径赛裁判法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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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径赛裁判法
径赛裁判包括检录、发令、检查、计时、终点、风速测量等,各组在径赛裁判长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一]、检录工作
检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运动会竞赛秩序所规定的时间,在每个径赛项目比赛前召集运动员点名,凡点名不到者应取消其比赛资格。(一)检录组的职责与分工
1.检录主裁判:负责该组的全面工作,签收各组径赛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此比赛进行情况与径赛裁判长、记录公告组、起点、终点等各方面取得联系。
2.检录员: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处理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并将道次写在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带领运动员入场等。
(二)检录工作方法
1.比赛前布置检录处,准备好需要用物品,拟订竞赛检录时间表和运动员须积压。按竞赛秩序核对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各径赛项目起点、接力区、确定带领运动员入场的路线。
2.检录员须于赛前一小时到达检录处,竞赛检录时间表(如P91),做好准备工作。
3.按规定时间,准时点名,点名不到者就取消其比赛资格。点名可结合检查运动员服装、号码(检录处应备有针线,供运动员借用)。
4.组织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并填入检录表内和成绩记录卡片上。一般在比赛前10-15分钟,把运动员一次或分批带到起点处,将检录
表交给助理发令员,并说明运动员缺席情况。同时,将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分送检查长和终点记录台。如遇组别或运动员有变动时,应将变动情况报告径赛裁判长。
5.进行长距离竞走比赛时,如彩小号码的裁判方法,检录员应在前一天就按编排的秩序,将小号码发给参加该项比赛的运动员,也可以在赛前临时发给,并将运动员号码与小号码对照在检录表上注明,该项比赛后,要用及收回小号码。
6.在4*100米接力项目检录时,应由两个或四个检录员,分别带领运动员入场,并场检录表分别交给助理发令员和接力区检查员。
7.全能和田赛项目的比赛,分别由全能和田赛裁判员直接到检录处点名,并带领运动员入场。检录员应主动协助他们做好工作。
8.检录员带领运动员入场时,应在检录时间表上签字,以示该项已点名完毕已带入场内。
[二]、发令工作
发令员的主要任务,只根据运动员竞赛秩序规定的径赛项目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在执行工作中,应使各运动员在符合规则规定、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合理地起跑,并应耐心热情的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尽量合运动员不犯规少犯规。
(一)发令员的职责与分工
1.发令员:根据规则规定,判定运动员的起跑是否犯规,有权警告和取消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解决起跑中的各种问题。
2.助理发令员:与检录员联系并按照检录表核对和组织运动员进入起跑位置。负责准备接力棒和组织、检查4*400米接力各棒运动员的起跑位置和顺序。在起跑时如发现运动员有违例或犯规现象,可用信号通知运动员或发令员。
(二)发令员的工作方法
1.比赛前应检查各项径赛起点线是否正确。准备好起点工作所需设备和器材。
2.运动员入场后,助理发令员应与检录员联系,了解运动员出席情况,并逐组核对运动员号码、道次。组织运动员上道,使运动员站在起跑线后三米的集合线上(如为梯形起跑,应使运动员在各自的分道起跑线后取同等距离站好)。
3.发令员与终点裁判主裁判用旗势联系后,立即通知运动员准备比赛。
4.400米和400米以下的项目(包括4*400米接力的第一棒)运动员起跑时,必须采用蹲踞式起跑,发令员先喊“各就位”当全体运动员均进入起跑线后,做好准备时再喊“预备”,等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400米以上的项目,运动员起跑时,不得使用起跑器,发令员喊“各就位”,等全体运动员稳定后即可鸣枪。
5.发令员举枪,应在发出“预备”口令稍前。400米以上项目,则在发出“各就位”口令稍前即应举枪。举枪要举到烟屏的中央稍下的部位。枪要稳定,鸣枪后应稍等片刻,然后再放下。在举枪的同时,另一手持哨于口旁,一旦发现运动员起跑犯规,便可立即鸣哨(或鸣枪)
召回运动员,并应明确指出犯规运动员的号码和道次。
6.发令员的口令,要清晰宏亮,“各就位”的口令,要拖长一些,待运动员稳定后,再喊“预备”口令。“预备”口令要平稳短促,不要带刺激声调,但须使每个运动员都要听清楚。
7.运动员起跑中犯规,召回后再次起跑时,如上次起跑未鸣枪,则可不必再与终立联系,但如已鸣枪出应重新联系后,再发令起跑。8.助理发令员,在运动员做好“各就位”动作,身体稳定后,仍发现有运动员的手或脚触及起点线或起点线前地面时,可通知运动员纠正。如发现运动员起跑犯规时,可有信号通知发令员,由发令员根据情况处理。
9.起跑时,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就判为犯规:
(1)400米和400米以下的距离,裁判员的预备口令,400米以上距离,裁判员的“各就位“口令发出后,运动员故意拖延时间不立即做好稳定的预备资势者。
(2)鸣枪前,运动员的手或脚离开自己的位置者。
(3)“预备”口令发出后,运动员身体已经稳立,如运动员用声音或身体的明显动作,影响其他运动员起跑,也可判其为犯规,而对受影响跑出的运动员,则可不予判罚。
(4)在起跑时,如某组有多人犯规,发令员可对犯规运动员分别予以警告。如第二次抢跑,取消其比赛资格(全能运动中的径赛单项运动员连续二次起跑犯规取消该项比赛资格),但通常有一名或多名运动员抢跑犯规时,必须对犯规运动员分别予以警告。如两旁运动员系
被犯规运动员带出,这时发令员应只警告主要犯规的运动员,对其他跟随跑出的运动员可不予以警告。
10.发令员的位置,应站在能清楚地观察到起跑运动员的全部动作,与运动员的距离大致相等,如安装扩音器时,则应使扩音器的位置与各运动员的距离大致相等,使所有运动员能清楚地听到起跑的口令和枪声,使终点计时员能清楚地看到发令员动作的位置。根据以上要求,发令员与助发令员的位置如下: (P92)三种位置形势。
[三]、检查工作
检查裁判的主要任务:是在比赛前复查场地,设备及器材,比赛中检查径赛运动员有无犯规情况。
(一)检查裁判的职责分工
1.检查主裁判
(1)负责分配检查员工作地点和检查区域.
(2)结合赛前实习,检查丈量各径赛项目起点线、接力区线、抢道标志线及各项跨栏跑栏们标志等,并准备好比赛需要的用具和表格。(3)在每组比赛前后,负责与疑点裁判长取得联系。
(4)接到“检查员报告表”后,应对运动员的犯规情况进行核实,了解犯规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立即报告径赛裁判长。
2.检查员
(1)按检查主裁判分配的位置和任务检查径赛运动员比赛中有无犯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