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兵马使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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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兵马使初探

摘要:兵马使作为节度使府的重要武职僚佐,从最初的镇将,经历了都知兵马使、藩镇储帅,最后成为具有阶官性质的荣衔。唐代兵马使种类繁多,方镇使府逐步确立以后,在藩道一级,出现兵马使总头目都知兵马使;后来又逐渐出现以左右厢为界的左右厢兵马使等等。在州一级,也出现了支州兵马使,并多由州刺史兼任,同时行军和中央禁军中也设有兵马使。

关键词:兵马使;职能;分类

兵马使是唐代方镇使府的重要武职僚佐之一,它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鲜明的使职特点。梳理兵马使的脉络,总结其在唐中后期的地位和作用,兵马使呈现出阶段性的特点。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试图通过整合古典典籍资料,参以墓志等新材料,对兵马使的出项、发展、职能、种类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究。

一、关于兵马使的研究综述

唐自安史之乱以降,唐代武官制度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尤其是地方武官,以节度使等军事使职为核心的使府武职僚佐最为剧烈。随着府兵制破坏和边疆节镇的逐渐设置,节度使下出现了一种新武职——兵马使。兵马使是具有临时差遣性质的使职,从武则天时期出现直至唐末,由权重一方的藩镇上层军官到同兵马使的阶官性质,反映了唐代使职变化的一些特点。

兵马使是方镇使府下的重要地方武职,因此,这里就不能不对一些藩镇涉及兵马使的研究概况及前人的研究状况做以简要说明。藩镇研究中涉及兵马使一职的发轫之作,当推严耕望先生的《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①,此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论述了方镇使府文职僚佐,下篇则论述军将等武职系统。他根据大量的墓志、碑刻材料,考论了使府几个最重要的军将:都兵马使、兵马使,都虞候、虞候,都押衙、押衙,都教练使、教练使等。严耕望先生考论它们出现的时间、职权、地位,并认为兵马使还分为都知兵马使、左、右厢兵马使,后院兵马使等种类。由都兵马使、都虞候、都押衙、都教练使组成藩镇四要职,对唐军镇影响最大。安史之乱后,此四职执方镇军事之权。此文是早期研究藩镇武官制度的代表性作品,奠定了研究藩镇武官的基石。而严耕望先生利用墓志碑刻研究军将武职的方法,为后来学者所继承和发扬。

张国刚则在严耕望研究的基础上,完成了《唐代藩镇军将职级考略》②,讨论主兵大将的职级划分,即在兵马使、押衙、虞侯三者的平面关系之外,研究了一些领兵军将的上下级关系。张国刚利用兵书记载研究了战时职官体系,考证出藩镇各级军将职级。他认为唐代藩镇主兵军将大约可划分为:都头(都知兵马使)、兵马使、副兵马使、都虞候、十将、副将等职级,而散兵马使、散十将、散虞侯皆不统兵,还有同兵马使、同散兵马使、同十将等,

①严耕望:《唐史研究丛稿》,台湾新亚研究所,1969年。

②张国刚:《唐代藩镇军将职级考略》,《学术月刊》,1989年第5期。

具有阶官性质。其中十将、副将等低级军职,严耕望未曾提及,是对严文的补充和深化。张国刚另一篇文章《唐代藩镇军队的统兵体制》①,指出:方镇的统兵制度大体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方镇治所州的牙兵;二是方镇属下各支郡(州)的驻兵;三是州下各县的军镇。

冯金忠在《唐后期地方武官制度与唐宋变革》②中引大谷文书的材料,证明节度使设置之前,兵马使已经出现于军使下,军镇武官系统在节度使制度确立以后,发生了剧烈变化,军镇除军使、镇使、副使外,还出现了都知兵马使、都押衙、都虞候、十将等使职武官。

樊文礼在《试论河朔三镇内外矛盾的发展演变》③,一文中指出,以河朔再叛为标志,节帅与牙兵集团的藩镇内部矛盾取代其外部矛盾。从魏博、卢龙牙兵逐帅或军将夺权的情况来看,被牙兵拥立,夺得节帅权位的,多数是兵马使或都知兵马使之类的牙将;而在成德,这些重要的职务,长庆以来一直掌握在节帅的子弟手中,故成德较二镇稳定。以牙军为核心的军人集团是河朔三镇割据统治的主要社会基础,这一核心的消失,三镇割据的历史也次第消失。

王延武的《兵马使》④认为,兵马使一职其始设于开元八年,都知兵马使,在开元末的边境节度使下出现。安史之乱后,朝廷组成的中央兵团也设各级兵马使。

石刻、笔记和诗文等,虽对于武职的考证涉及不多,但很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敦煌吐鲁番文书及石窟题记中职官史料比较丰富,大部分属于唐五代至北宋初年,与藩镇官制关系十分密切,特别是晚唐五代河西归义军时期的材料更为集中。而关于武职论述,则首推荣新江的《唐五代归义军武职军将考》⑤,他复原了归义军节度使下各级武职军将,并探讨其职级、职守及统属关系,得出其顺序是:都指挥使、都押衙、押衙,都知兵马使、兵马使,都教练使、教练使,都虞候、虞候,将头、队头等。其中都指挥使“有时率军出征,兼掌差科赋役,实际是仅次于节度使的归义军内外诸司及马步军的总管。”他指出,五代初叶,都指挥使一职已经取代了过去都知兵马使的地位。该文还认为归义军虽僻居河西,但节度使的军政体制与内地大同小异。

关于都知兵马使与指挥使的关系,杜文玉在《晚唐五代都指挥使考》⑥一文对此提出异议,认为都知兵马使和都指挥使虽都为统兵将领,但并非先后关系,二者共存了很长的时间,都知兵马使到宋初才绝迹。他还认为都知兵马使多在节镇设置,为节帅所属的武职牙将之一,而都指挥使的情况则复杂的多,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军职多有设置。从军事体制上,大体分为四个层次:州镇的指挥使、方镇的指挥使、中央禁军系统的都指挥使和作为行军统帅的都指挥使,每个层次内的都指挥使又有地位高下和职权轻重之别。此文章给兵马使的研究很大的启示和参考作用。

①张国刚:《唐代藩镇军队的统兵体制》,《晋阳学刊》,1991年第3期。

②冯金忠:《唐后期地方武官制度与唐宋历史变革》,《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

③樊文礼:《试论河朔三镇内外矛盾的发展演变》,《内蒙古大学学报》,1983年第4 期。

④陈国灿:《全唐文职官丛考》“兵马使”条,武汉大学,1997年版。

⑤荣新江:《唐五代归义军武职军将考》,《中国唐史学会论文集》,三秦出版社,1993年版。

⑥杜文玉:《晚唐五代都指挥使考》,《学术界》,1995年第1期。

二、唐代兵马使的概况

唐初实行西魏北周以来的府兵制度,但随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趋于崩坏,募兵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唐代官制中存在一些缺陷,使职的广泛应用,弥补了这一缺点。使职较早使用于军事武官的当属节度使,并形成以它为代表的地方武官系统。节度使作为地方武官首脑,拥有灵活的自治权,可以自辟僚属,逐渐形成庞大的文、武两支使府僚佐。安史之乱以后,为平叛打击地方藩镇,唐代的道、军、镇、城等普遍设置了节度使、兵马使、招讨使、经略使等军事使职。

唐代的使职制度是唐代官制中的重要内容。但传统文献《两唐书》职官志却记载甚少,重视不够。《两唐书》的职官志(百官志)中只记载了节度使、经略使、军使、招讨使、防御使、团练使等等,对于兵马使只在行军中有零星记载。《唐六典》中提及的武官使职有节度使、经略使、军使、镇使、守捉使、镇守使、讨击使、防御使、游奕使等九种,也未提及兵马使。元代学者胡三省在注《资治通鉴》时写道“兵马使,节镇衙前军职也,总兵权,任甚重。”①

陈仲安先生就将诸多使职分类,其中一类为“地方军政制度中的使职系统”②,藩镇、军、支州(郡)下的兵马使、都知兵马使则可归为其下,但神策军兵马使属于中央禁军,无法纳入地方系统。陈仲安先生的分类方法,仍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唐代中后期使职的普及化,已基本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甚至可以独立运作,但每个新事物的出现,必伴随着旧事物的斗争,此消彼长。唐中后期武官使职以职业军人为典型,节度使后来虽由文人担任,但作战指挥仍以武官为核心。节度使下、支州(郡)县的武职僚佐担负着整个藩镇、军的运转,而出兵、行营也多置大元帅,诸道都知兵马使,协调多镇部队作战。

兵马使,顾名思义是掌管兵马的使职。元朝学者胡三省对此有一段精辟的叙述。他在《资治通鉴》卷二一五,胡三省注“兵马使,节镇衙前军职也,总兵权,任甚重。至德以后,都知兵马使率为藩镇储帅。”③总兵权即知兵马事,掌管兵马事物以及军事调动。胡三省认为兵马使是效力于藩镇衙前的武将,统领兵权和军务,职任比较重要。藩镇储帅即藩镇的副帅,是藩镇主帅的协理人员和储备人才。肃宗至德以后,都知兵马使权势更重,一般成为藩镇储帅。但是,藩镇储帅除却都知兵马使外,还有藩镇副使和藩镇司马,所以,都知兵马使只是藩镇储帅的一种。

都知兵马使作为唐代方镇使府位尊权重的武职军将,是行军作战的实际指挥官,后来逐渐演变为藩镇储帅,权势进一步扩大。但严耕望先在《唐方镇使府僚佐考》一文中指出,“都知兵马使掌兵权,位尊势隆,成德一镇凡居储帅之位几多兼充此使,良以兵权所寄故地。”④他勾稽史料得出成德一镇的节度使储帅大多数兼任都知兵马使。河朔三镇自安禄山开始已经

①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15,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877页。

②陈仲安:《唐代的使职差遣制度》,《武汉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

③《资治通鉴》,第6877页。

④严耕望:《唐史研究丛稿》,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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