案;近5年来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近3年来没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执法)机构的行政处罚。
8.管理机制健全,制度完备,正常运转;运转经费稳定;内部控制与财务制度健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9.营地周边教育资源丰富,有若干个研学旅行基地,能够满足学生2—4天开展研学旅行的需求。
10.有中小学生团队接待经验和接待能力;有从事研学旅行工作的专业队伍;开辟有健身、健手、健脑、健心等教育服务项目,设计规划有不同主题、不同学段、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的研学旅行课程和线路。
11.投诉渠道畅通。
建立投诉处理制度,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公布有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和投诉处理程序、时限等。
二、申报时间、认定程序
(一)申报、认定时间安排
市级基地、营地一般安排在每年5月启动申报,6月认定
公布(具体事项以开展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准)。
(二)市级基地、营地按以下基本程序申报、认定
1.属地受理。
申报单位统一向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综合实践教育相关业务处(科)室或便民服务窗口递交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其中,市级部门直属单位申报市级基地(营地)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直接提交申报材料,由杭州市教育评估与师生服务中心(东新路重机巷56号)受理;
2.联合会审。
属地教育部门会同文广旅游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教育部门汇总后报送杭州市教育评估与师生服务中心统一受理;
3.专家评审。
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及市教育评估与师生服务中心会同市文广旅游局业务机构,召集相关部门业务处室和专家,按类别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营地的评审须组织专家到现场实地踏勘并作踏勘记录;
4.认定公布。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由市教育局、文广旅游局联合发文公布。
(三)已认定为全国和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的申报、认定
已认定为全国和浙江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或营地的,一般不再组织评审,直接公布为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
行基地或营地。
2019年开始,基地、营地采用逐级申报办法,取得市级资格才能申报上一级。
三、市级基地、营地的基本义务
公布为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除满足当地需求外,在其接待能力范围内,应积极主动接纳市内各地学校组织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团队。
四、摘牌清退机制
已公布为杭州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的,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经核查确认后,予以摘牌清退处理,性质严重的纳入信用“黑名单”:
1.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申报时的前置条件的;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出现人员伤亡的;
3.发生严重舆情等事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
4.不符国家文广旅游局发布的《研学旅行服务规范》相关要求,经第三方机构测评,学校、学生、家长等相关群体满意度相对较低的,或文广旅游等部门接到投诉不断的;
5.有违反教育部、省教育厅清理规范竞赛的有关规定,承接举办或变相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搞变相招生的;
6.列入行业重点整治对象,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交摘牌书面意见的;
7.一年内没有接待研学旅行团队,或运行不正常、难
以为继的;
8.其他原因,必须摘牌清退的。
五、分级公布分级监管机制
区、县(市)基地、营地申报认定和管理,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文广旅游部门,参照本意见制定相应操作标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