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市燃气发展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发布)
【法规标题】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发布)【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常委【发文字号】【适用区域】武汉市会【发布时间】2012-09-29【生效时间】2013-03-01【关键词】其它能源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1997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7月25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2次会议批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供应与使用、安全与应急处置、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本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以及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所属的市燃气管理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市、区燃气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武汉天然气市场分析
武汉天然气市场分析1、武汉地区天然气供应消费现状根据对武汉天然气公司调查,2009年武汉市天然气市场实际需求大约在7亿立方左右,中石油通过忠武线实际供应及潜江油田的补充,大致只有5亿立方,其中工业用气占65%左右。
用户方面,2004 年底,当时武汉管道煤气用户不到 30 万户,工厂、商场大多用煤或柴油作为燃料。
到 2005 年,武汉天然气用量还不足 1 亿立方米。
2007 年以后,由于清洁环保,且成本只及用电或烧油成本的六成,天然气用户量迅速增长,统计显示,2009年武汉天然气用户已达到 90 万户,城区内 917 台燃煤锅炉也有 800 多台改为烧气。
大润发、群光广场,一大批原来用电或用油采暖的商场都用上了天然气。
此外,武汉 1.2 万多台出租车中近 7000 台实现了“油改气”。
武汉市天然气气源主要来自中石油的忠武线的来气,少部分来自江汉平原的潜江油田。
武汉市天然气民用价为2.3元/立方。
2、武汉地区天然气发展趋势判断武汉是全国特大城市之一,人口规模大,工业基础雄厚,又面临中部崛起的契机,可持续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高,天然气作为公认的清洁能源,其市场潜力巨大。
根据2006年编制的《武汉市燃气专项规划》预测,武汉市存在较大的天然气市场需求和潜力,全市2015年和2020年天然气需求量分别为27.8亿立方米和36.6亿立方米。
表1 武汉市天然气年用气量预测表3、武汉市天然气供需存在问题武汉地区天然气供需存在三大问题。
3.1中石油承诺供应量与武汉市未来发展存在非常大的差距。
武汉市目前已经落实的天然气资源量仅为中国石油忠武输气管道来气。
根据武汉市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5年)供气区间合同,忠武线向武汉市的天然气供气量为12亿立方米,承诺稳定供气时间为25年。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解决用气的季节和月调峰,日调峰和小时调峰由武汉市解决。
尽管要达到签订的12亿立方米/年的合同气量还有一个市场开发和培育的过程,但随着天然气利用工程不断向纵深推进,武汉市以后的天然气市场需求量将远大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的每年12亿立方米的供气量。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分级分区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分级分区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6.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分级分区管理的通知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各燃气热力工程建设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规范市级权力清单的通知》(武政规[2015]19号)和市行政权力清理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市级下放权力事项承接落实中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实行分级分区办理的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我市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规模、类别、区域,分别在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
二、工程地点位于新城区和开发区(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学工业区)的燃气汽车加气子站及标准站、1000立方米储量以下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压缩天然气供气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中压及以下的燃气管道工程、热力管道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工程所在地的新城区或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
三、全市天然气门站、高压管道、高高(中)压调压站、加气母站、1000立方米储量以上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天然气接收基地,中心城区(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的燃气及热力工程备案,仍在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办理。
四、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见附件1),由工程参建各方以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记录上签字盖章。
工程建设单位应在法规规定时间(15个工作日)内,到市或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受理备案的单位信息见附件2)。
五、区城市管理部门受理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按照《市城管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印制燃气热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一次性告知书》,全面、准确、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受理前所需完成的各项工作及相关的行为要求。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6.24•【字号】武政〔2014〕42号•【施行日期】2014.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研究,现将《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4日武汉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3—2027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步伐,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限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环发〔2012〕130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4〕6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规划。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影响因素(一)环境空气质量现状2010—2013年,我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持续稳定下降,煤烟型污染有所缓解。
然而,以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O3)等二次污染为特征的复合型污染凸显。
大气污染呈现出明显的季节变化,秋冬春季超标严重,空气质量在同类城市中处于中下游水平,空气污染形势严峻,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竞争力,大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
(二)影响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2005—2012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呈下降态势;随着工业企业脱硝力度的不断加大,氮氧化物排放量已由上升趋势在2013年转为下降,但排放强度依然偏高。
建设高压燃气应急抢险中心是城市发展的需要
不 降压不 停输维抢作业能力 ,使之在全 国城市 高压燃 任务 的重 要保证 ,因此对这些设备 管理是抢险 中心 日
致 ,管理 者必 须具有较强 的综合 能力 ,全面抓好各项 工作 的落实 。 武汉市燃气热力集 团公 司于2 1 年 1月 1 日正式 00 5 1 成立 了 “ 武汉市燃气应急抢 险中心 ” ,目前人员 、设
理涉及 面很 广 ,方方面 的工作 的要求 都极 为严格和细
武 汉 市燃 气 热 力 集 团规 划 在 5 时 间 内投 资 近 年 40 0 0 万元 ,将 武汉 市燃气管 道应 急抢 险中心建设 成 具备 在管径 为 8 3 1 、压 力为64 P 的管 道上 ,进 行 .M a 气管道抢 险 中占据领先地位 。集 团公司还投 资近百万 建 立 了一 座在 国内具 有一 流水 平 的封 堵抢 险试 验 平 台,它将成 为高 级抢 险作业人 员的培训基地 。 建设 燃 气管 道应 急 抢 险 中心 ,健全 规 章制 度 和 管理制度 是非常重要 的。制度 中应分工 明确 ,权 责清 晰 ,配合 紧密 ,管理精细 ,每个 人都能清楚地 知道 自 己的职责 ,知道如何应对 ,如何 相互合作 ,使 每名抢
建设 高压燃气 应急抢 险 中心是城市发展 的需要
口 武汉市燃气热力工程公司 ( 3 0 1)童 清福 郭汉军 405
摘
要 : 随着城 市高压燃 气管道 的贯 穿和城 市建设 的迅速发展 ,成 立 高压 燃气应 急抢 险 中心是城 市发展 的
必然要 求。
关 键 词 : 高压燃 气管 道 应 急抢 险 不停输 施 工 抢 险 中心 管理
真履 行 职责 , 守 制度 纪 律 , 练基 本 功 , 严 苦 在任 何 时 刻接 到命 令, 都能快 速反应 ,雷 厉风行 ,操作 正确 ,
武汉市天然气小时调峰方式分析比较
武汉市气源是重庆忠县天然气,签订的 《 天然 气购销合同》中规定,从 20 05年至 20 年重庆每 o9
m 、6 1  ̄ 0 m 、8 1 0 x 0 m 、1 ̄ 0 m ,2 0 2 1 0 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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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材耗蕾魄 单佛 元 总价 沅
从表中可 以看 出,建设相同储气量的高压球罐 其投资要远远高于高压管束的投 资。
1 . 运行费用的比较 .2 4 从运行费用来看 , 高压储配站的运行费用包括 储 配站人员工 资、开罐检查等( 按国家规范 A 级高
城市燃气常用的储气调峰手段有: 储气罐储气 调峰、 输气管道末段储气调峰、 输配管 网储气调峰、 地下储气库储气调峰、高压储气管束储气调峰、液
化天然气(N ) L G 储气调峰等。怛
1 武汉市燃气小时调峰方式的分析 1 武汉市调峰储气装置现状分析 . 1
( 2 )直燃机用户每天按工作 1 计算 6 h
上●塌气 20 年第 1 ( 一 07 期 (J 『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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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 储气设备中应有的气量) 。在储存量一项中找 【
出最大和最小的数值 , 两数绝对值之和 即为所需储 气 量 :(2 .7 0.1 X14 2 .8 0 145 + o ) 0=145 14n。 X i
0 前言 城市利用天然气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优化
以前使用,达到折旧年限以后就不再使用 。
12 天 然气气 源 .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3.19•【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和能源结构调整,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供应与使用、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的管理和服务活动。
燃气的生产,本市天然气门站以前的长输管道输送和设施保护,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以及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并将燃气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保障燃气设施运行、供气用气安全,将燃气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城市管理部门所属的市燃气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工商、物价、公安、交通、环境保护、房屋管理、财政、教育、广播影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开发区职责】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武汉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本条例关于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管理职责的规定,负责其管理范围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09.29•【字号】•【施行日期】1997.05.30•【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1997年1月22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97年5月3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01年12月26日武汉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2年1月18日湖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订〈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正;根据2004年6月25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14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9月15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生活、生产等使用的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及其它气体燃料。
本条例所称燃气器具,是指使用燃气的炉具、取暖器、热水器、沸水器、空调器、调压器、阀门、点火总成和节能器等产品。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工程建设、燃气生产、供应与使用、燃气器具经营和燃气设备安全保护均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燃气事业的发展,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持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合理布局的原则,在安全、方便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气的需要。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
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发文字号】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批准部门】8;818;81801;【批准日期】2012.09.29【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2.11.25【实施日期】2013.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2012年7月25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12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2012年11月25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与建设、供应与使用、安全与应急处置、设施保护以及相关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等。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本市天然气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以及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将燃气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和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城市管理部门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燃气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其所属的市燃气管理机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工作。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管控严格LNG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管控严格LNG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6.01.28•【字号】鄂建办〔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管控严格LNG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6〕26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近日来,随着LNG价格走低因素的影响,我省部分地区一些工商业燃气用户为节约用气成本,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在天然气管道供气区域范围内不经批准擅自盲目建设所谓的“LNG自供储气场站”。
这种现象,既不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又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既不便于安全监管,又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管控,严格LNG工程建设管理,坚决遏制擅自建设“LNG自供储气场站”的问题,确保我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健康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规划管控。
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要严格规划实施,凡不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的LNG工程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
如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大局所需,在不影响当地供气市场稳定,不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报省住建厅备案。
二、加快储气设施建设。
各地城镇燃气管理部门应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督导支持属地天然气企业依据当地燃气专项规划,加快天然气应急供应、调峰储气设施建设,保证向天然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
三、提高天然气经营企业服务质量。
各级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天然气经营企业服务质量监管,督导天然气经营改进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报装费用,提升服务质量水平,为燃气用户提供优质、安全、方便、经济的供气环境。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9.21•【字号】鄂建文[2012]75号•【施行日期】2012.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鄂建文[2012]7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关于对城镇全省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118号)(简称《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全省燃气行业专家分五个小组,于7月23日至8月23日,对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林区,34个县、市、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及68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
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抽查的基本情况本次抽查是在全省各地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自查自评的基础上,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场站安全检查指南》(简称《指南》)、《湖北省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简称《考核评价办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全省各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共查找出安全隐患56个,及时消除了48个,责令限期整改8个,有力促进了燃气行业健康发展。
总的来讲:大多数市、州、县(市、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领导重视,机构健全,科学规划,制度落实,管理严格,秩序规范,安全形势发展较为平稳。
(一)领导重视。
全省大多数市、州、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对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布置、检查,层层签订责任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指示要求,依据《考核评价办法》,对本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与管理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行业的安全与管理工作的领导,有力促进了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与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武汉市燃气协会召开2010年工作会员年会
实加强地下管线监 护 ,确保燃 气管网的运行安全 ;五 是严格监管 ,改善行业经 营环境 ;六是 充分发挥协会 的民间组织作用 ,凝 聚行业力量 ,为行业 发展打造 良
好 平台。 ( 张任 国 )
会 自身建设 ;二是强化维权意识 ,争取保 护行业 企业 利益 ;三是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做好服务工作 。 李 瑛总 工程 师代 表市 城管 局对 武汉 市燃 气 协会
处长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董宏理主任 ,汉南 区城管 局 张进保局长 ,市 民间组织管理局熊英科长 ,省燃气协
会熊纯刚秘书长等领 导出席 了此次会议 。会议 由协会
秘 书长 黄峰 主 持 。
市城管局工作 、为武汉燃气事业 做出贡献的各单位表
示衷 心的感谢 ! 她提 出2 1 年全 市燃气 行业管 理丁 00
量至今各说不一 ,但大都只考虑燃烧这一环节 ,因为
lg k(  ̄完全燃烧时产生3 6k O 4 /2 3 6 . 7gC ( 41 = . 7),忽 6 6 略 了其他 环节 ;不 同化石燃料 中的c 含量 在宏观计算
宏 观计 算 对评 估 十分重 要 ,但 在工程 上 并无 实
际意义 。工程实践 中必须依 据所用 燃料的分析数据 , 如煤 炭要有元素分析结果 ( c,H ,0 ,N ,S , , , 和灰分 等 );气体燃料要有稳定供气 的成 分分析结果 ,且不
李献 嘉 ・ 然 气 在 应 对 全 球 气 候 变 化 中作 用 的 思 考 天
又不是供销差 ( ncon d o gs U acut r a )。我 国城市天然气 e f
和 1 亿 te …煤 炭 和石油 消费 将产 生 1 &L O ” 2 e… 4 ft , C
武汉天然气市场分析
武汉天然气市场分析近年来,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环保意识的提升,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作为湖北省的省会城市,武汉的天然气市场也呈现出了一系列的特点和趋势。
首先,武汉的天然气市场规模逐渐扩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武汉市的人口不断增长,居民和工业用户对天然气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武汉市天然气消费量在过去几年中呈现出稳步增长的态势。
据预测,未来几年内,武汉市的天然气市场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
其次,武汉的天然气市场竞争激烈。
随着天然气市场的开放和市场主体的增加,武汉市的天然气供应商也在不断增多。
目前,武汉市的天然气市场主要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组成。
这些企业在价格、服务和产品质量上展开激烈的竞争,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同时,武汉的天然气市场存在一定的价格波动。
受国际市场价格和供需关系的影响,武汉市的天然气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波动。
特殊是在冬季供暖季节,由于供需关系的变化,天然气价格可能会浮现一定程度的上涨。
这对于居民和企业来说,可能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此外,武汉市的天然气市场还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是天然气供应的不稳定性。
由于天然气供应主要依赖于管道输送,而输送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天气等因素的影响,导致供应浮现不稳定的情况。
其次是天然气管网建设的不完善。
虽然武汉市已经建设了一定规模的天然气管网,但仍然存在一些区域供应不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资力度。
为了进一步发展武汉的天然气市场,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大天然气管网的建设力度,完善供应体系,提高供应稳定性。
其次,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
同时,鼓励企业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提升市场竞争力。
此外,加强与其他地区的合作,拓展天然气供应渠道,降低供应风险。
总之,武汉的天然气市场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通过加大投资力度、完善供应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鼓励企业创新,可以进一步促进武汉的天然气市场的发展,为居民和企业提供更好的能源选择。
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7.19•【分类】审议结果的报告正文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2012年4月24日在武汉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谢世腰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修订《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首项立法任务,并写入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市人大城环委提前参与了条例修订一审前的相关工作。
现就条例修订工作情况和对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如下。
一、条例修订工作基本情况《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较早,列入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库。
去年,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领导下,上一届城环委开展了大量基础性的调研工作,形成了调研报告,为本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打下了基础。
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胡绪鹍同志高度重视条例修订工作,多次组织深入调研我市燃气管理现状,分析突出矛盾和问题,实地征求对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开门立法、民主立法上有所创新。
本着深入调研,厘清问题,明确思路,学习借鉴,为全面提高我市燃气管理水平提供法制保障的工作目标,委员会提前介入条例一审前的相关工作。
与市法制办、市城管局、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规室一道,共同组成了起草小组。
为了保证正确的立法方向,充分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草案起草质量,向常委会会议提交一份指导思想明确,各方利益调整均衡,最大限度地保护、服务广大市民,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同时又为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立法草案,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协调工作。
针对燃气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法工作专班一是注重严格依照上位法规定,全面消化吸收既有立法成果,借鉴外地立法经验,突出法规地方特色与可操作性,编印了《〈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参考文件汇编》。
中国城市燃气业发展现状和展望
中国城市燃气业发展现状和展望(2013)文|勇中石油规划总院根据《城镇燃气设计规》(GB50028-2006)的定义,城市燃气是指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LPG)。
城市燃气行业的消费主体主要包括城市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燃气汽车、采暖、制冷等用户。
本文所指的城市燃气是指依赖城市燃气管道供气的燃气用户,不仅包括上述居民生活、公共服务、燃气汽车、采暖、制冷等用户,还包括依赖城市燃气管道供气的小工业、发电和化工用户。
一、全国城市燃气行业发展现状1. 我国城市燃气行业整体处于快速成长期目前我国城市燃气行业各方面业务仍处于快速提升的成长期。
在此阶段,市场需求不断扩大,销售气量日益增长,国外各种投资主体大量涌入该行业。
大型燃气企业着力扩大生产规模,拓宽经营领域和围,改进经营管理模式,降低生产成本以应对现有及新进竞争对手。
中小燃气企业利用属地优势,立足中小城市,稳固经营根基,同时还将面对来自大型燃气企业的兼并与重组。
2. 燃气企业由“粗放经营”进入“精耕细作”时代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价格在市场中所发挥的杠杆作用越来越明显。
煤炭、石油、液化石油气等替代能源的价格市场化程度较高,价格走势取决于供需关系。
2013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调整天然气价格的通知,我国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向市场化方向迈进,过去廉价的天然气将成为历史。
城市居民价格承受能力虽然强,但地方政府一般出于民生考虑,基本不做调整,或调整时滞较大,难以与上游气价形成联动,影响天然气价格的传导。
因此,替代能源竞争、上游资源涨价以及下游用户对于价格传导的阻力,将直接压缩天然气价格的上升空间。
另一方面,人工成本持续上升,管网设施老化导致的维修、维护成本上升,以及部分地区气化率上升带来的发展放缓等因素,致使燃气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经营利润下降。
因此,燃气企业必须在管理上精耕细作,对现有项目实现部挖潜。
过去那种依靠规模创造效益的老路已经举步维艰,而应走出一条向管理要效益、向品牌要效应、向服务要效益的新路。
实施科学监管促进燃气行业安全发展
近年 来 .我市 燃气 管理 始终 坚持 以行 业管 理法 规 和技术 规 范为依 据 . 以确保 燃 气安 全为 主线 , 以规 范 燃气市 场 为职责 .以促进 燃气 行业 安全 发展 为 目 的. 坚持 做到 依法行 政 、 科学 管理 、 明执法 、 文 热情 服 务 .在燃 气行 业管 理 和执法 工作 方 面进 行 了努力 的
装 实 力较 强 的施 工 企业 和 业 绩 优 良的监 理 企业 . 打
万 户 . 装气 用 户 5 瓶 5万 户 : 常年 在 汉销 售 的燃 气器 具品牌 5 0余 个 . 号 1 0 型 0多种 . 装 维修 单 位 6 0 安 0 多 家 :近 年来 .每 年新 建 燃气 热力 工 程项 目近 6 0 0
分 项 、0 1 0余 个 检查 内容 , 液 化 石油 气储 配 站 的安 对
武 汉 市 燃 气 事 业 起 步 于 17 9 5年 .0 4年 底 川 20 I
探 索和 实践 , 主要 作法 如下 :
气进 汉后 .供 气方 式 由瓶 装 气供应 为 主转变 成 为管 道供 应为 主 。供 气 主体 由 国有 独资 经 营转变 为多 种 经济成 份企 业竞 争发 展 至 2 0 0 7年底 . 我市 中心城 区共有 燃气供 应 企业 3 3家 . 中管道 供 气经 营企业 其 4家 . 燃气 汽 车加 气企 业 2家 : 有液 化石 油 气储 配 现 站3 1座 .贮 存 容 积 5 0 m3 日灌 装 能 力 2万 余 2O 0 . 瓶 .瓶装 气供 应点 2 8个 .管道 液化 石油 气气化 站 5 8 座: 1 天然 气 门站 2座 . 中压 调压 站 7座 . 高 汽车 加
革后更 名 为 “ 武汉市 燃气 热力 管理 办公 室 ” 与燃 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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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燃气发展
“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燃气热力规划设计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一、编制依据及范围
1.1编制的依据
根据《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十二五”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编制工作计划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城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市管理“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汉市燃气热力管理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武汉市城市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结合我市燃气行业基本情况和建设发展实际,回顾“十一五”期间燃气建设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存在和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明确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燃气行业建设发展的目标和发展重点,引导我市“十二五”期间燃气行业建设高效、协调、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稳定和安全的燃气供应,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商业经营、工业生产、公用交通和能源供应等领域日益增长的燃气消费需求。
1.2规划的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1年至2015年。
规划的范围为武汉市行政辖区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内的城镇燃气,不含长输燃气管线及分输站。
1.3编制引用的文件资料
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武汉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
3.《武汉市燃气专项规划》2006.6
4.《武汉市CNG加气站布局规划》2005.12
5.《武汉市江夏区燃气专项规划》2009.3
6.《武汉市汉南区燃气专项规划》2008.10
7.《武汉市东西湖区燃气专项规划》2006.10
8.《武汉市城市管理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7
9.《武汉市政府工作报告》2010.1
10. 《武汉市天然气高压外环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10 11.《武汉市城镇燃气气源安全研究》2007.12
12. 《关于武汉市城市天然气事故应急气源建设的建议意见》2009.11
二、城市燃气供应现状
2.1燃气供应基本概况
武汉市燃气事业起步于1975年,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多种气源、多家经营、分区域供气的格局。
截止到2009年底,使用的燃气有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三种。
各类燃气用户165.28万户,燃气气化率为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