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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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陈经纶中学

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章程

(2010年10月25日修订)

总则

教育形势的不断发展、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学校“首都名校建设”、办人民满意的学校的办学目标,对我校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贯彻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人才质量观以及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落实北京市关于教师队伍建设工程的精神和《朝阳区“名师工程”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深化我校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加速学校“首都名校建设”,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特成立陈经纶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

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是一个以研究学校教育教学问题,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交流、推广教育教学最新信息,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学校的发展和相关行政决策提供依据为主要任务的学术组织,是并行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民主办学的常设机构。

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结合学校实际,紧紧围绕教师专业发展开展工作。通过调研、培训、科研、评价等多种途径,从教育思

想、教学理念、教学方式、教学实践等方面加强研究,指导和促进教师加强学习,规范师德,自主发展,逐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自身修养。

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通过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教师的施教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加快学校“首都名校建设”的步伐,实现学校发展的三个“个性化”。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由学校聘请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各一名、委员若干名组成。所有成员都来自学校本部以及分校。

第二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常务工作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秘书长组成的常务委员会主持开展。

第三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连任,但连任人数不得超过现任人数的2/3。

第四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接受学校的行政领导。

第二章工作职能

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整体水平,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校整体办学实力上。

第一条研究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要利用其成员信息渠道广、研究能力强的优势,始终站在基础教育学术研究的

前沿,关注当前教育教学的有关信息,特别是教改、课改、教研、考研的信息,认真筛选和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如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别是青年教师的成长等实际问题开展专题研究。

第二条指导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充分发挥自身学术以及专业水平优势,指导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教研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校相关学术团体的工作。

第三条咨询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扩大与外界的交流,协助学校聘请教育教学专家、名师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成为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名师相互联系的纽带,为教育教学决策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第四条培训培养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承担相应的培训任务。通过多种途径加速学校名师队伍建设,成就更多的个性化教师,为学校培养市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发挥作用。

第五条督导评价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协助学校老教师督学团做好相关工作,审议、评价学校教师的教科研成果及专业发展水平。

第六条总结推广职能。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及时发现教育教学中的典型,并帮助教师总结成功的经验,推广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

第三章工作原则

第一条实事求是的原则。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尊重教育教学规律,扎实开展工作。

第二条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既发扬学术民主,又服从集体意志。

第三条为教师发展服务的原则。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的一切工作力求贴近学校办学方向,贴近教育教学目标,贴近教师实际需要,一切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服务,为一切教师的专业发展服务,进而使教师的专业发展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服务。

第四条注重工作实效性的原则。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力避形式主义和工作随意性,一切工作坚持以可操作和有效性为前提。各项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方案,推进过程必须扎扎实实,以确保各项工作有落实,有实效。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实行例会制度。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校需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确定、研究、布置、解决、交流委员会的阶段性工作。学校相关行政领导可列席例会。

第二条坚持调研制度。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通过座谈、访谈、听课、调查问卷、召开会议等途径,加强调研,深入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执行档案制度。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加强文档的收集和整理,建立教师学术档案,并由专人负责。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一条学校通过相关政策全力支持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的工作。

第二条学校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以建立陈经纶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基金,支持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开展工作,包括组织开展境内外的教育培训和考察活动。

第三条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将通过各职能处室或学术团体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建立畅通的工作渠道和必要的交流表彰机制。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由北京陈经纶中学教师专业发展学术委员会负责修订。

第二条本章程自学校发布之日起执行。当今社会的激烈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特别是思想品行端正、专业功底深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的竞争,教育也不例外。

北京陈经纶中学教师专业发展规划草案

(试行)2011年1月

当今赎回的激烈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特别是思想品行端正、专业功底深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的竞争,教育也不例外。《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陈经纶中学作为北京市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为了高效完成时代赋予教育的伟大使命,必须加强首都名校建设,重视教师的专业发展,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成长、提高和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内涵发展,树立“名长兴校”、“名师强校”的人才办学观念。遵循教师的成长规律,本着“优先师德,优先专业,优先能力”的原则,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口

二、工作目标

学校设置“陈经纶中学教师专业发展阶梯”,推行“九年三段”、“三维七级”双层面管理目标。三段、七级目标相互衔接,逐步递进。学校通过双层面管理目标的实施,促进教师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九年三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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