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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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根据GB500162014防火规范中对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 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商业物业安全出口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c,商场营业厅货架、柜台的布置应便于人员安全疏散,主要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3m,其它疏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商业物业的疏散距离要求a,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b,办公等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15m(单层、多层商场不应大于22m)。

c,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部分:术语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 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筑。

注 :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24m 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2、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 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 ,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300m2 的商店、5、高架仓库货架高度大于7m 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 者。

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至失去承载能力、11、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 3.00h 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14、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且通向前室和17、避难走道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 总则1.O.2 本条规定和明确了适用于本规范的建筑类型和范围。

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雨24m的单层公共建筑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

住宅顶部为2层一套的跃层,可按一层计,其他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2 术语2.0.1 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2.0.2 不燃烧体用不然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2.0.3难燃烧体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料做成而用不然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2.0.4燃烧体用可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2.0.8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2.0.9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2.0.13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

2.0.17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2.0.18封闭楼梯间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2.0.19 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

2.0.20防火分区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统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一部分:术语1、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注: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2、裙房在高层建筑主体投影范围外,与建筑主体相连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 m的附属建筑。

3 、重要公共建筑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共建筑。

4、商业服务网点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5、高架仓库货架高度大于7m且采用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6、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不大于1/2者。

7、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8、明火地点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9、散发火花地点有飞火的烟囱或进行室外砂轮、电焊、气焊、气割等作业的固定地点。

10、耐火极限在标准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结构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至失去承载能力、完整性或隔热性时止所用时间,用小时表示。

11、防火隔墙建筑内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区域且耐火极限不低于规定要求的不燃性墙体。

12、防火墙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不燃性墙体。

13、避难层(间)建筑内用于人员暂时躲避火灾及其烟气危害的楼层(房间)14、安全出口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和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15、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6、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的前室、开敞式阳台或凹廊(统称前室)等设施,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防火门,以防止火灾的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17、避难走道采取防烟措施且两侧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用于人员安全通行至室外的走道。

《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范》

《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范》

《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範》防火建筑设计2023版规范1. 总则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重建的防火建筑设计,包括民用、工业和公共建筑。

1.2 规范目的本规范旨在通过制定防火建筑设计的相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损失。

1.3 规范依据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防火设计基本要求2.1 防火分区防火分区是指在建筑物内,通过防火墙、防火门等措施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蔓延的区域。

2.2 防火间距防火间距是指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用于减少火灾蔓延的风险。

2.3 防火材料防火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包括不易燃烧、燃烧速度慢、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少等特性。

2.4 防火设施防火设施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3. 防火分区设计3.1 防火分区划分防火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

3.2 防火分区面积限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3.3 防火分区出入口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防火门,防火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4. 防火间距设计4.1 防火间距计算防火间距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计算。

4.2 防火间距限制建筑物之间的最小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4.3 防火间距调整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防火间距进行适当调整。

5. 防火材料设计5.1 防火材料选择防火材料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选择。

5.2 防火材料性能要求防火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包括不易燃烧、燃烧速度慢、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少等特性。

5.3 防火材料施工防火材料的施工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6. 防火设施设计6.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面积、高度等因素进行设计。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模版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模版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模版公共建筑的防火设计是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介绍几个常见的公共建筑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一、建筑外立面的防火设计1. 外墙材料的选择:应选择抗火性好的材料,如石材、铝塑板等。

要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如木材等。

2. 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处理:对于采用外保温系统的建筑,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例如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为保温层。

3. 合理设置外墙防火隔离隔断:根据建筑的功能和高度,应合理设置外墙的防火隔离隔断,以防止火势蔓延到其他部分。

二、室内防火设计1. 建筑结构的防火设计:建筑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应选择抗火性能好的材料,并进行相应的防火处理,以确保火灾发生时结构能够保持稳定。

2. 防火分区的设置:根据建筑的功能和规模,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

每个防火分区应采取相应的防火隔离措施,以限制火势蔓延。

3. 安全出口的设置:公共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要,并配备相应的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

4. 消防设备的设置:公共建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置适量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三、装饰装修的防火设计1. 建筑装饰材料的选择:在选择装饰材料时,应优先选择抗火性能好的材料,如石材、金属材料等。

避免使用易燃和产生有毒烟气的材料。

2. 防火涂料的使用:对于易燃材料或需要提高防火性能的材料,可以使用防火涂料进行表面处理,提高其防火等级。

3. 管道封堵和防火隔断:管道穿越防火分区时,应采取相应的封堵和防火隔断措施,以防止火势沿管道蔓延。

四、电气系统的防火设计1. 合理布置电气设备:电气设备应合理布置,避免电气设备之间过于拥挤,以防止火灾发生。

2. 电缆电线的防火处理:电缆电线应采用阻燃及低烟无卤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3. 配电箱和配电室的防火设计:配电箱和配电室应设置防火墙或防火隔断,并与建筑消防系统连接,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和灭火。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
1. 楼梯间和通道的防火设计:楼梯间和通道应该采用防火墙或者防火门进行隔离,以防止火势蔓延。

防火门应该具备防火性能和自动关闭功能。

2. 疏散通道的防火设计:疏散通道应设计为防火楼梯间或者防火通道,通道内应采用防火材料,且宽度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以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

3. 楼板和墙壁的防火设计:楼板和墙壁应采用防火构造,例如防火板、耐火材料等,以阻隔火势和烟气的传播。

4. 建筑材料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尽量选择阻燃性能好的建筑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确保建筑物在火灾情况下不易燃烧。

5. 火灾报警系统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火灾报警器等设备,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措施。

6. 灭火设施的防火设计:公共建筑应配备灭火器、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灭火栓等消防设施,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快速进行灭火。

7. 建筑逃生通道的防火设计:建筑逃生通道应设计合理,通道内应没有障碍物和易燃物品,以确保人员疏散的顺利进行。

8. 使用规范的电气设备:公共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包括电线电缆的防火性能、电气设备的耐火性能等。

以上是公共建筑中部分防火设计规范的概述,具体的设计要求还需根据建筑物的具体需求和相关法规进行确定。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防火是公共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旨在提高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散。

以下是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1.建筑材料选择建筑材料应选择具有良好防火性能的材料,如不燃材料、难燃材料和阻燃材料。

应避免使用易燃材料和燃烧性能不佳的材料。

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公共建筑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疏散设施,以确保人员能够快速、顺利地逃生。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被障碍物堵塞。

疏散通道应便于识别和使用,并配备适当的照明设施。

3.火灾报警系统公共建筑应安装火灾报警系统,以及与之配套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灭火设备。

火灾报警系统应覆盖各个区域,并与消防控制中心相连,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4.防火分区和防火墙公共建筑应根据功能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防火分区,如办公区、会议区、商业区等。

各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防火墙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材料应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

5.电气设备和线路公共建筑中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相关电气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

电气线路应设置过载保护装置和短路保护装置,并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与防火墙保持一定的距离。

6.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标识公共建筑应设置应急照明设施,以确保在火灾或停电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

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标识,指示人员逃生的方向和路径。

出口标识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并在正常和紧急情况下清晰可见。

7.自动灭火系统公共建筑中的特定区域,如机房、电气室等,应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快速和有效地灭火。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

8.消防设施和人员培训公共建筑中应设置适量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灭火器箱等,以供人员在火灾初期使用。

同时,建筑使用者和工作人员应进行消防知识和应急逃生的培训,增强火灾应对和逃生自救能力。

以上是2023年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这些规范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和细致的施工,提高建筑的火灾防控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首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应建立合理的消防设施。

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系统、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给水和供电系统等。

其中,消防水系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它包括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灭火器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检测火灾,并发出响警信号,以便人员及时疏散和扑救火灾。

其次,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应设置合理的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包括楼梯间、走廊和安全出口等。

楼梯间应具备防火、防烟和通风的功能,同时应满足人员疏散的需求。

走廊应宽敞、明亮,并保持畅通。

安全出口是指人员疏散的主要通道,应设置在建筑物的正面和后面,并保持畅通。

再次,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内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

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和楼层高度,需要配备相应类型和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具。

各种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设施的设置要求,并放置在易于取用和识别的位置。

最后,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要求建筑物应有可靠的消防水源。

消防水源包括室外消防水池、消防水泵和消防水泵房等设施。

消防水源应配备合适的水泵和输水管道,并能够满足消防设施的灭火和供水需要。

此外,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还要求建筑物应设置合理的消防通道和消防通风。

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方便消防车辆进入并进行灭火救援。

消防通风的设计要求能够有效排除火灾产生的烟气,并保持安全疏散的通风环境。

总结起来,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它涵盖了建筑物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消防器材、消防水源等方面的内容。

遵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并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是确保建筑物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控制火势、保护人员安全的重要文件。

以下是对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理解和应用。

一、背景介绍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公共场所和居民区的人员生命安全,以及减少火灾对财产的损害而制定的。

其目的是通过合理的消防系统设计和配置,提供可靠的灭火手段,并确保人员疏散的顺畅。

二、建筑消防设计原则1. 综合考虑建筑消防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物的用途、结构、高度、面积以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保灭火设备的合理布置和人员撤离的安全通道的设置。

2. 多重保障消防设计规范要求设置多个独立的灭火系统,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系统等,以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势。

3. 安全疏散消防设计要确保建筑物内部设置合理的安全疏散通道,便于人员疏散,并在适当的位置设置应急疏散指示标识,提供逃生的指引。

4. 预防措施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还要求采取一系列的火灾预防措施,例如合理设置电气设备、使用阻燃材料、合理布置烟雾探测器等,以减少火灾的发生概率。

5. 定期维护建筑消防设计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取决于定期的维护保养。

规范要求建筑物业主或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和保养,以确保设备的完好和运行正常。

三、消防系统设计要求1. 灭火器材设备根据建筑物的类型和用途确定合理配备消防设备,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泵、消防栓、灭火器等。

同时要求合理设置灭火器材存放位置,便于使用和维护。

2. 安全疏散通道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要求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疏散通道,并保证通道畅通无障碍。

通道宽度、长度和灯光亮度等都要符合规范要求,以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顺利疏散。

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物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监测到火灾的发生并发出警报。

系统应能自动与消防控制室建立联系,以便快速派遣灭火人员。

4. 具体建筑要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还根据建筑物类型的不同,针对性地提出具体的要求。

例如,对高层建筑要求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逃生高度的确定等。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安全疏散和避难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Ⅰ 一般要求5.5.1 民用建筑应根据其建筑高度、规模、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级等因素合理设置安全疏散和避难设施。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位置、数量、宽度及疏散楼梯间的形式,应满足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5.5.2 建筑内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应分散布置,且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每个住宅单元每层相邻两个安全出口以及每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5.5.3 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5.5.4 自动扶梯和电梯不应计作安全疏散设施。

5.5.5 除人员密集场所外,建筑面积不大于500 ㎡、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且埋深不大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当需要设置2个安全出口时,其中一个安全出口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属竖向梯。

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房间,可设置1个疏散门。

5.5.6 直通建筑内附设汽车库的电梯,应在汽车库部分设置电梯候梯厅,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与汽车库分隔。

5.5.7 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

Ⅱ 公共建筑5.5.8 公共建筑内每个防火分区或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安全出口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共建筑,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1 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2 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5.5.8规定的公共建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3.3.5 (强)办公室、休息室等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确需贴邻本厂房时,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爆墙与厂房分隔。

且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类厂房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至少设置1个独立的安全出口。

如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办公部分的楼梯间至少独立设置一部。

)3.3.9 (强)办公室、休息室设置在丙、丁类仓库内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5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

隔墙上需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5.4.4(强)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老年人活动场所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当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时,不应超过3层;确需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设置在单、多层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

(高层内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不能共用。

多层内宜独立设置,不宜共用。

)( 本条规定中的“儿童活动场所”主要指设置在建筑内的儿童游乐厅、儿童乐园、儿童培训班、早教中心等类似用途的场所。

这些场所与其他功能的场所混合建造时,不利于火灾时儿童疏散和灭火救援,应严格控制。

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一旦发生火灾,疏散更加困难,要进一步提高疏散的可靠性,避免与其他楼层和场所的疏散人员混合,故规范要求这些场所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要完全独立于其他场所,不与其他场所内的疏散人员共用,而仅供托儿所、幼儿园或老年人活动场所等的人员疏散用。

这里的“老年人活动场所”主要指老年公寓、养老院、托老所等中的老年人公共活动场所。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020新版)公共建筑的疏散楼梯两梯段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150mm。

安全出口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

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一、房间内最远点至房间门口的距离不应超过15m。

二、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m;旅馆应为30m;其他工程应为40m。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不应超过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商业物业消防安全布局有什么要求?a,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商场,宜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b,食品加工、家电维修部位应避开主要安全出口。

c,自选商品超市宜设置在商场的首层、二层或三层。

d,住宅建筑底层设置的商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

商场的安全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e,商场营业厅、仓库区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8、商业物业安全出口有什么规定?a,商场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b,商场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9、商业物业对各种走道、楼梯、通道的疏散宽度有哪些要求?a,商场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b,单层、多层商场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高层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地下人防商场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 (走道双面布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计标[1987]1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计标[1987]144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施行日期:1988年5月1日附件: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计标[1987]1447号)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部备案。

本规范由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贯彻实施。

公安机关负责检查督促。

对没有专门防火规定的,或按本规范设计确有困难时,应在地方基建综合主管部门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公安部七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1987年8月26日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通知,由我部消防局会同机械工业部设计研究总院、纺织工业部纺织设计院等10个单位共同修订的。

在修订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调查了27个大中城市的200余个各类工厂、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现状,总结了最近10多年来的建筑防火设计方面的经验教训,吸收国外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建筑防火先进技术成果。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应配备火灾报警系统,包括感烟、感温和感光等类型的火灾探测器,以及声光报警装置和联动控制措施。

2. 防火分区:建筑物应划分为若干防火分区,每个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墙或隔墙,以阻止火势蔓延。

3. 防火门窗:建筑物内部的防火分区之间应设置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以限制火势的传播。

防火门和防火窗应符合相应的防火等级要求。

4. 防火维护通道:建筑物内部应设置防火维护通道,以保证消防人员和救援人员能够快速进入建筑物,并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

5. 消防系统:建筑物应配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其他有效的消防系统,以及应急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识。

6. 紧急疏散通道:建筑物内部应设置充足且明显的紧急疏散通道,通道应保持畅通,并配备应急照明设备。

7. 防火材料:建筑物内部的墙体、地面和天花板等部位应采用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的材料,如防火板、防火涂料等。

8. 防火安全设施:建筑物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防烟帘等防火安全设施,以增加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仅为常见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具体要求还应根据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消防法规进行制定。

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建筑用途、人员密度等因素,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篇)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2篇)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包括:1. 防烟隔离带:公共建筑中应设置防烟隔离带,确保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时的通道畅通。

防烟隔离带应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以防止火灾蔓延。

2. 防火分区:公共建筑应根据功能和火源类型等因素,划分成不同的防火分区。

防火分区之间应具备一定的阻火墙、阻烟墙和阻隔门等防火设施,以控制火灾扩散。

3. 疏散通道:公共建筑的疏散通道应设有防火门或防烟门,保证人员疏散时能够隔离烟气和火灾。

疏散通道的宽度、材料、装修等都需要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

4. 消防设施:公共建筑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消火栓、灭火器等。

这些设施应布置合理、易于使用,并经过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救援。

5. 建筑材料和装修:公共建筑的建筑材料和装修应符合相应的防火标准。

可选择不燃或难燃材料作为主要结构材料,并对装修材料进行防火处理,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6. 防火漆涂:公共建筑的木质构件、装饰、家具等容易燃烧的部分常需要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提高其防火性能。

7. 防火报警系统:公共建筑应安装防火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报警火灾,以便采取相应的灭火和疏散措施。

8. 防火电气系统:公共建筑中的电气系统应符合防火要求,电线应采用阻燃或耐火型电缆,并设置过载、短路等保护装置,以防止火灾由电气故障引发。

这些规范旨在提高公共建筑的防火能力,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

具体的防火设计规范还需根据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确定。

公共建筑中的部分防火设计规范(二)公共建筑中的防火设计规范主要是为了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和防止火灾蔓延,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足够的逃生时间和阻止火势扩散。

下面是公共建筑中部分防火设计规范的内容。

一、建筑材料选择1.1 建筑材料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建筑法规的要求,并且具有良好的防火性能。

1.2 建筑结构的主要承重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如钢结构、混凝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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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是指在公共建筑设计中,针对消防安全的特殊要求和规范,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疏散人员、减少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以下是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
1.疏散通道规划:公共建筑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疏散通道,通道
须满足人员密度和人流量的要求,通道应设置合适的宽度、无障碍物、明显的标识和合适的照明设备。

2.疏散楼梯设计:疏散楼梯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楼
梯承载能力、楼梯口位置、楼梯宽度、楼梯踊跃、楼梯坡度、楼梯间距等均应符合规范要求。

3.防火设施布局:公共建筑应设置适量的防火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等。

4.电气设备布局:公共建筑内的电气设备应满足防火要求,如
设置相关防火墙、用耐火材料封闭电气通道等。

5.应急照明和标志:公共建筑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和明显的疏
散标志,以在火灾发生时提供足够的光源,指导人员疏散。

6.消防通道: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通道,通道宽度应达到规范
要求,通道内不得堆放杂物,门窗应易于打开。

7.疏散平台和避难层:高层公共建筑应设置疏散平台和避难层,
以提供临时安全避难场所,便于人员撤离。

8.消防指挥中心: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指挥中心,用于监控和指挥火灾事故处理工作。

9.消防泵房和水源:公共建筑应设置消防泵房和充足的水源,以确保消防设施正常工作。

10.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逃生平面图:公共建筑内应设置明显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逃生平面图,以指导人员疏散和避难。

以上是公共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一些基本要求,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相关规范,设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划和设计,以确保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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