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按规定,我国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首先,超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为:

1、火势蔓延快

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因此,针对一上特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其中部分原因在于玻璃幕墙不但因抽风作用而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而且在火灾发生后,常常等不到人员疏散完毕,幕墙就已达到耐火极限而向下掉落,严重影响人群的疏散。

(3)加强自然排烟设计及安全疏散设施设置

目前,高层建筑中玻璃幕墙和竖向管道常常成为火势蔓延的途径,造成火势跳跃防火分区,扩大火灾损失;其次,大量高层建筑火灾证明了烟是高层建筑火灾中最大的杀手。因此,防排烟设计与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十分重要的环节。

国家明确规定电梯前室及相关地方增设防排烟系统,疏散楼梯增设正压送风系统。此外,还要加强自然排烟设计。自然排烟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宜优先采用;但由于楼梯间存在热压差(即烟囱效应),烟气往往充满楼梯间,使人们无法疏散,因此,要求楼梯间有一定的开窗面积,且排烟窗应设在墙面上方,同时要求能方便开启。

除了按规定设置不同形式的、数量足够且分布合理的疏散楼梯外,必须在防火门及疏散通道前上方及其附近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以使人员能顺利疏散。

此外,超高层建筑在遵循以上原则基础上还要着重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避难层:

有资料显示,城市安全部门曾经做过一个试验,让一名身强力壮的消防员从第33层跑到第1层,用了35分钟。如果是一名身体素质一般的人员或老人、小孩,所需时间肯定会更高,并且人在紧张慌乱的情形下,要在楼梯间内长时间行走,绝大多数的人会体力不支。而火借风势,30秒内就可以从第1层到达第33层。这样算来,在超高层建筑中人们跑到楼外逃生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此,在高层建筑中设置避难区域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办法,为疏散中的人群提供休息的场所,为残疾和受伤人员提供保护,直到得到消防人员的救助。这些避难层也可以用作救援队的疏散指挥点,实现建筑内的有序疏散。因此,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这是因为登高、举高消防车,最大作业高度在30~45m;根据对消防队员的实测,登高超过10层时,心跳和呼吸明显加快,不适应扑就的需要,会给灭火工作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结合上述原因,并兼顾节约投资,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及以上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间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断开,但人员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宜按每平方米5人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设备管井及垂直交通设施

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围护起来;

3.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4.封闭式避难层还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并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等;

另外,避难层四周应采用防火材料并加固结构,

(二)屋顶停机坪:

据了解,高层建筑火灾发展速度快,极易形成“冲天火柱”,因此居高临下的侦察显得尤为重要。直升机可以在很短时间飞抵火场,利用空中优势正确寻找起火部位、判断出燃烧物的性质,观察人员逃生情况,并把信息及时反馈到火场总指挥部。这些都能为火场指挥员做出正确部署灭火力量提供科学依据。

而在形势危急的情况下,直升机便将直接充当空中消防车的作用。据介绍,目前用于灭火的直升机都带有一个喷射炮的装置,其可以将携带的灭火材料喷向火海。除此以外,还可以利用直升机与地面泵车联合,由地面泵车负责供水。这样便可以克服高度限制,将水源源不断地送往空中。

直升机的另一重要用途是用于救生。高层大火时向下的通道很容易被火势切断,人员只能选择逃往楼顶。如果楼顶地形适合降落的话,直升机便能降下来救走被困者;如其地形难以着陆,直升机还能通过抛下软梯,实施救援。

因此,《高规》规定:建筑高度超过100m,且标准层建筑面积超

过1000m

2的公共建筑,宜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在屋顶平台上的停机坪,距设备机房、电梯机房、水箱间、共用天线等突出物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

2.出口不应少于两个,每个出口宽度不宜小于0.90m。

3.在停机坪的适当位置应设置消火栓。

4.停机坪四周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并应设置应急照明。

供一架直升机使用的屋顶停机坪的面积为500多平方米,平面尺寸为26X20米;不包括航空管理局指定的指示灯、飞机信号接收器等设备的投入,每个停机坪的建造成本约400万元人民币。台瑞机场设备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为专业直升机停机坪设计,规划,安装。所建造的直升机停机坪全部采用意大利进口铝合金防震甲板及机坪导航灯光与无线电自动控制系统,机坪自动化,直升机起降时无需专人管理。该公司可免费提供高楼屋顶停机坪载重和冲击系数,符合ICAO国际民航组织直升机停机坪规范

(三)玻璃幕墙防火:

玻璃幕墙在外墙装饰上外表华贵而又不失庄重,并且可以减轻建筑物的结构荷载,因此应用广泛。但其在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设计更需高度重视,钢材和铝合金型材的耐火性能都比较差,钢型材在300℃~400℃高温下强度下降,600℃时失去承载能力,而铝合金结构型材的耐火性能更差,受热条件下极易发生结构变形,250℃~300℃左右既失去承载能力。目前的玻璃幕墙结构设计中虽然考虑了

玻璃和铝合金在温度骤变情况下因变形伸缩不一致而发生的“冷桥”现象,玻璃和铝框中间采用橡胶、聚乙烯泡沫材料相隔,但是能承受的温度变化范围仅在-40

℃~+50℃之间。建筑物内发生火灾,辐射热、高温烟气都使结构温度变化范围远远大于+50℃,结构受热膨胀变形过大,造成玻璃破碎、脱落。另外隐框玻璃幕墙的玻璃用硅硐胶、橡胶与铝合金框胶合,硅硐胶的耐高温程度也只有200℃,超过了200℃胶的作用即会发生变化,粘合力降低也会使玻璃脱落。火灾过程中,高温烟气、辐射热使幕墙结构升温非常快,常常等不到人员在建筑物内疏散完毕,就已达到结构极限,发生结构破坏,向下掉落各种结构碎片。因此疏散出口上方作玻璃幕墙的公共高层建筑,一定要在安全出口上方设置防护挑檐。

《高规》规定: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2 .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册设置耐火极限

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 .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

实。经检查许多楼宇,玻璃幕墙与其它结构部分的空隙没有进行封堵。目前已经封堵的建筑也多是为了防水和隔音进行的封堵,所用材料多为橡胶,泡沫塑料,木夹板等,与规范要求相差甚远。

另外多板建筑实际使用中,为了使空间尽可能宽敞,家具等办公用品等多紧靠幕墙布置,这样一旦发生火灾,这些空隙即成为火灾蔓延的途径,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根据经验可使用“防火毡包法”,就是用玻璃棉等材料压实,然后外包铝泊纸包严,塞到缝隙中间,下面用铁皮、铁丝或钢筋固定,上面用非燃材料如铁皮等固定罩住,然后再适当做些粉刷装饰可以满足防火要求。

此外,玻璃幕墙本身的结构安全性上来讲,幕墙上开窗面积总和要小于幕墙面积的10%,尤其是隐框结构窗开得越少越好。

因此有玻璃幕墙的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时,还要根据具体空间的布置情况和实际开窗面积来计算分析实际排烟能力,必要情况下增加机械排烟设施。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要求 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商业物业安全出口规定 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要求 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 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 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要求 a,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直线距离应为上述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对疏散楼梯间要求 a,设在超过5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建筑面积大于1000㎡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内时,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b,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 c,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疏散走道上不应设置少于3个踏步的台阶。 d,安全出口处不应设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高层住宅防火规范

2.0.3 耐火极限duration of fire resistance 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4不燃烧体non–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5 难燃烧体hard–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6燃烧体combustible component 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建筑分类表3.0.1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表3.0.2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 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2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 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玻璃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8.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浅谈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 按规定,我国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为超高层建筑,防火设计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执行。由于导致高层建筑发生火灾的因素较多,扑救难度大,因此高层建筑应立足于自防自救,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达到预防火灾的目的。 首先,超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为: 1、火势蔓延快 高层建筑各专业竖井林立,发生火灾时,这些竖井就像高耸的烟囱,构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途径。试验证明,烟气竖向扩散速度为3~4m/s,100m的高层建筑在25~35m/s左右,烟气即顺垂直通道从底层扩散到顶层,与此同时,火势也将蔓延扩大。 2、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层数多,人员集中,垂直疏散距离远,发生火灾时,要使人员迅速疏散到地面或建筑物内避难层及不受火灾威胁的安全部位,是十分艰难的。数千人、甚至数万人若从整幢大楼疏散到地面,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几小时。 3、火灾扑救难度大 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由于受到消防设施条件的限制,给灭火工作带来很大难度。如果超过消防登高车辆的高度则无法从室外扑救,只能依靠自救,即依靠室内的消防疏散设施。 因此,针对一上特点,高层建筑防火设计必须强调几个问题:(1)合理布置高层建筑总体布局和防火分区

总平面布置中的主,附体关系,该建筑与四周建筑的间距及车道的设置等等,均属与防止蔓延和迅速扑救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进行建筑方面设计方案时须首先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总平面布置,不但有利于火灾扑救,而且对防止火势蔓延有极大帮助。设计时需不折不扣执行。 防火分区是延缓火势蔓延的重要措施,包括水平和竖向两种。水平防火分区是应用防火墙,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为两个或几个防火分区,根据《高规》要求,每一分区内要相应装设一些使防火门能自动关闭的装置,并且在建筑施工时,要做到防火卷帘安装时,卷筒与梁,卷筒与墙壁之间不能留有缝隙,能充分发挥其防火、阻烟作用。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指对建筑内部的垃圾井、水井(水管井)、电井(强、弱电)及楼、电梯间实行防火阻隔(水井、电井要求封堵),最大限度地降低火势蔓延速度,控制火灾燃烧面积。 (2)确保建筑物耐火能力 《高规》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防火设计中应保证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使火灾发生时建筑物结构在较短时间内不会损坏,为人员疏散赢得时间,同时也减少火灾损失。可靠的耐火构造能减少起火,蔓延及保护人和建筑的安全。设计中除了应首先保证主体结构的耐火能力之外,还须对天棚,墙面等装修部位的耐火性能给予充分的考虑。 为了追求建筑外观效果,部分高级公寓和住宅采用了玻璃幕墙,国内外建筑界对此颇有争议(日本、德国等国家明文规定禁止使用)。

超高层消防实例

简介:超高层建筑高度高,功能复杂,消防灭火立足于自救。消防给水设计是超高层建筑设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供水方式的选择又是其中的关键。结合杭州某超大型机场大厦消防设计,强调设计时要根据技术的可靠性,选择安全,可靠的供水方式。 杭州某超大型机场大厦位于庆春广场东侧,庆春东路与新塘路交叉口。工程用地面积约一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2万平方米,地下2层,主楼为36层,建筑主要屋面高度为143.70米,其中五层和二十一层为避难层。裙房为四层,建筑高度为21.6米,一至四层为票务中心、餐饮和娱乐等综合用房。主楼五至十九层为办公,二十二层至三十五层为商务办公,三十六层为西餐厅。 1消防用水量 本工程为高度大于100m的一类综合楼,按一类超高层建筑进行消防设计。

2室外消防 本工程所在区域有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有可靠的城市消防保证体系,供水可靠,水质良好。水源为城市自来水管网。从西侧市政道路和东侧新塘路市政供水干管各引一条DN200毫米的自来水管,在本大楼沿周边道路设DN200毫米的生活、消防合用的给水环管,在环管上设置地上式室外消火栓5只。 3消火栓系统 3.1消火栓给水系统 消火栓系统分高、中、低三区,低区为地下二层~四层;中区为五层~二十层;高区为二十一层~到三十六层,每个分区均成环状管网供水。在地下二层设有消防水池和生活、消防合用泵房。消防水池分两格,通过消防水泵吸水总管连通,储存有540m3消防用水量。在地下二层消防泵房内设置高、中区各两台,均为一用一备。低区消火栓系统由中区给水泵出水环管用消防专用减压阀减压至0.45MPa供给;中区由中区消火栓给水泵直接供给。为保证高区消防给水安全,降低消防管道承压,在二十一层避难层设中间转输消防水箱66 m3(兼作中、低区消火栓系统稳压水箱)。为保证中区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低于 0.15MPa,在二十一层避难层设有中、低区增压稳压设备。高区消火栓系统由地下二层高区消火栓给水泵供水至中间转输水箱,再由中间转输泵串联供水,在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 计规范正式版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

a,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 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 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 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 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 a, 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年局部修订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保留,新增说明如下) 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能有效地对漏电及由于漏电可能引起火灾进行预报和监控,其供电能力直接关系火灾报警的可靠性,因此,其供电要求应当按照消防用电的规定执行。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它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 【说明】(本条对原条文的修改。原条文说明二删除,新增说明如下) 矿物绝缘电缆是由铜芯、铜护套和氧化镁绝缘等全无机物组成的电缆,具有良好电性能、机械物理性能、耐火性能,在火灾条件下不会放出任何烟雾及有害气体,其综合性能优于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因此,本条对阻燃电缆、耐火电缆和矿物绝缘电缆的敷设分别作了规定。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4.1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卫生间外,均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除住宅、商住楼的住宅部分、游泳池、溜冰场外,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一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2.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9.4.2.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9.4.2.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9.4.2.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9.4.2.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9.4.2.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9.4.2.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9.4.2.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4.2.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9.4.2.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9.4.2.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9.4.2.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超高层建筑防火

超高层建筑防火 一、防火分区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规定:本项目拟建高度超过50米且每层面积超过1500平米,为一类建筑。每个防火分区最大面积为1000㎡,当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可增加1.0倍,即建筑标准层面积最大控制在2000㎡内为宜。 中庭防火:高层建筑中庭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房间与中庭回廊相通的门、窗,应设自行关闭的乙级防火门、窗。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应设乙级防火门或耐火极限大于 3.00h 的防火卷帘分隔。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中庭每层回廊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耐火等级 由于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高层民用建筑目前常用的柱、梁、墙、楼板等主要承重构件的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均达到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要求。 对于性质重要、设备贵重、功能复杂,还有风道、空调等竖向管井多,有的还要使用大量的可燃装修材料。 根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设有中央空调的办公楼、综合楼,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窗帘)、其

它装饰材料,耐火等级依次为A 、B1 、B1 、B2 、B2 、B2 、B2。故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装修装饰材料不应低于以上要求,建筑高度在150-180米范围内,暂无特殊要求。 三、避难层 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申请方案设计审查的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应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避难层(间)和直升飞机停机坪并在图纸中明确其位置”。 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规范》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层的设置,自高层建筑首层至第一个避难层或两个避难层之间,不宜超过15层。 2、通向避难层的防烟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但人员均必须经避难层方能上下。 3、避难层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员避难的要求,并宜按5.00人/m2计算。 4、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宜集中布置。 5、避难层应设消防电梯出口。 6、避难层应设消防专线电话,并应设有消火栓和消防卷盘。 7、封闭式避难层应设独立的防烟设施。 8、避难层应设有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照度不应低于1.00lx。

超高层临时消防系统工法【QC成果范本】

超高层临时消防系统施工工法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孙忠王伟蔡斌谢明泉杨玉涛 1.前言 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救火问题近年来备受关注。因在建超高层建筑正式的消火栓系统尚未投入使用,更没有自动报警与水喷淋系统,防火分区尚未分隔完成,所以其防火功能非常薄弱。本工法结合海南大厦工程,对超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消防系统进行系统的总结,归纳其设置、安装、使用、拆除等过程中各专业的工艺做法、试验调试及管理使用,形成一套规范、系统的工法,为类似工程提供借鉴。 2.工法特点 1.设计先行 超高层临时消防系统应参照工程正式消火栓系统设计进行分区,并结合工程结构施工实际需要,确定各分区的消防立管总长及选用水泵的扬程,进而进行消防给水管网的整体布置,优化临时消防系统的设计方案。 2.优化自动控制系统 超高层临时消防系统除应科学设计给水管网,尚应对该系统使用的可靠性、方便性、及时性加以综合考虑,合理布置临电电路、自动控制系统线路,使系统在日常使用、维护及遇到火情时,可以及时启动,起到切实的防火、灭火作用。 3.分步实施、无缝衔接 临时消防系统随主体结构施工顺次进行,依次完成各分区管网,同时上部管网仍随结构跟进,确保整栋楼体的临时消防系统做到在先行施工的核心筒部位,各个楼层、各个施工阶段的全面覆盖。 3.适用范围 该工法主要适用于高层及超高层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的消防、施工用水供给,且适应于该类结构需要内外筒先后施工的工艺特点。 4.工艺原理 1.采用多级消防水泵和多级水箱接力供水,将临水供到200米以上高空,满足施工用水、消防用水以及排污用水的供应。 2.消防水箱设置之前,较低分区消防立管随结构向上延伸,保证先行施工的核心筒部位消防供水。

浅议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设计(新编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议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设计(新编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浅议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特性及防火设 计(新编版)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超高层建筑已从最初的凤毛麟角而逐渐普及。我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和社会的蓬勃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这一时期的火灾明显地呈现了严重化的趋势,据统计,l991年至2000年十年间,全国共发生火灾888485起,死24564人,伤43422人,直接财产损失116.4亿元。这四项数字分别占建国50年火灾总数的25.8%、14.7%、13.6%和58.8%,凸显了包括超高层建筑在内的新的消防安全问题的严重性,急需对传统的消防手段进行改革,以满足新时代形势的需要。 一、超高层建筑的定义与分类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用地紧张的困境日益突出,超高层建筑可以更充分地利用有限空间,节约土地,通过集中

布设地上、地下的各种管线而降低市政工程的投资。而且超高层建筑汇集了城市在建筑、结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和施工技术等所有科技的最高成就,表现了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程度和现代化步伐,许多超高层建筑更是成为了一个城市或地区的重要景观和地标。此外,超高层建筑面积大,将多种功能,如办公、旅馆、公寓和购物综合在一座建筑里,方便了人们的生活。 我国的建筑规范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超高层建筑”的定义,而是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均视为“高层民用建筑”。1972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洲伯利恒市召开的国际高层建筑会议对高层建筑的定义取得了较统一的认识,把高层建筑划分为四类:第一类高层建筑:9~16层(最高到50m);第二类高层建筑:17~25层(最高到75m);第三类高层建筑:26~40层(最高到100m);第四类超高层建筑:40层以上(高度在100m 以上)。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超高层虽无明确规定,但对于高度超过100m,层数超过32层的建筑在避难层、停机坪、消防水压、灭火设施、正压排烟及火灾自动报警方面都有特殊的要求。

公共建筑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规定

上海市公共建筑防火分隔消防设计若干规定(暂行) 为了解决当前本市大型公共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消防设计和行政许可水平,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遵循保障消防安全、兼顾经济实用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一、地下商业建筑20000m2的防火分隔 (一)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的叠加计算 1、地下商店建筑面积包括营业面积、储存面积及其他 配套服务面积等。 2、地下商店当有上下层相连通的敞开楼梯(间)、自动扶梯、中庭等开口部位以及封闭楼梯间时,其总建筑面积 应叠加计算。 (二)地下商店防火分隔措施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任何门窗洞口;当确需连通时,可采用符合第(三)、(四)、(五)项规定的下沉式广场、地下商业街、防火隔间等辅助分隔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三)下沉式广场应满足下列规定(如图一所示): 1、下沉式广场短边不小于13m、面积不小于169m2。

2、下沉式广场应设置直通室外地坪的疏散楼梯(包括 自动扶梯)。 3、地下商店通往下沉式广场的疏散出口应与商店内宽 度不小于3m的通道连接。 图一 4、下沉式广场如设置风雨棚(如图二、图三所示),则风雨棚不得封闭,四周敞开面积应大于下沉式广场投影面积的25%(经计算面积大于40m2的,仍可采用40m2),且风雨棚四周架空高度(高出屋面)不得小于1m。当四周采用防

雨百页时,四周架空高度不应小于1.6m,并应根据百页的有效面积计算通风排烟面积(一般按洞口面积的0.6折算)。 图二 图三 (四)地下商业街应满足下列规定(如图四所示): 1、地下商业街两端应设置下沉式广场或疏散宽度不小于3m的安全出口,其中下沉式广场的数量不得少于1个,且地下商业街通道的最小宽度和最大长度应符合表1的要 求。 表1 地下商业街通道的最小宽度、最大长度,小商铺的最大允许面积、 小商铺出口至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疏散距离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始建于19世纪末期。随着工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特别是今年许多国家出现了人口超过110万的城市,城市土地资源紧张,促使城市建筑向高空延伸,城市构造随之高层化,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过的高层建筑亦得到了日新月异的发展,在一些城市数以百计的高层建筑拔地而起,大大改变了城市的面貌,例如在21世纪即将来临之际,一座由设计世界最高办公楼之一——某某大厦的加拿大某某公司设计的某某大厦在国际投标中一举中标高高耸立在上海某某开发区,它荣膺我国建筑高层桂冠主楼高度达422米,居世界第三,亚洲第一,总建筑面积29万余平方米。其设计新颖,空间丰富且功能完善,它既是现代科学技术的象征,又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标志。 高层建筑是人类智慧的结晶,然后,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问题,是现在全世界消防领域面临的共同难题。 一.高层建筑的火灾特点 1.1 灾蔓延快 1.1.1烟囱效应 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派气道如果防火分隔存在问题,发生火灾时将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建筑高度越高,烟囱效应越强烈。据实验资料证明,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5米/s;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扩散速度为3.5~4.5米/s。如一座高座110米的高层建筑,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1.1.2可燃物品 高层建筑中,高级旅馆,综合楼以及重要的图书楼,档案楼,办公楼,科研楼等建筑一般室内的装修,家具及用品等等,绝大多数是可燃的,有的高层建筑还有可燃物品库房,一旦失火,燃烧猛烈,这些可燃物品也是高层建筑火灾发展扩大的重要途径。

新版防火规范方案和旧规的区别

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X》在2015年5月1日执行。与《建筑设计防火规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相比,新版的变动较大,设计师和工程师们必须注意了! 新版进行了哪些变化和调整? 一、增加了两个章节,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新版《建规》合并了旧版《建筑设计防火规X》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X》,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将住宅建筑的分类统一按照建筑高度划分; 同时,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X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并补充了建筑外保温系统的防火要求; 不仅如此,新《建规》将消防设施的设置独立成章并完善有关内容,还适当提高了高层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技术要求,并补充了利用有顶步行街进行安全疏散时的防火要求,完善了防止建筑火灾竖向或水平蔓延的相关要求。 二、外保温系统的5个关注点 1.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 级。 注释:A级材料属于不燃材料,火灾危险性很低,不会导致火焰蔓延,因此在建筑内外保温系统中,尽量选用A级保温材料。 2.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3.对于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 4.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小时。

5.在保温系统中每层应设置高度不小于300毫米且燃烧性能为A级的水平防火隔离带。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毫米,其它层不应小于5毫米。

临时消防水规定(精)

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在城市中矗立,在给城市带来高效、便捷、繁华的同时也带来了消防安全问题。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规定,高层建筑指的是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据统计,至此2009年初,全国现有高层建筑154026栋,其中超高层建筑1869栋。北京、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6省市高层建筑均超万栋,其中,广东已达21054栋;上海、江苏、浙江、广东4省市超高层建筑均超百栋,其中,上海已达468栋。由于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扑救难度大、火灾隐患多等特点,国家对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计和消防安全治理有严格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根据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多年实践,以及发生高层建筑火灾的惨痛经验教训,人们对防范扑救高层建筑火灾已有足够认识和较成熟措施。但是对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却未能引起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时有发生,这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资料显示,2005年4月25日1:00许,河南发展大厦工地因电焊焊渣引燃防护网,导致120米高楼层顶部突发火灾,处置难度非常大,消防队经2个多小时才将火扑灭。2005年11月13日2:40许,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正在施工的财富大厦13层发生火灾,消防官兵战斗到天亮才控制大火,该大厦13、14两层被烧毁,据调查,火灾为电焊违章作业引起。2005年12月2日21:52左右,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一在建20层高65米的高层建筑工地发生火灾,消防官兵及时扑救,并疏散工人16名。2009年2月9日晚9时左右,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16个消防中队54辆消防车用了将近6小时将火扑灭,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是在工地附近违规燃放礼花;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该工程处于施工阶段,建筑消防设施尚未启用,工地现场缺乏自救措施。因此,透过这些高层建筑工地火灾事故,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加强对高层建筑工地火灾危险性及防火对策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分析 鉴于高层建筑施工具有施工工期长,高空作业多、承包单位多、交叉施工多、用火用电多、可燃材料多、临时搭建多等特征,所以高层建设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相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现场使用明火多。高层建筑施工在现场钢筋、金属架构、金属管道的分割与连接,通风、取暖、给排水等设备安装,工程内、外部装修等环节不可避免地要使用大量的电焊、气割、气焊等明火作业。这些明火作业是引发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的“罪魁祸首”,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可非常轻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笔者查阅了大量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火灾案例资料,明火作业引起火灾的占90%以上。另外,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较多,且配电设备、电气线路较杂乱,如果管理不善,就会引起电气火灾事故。 (二)工地存放有大量易燃、可燃材料。高层建筑施工工地存放有大量的木材、胶合板、泡沫板、油漆、粘合胶、防护网、保温材料、乙炔气体以及各种包装物、木花木屑、下脚料组成的可燃垃圾等易燃可燃物品,为火灾发生提供了必要条件。只要接触明火等火源,就有可能发生火灾事故。

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超高层住宅建筑防火设计 【摘要】本文针对超高层住宅建筑的防火要求,分析了其在耐火等级、防火分区、防烟分区、安全疏散等方面的防火设计,为这类建筑物的防火设计提供切实可行的设计方法。 【关键词】超高层住宅建筑 1前言 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尤其是大城市,为了提高市民的居住水平,高层住宅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出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超高层住宅建筑已成为明显的趋势,因为他比普通高层住宅更能充分利用空间,更加有效地解决大城市土地紧张和住房条件差的困难,所以在一些大城市超高层住宅发展很

快,大有方兴未艾之势。超高层住宅建筑即是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然而正因为它的层数多,人口密集,导致了其在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上的困难情况,给防火设计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需要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2超高层住宅建筑的消防特点 2. 1 火势蔓延快 超高层建筑的楼梯间、电梯井、管道井、风道、电缆井、排气道等竖向井道,如果防火分隔存在问题,发生火灾时将像一座座高耸的烟囱,成为火势迅速蔓延的途径。据测定,在火灾初起阶段,因空气对流,在水平方向造成的烟气扩散速度为0.3 米/秒,在火灾燃烧猛烈阶段,由于高温状态下的热对流而造成的水平方向烟气扩散速度为0.5?3米/秒;烟气沿楼梯间或其它竖向管井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3?4米/秒。如一座高度为100 米的大楼,在无阻挡的情况下,半分钟左右,烟气就能顺竖向管井扩散到顶层。 2. 2 疏散困难超高层住宅建筑的特点:一是层数特别多,垂直距离长,疏散到地面或其他安全场所的时间会很长;二是人员很集中;三是发生火灾时

由于各种竖井拔气力大,火势和烟雾向上蔓延快,增加了疏散的困难。普通电梯在火灾时由于切断电源等原因,往往停止运转,为此,安全疏散主要还是依靠楼梯,而楼梯间内一旦窜入烟气,就会严重影响人员疏散。这些,都是超高层住宅建筑的不利因素和条件。 2. 3 扑救难度大 超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从室外进行扑救相当困 难,主要是: 1)灭火进攻困难。一方面缺乏地面消防行动展开的场地。另一方面,外部灭火进攻受到限制。因为现在配置的消防云梯车最高仅能达到70余米,所以超高层住宅建筑上部发生火灾时,消防队员是无法进行外攻的。 2)登高困难。当上部楼层发生火灾时,如果停电,消防电梯也失效时,消防队员只能通过室内楼梯登高。消防队员负重登高,因体力因素导致心跳加快,呼吸气喘,影响灭火战斗的展开。而且通过楼梯间登高时,也会与楼梯间内往下疏散的人流碰撞,严重影响登高速度,贻误灭火救援的时机。 3超高层住宅建筑的耐火等级根据高层民用建筑防火安全的需要和高层建筑结构的现实情况,将高

单层、多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单层、多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新 版)

单层、多层公共建筑装修防火(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本节主要介绍单层、多层公共建筑装修的基准要求、允许放宽的条件以及单、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 一、基准要求 单、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表2-9-5中的规定。从该表可以看出,对建筑面积较大、人员密集的候机楼、客运站、影剧院、商场营业厅等的要求相对较高。因为这些场所,流动人员多、不易管理,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因此,对这类建筑的内部装修提高要求,有助于减少火灾隐患。 二、允许放宽条件 (一)局部放宽 考虑到一些建筑物大部分房间的装修材料都可满足规范的要求,而某一局部或某一房间因特殊要求,需采用可燃装修材料,且该局部又无法设置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时,允许那些面积小于100㎡,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甲级的防火门窗与其他部位分隔的房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45-8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试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试行日期: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 关于颁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 经基〔1982) 585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有 关单位共同编制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45-82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三年六月一日起 试行。 本规范由建设、设计单位负责贯彻实施。各有关主管部门、公安机关负有检 查监督之责。在执行本规范个别规定如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主管部门的主 持下,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鉴于本规范适用于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和建筑高度超过二十四米的其他民 用建筑,对于七、八、九层的非单元式住宅和层数超过六层且建筑高度不超过二 十四米的其他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

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范只规定了高层民用建筑的一般防火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本 规范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送国家经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八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北京市公安 局会同北京市建筑设计院、上海工业建筑设计院、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广州市设 计院、东北建筑设计院、上海、广州市公安局及公安部民警干校、四川消防科学 研究所等十个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 的消防工作方针,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实践经验,吸 取了有关这方面的科研成果,参考国外有关资料,并征求了各省、市、自治区和 有关部、委所属设计、科研、高等院校和公安消防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 门会审定稿。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doc 8页)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的问题意见(doc 8页)

高层建筑消防设计中几个问题的意见 在近几年的工作中经常遇到一些多发性的问题,看法往往不一致,现就以下几个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关于高位水箱中消防储量的意见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4.7.1规定:高位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18m3。 GBJ84-8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第3.2.3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时,应设消防水箱……,但可不大于18m3。 从现行的规范及笔者所见到的资料里都没有明确消防水箱中的消防储水量是一个18m3还是两个18m3。即一般的将GB50045-95中的18m3的理解为消火栓系统室内10分钟消防用水(故近日有将高位水箱中之10分钟消防储水量定为24m3,因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40L/s);

作用。这是因为:(1)初起火灾不大可能出现火灾层的上、下层同时“灭火”;(2)不大可能有多人同时灭火,如有,那么在消火栓启用同时定会按启动消防泵之按钮,这样就不存在储量不够的问题了。这个时期(5~10分钟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般不会动作,故18m3储水量即使是有4股水柱工作,则10分钟也只用去12m3。仍有6m3未动用。另外,有的设计者在高位水箱的消火栓系统出水管上设置水流指示器(设置与否有争论),当消火栓动用后,即使无人按消火栓箱处启动水泵按钮,则因水流指示器动作,在消防控制室有灯光和音响信号,值班人员可依据情况启动或“延时”启动消防泵。笔者不主张设水流指示器,更不主张由水流指示器信号经控制柜直接启动消防泵。 第二,当发生火灾时无人在现场,如娱乐场所、仓库等等,则只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工作,并且该系统只要有一个喷头动作,压力开头将在60秒内动作发出电信号,向控制中心报警,并经控制箱切换启动消防泵。即使几个喷头动作,18m3储水量也仅仅动用约三分之一。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 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 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 筑物级别。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 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局部修订条文 目录 2 术语………………………………………………………………………………………………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4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防火间距…………………………………………………………………………………… 4.3 消防车道…………………………………………………………………………………… 6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6.1 一般规定…………………………………………………………………………………… 7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7.3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池和室外消火栓……………………………………………… 7.4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消防水箱……………………………………………… 7.6 灭火设备……………………………………………………………………………………… 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 8.4 机械排烟……………………………………………………………………………………… 9 电气………………………………………………………………………………………………… 9.1 消防电源及其配 电…………………………………………………………………………… 9.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控制室………………………………………… 9.5 漏电火灾报警系 统…………………………………………………………………………… 2 术语 2.1.07 商业服务网点commercial serving cubby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 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说明】(本条为新增条文) 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没有确切定义,与综合楼、商住楼难以区别,现加以规定以便实施。 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商业服务用房,该用房层数不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即地上一和二层可以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但地上二层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是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一层、二层上述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m2。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h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h、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并不得交叉也不能直接连通。 3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 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应符合表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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