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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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护士考核细则

(完整版)护士考核细则

(完整版)护士考核细则护士考核细则(完整版)导言本护士考核细则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护士的工作质量和标准能够得到有效评估和监控。

这份细则将详细说明护士考核的流程、标准和评估方法。

1. 考核流程1.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

1.2. 考核组成:考核组由医院管理层和专业护理团队组成。

1.3. 考核阶段:- 阶段一:设定考核目标和标准。

- 阶段二:收集考核相关资料和数据。

- 阶段三:进行评估和打分。

- 阶段四:给出评估结果和建议。

- 阶段五:进行反馈和改进。

2. 考核标准2.1. 技术能力:护士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应对各类医疗场景。

2.2. 服务质量:护士应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服务,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2.3. 安全管理:护士应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确保患者和自身安全。

2.4. 专业发展:护士应积极研究并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

3. 考核评估方法3.1. 绩效评估:通过定期考核记录和绩效评估表来评估护士的工作表现。

3.2. 患者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衡量护士的服务质量。

3.3. 技能测试:定期进行技能测试,评估护士的专业能力。

3.4. 在岗考察:定期进行在岗考察,观察和评估护士的工作态度和行为。

4. 评估结果和建议4.1. 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将根据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并给出相应的评估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4.2. 建议和改进:对于评估结果不理想的护士,将给予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机会,帮助其提升工作能力和表现。

5. 反馈和改进5.1. 反馈机制:将评估结果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被评估的护士,并进行必要的沟通和解释。

5.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和反馈结果,制定个人或团队的改进计划,并定期跟进和评估改进效果。

结论本护士考核细则旨在提高护士工作质量和提升护士团队整体水平。

通过有效的考核流程和评估方法,将护士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发挥到最大程度,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护理服务。

卫医政发〔2012〕30号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

卫医政发〔2012〕30号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卫医政发〔2012〕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在医院护士队伍中实施岗位管理,是提升护理科学管理水平、调动护士积极性的关键举措,是稳定和发展临床护士队伍的有效途径,是深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提高护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现就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要求,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以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制度框架,建立和完善调动护士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理职业生涯发展的制度安排,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基础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基础。

医院要实行“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在责任护士全面履行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职责的基础上,开展岗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

医院根据功能任务、医院规模和服务量,将护士从按身份管理逐步转变为按岗位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逐步建立激励性的用人机制。

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以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使医院护士得到充分的待遇保障、晋升空间、培训支持和职业发展,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护士定期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对护士进行定期考核,旨在提高护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得到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

二、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考核:考核护士对护理基础理论、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在临床实践中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沟通能力考核:评估护士与患者及其家属的交流沟通能力,以及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团队协作能力考核:考察护士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领导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职业素养考核:评价护士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及责任心等方面的表现。

应对压力能力考核:评估护士在面对工作压力时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策略。

三、考核周期与形式
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专业知识考核。

考核形式:结合书面考试、操作演示、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标准与程序
制定标准:依据护理行业规范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评分细则。

程序:
(1)自评:护士对自己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表现进行自我评价。

(2)上级评价:护士长或上级领导对下属的护理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3)患者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了解护士的服务质量。

(4)综合评价:结合自评、上级评价和患者评价,形成对护士的综合评价结果。

五、考核结果与反馈
结果公布: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通知到个人。

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护士个人晋升、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反馈与改进: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给予护士具体的反馈和建议,帮助其进行改进和提高。

同时,加强培训和学习,提升护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亳州市人民医院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亳州市人民医院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亳州市人民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护士执业管理,提高我院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全,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护士条例》和安徽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以及《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护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的护士定期考核实施方案。

一、成立全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委员会,由翟玉增院长任考核委员会主任,分管院长宋克义任考核委员会副主任,护理部宋玲、孔幼会等、大科护士长及临床科室护士长、高级职称护师及专科护士为考核委员会成员(人员名单见附件),参与护士定期考核工作,护理部吴柯、刘正慧同志具体负责护士定期考核文档的管理工作。

二、设立护士定期考核集中培训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夏玲侠,副主任马朝霞。

三、护理部应建立建全护士定期考核的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本院护士在职培训计划以及具体的落实措施。

四、护理部应建立建全护士定期考核的档案、年度考核表,并指导护士认真、如实填写.对提供的年度考评及职称任期内指定考评项目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汇总,每年按要求上报卫生局。

五、各临床科室护士长为本科护士考核的责任人,制定本科护士的培训计划,计划应根据各类护士的能力要求,采取分层管理、能级对应、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到位。

六、每年度提交的指定考评材料及具体培训要求:1、新上岗护理人员:轮转一年1)院部及护理部必须对新上岗护理人员进行不少于二周的岗前培训. 2)护理部应制定科学、合理、规范的轮岗计划,轮科时间不少于一年。

3)学习内容:护理学基础、全国护士执业考试题集、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规章制度、护理病历书写规范;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护理病历书写规范、医德规范、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的培养等。

4)护理部每二个月对轮科护士进行一次理论、技能、综合评价的考核;参加护理部组织的业务学习不少于10次。

5)必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由国家卫生部发给的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取得护士证书。

天津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细则

天津市医院护士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公立医院改革关于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完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的任务要求,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的基础上,以实施护士岗位管理为切入点,从护理岗位设置、护士配置、绩效考核、职称晋升、岗位培训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制度框架,建立和完善调动护士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理职业生涯发展的制度安排,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基本原则(一)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基础。

医院要实行“以病人为中心”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在责任护士全面履行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等职责的基础上,开展岗位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为核心。

医院根据功能任务、医院规模和服务量,将护士从按身份管理逐步转变为按岗位管理,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实行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聘上岗,逐步建立激励性的用人机制。

通过实施岗位管理,实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三)以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为目标。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护理岗位管理制度,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使医院护士得到充分的待遇保障、晋升空间、培训支持和职业发展,促进护士队伍健康发展。

三、工作任务(一)科学设置护理岗位。

1.按照科学管理、按需设岗、保障患者安全和临床护理质量的原则合理设置护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提高管理效率。

2.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分为护理管理岗位、临床护理岗位和其他护理岗位。

护理管理岗位是从事医院护理管理工作的岗位,临床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其他护理岗位是护士为患者提供非直接护理服务的岗位。

护理管理岗位和临床护理岗位的护士应当占全院护士总数的95%以上。

3.根据岗位职责,结合工作性质、工作任务、责任轻重和技术难度等要素,明确岗位所需护士的任职条件。

护士的经验能力、技术水平、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应当与岗位的任职条件相匹配,实现护士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2023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2023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范本)

2023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士的工作行为和绩效考核标准,提高医院护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质量,根据《医院管理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医院所有护士的定期考核。

第三条定期考核的目的是通过有效评估护士的工作表现和职业能力,为其个人发展和职业晋升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医院管理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护士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服务质量、工作态度、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估。

第五条护士定期考核采用综合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个人自评、同行互评和部门领导评价等。

第二章考核标准第六条护士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是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具体包括护理操作规范、病情观察和护理记录等方面的能力要求。

第七条服务质量是考核的核心内容之一。

护士需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能够与患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并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第八条工作态度是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护士应具备积极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主动创新,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团队协作能力是考核的要求之一。

护士应能够有效与其他医务人员合作,良好地协调和配合,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十条护士定期考核分为两个阶段:自评和综合评价。

第十一条自评阶段,护士需要按照规定的表格,对自己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提供必要的依据和支持文件。

第十二条综合评价阶段,护士需接受来自同行和上级领导的评价,包括同事的互评和部门领导的评语。

第十三条综合评价结果将由考核委员会进行综合统计和评定,最终形成一个综合评价报告。

第四章考核结果与后续处理第十四条护士的考核结果将根据总分和评定等级进行分类,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五条考核合格的护士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包括岗位晋升、薪资调整和职称评定等。

第十六条考核不合格的护士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

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
(3)做好解释工作,询问相关病史,讲清治疗目的。
(4)处置前做好三查七对。
4分
3、操作时要求:
(1)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
(2)按各项技术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做好操作中查对。
(4)操作做到:轻、稳、准、快,掌握要领,操作熟练。
3分
4、操作后要求:
(1)做好操作后查对工作。
(2)做好操作后处理,物归原处。
⑷保证安全护理,室内无贵重物品及危险品。
⑸重号室不可空岗,室内清洁。
⑹厕所及水房、物品定位放置,清洁无味,无私人物品
⑺活动室清洁,空气清鲜,娱乐活动丰富有序。
3分





0.2

2.办公室⑴室内物品放置定位,整齐,室内清洁,无私人物品
⑵不在室内大声喧哗,不吸烟,不准病人逗留。
2分
3.治疗室
⑴严格执行治疗室的规章制度。
(3)鼓励护士自学。
(4)年终有业务培训总结。
3分
3、护理质量控制
(1)有科室质控小组,有质控计划,检查及完整的考核记录。
(2)按院护理质量标准进行质量控制,形成:标准→控制→程序→信息→反馈→落实的质控体系。
3分
4、差错事故
科室有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的差错事故。
(1)出现差错、事故及时按规定、口头、书面报告。
1分
护理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
(一)病房部分(100分)


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
标准分
考核扣
分标准










15

1、环境要求: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2-23 来源: x 点击:1192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方法?,标准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管理,制定本细那么。

第二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那么,采取内部管理与院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委托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对本省卫生部门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和全省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以及对全省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

第四条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考核应在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根底上,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方案,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方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在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定期考核的根底上,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护士集中培训,评价定期考核结果。

第五条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方法?和本细那么,做好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的管理。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六条护士定期考核与护士执业、专业开展及职称晋升相结合。

原那么上每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应当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记录所有考核工程和护士执业行为及考核结果。

制定资料收集、文档保管及利用、专人负责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八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实行集体评议制度。

应每年召开护士定期考评工作会议和复评工作会议,对护士定期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第九条护士定期考核成绩优秀的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相应的荣誉或奖励。

第三章考核机构第十条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接受当地护士定期考核组织的管理,承担护士集中培训和考核任务。

第十一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院,可申请作为省级护士定期考核机构:1、具备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学普通本科临床教学能力;2、医院床位≥300张;3、承担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指定完成的集中培训工程及考核任务。

4、自愿申报,经现场评审到达合格标准。

护理工作考核细则

护理工作考核细则

护理工作考核细则一、护理质量考核(一)基础护理、特一级护理质量 1. 晨间护理到位,保持床单位整洁舒适,要求夏季干扫床,春秋冬季湿扫床,一床一柜一套一巾,用后用1:500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保持病室清洁整齐,空气新鲜。

2。

按护理级别的项目内涵为病人做好各项基础护理,定每周一为基础护理日。

根据病情及患者要求,协助并指导病员家属为病人剪指甲、刮胡须、刷牙漱口、洗脸、梳头、翻身拍背,做好病人的头发护理、皮肤护理、口腔护理、卧位护理、排泄护理、管道护理,确保患者安全,杜绝压疮、烫伤、坠床、跌倒的发生.按预防压疮的流程做好压疮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

护理部组织不定期检查,发现基础护理一项不到位扣责任人50元,发现一例未按预防压疮的流程做好压疮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扣责任人50元,发现一例压疮扣责任人200元、扣护士长200元. 3。

危重病人基础护理、生活护理、管道护理、专科护理到位。

护士对病人病情熟悉,巡视、观察、记录及时,做到病人三短(头发、胡须、指(趾)甲短)、六洁(头发、口腔、手足、皮肤、会阴、衣服清洁)、四无(无压疮、烫伤、坠床、其他护理并发症)、一舒适(卧位舒适安全)。

各种管道在位通畅,有管道标识,标有管道名称及留置日期,及时观察、统计、记录引流液的量和性状,引流袋更换及时。

护理部组织检查中发现一例危重病人护理不合格扣责任人50元,扣护士长50元。

(二)优质护理质量 1、按优质护理的要求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

运用护理程序为每位病人做好整体护理工作,分管的病人责任到人,对病人实施有效、安全的治疗、护理、预防和保健措施。

2、护士熟悉常见、多发疾病及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熟练、准确,严格执行护理常规、护理技术操作流程、基础护理服务流程、临床护理工作流程.护理部组织不定期检查,发现一次未执行护理常规、技术操作流程、基础护理服务流程及临床护理工作流程扣当事人30元。

3、护理人员言行规范,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认真做好入院宣教、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出院指导,执行各项操作均需履行告知义务,及时为患者释疑解惑,与患者保持有效沟通,做好患者的心理护理.入院、出院宣教及时,内容详细,健康教育内容全面科学.护理部组织不定期检查,发现一例未宣教扣责任人20元,宣教不到位扣责任人20元.4、责任护士对病人情况熟悉(九知道);病人知道自己的责任护士,知晓治疗、手术、饮食、康复等注意事项,病人对护士服务满意。

医院护士定期考实施方案

医院护士定期考实施方案

医院护士定期考实施方案为了提高医院护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了医院护士定期考实施方案。

一、考核内容。

1. 专业知识,包括护理学、医学基础知识、常见病症的护理处理等。

2. 技能操作,包括静脉输液、注射、换药、急救处理等护理操作技能。

3. 服务态度,包括与患者沟通交流、关怀患者、协助医生等方面的服务态度。

二、考核方式。

1. 理论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核护士的专业知识水平。

2.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实际操作考核,考核护士的护理操作技能。

3. 个人面试,与护士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考核护士的服务态度和沟通能力。

三、考核周期。

1. 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时间为每年的年底。

2. 护士在入职后满一年后进行首次定期考核,之后每年进行一次。

四、考核标准。

1. 专业知识考核标准,达到医院规定的合格分数线。

2. 技能操作考核标准,操作规范、熟练、安全。

3. 服务态度考核标准,患者满意度、医生评价等。

五、考核结果处理。

1. 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不合格者,需要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护士工作。

2. 服务态度考核不合格者,需要接受相关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态度。

六、考核效果评估。

1. 定期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2. 根据考核结果,对护士进行奖惩措施,激励优秀护士,对不合格者进行适当处罚。

七、总结。

医院护士定期考实施方案的制定,有利于提高护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通过定期考核,不仅可以发现护士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还可以激励护士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护理服务。

希望全体护士能够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新疆护士定期考核

新疆护士定期考核

新疆护士定期考核1. 引言随着医疗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也得到了重视。

为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稳定和持续提升,定期对护士进行考核已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重要一环。

本文将介绍新疆地区护士定期考核的相关内容和实施细则。

2. 考核目的新疆地区护士定期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估护士的专业知识、技能水平以及职业操守,以促使护士不断学习和提高,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并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

3. 考核内容护士定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专业知识考核护士的专业知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护理学基础知识•疾病知识和治疗常识•护理技术和操作技能•药物知识和使用规范3.2 临床技能对护士的临床技能进行考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病人观察和交流技巧•护理操作技能•病情评估和处理能力•病人心理护理能力3.3 职业操守考核护士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尊重患者权益和隐私•积极主动参与科研和继续教育•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4. 考核形式新疆地区护士定期考核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4.1 理论考核以笔试、在线考试或面试形式对护士的专业知识进行考核。

4.2 技能考核通过模拟或实际操作中检验护士的操作技能和临床技能。

4.3 案例分析对护士进行病例分析,评估其对于疾病处理和护理计划制定的能力。

4.4 职业道德考核通过观察和评估护士的工作表现和与患者、同事的互动来考核其职业道德和操守。

4.5 护士自评护士自评是一种重要的考核形式,通过护士对自身工作和能力的评估,反映其对护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5. 考核结果与奖惩根据护士定期考核的结果,可以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以激励护士提高个人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5.1 优秀护士对在定期考核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护士,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例如荣誉证书、奖金或晋升等。

5.2 合格护士考核合格的护士可以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维持其职业资格。

护士定期考核的规章制度

护士定期考核的规章制度

护士定期考核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士的工作表现,提高护理质量,促进护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护士,包括全职护士、兼职护士等。

第三条护士定期考核是指以一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对护士的综合素质、工作表现等进行评估的制度。

第四条护士定期考核的目的是激励护士提高工作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更好地服务患者。

第五条护士定期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和准确性。

第六条护士定期考核由医院护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由院内相关部门制定并报院领导批准。

第七条护士定期考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护理质量、工作態度、卫生院规章制度遵守情况等。

第八条护士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护士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接受处罚并进行再培训。

第二章护士定期考核的流程第九条护士定期考核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两个环节。

第十条内部考核由医院内部专业人员组成的考核团队进行,主要评估护士的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外部考核由医院外部专家和相关机构组成的考核团队进行,主要评估护士的专业技能和护理水平。

第十二条护士定期考核的时间一般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医院护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十三条护士定期考核的流程包括考核通知、考核执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四条考核通知应当提前至少一个月发布,明确考核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第十五条考核执行包括笔试、实际操作等环节,具体内容由考核团队确定。

第十六条考核评定由考核团队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和专业水平进行评估,形成评定报告。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反馈由护理部门向护士本人进行通报,告知考核结果和后续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护士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由院领导审定并确定,考核结果对护士的晋升、评优等具有重要影响。

第三章护士定期考核的标准与内容第十九条护士定期考核的标准应当根据护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护理质量:包括护理技术水平、护理操作规范等方面。

医务工作人员考核细则(3篇)

医务工作人员考核细则(3篇)

医务工作人员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第三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的目的是评价医务工作人员在岗位上的表现,发现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个人成长和团队发展。

第四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应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实际,科学设置考核内容,注重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第五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以完成工作任务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为核心内容。

第六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应分为年度考核和定期考核,年度考核为主,定期考核为辅。

第七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个人自评、医院评估、同事评价、患者满意度调查等。

第八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应作为绩效考评、职称评聘、奖惩等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考核指标第九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服从管理、团队合作等要素。

(二)业务能力: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程度、医疗操作技能的熟练程度等。

(三)患者满意度:通过患者反馈评价医务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人文关怀程度。

(四)绩效目标: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可衡量的绩效目标,评估完成情况。

(五)人际关系:评估医务工作人员与患者、同事和领导的相处关系和沟通能力。

(六)科研创新:评估医务工作人员在科研和创新方面的贡献和成果。

第十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指标应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能进行具体细化,设置特殊岗位考核指标。

第三章考核程序第十一条医务工作人员考核程序分为以下几个环节:(一)考核计划制定: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制定医务工作人员考核计划。

(二)考核指标确定:根据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确定医务工作人员考核指标。

(三)考核方式选择: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目的,确定医务工作人员考核方式,包括自评、医院评估、同事评价等。

(四)考核评价实施: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医务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

医院人员工作考核细则(4篇)

医院人员工作考核细则(4篇)

医院人员工作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工作考核分为绩效考核和行为考核两部分。

绩效考核主要衡量个人的工作业绩,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行为考核主要衡量个人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四条医院将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结合员工的岗位要求、发展目标等制定个人发展计划。

第五条医院将向优秀人员提供晋升、奖励等机会,对工作表现不佳的人员予以相应的处罚或考核。

第二章绩效考核第六条绩效考核主要衡量个人的工作业绩,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等。

第七条医生绩效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诊断准确率、治疗效果、医疗安全、医患关系、学术研究等。

第八条护士绩效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护理质量、护理技术、护理流程、病人满意度、卫生防控等。

第九条技术人员绩效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技术水平、操作规范、设备维护、协作能力等。

第十条行政人员绩效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沟通协调、团队合作等。

第十一条绩效考核采用定期评定方式,评定周期为一年。

评定方式包括个人自评、上级评定和同级评定。

第十二条绩效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优秀和良好的人员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晋升机会,合格的人员将维持原职位,不合格的人员将进行相关的调整和考核。

第三章行为考核第十三条行为考核主要衡量个人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

第十四条医生行为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医德医风、服务态度、职业操守、团队协作等。

第十五条护士行为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仪容仪表、礼貌待人、心理疏导、专业能力等。

第十六条技术人员行为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工作纪律、协作精神等。

第十七条行政人员行为考核主要参考以下指标:工作积极性、责任心、纪律性、工作态度等。

第十八条行为考核采用日常观察和举报制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

《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护士执业管理,保障护士队伍素质,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护士条例》和原卫生部《关于实施医院护士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等,在原《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定期考核是指依据护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所需业务技术水平及能力的要求,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开展年度考评和护士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应在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考核应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保证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本省范围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护士聘任(含内聘)护理专业技术职务及晋升晋级高一级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者,适用于本办法。

第五条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护士定期考核由护士本人所在执业机构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共同组织实施。

第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办法建立本地区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指定护士考核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省卫生计生委委托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承担全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对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定期考核和全省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定期考核资料的评审。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单位护士定期考核的制度及具体落实措施。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方式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可以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留存。

第十条护士定期考核项目包括职业道德评定、业务水平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

职业道德评定内容:护士职业必须秉承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依法执业,品行端庄、医德高尚、严谨慎独、团结协作,不得以医谋私。

医院人员工作考核细则(5篇)

医院人员工作考核细则(5篇)

医院人员工作考核细则一为加强我省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____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____〈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____》(卫____发〔____〕____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和____为指导,贯彻落实____,以树立____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一)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内容: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⑴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⑵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____。

⑴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⑵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____。

⑶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⑴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⑵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⑶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⑴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制度

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制度

医院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护士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医疗护理质量,根据《护士条例》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案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

第三条护士定期考核是指医疗机构对护士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第四条考核周期:护士定期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任期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

第二章考核组织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由护理部主任、护士长、护理骨干等组成的护士考核委员会,负责本机构护士的定期考核工作。

第六条护士考核委员会应当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等。

第七条护士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考核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考核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护士定期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质量、职业道德等。

第九条专业技术水平考核主要包括:护理专业知识、护理技术操作、护理文书书写、临床护理能力等。

第十条工作质量考核主要包括:护理工作满意度、护理差错发生率、护理事故发生率、患者并发症发生率等。

第十一条职业道德考核主要包括: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廉洁从业、关爱患者等。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十二条年度考核由护士长组织,任期考核由护理部主任组织。

第十三条考核前,应当通知被考核护士,并提供相关考核资料。

第十四条考核采取现场考核、问卷调查、患者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考核结束后,考核委员会应当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出具考核报告。

第十六条考核报告应当包括考核内容、考核结果、考核意见等。

第五章考核结果及处理第十七条护士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护士职称晋升、岗位调整、薪酬分配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九条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士,医疗机构应当给予警告,并安排其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护士,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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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作者:护理部信息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557 更新时间:2011-4-27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护士定期考核工作的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内部管理与院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委托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对本省卫生部门省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和全省晋级护理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定期考核工作,以及对全省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

第四条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考核应在贯彻落实《护士条例》的基础上,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在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定期考核的基础上,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开展护士集中培训,评价定期考核结果。

第五条各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本细则,做好辖区内护士定期考核的管理。

第二章考核制度第六条护士定期考核与护士执业、专业发展及职称晋升相结合。

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应当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记录所有考核项目和护士执业行为及考核结果。

制定资料收集、文档保管及利用、专人负责等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八条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实行集体评议制度。

应每年召开护士定期考评工作会议和复评工作会议,对护士定期考核结果进行评定。

第九条护士定期考核成绩优秀的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给予相应的荣誉或奖励。

第三章考核机构第十条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接受当地护士定期考核组织的管理,承担护士集中培训和考核任务。

第十一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医院,可申请作为省级护士定期考核机构:1、具备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学普通本科临床教学能力;2、医院床位≥300张;3、承担护士定期考核组织指定完成的集中培训项目及考核任务。

4、自愿申报,经现场评审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二条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成立护士定期考核委员会,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

第十三条省级护士定期考核机构经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审核后报省卫生厅批准认定,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集中培训第十四条集中培训是依据护士岗位的工作职责和所需业务技术水平,集中时段对护士实行分层次、分类别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及管理。

第十五条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按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本细则的要求,完成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指定培训任务,并为培训合格人员颁发成绩合格证明。

第十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护士集中培训项目:1、由省级或国家级批准认可的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项目;2、由省级或国家级举办的各类临床专科护士培训班;3、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公布实施的培训项目。

第十七条集中培训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和护理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凡面向农村基层护士、卫生突发应急事件的培训等属集中培训推广项目,优先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集中培训项目应由各护士定期考核机构提前申报。

申报单位须填写《安徽省省级护理学集中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并于每年11月底以前将拟于下一年度举办的集中培训项目上报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省级项目的负责人至少应具有副高级护理专业技术职称,该项目内容是其所从事的临床专科或全科发展方向。

第十九条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应妥善保管集中培训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第五章考核项目验证与结果认定第二十条医疗卫生机构对护士工作成绩考核、职业道德评定和业务水平中的“三基”水平测试是护士接受的常规考核项目,应于每年年底前汇总、评定一次,将结果记入《护士定期考核表》和《护士定期考核档案》留存。

各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应于次年3月底之前,将《护士定期考核表》和《护士执业记录表》上报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本人应如实填写《护士定期考核表》、《护士执业记录表》,表明其依法执业、接受继续教育和“三基”考核、临床服务中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奖励或处罚等。

护士本人应提供能证明其有效性的相关资料,由所在科室和护理部签署考核结果意见,并加盖医疗机构公章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对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应完成的指定考评项目进行验证时,医疗机构和护士本人须按年度提交以下资料:1、参加由护士定期考核机构举办的集中培训/担任授课学时数与成绩合格证明。

2、参加继续医学(护理学)教育活动获得的学分。

具体要求:护士、护师Ⅱ类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主管护师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在省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执业的主管护师,五年内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累计不得低于10学分。

未达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要求,可以集中培训项目学分作补充。

3、根据护士岗位提供典型案例或专题报告的资料,表明其熟练掌握急、危重病人抢救配合与正确处置或运用护理程序对病人实施整体护理或具有处理本专科/全科领域护理问题和解决某些疑难护理问题的能力等。

4、提供参加夜班轮值证明。

具体要求:护士、护师不少于50个,主管护师不少于30个;护士长不少于15个;50岁以上的护士不作夜班轮值数量的规定。

根据护理岗位工作性质,对门诊、供应室、血透室、内镜中心、核医学科、介入病房、高压氧舱、体检中心、预防保健科、营养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护理部等岗位工作的护士夜班数暂不作规定。

晋升高一级护理技术职称时仍需完成既定夜班轮值数。

5、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担任领班业务管理或责任护士组长工作报告及任职证明,表明其具有协作开展本专科业务管理、指导低年资护士的能力。

6、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临床教学计划和完成情况记录,表明其具有临床带教、指导进修、实习护士的能力。

7、发表于本专业领域的论文(附原文)或综述报告。

8、参与或主持科研课题研究相关资料证明。

第二十三条考评项目验证,包括项目内容与本人专业和岗位是否相关,所提供的临床、教学、科研资料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真实、可信;学分类别与授予的学分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是否完成年度学分数(参照执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夜班轮值具备院、科两级证明等。

验证后,在《护士定期考核表》和《护士定期考核档案》上进行登记和存档。

第二十四条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受到本单位、本系统及其以上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本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指令任务的情况。

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护士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生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的,应不受上报时限及时报告。

按年度报送的《护士执业记录表》仅须填写考核年度、一般性个人资料及所在科室、岗位;在“单位意见”栏中应确认护士注册的类型、是否依法执业等内容。

第二十六条护士技术职称任期内完成指定考评项目并经验证合格,由省卫生厅发给《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合格证书》,做为聘用高一级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

第二十七条护士定期考核不合格的认定,遵照《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对确认不合格的,将在验证工作结束后30日内通知相关市或县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书面通知所辖区域内的护士所在执业机构,执业机构通知护士本人。

第二十八条护士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同时提交单位证明和相关资料。

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护士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将复核意见报省卫生厅,并通知所属卫生行政部门,同时,书面通知护士本人。

第二十九条护士被暂停执业活动期满要求再次对其考核者,应由护士执业机构所属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委托申请,同时提交单位证明和相关资料。

对护士的再次考核采取复验、函调、现场考评等方式进行,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考核结果报送委托其考核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三十条为加强护理信息化建设,护士定期考核工作将设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方便资料报送、信息查询及利用。

第六章督查指导第三十一条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全省护士定期考核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

主要内容是:(一)各级护士定期考核组织、考核机构组织健全、制度齐备,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给的任务;(二)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在护士定期考核工作之前,已制定、实施护士在职培训计划,并保证护士接受培训。

(三)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配备专人管理;(四)切实遵循以人为本、能级对应、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原则,高效便捷地开展护士定期考核工作;(五)切实维护护士的在职培训权,促进护士的专业成长,以保障护理质量和病人安全;(六)不得利用护士考核、验证之机索要、收受他人财物,牟取不正当利益。

(七)护士以贿赂或欺骗手段取得考核成绩与合格结果的,一律予以取消,并判定为不合格;追究考评当事人的责任,必要时报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取消其资格。

(八)现场督查。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二条首次建立《护士定期考核档案》,应由护士本人据实填报个人资料,所在执业机构核准;晋级高一级护士技术职称的还须提交“本人任职考核期间专业技术工作述评”。

档案一式两份,一份单位留存,另一份报送所属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备案。

第三十三条护士变更执业地点的,可提前进行考核。

由护士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执业机构同意,护士定期考核组织出具考核意见后,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护士执业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护士变更新执业地后,由所在执业机构按其业务能力和岗位情况,安排其参加相应级别的考核。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本细则由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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