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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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编号:ZX-ZWDTYS使用单位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产品编号制造日期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施工类别□安装(含移装);□改造;□重大维修安装地点用户设备编号维护保养单位设备技术参数额定载重量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层站控制方式轿厢尺寸(mm) 宽深高开门方向检验主要仪器设备本次检验使用的工具箱为号□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仪□塞尺□线锤□游标卡尺□钢直尺□卷尺□便携式检验灯□验电器及常用电工工具□其它仪器设备状态确认□在计量周期内□功能良好□满足检验要求□因()的原因不能使用备注检验人员:、校核人员:检验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检验条件□1、电梯监督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检验应当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2、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填写说明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控制方式手柄开关控制、自动门手柄开关控制、手动门按钮控制、自动门按钮控制、手动门信号控制集选控制并联控制梯群控制代号SZ SS AZ AS XH JX BL QK2、本记录应当有执行当次检验的检验人员、校核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否则记录无效。

3、检验结果栏统一规定为:现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

遇特殊情况导致单项检验项目未检,应在单项检验结果栏注明“未检测”字样,必要时用简单文字描述“序号×项目因……(原因)未检”。

对于检验结果栏之后的备注栏,只在需必要的说明和确认时填写。

杂物电梯进货检验记录表

杂物电梯进货检验记录表

批准审核编制目录1.BO/F600-01《灯泡检验记录表》2.BO/F600-02《电阻检验记录表》4.BO/F600-04《按钮检验记录表》5.BO/F600-05《变压器检验记录表》6.BO/F600-06《U型螺栓检验记录表》7.BO/F600-08《标准紧固件检验记录表》8.BO/F600-12《TK50电梯导轨检验记录表》9.BO/F600-13《电梯对重块检验记录表》10.BO/F600-14《冷板钢材制品检验记录表》11.BO/F600-15《不锈钢钢材制品检验记录表》12.BO/F600-16《镀锌板钢材制品检验记录表》13.BO/F600-17《电梯钢丝绳检验记录表》14.BO/F600-20《橡胶塑料制品检验记录表》15.BO/F600-21《一般外购外协机加工件、钣金件检验记录表》16.BO/F600-22《缓冲器检验记录表》17.BO/F600-24《铸件类检验记录表》18.BO/F600-25《曳引机检验记录表》19.BO/F600-26《曳引轮检验记录表》20.BO/F600-28《接触器检验记录表》批准审核编制21.BO/F600-30《电梯层门锁检验记录表》灯类检验记录表(BO/F600-01)供应厂商芜湖联泰五金机电贸易有限公司编号/ 送货日期2014.9.10品名灯泡100W 交货数量1 件数 1实际点收数量1 点收人翟传香日期2014.9.10 品质验收验收方式全检■抽检□免检项次检验项目规格值实测值判定1 目检产品合格证铭牌,产品合格证铭牌齐备为合格。

齐全合格2 外观尺寸检验目测灯的外观质量,受检品表面无缺陷、无气孔,导电接触面光滑,引线无折损为合格。

无缺陷、无气孔,光滑、无折损合格3 性能测试对灯加额定电压观察其电气性能,受检品发光正常,明亮无闪烁,发光颜色符合标准或图纸要求。

发光正常,无闪烁,发光颜色符合标准合格检验结论检验员检验时间说明:1.仓库收货后即进行数量点收;2.品检品质判定后再交回仓库处理。

杂_物_电_梯_安_装_过_程_记录

杂_物_电_梯_安_装_过_程_记录

NO 杂物电梯安装过程质量自检原始记录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设备名称设备类型施工类别内部编号告知书编号设备代码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江苏捷迅安装工程有限公司JIANGSU JIEXUN ENGINEENING CO,LTD目录一、主要信息及餐梯参数--------------2 七、设备安装质量自检记录---------------8二、杂物电梯安装验收条件及自检记录--3 八、承重梁的安装要求及质量自检记录----10三、设备开箱自检记录----------------4 九、曳引绳的安装要求及质量自检记录----10四、电梯机房、井道施工自检记录------5 十、层门的安装要求及质量自检记录------13五、安装样板放线自检记录------------6 十一、电梯安全保护装置自检记录--------15六、导轨支架安装隐检记录------------7 十二、导轨自检记录--------------------16 一、主要信息及餐梯参数:二、杂物电梯安装验收条件自检记录三、杂物电梯设备开箱自检记录1、产品名称、型号;2、额定速度;3、额定载重量;4、减速比;5、出厂编号;6、标准编号;7、质量等级标志;8、厂名、商标;9、出厂日期限速器、缓冲器、安全钳装置、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门锁等安全部件的标牌应标明:1、名称、型号及主要性能、参数;2、厂名;3、型式试验标志及试验单位。

六、导轨支架安装隐检记录七、设备安装质量自检记录八、承重梁的安装要求及质量要求记录:九、曳引绳的安装要求及质量要求记录:十、层门安装质量自检记录填表人:日期:十一、电梯安全保护装置自检记录填表人:日期:年月日十二、导轨自检记录填表人:日期:。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记录、定期检验记录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记录、定期检验记录

附录G(规范性)检验记录编号: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记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58DB21/ XXXXX—XXXX填写说明1、本记录中的检验项目、内容和要求,均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制定。

2、本记录适用于杂物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现场检验情况记录。

3、标记说明(1)检验条件填写现场应当具备的检验条件项目栏时,在相应的项目栏内填写“√”(2)检验结果①对于B类项目中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应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②对于B类项目中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③对于C类项目,如果资料审查无质疑,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如果资料审查有质疑,应对该项目进行现场检验,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现场检验符合要求,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如果现场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有最大值或最小值要求的,填最大或最小数据,有范围要求的填范围);④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表示“无此项”;(3)备注有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可在备注栏内,用简单的文字予以说明;遇特殊情况,可以填写“因……(原因)未检”、“待检”、“见附页”等。

难以表述清楚的,在原始检验记录中另加附页描述,“备注”栏中填写“见附页XX”,附页的右上角应注明对应的报告编号。

4、日期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可以使用“.”替代。

其中年份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如2009),月和日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如04、10),月和日不足两位的,前面以“0”补足。

格式为XXXX.XX.XX或者XXXX年XX月XX日,如2009.04.30或者2009年04月30日。

曳引驱动有机房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001]

曳引驱动有机房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001]

受控文件号:曳引驱动杂物电梯年度自检报告报告编号使用单位项目名称自检日期年月日XXXXXXXXXXXXXXX公司说明1、本报告格式由XXXXXXXXXXXXXXX公司编制,适用于曳引驱动杂物电梯的年度自行检查。

2、检验依据:①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②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③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④杂物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3、“自检结果”和“审查结果”栏中“√”、“×”和“/”分别表示“合格”、“不合格”和“无此项”。

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

4、检验所用计量器具均在计量检定合格或校准有效期内。

5、检验条件应符合TSG T7006-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的规定。

6、无相关人员签名、未填写检验日期、未加盖使用单位公章、维保单位公章或专用章的自检报告无效。

7、本报告宜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有修改人员的签章。

8、本报告一式三份,由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使用单位和日常维保单位分别保存。

年度自检报告使用单位资料自查项目与结果维保单位自检项目与结果1.如果年度自检中发现曳引轮绳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7.5(1)项试验。

2.对于按照JG 135-2000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条文序号为6.6的项目可以仅检查端站层门是否设置紧急开锁装置;条文序号为6.8(2)的项目,间接机械连接的门扇中未被锁住门扇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其他标有★的项目,可以不检验,其中条文序号为2.5(4)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自检)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自检)
No:共8页第5页
检验项目
项目
编号
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
检 验 结 果
结论
3.


3.4
曳引式电梯的顶部间距:当对重或轿厢装置完全压缩缓冲器时,轿厢或对重与井道顶部任何结构或部件的底部之间,必须提供一个不小于50mm的垂直距离,以保证轿厢或对重不会撞击到电梯井道顶部的任何结构或部件。
强制式驱动电梯的顶部间距:井道顶部、电梯轿厢和井道结构的任何部分之间必须提供一个不小于50mm垂直的距离,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时,轿厢不会撞击顶部缓冲器。
结论
8.




8.3※
制动
试验
验收检验时,在轿厢承载125%额定载荷,以额定运行速度下行中,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停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定期检验应在轿厢空载上行时进行上述试验。
2.7.2※制动器应为常闭机电式制动器。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时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磨擦。严禁使用带式制动器。
2.7.3※必须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切断电源,接触器触点应串联于电源电路中。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轿厢再运行。
5.1※
悬挂轿厢和对重装置的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0,钢丝绳或链条最少应有2根,每根钢丝绳或链条应是独立的。
卷筒式驱动的电梯和额定载重量小于250kg
曳引驱动的电梯,其钢丝绳公称直径应不小于5mm;其它杂物电梯的钢丝绳公称直径应不小于6mm。钢丝绳特性应符合GB8903的规定。
钢丝绳不应有过度磨损、断股等缺陷,断丝数不应超过GB5972的有关规定。
a.控制柜(屏)的正前面;

最新消防员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最新消防员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消防员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使用单位:
设备代码:
设备类型:
设备名称:
设备类型:
设备型式:
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施工单位:
检验机构:
检验日期
呼伦贝尔市特种设备检验所
消防员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编号:
消防电梯整机监督检验设备信息表
编号:
检验人员:审核人员:检验日期:年月日
检验结果中:“符合”用字母“F”表示;“不符合”用字母“B”表示;“资料确认符合”用字母“Q”表示;“无此项”用字母“W”表示。

注: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点)详细要求及内容见《电梯监督检验细则-消防员电梯》相关条款;
附录2 不合格数据记录表
附录3
0 30 40 45 50 60 载荷(%)kg 附录4 记事栏。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表(doc 12页)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表(doc 12页)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表(doc 12页)JL04-2009上次检验报告编号:工作单编号:记录编号:DT或监检委托书编号:强制式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施工类别: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强制式客梯□强制式货梯□设备类型: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施工单位:检验机构: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检验日期:20 年月日至20 年月日柳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制填写说明1、本记录适用于强制驱动电梯安装、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2、本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应划改,划改处要有划改者签章,划改不能超过3处。

3、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除了按本记录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检验外,其余项目按本记录中加粗字体“D”所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其中,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其中条文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

4、原始记录中,检验项目的“结果”和“结论”应当按照如下要求进行填写:(一)原始记录中有"⊙"为必须填测试数据的项目,有"⊕"为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填测试数据的项目(认为无必要时可不填),对于必须填测试数据或认为必要时填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当在“结果”栏中填写数据。

(二)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认为符合要求,应当在“结果”栏中填写打“○”;如果经检验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填写打“×”;无此项时打"/"。

(三)对于C类项目,检验人员对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认为自检记录或者报告等文件和资料完整有效,对自检结果无质疑,确认为合格的,应当在“结果”栏中填写“资料确认符合”或打"△";如果审查判断有质疑,并且进行了现场检验或者试验,应当分别按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要求填写相应内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2.09•【文号】国质检锅[2003]33号•【施行日期】2003.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3年2月9日国质检锅[200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制定了《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附件: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在开展杂物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所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杂物电梯,应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对在用杂物电梯应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1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杂物电梯,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杂物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杂物电梯》(JG135—2000),并参照《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01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01电梯定期检验记录

记录编号: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使用单位注册代码设备类型设备型式检验日期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说明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7001—2009)制定。

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曳引式有机房电梯的定期检验。

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

4、本检验记录与检验报告一起存档。

5、本检验记录必须有检验人、校核人签字及检验日期。

6、无检测数据要求的项目,记录检验的情况和说明7、原始记录中使用统一的简单标记,表明检验结论。

规定如下:项目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无此项的划“∕”。

8、检验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

关于严重事故隐患的界定—摘自国质检法[2003]206号文件“关于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严重事故隐患:1、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2、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4、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5、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6、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记录编号:记录编号:注: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7588-1995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电梯,可以不检验、或者可以按照《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其中序号为2.10(1)的项目,仅指可拆卸盘车手轮的电气安全装置可以不检验.无机房电梯附加检验项目附录1层门啮合深度检查记录表单位:mm电梯定期检验记记录附页主要检验仪器设备: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____《论语·子罕篇》君子有九思:视思明,听思聪,色思温,貌思恭,言思忠,事思敬,疑思问,忿思难,见得思义。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记录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与强制式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定期检验。

2、需要签字的表格中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双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自检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划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划“/”。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检验记录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按照GB7588-1995及以前标准生产的电梯,注明“★”号的项目允许不检验。

二、管理要求1、本记录须由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检验机构在维修保养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定期检验。

三、检验现场条件1、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的空气温度保持在5-40℃之间;2、电源输入电压波动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层站等检验现场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四、检验依据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五、声明1、本自检记录内容只涉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中电梯定期检验基本检验内容与要求,其它情况未考虑。

2、本自检记录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

3、本记录检验数据与结论,只对当时检验的设备状况负责。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编号:电梯监督检验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设备代码:: □3110/□3120/ 设备名称: 电梯设备类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设备型式: 曳引驱动检验人员: 校核人员: 检验日期: 年月日复检人员: 复检校核人员: 复检日期: 年月日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填写说明1.本记录适用于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由检验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及强制驱动电梯》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正确、真实填写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记录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未涉及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对于电梯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应对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及其内容进行检验,其他项目按照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2.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处应当扛改:改动处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3.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通过扛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填写。

未选取时,可留空。

4.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申报资料、工作见证、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5.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5.1 A、B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B.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验结果;5.2 C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当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用符号“○”表示“资料审查符合”;用符号“/”表示无此项;B.当资料审查有质疑时,按7.1条填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2.09•【文号】国质检锅[2003]33号•【施行日期】2003.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3年2月9日国质检锅[2003]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特制定了《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附件: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杂物电梯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在开展杂物电梯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时,必须遵守本规程所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杂物电梯,应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对在用杂物电梯应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1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杂物电梯,以及停止使用1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杂物电梯,进行设备大修后,应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建筑工业行业标准《杂物电梯》(JG135—2000),并参照《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1993)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填写说明3、自检结果栏统一规定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

遇特殊情况导致单项检验项目未检,应在单项自检结果栏注明“未检测”字样,必要时用简单文字描述“序号×项目因……(原因)未检”。

对于自检结果栏之后的自检结论栏,只在需必要的说明和确认时填写。

4、有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5、应将《市电梯施工自检记录》中的部分数据复印件作为本报告书的附件,包括:●表7 轿厢导轨安装质量自检记录●表8 对重导轨安装质量自检记录●表9 电梯层门安装质量自检记录●表19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表20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表22 电梯层门安全装置检查自检记录●表25 电梯负荷运行自检记录●表26 负荷运行试验曲线图表(确定平衡系数)●表27 轿厢平层准确度自检记录6、本报告书的封面和结论页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施工人员、自检人员的签字,并加盖安装施工单位公章,否则本报告书无效。

7、本报告书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基本信息表注:检验项目及其容(要点)详细要求及容见《电梯监督检验细则-曳引驱动电梯》相关条款;附录1 不合格数据记录表附录2 轿厢有效面积关系表附录3 平衡系数测试记录表60载荷(%) 附录4:电梯速度试验记录:额定速度额V = m/s 实测速度测V = m/s实测速度与额定速度偏差值)(差%100S :=⨯-=100%V %100额额测差)()(V V S电梯速度测试值==+%)100%100(差S。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表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表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表总体要求:1. 原始记录的填写应当执行JSTJ-CX-13-4.0 《记录控制程序》。

2. 检验记录栏和专用记录图表需加附页记录时,应当在附页的右上角注明对应的报告编号,并且满足与原始记录唯一对应关系。

3. 原始记录中某一栏内的内容过多,填写不下时,可采用注解形式填写在合适的位置。

4. 原始记录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填写规则中有明确要求的除外。

5.对于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其填写见附录A《杂物电梯定期检验相关检验项目数据填写示例和数据修正要求》。

抄录数据不修正。

6.有测试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当填写实测数据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7.无测试数据要求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无测试数据要求且无需说明的项目,按照第8条款的要求填写标记。

8. 在同一检验项目中,同时存在第5、第6条内容的,分别按第5、第6条要求填写。

9. 除上述外,单项检验结果还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填写标记:(1)结果为“符合”的,填写“√”;(2)结果为“无此项”的,填写“/”;(3)结果为“不符合”的,填写“×”;(4)结果为“资料确认符合”的,填写“Δ”。

10. 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报告中另加附页描述,“检验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

11. 有多项选择的,按顺序优先选择 (相同的栏目名称,填写内容与规则相同)。

《杂物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封面):栏目名称填写内容与规则填写示例对应的报告编号按照编号管理有关规定填写,且与报告一致。

NT-TD(3400)-2012-10001注册代码20位数,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填写。

使用单位以1、杂物电梯使用单位的公章;2、当前履行杂物电梯使用管理职责单位的公章;3、产权单位公章;4、其他有效证件(如身份证)为准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设备代码1、填写杂物电梯使用登记编号;2、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中的代码填写。

维保单位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维保单位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
B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符合要求
(3)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应急措施、救援预案、电梯钥匙管理制度等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电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C
2
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2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C
3.11随行电缆,避免干涉且轿厢压实缓冲器时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接触
C
3.12井道设置永久电气照明,如部分封闭井道如有足够电气照明可不设
C
3.13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当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B
2.8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曳引轮外侧面应当涂成黄色;
(3)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当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C
2.9制动
装置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2)两组独立电气装置设置控制,接触器具有防故障情况下防止电梯反向运行
(5)设计变更证明文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包括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A
1.3
改造、重大维
修资料
(1)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告知书其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特此声明。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

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1 目的为规范杂物电梯监督检验记录的填写,加强对检验作业文件的控制和管理,提高检验作业文件填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

3 通用要求(1)一份记录文件应当只表述一台受检设备的情况(《通知书》除外)。

(2)应当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4)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本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无需填写信息时统一填写“/”。

(5)各栏或者专用记录图表需要加附页记录时,应当在附页上注明与相应记录有唯一对应关系的编号,以便识别。

(6)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单划改线“/”划改,并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

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

划改后的项目如果成为“无此项”,那么应当使用两个“/”表示,同时划改人签名并标注划改日期。

(7)日期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可以使用“.”替代。

其中年份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如2009),月和日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如01、12),月和日不足两位的,前面以“0”补足。

格式为XX.XX或者XX月XX日。

(8)选择方格(□):如果选择该项目或者该结果,在相应项目的选择方格中画“√”;如果未选择该项目或者该结果,不在选择方格填写任何信息。

(9)记录最后无内容的空白处应用“/”划。

4填写要求:一、基本信息填写要求(1)编号:按照本所报告业务系统编写规则填写,同一原始记录中每一页都要填写相同编号。

示例:2013QMJ000001。

(2)设备名称:按《特种设备目录》中电梯类别名称填写。

示例:杂物电梯。

(3)规格型号:根据产品合格证填写。

内容为汉字、数字、字母组合。

示例:TWJ100/0.4。

(4)制造单位:填写从事电梯制造单位的全称。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电梯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当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22
C
4..3(3)安全窗(门)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备注
校核人员:
注:本信息表如果是采用打印件或复印件,校核人员应签字确认。如果是手工填写,无需确认。
序号
检验类别
检验项目与内容及其要求
查验
结果
整改确认
复检情况
1
B
1
技术资料
1.4
使用
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
16
C
3.11随行电缆应当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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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电梯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编号:ZX-ZWDTYS
检验人员:、校核人员: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梯》(TSG T7006-2012)
检验条件
□1、电梯监督检验是对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电梯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检验应当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
□2、机房温度、电压符合杂物电梯设计文件的规定;
□3、环境空气中没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及导电尘埃;
□4、检验现场(主要指机房、井道、轿顶、底坑)清洁,没有与杂物电梯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基站、相关现场(例如层站门口)放置表明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5、对井道进行了必要的封闭。

填写说明
1、“控制方式”填写用的代号:
2、本记录应当有执行当次检验的检验人员、校核人员的签字和检验日期,否则记录无效。

3、检验结果栏统一规定为:现场检验合格项填写“√”、不合格项填写“×”、无此项填“/”。

遇特殊情况导致单项检验项目未检,应在单项检验结果栏注明“未检测”字样,必要时用简单文字描述“序号×项目因……(原因)未检”。

对于检验结果栏之后的备注栏,只在需必要的说明和确认时填写。

4、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可用简单文字说明。

5、本记录一律采用签字笔或蓝、黑墨水笔填写。

注:改造或重大维修检验时,应对标有▲的项目和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相关项目进行改造或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A类、B类检验项目
(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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