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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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母婴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保障母婴安全,预防孕产妇和新生儿疾病,提高母婴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孕产妇、新生儿及其家属。

三、管理制度1. 预防保健(1)孕前咨询:对计划怀孕的妇女进行免费孕前咨询,了解孕前健康状况,提供孕前保健建议。

(2)孕期保健: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检,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3)产后访视:产后7天内对产妇进行访视,了解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状况,提供产后康复指导。

2. 风险筛查与评估(1)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妊娠风险等级。

(2)对风险等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进行重点管理,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

3. 分娩损伤预防(1)加强产前教育,提高孕产妇对分娩损伤的认识。

(2)对高危妊娠和可能产生难产的病例进行讨论,制定应急预案。

(3)在产程中充分评估母婴情况,掌握分娩机制和助产技术,降低分娩损伤发生率。

4. 陪住管理(1)分娩前,产前需要陪护者,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后,可允许一人陪护。

(2)分娩后,每名孕产妇分娩后只能有1名家属或母婴护理员24小时陪住。

(3)为避免新生儿发生交叉感染,其他时间无探视。

(4)陪护家属一旦进入病房,不允许离开病房楼,需全程佩戴口罩,一旦出现违反上述规定必须无条件立即离开病区不得再次陪护。

(5)陪住家属出入病区时请主动出示患者家属来院通知单。

(6)请陪住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7)禁止发热人员或其他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家属进入病房。

四、工作流程1. 预防保健(1)孕前咨询:由预防保健科负责,对计划怀孕的妇女进行免费孕前咨询。

(2)孕期保健:由产科负责,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检,监测胎儿生长发育。

(3)产后访视:由产科和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产后7天内对产妇进行访视。

2. 风险筛查与评估(1)由产科负责,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妊娠风险等级。

(2)由产科和预防保健科共同制定个性化管理方案。

3. 分娩损伤预防(1)由产科负责,加强产前教育,提高孕产妇对分娩损伤的认识。

妇产医院守护母婴工作制度

妇产医院守护母婴工作制度

妇产医院守护母婴工作制度一、宗旨为贯彻落实我国母婴安全工作要求,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预防和控制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母婴安全领导小组,由医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产科主任、新生儿科主任等为成员。

2. 设立母婴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三、工作职责1. 母婴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和完善母婴安全相关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2)监督、指导母婴安全工作的实施,确保母婴安全目标得以实现。

(3)定期召开母婴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总结母婴安全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2. 母婴安全办公室职责:(1)组织实施母婴安全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母婴安全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报告。

(3)组织母婴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四、工作内容1. 孕期管理:(1)开展孕期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2)对孕妇进行规范化产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3)对孕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2. 分娩管理:(1)提供安全、舒适的分娩环境,确保母婴安全。

(2)严格遵循分娩流程,确保分娩过程中各项操作的正确性。

(3)及时处理分娩过程中的紧急情况,确保母婴安全。

3. 产后管理:(1)观察产后母儿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产后并发症。

(2)提供产后康复服务,促进产妇身体恢复。

(3)开展新生儿保健知识宣传,提高家长育儿能力。

4. 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管理:(1)对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进行筛查、评估和分类管理。

(2)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确保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3)建立绿色通道,确保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紧急救治。

五、工作流程1. 孕期管理流程:(1)孕妇首次产检时,进行全面的孕期评估。

(2)根据孕期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孕期保健计划。

(3)定期产检,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2. 分娩管理流程:(1)孕妇入院后,进行分娩风险评估。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

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

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

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孕产妇和婴儿的生命安全,提高产科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的孕产妇和婴儿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孕产妇和婴儿的安全,提高孕产妇和婴儿的生存质量。

第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加强产科服务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水平。

第二章孕产妇安全管理第五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后的健康管理。

第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健康档案,对孕产妇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了解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和生育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理计划。

第七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孕期保健,定期进行孕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孕期并发症,提供孕期健康教育和心理支持。

第八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分娩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分娩操作规程,确保分娩安全。

第九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产后健康管理,提供产后康复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产后并发症,促进产妇身心健康。

第十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孕产妇死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定期进行评审,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婴儿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婴儿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婴儿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婴儿出生缺陷的预防和控制,提供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儿疾病。

第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婴儿喂养和营养指导,推广母乳喂养,提供科学的喂养和营养指导服务。

第十四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婴儿睡眠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睡眠指导,预防婴儿睡眠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加强婴儿疫苗接种和预防接种管理,提供疫苗接种服务,确保婴儿得到及时的免疫保护。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产科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安全水平。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孕产妇和婴儿在医疗保健机构中的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护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成立产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产科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产科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2. 领导小组应由医院领导、产科负责人、医务科、护理部、儿科、检验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产科安全形势,研究解决产科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人员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资质管理制度,确保从事产科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

2. 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医疗规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医务人员应参加产科安全管理培训,了解产科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产科安全管理意识。

四、医疗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产科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2. 医疗保健机构应严格执行产科医疗技术规范,确保医疗技术的合理应用。

3.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护理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护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产科护理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测。

2. 护理人员应遵守护理规范,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安全。

3. 护理人员应参加产科安全管理培训,了解产科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产科安全管理意识。

六、环境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环境管理制度,确保产科环境整洁、安全、舒适。

2. 医疗保健机构应定期对产科环境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3. 医疗保健机构应加强对产科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七、安全管理1.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安全管理体系,制定产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医疗保健机构应建立健全产科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

医院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母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母婴保健服务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母婴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母婴安全工作的全面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母婴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母婴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工作。

3. 各科室设立母婴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母婴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母婴安全工作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母婴保健政策,确保母婴安全。

2. 提高医护人员母婴保健服务技能,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3. 加强母婴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孕产妇、家属及社会各界对母婴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4. 优化母婴保健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母婴安全。

四、母婴安全管理制度1. 产科病房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入院、分娩、出院制度,确保母婴安全。

(2)对孕产妇进行详细询问病史,评估母婴风险,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3)加强产前、产时、产后监护,确保母婴安全。

(4)做好新生儿窒息、新生儿肺炎、新生儿黄疸等常见疾病的预防、治疗和转诊工作。

2. 儿科病房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入院、治疗、出院制度,确保患儿安全。

(2)加强新生儿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新生儿疾病。

(3)对新生儿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做好营养、护理和康复指导。

(4)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

3. 母婴保健服务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前检查、分娩接生等制度。

(2)加强孕产妇心理疏导,提高孕产妇心理健康水平。

(3)做好新生儿疫苗接种、儿童保健等工作。

(4)加强母婴保健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五、母婴安全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母婴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将母婴安全工作纳入科室和个人的绩效考核,奖优罚劣。

3. 对违反母婴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母婴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妇产科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妇产科医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母婴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率;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满足孕产妇及新生儿需求;3.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预防医疗事故发生;4. 加强医护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1. 成立妇产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监督和指导妇产科安全管理工作;2. 设立妇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考核;3. 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人员管理(1)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医疗安全;(2)严格执行岗前培训、考核制度,确保医护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3)加强对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意识。

2. 设备管理(1)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2)加强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提高设备使用技能;(3)严格执行设备使用规程,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3. 护理管理(1)加强病房护理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预防交叉感染;(2)加强对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护理质量;(3)加强母婴安全护理,确保母婴安全。

4. 急救管理(1)制定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3)加强医护人员急救知识培训,提高急救水平。

5. 患者管理(1)严格执行入院、出院手续,确保患者信息准确无误;(2)加强患者健康教育,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意识;(3)加强患者心理疏导,提高患者满意度。

五、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妇产科安全管理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2. 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科室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妇产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

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

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并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产科对外公布,以接受监督和供孕产妇知情选择服务,未取得资格的人员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带教见习,不能独立施行助产技术服务。

医院母婴健康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母婴健康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保障母婴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和减少母婴疾病,确保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母婴健康管理的科室,包括产科、儿科、妇产科、新生儿科等。

三、管理制度1. 产前教育(1)对孕妇进行全面的产前检查,了解孕妇健康状况,评估孕期风险。

(2)定期举办孕妇学校,普及孕期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意识。

(3)针对高危孕妇,制定个体化保健方案,加强孕期管理。

2. 高危妊娠管理(1)建立高危妊娠档案,详细记录孕妇的基本信息、病史、孕期检查结果等。

(2)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密切观察孕妇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3)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3. 分娩损伤预防(1)提高助产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减少分娩损伤。

(2)加强产程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开展无痛分娩、自由体位分娩等新项目,提高孕妇分娩舒适度。

4. 新生儿护理(1)加强新生儿护理培训,提高新生儿护理质量。

(2)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新生儿护理等技能培训。

(3)做好新生儿保暖、喂养、疾病预防等工作。

四、工作流程1. 产前检查(1)孕妇到产科进行首次产检,建立孕期档案。

(2)定期进行产检,包括血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B超等。

(3)发现高危因素,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 分娩(1)孕妇进入待产室,进行分娩前的准备工作。

(2)助产士对孕妇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分娩疼痛。

(3)严密观察产程,确保母婴安全。

3. 产后护理(1)对产妇进行产后检查,了解产妇健康状况。

(2)指导产妇进行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

(3)提供心理支持,帮助产妇度过产后心理适应期。

4. 新生儿护理(1)新生儿出生后,进行新生儿窒息复苏、新生儿护理等。

(2)对新生儿进行日常护理,包括保暖、喂养、疾病预防等。

(3)定期进行新生儿健康检查,确保新生儿健康成长。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母婴健康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产科、儿科等科室进行考核,确保母婴健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母婴安全工作措施

母婴安全工作措施

母婴安全工作措施母婴安全工作措施一、背景介绍母婴健康和安全是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对于新生儿和妇女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母婴的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母婴安全工作,保障妇女孕产期的安全,同时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家庭自救互救能力,以减少母婴死亡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二、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角色和责任1. 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落实各项政策,加强对妇女孕产期的监管和服务保障。

2. 设立专门的机构和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母婴安全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3. 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资支持,确保母婴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加强对相关机构人员的培训和督导。

三、加强孕前保健和宣传教育1. 开展孕前检查,了解孕妇的健康状况,提前发现和治疗潜在疾病,确保妊娠期的安全。

2. 开展孕前和孕期的科学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孕妇和家庭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健全妇女孕期监测与服务机制1. 建立孕妇档案,记录孕妇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及时跟踪和监测孕妇的孕期变化,提供必要的健康指导和服务。

2. 安排专业的医疗人员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和孕期监测,提供个性化的保健方案,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3. 设立妇女保健中心和孕产咨询热线,提供咨询、教育和医疗服务,解决孕期中的各类问题和困扰。

五、改善救助和保险制度1. 建立健全的母婴救助和保险制度,对妇女孕产期高风险人群进行重点保障,包括贫困家庭、单亲家庭等特殊群体。

2. 完善国民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覆盖率和报销比例,减轻孕妇家庭的负担,保障其基本医疗需求。

六、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和设施1. 加强孕期、分娩和产后的医疗设施建设和改善,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 提供卫生环境良好的产房和产后恢复区,确保母婴的安全和健康。

3. 加强产科医生和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和服务意识。

七、加强科普宣传和家庭教育1. 组织和开展母婴健康科普宣传活动,普及婴幼儿护理、喂养和疾病防治知识。

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制度

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制度

标题: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母婴健康水平,保障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服务,提高质量的原则,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母婴保健服务。

第三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应贯穿于孕期、产时、产后全过程,注重个体差异,实施分级管理,确保母婴安全。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应在医院领导下,成立专门的母婴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母婴保健工作。

第五条设立妇产科母婴保健科室,负责具体实施母婴保健工作,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六条妇产科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孕期保健第七条孕期保健工作应包括健康教育、孕期检查、高危孕产妇管理、产后访视等。

第八条开展孕期健康教育,普及孕期保健知识,提高孕妇自我保健能力。

第九条孕期检查应按照《国家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为孕妇提供全面、系统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孕期并发症。

第十条对高危孕产妇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个性化的保健方案,确保母婴安全。

第四章分娩管理第十一条分娩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温馨的原则,提供优质的分娩服务。

第十二条加强分娩过程中的监护,确保母婴安全,降低分娩并发症发生率。

第十三条开展分娩镇痛服务,减轻孕妇分娩痛苦,提高分娩满意度。

第五章产后保健第十四条产后保健工作应包括产后访视、产后康复、母乳喂养指导等。

第十五条产后访视应在产妇出院后一定时间内进行,了解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第十六条开展产后康复服务,促进产妇身体恢复,提高生活质量。

第十七条普及母乳喂养知识,提高母乳喂养率,保障新生儿健康。

第六章质量管理第十八条建立健全母婴保健服务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母婴保健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

第十九条加强母婴保健设备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产科母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产科母婴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预案背景为确保母婴安全,提高产科医护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降低母婴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医疗机构母婴保健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提高产科医护人员对母婴安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能力。

2. 保障母婴在分娩过程中的安全,降低母婴死亡率。

3. 建立健全产科母婴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母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产科母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产科母婴安全应急工作。

2.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组:(1)医疗救治组:负责母婴安全事件的现场救治和转运。

(2)护理保障组:负责母婴安全事件的护理保障工作。

(3)信息联络组:负责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母婴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的供应和调配。

四、应急预案流程1. 风险识别与评估(1)产科医护人员对孕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对高危孕产妇进行重点监测,制定针对性预防措施。

2. 应急响应(1)发现母婴安全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组。

(2)医疗救治组迅速开展现场救治,确保母婴安全。

(3)护理保障组配合医疗救治组,提供护理保障。

(4)信息联络组及时收集、汇总、上报母婴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3. 应急处置(1)针对不同类型的母婴安全事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2)对重症孕产妇,立即启动院内危重孕产妇救治流程,确保母婴安全。

(3)对可能危及母婴安全的事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4. 应急结束(1)确认母婴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母婴生命体征稳定。

(2)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总结会议,分析事件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物资与设备1. 基础急救物资:氧气、吸痰器、心电监护仪、呼吸机、注射器、输液器等。

2. 特殊急救物资:新生儿复苏器、新生儿呼吸器、新生儿抢救包等。

3. 后勤保障物资:应急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

保障母婴安全工作方案

保障母婴安全工作方案

保障母婴安全工作方案保障母婴安全工作方案为了保障母婴安全,减少孕产妇和新生儿的疾病和伤害,提高生育健康水平,减少不必要的医疗事故,国家、医院、社会都应该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

制定、实施、完善保障母婴安全工作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目的为保障孕妇和新生儿及其家庭的权益,提高患者的满意度,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医疗机构对孕妇和新生儿进行预防保健、生产服务和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院产科及母婴科,以及涉及产房、新生儿血糖监测、新生儿舌系带切断、拍嗝、抢救、出院等多个医疗部门和岗位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以人为本,保障孕妇的用药权利和知情权利;2. 严格控制新生儿输液和用药,注重安全防范;3. 切断新生儿舌系带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标准化程序进行;4. 在产科和母婴科设立抢救中心,加强护理和医疗人员对抢救的培训和考核;5. 在新生儿疾病筛查中,规范操作流程,确保筛查结果准确可靠;6. 推广母乳喂养,加强对乳汁库存的管理,确保母乳质量安全;7. 强化患者安全教育,强调医疗机构保障患者权益的基本职责。

四、工作要求1. 加强对孕妇的监管,做好孕期保健。

鼓励孕妇到医院进行产前保健。

加强营养指导,保证孕妇膳食合理、营养均衡;严格控制孕妇的用药,切实保障孕妇的用药安全。

2. 在产房、新生儿血糖监测、新生儿舌系带切断、拍嗝、各项手术、出院评估等手术实施中,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流程进行,确保手术安全、规范、标准化。

3. 强化对新生儿的保护和监管,注重新生儿情况的观察和记录,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对新生儿窒息的抢救。

切断新生儿舌系带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范和标准化程序进行,确保术后恢复良好。

4. 鼓励母乳喂养,做好新生儿喂养和保健指导。

对母亲进行安全母乳管理,对乳汁进行科学、可控性治疗,确保乳汁质量安全。

5. 进行患者安全教育,强调医疗机构保障患者权益的工作职责,并落实相应的工作制度和纪律处分措施。

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产科母婴安全管理

产科母婴安全管理产科母婴安全管理坎市医院妇产科林秀连课程容⼀、产科现有新风险趋势⼆、产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管理三、母婴安全管理实施卫⽣计⽣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产科安全管理⼗项规定(2013.9)⼀、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禁医疗机构使⽤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员⾮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禁⾮医学需要的胎⼉鉴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然分娩,规孕产期保健服务,全⾯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禁医疗机构及其⼈员接受母乳代⽤品⽣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给予的馈赠和赞助,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品推销和宣传,格执⾏母乳喂养相关规定。

六、禁危害新⽣⼉⼈⾝安全⾏为,医疗机构要建⽴新⽣⼉⾝份识别、交换制度和流程,新⽣⼉交接时须由交接双的医护⼈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检查、治疗需要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能⼒建设,并建⽴格的24⼩时临控和管理。

七、禁医疗机构及其⼈员违反新⽣⼉出⽣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缺陷新⽣⼉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禁医疗机构及其⼈员买卖或⾮法处置胎⼉附属物,胎⼉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处理,脐带⾎采集应当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

九、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书上签字后,可由其⾃⾏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处理。

医院关于母婴保健管理制度

医院关于母婴保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我院母婴保健服务水平,保障母婴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护人员及相关部门,涉及孕产妇、胎儿及新生儿保健、孕产期保健、分娩、产后康复等全过程。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母婴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产科、儿科、妇科等相关科室设立母婴保健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母婴保健工作的具体实施。

3. 医院设立母婴保健办公室,负责母婴保健工作的日常管理、监督和评估。

四、母婴保健服务内容1. 孕前咨询与指导: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孕前检查、健康教育、遗传咨询等服务。

2. 孕产期保健:为孕产妇提供产前检查、孕期健康教育、孕期营养指导、产前筛查、胎儿监护等服务。

3. 分娩:提供安全、舒适、人性化的分娩服务,保障母婴安全。

4. 产后康复:为产妇提供产后康复指导、心理疏导、母乳喂养指导等服务。

5. 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提供出生缺陷筛查、新生儿护理、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

五、母婴保健服务规范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母婴保健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2. 提供母婴保健服务时,确保医疗质量,降低母婴并发症和死亡率。

3. 加强医患沟通,尊重孕产妇意愿,保障孕产妇知情同意权。

4. 实施母婴保健服务时,遵循人性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原则。

5. 加强对母婴保健服务的监督检查,确保母婴保健服务质量。

六、母婴保健质量控制1. 建立母婴保健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和监督。

2. 加强对母婴保健服务的监测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3. 对母婴保健服务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提高服务质量。

4.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母婴保健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医院母婴保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3篇)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3篇)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1. 建立健全产科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产科操作流程,确保安全操作。

2. 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确保他们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技能。

3. 加强对产科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4. 加强产科环境的清洁和消毒工作,保证产科空气和水质的优良,预防感染性疾病的传播。

5. 对于高风险的产科手术,应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手术的安全进行。

6. 加强对孕妇的监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危机情况,确保母婴的安全。

7. 加强对孕妇及其家属的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确保他们的合作与配合。

8. 建立健全产科质量管理体系,对产科工作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9. 加强产科医疗巡视和学术讨论,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产科医疗质量。

10. 加强与其他科室的协作与沟通,建立健全的转诊机制,确保危急病例能够得到及时治疗。

加强产科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2)1. 建立专门的产科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产科安全管理规定和措施。

2. 加强产科设施的安全防护,确保产房、手术室、护理站等场所设施设备完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3. 严格执行产科感染防控措施,包括洗手规范、消毒操作、敷料更换等,确保产科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4. 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使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产科护理工作。

5. 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包括对产妇进行产前评估、监测和管理,对新生儿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护。

6. 加强产科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防止误用或过期药品对产妇和新生儿的影响。

7. 健全产科工作制度,明确产科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8. 加强产科设备的质量控制,确保使用的设备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并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

9. 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制定标准化的产科护理流程,提高护理质量和效率。

10. 加强产科风险评估和事故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产科安全问题,防范和减少不良事件的发生。

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一、制度概述为确保产科工作的高效、安全、有序,保障母婴生命安全,特制定本产科五项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产科工作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二、产科安全管理制度1. 依法服务管理制度(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科服务质量。

(2)严格执行助产技术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

(3)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法查处。

2. 产科护理安全管理制度(1)加强护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3)加强患者安全管理,预防跌倒、坠床、烫伤等不良事件的发生。

(4)定期检查护理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产科医师管理制度(1)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明确各级医师职责。

(2)每日住院医师查房四次,主治医师查房两次,每日三级医师共同查房一次。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患者信息传递准确无误。

(4)对危重病人,要求全体医护人员统一调遣,积极参加抢救。

4. 产科环境与设备管理制度(1)保持产科环境整洁、卫生,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2)确保产科设备设施完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加强对新生儿抢救设备的管理,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产科信息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产科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2)严格执行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质量。

(3)加强产科信息安全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三、责任与奖惩1. 各级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2.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保障母婴安全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附则1. 本制度由产科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3篇)

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3篇)

第1篇一、加强产科安全意识教育1. 对产科医护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医护人员掌握产科安全知识。

2. 对孕产妇进行孕期保健教育,使其了解产科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 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和培训,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对产科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严格执行产科诊疗规范1. 产科医护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从事产科诊疗工作。

2.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确保母婴安全。

3.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

三、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1. 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提高孕产妇满意度。

2. 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确保孕产妇得到全面、及时、有效的保健。

3. 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提高产科服务质量。

四、加强医院感染防控1.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

2. 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3. 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确保母婴安全。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规定1. 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

2.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3. 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提高母乳喂养率。

六、保障新生儿人身安全1. 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接制度和流程,确保新生儿安全。

2. 新生儿交接时,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

3. 新生儿检查、治疗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

七、严格执行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 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2. 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3. 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新生儿健康水平。

八、严禁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1. 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

2. 产妇放弃或捐献胎盘,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3. 加强对胎儿附属物处置的监管,确保产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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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科母婴安全管理坎市医院妇产科林秀连课程内容一、产科现有新风险趋势二、产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管理三、母婴安全管理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加强产科安全管理十项规定(2013.9)一、严禁医疗机构未取得相应的资质非法开展产科诊疗活动。

二、严禁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非法从事产科诊疗服务。

三、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鉴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控制剖宫产率,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全面加强产科质量管理。

四、严禁违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

五、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六、严禁危害新生儿人身安全行为,医疗机构要建立新生儿身份识别、交换制度和流程,新生儿交接时须由交接双方的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新生儿检查、治疗需要离开原病区的,必须有家属陪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产科、新生儿科等关键区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并建立严格的24 小时临控和管理。

七、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违反新生儿出生缺陷登记报告制度,出生缺陷新生儿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联系公安、民政等部门妥善处理。

八、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买卖或非法处置胎儿附属物,胎儿附属物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产妇,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并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脐带血采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

九、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死胎、死婴、必须经产妇或家属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由其自行处理,委托医疗机构处理的,应当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处理,可能存在感染性、传染性疾病的,不得自行处理,产妇或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后,由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

十、严禁任何医疗机构及其人员伪造、倒卖、转让、出借、私自涂改或使用非法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严禁倒卖和泄露产妇和新生儿相关信息。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2014.3.14)一、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安排至少1 名掌握新生儿复苏技术的医护人员在分娩现场,分娩室应当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的设备和药品。

二、产科医护人员应当接受定期培训,具备新生儿疾病早期症状的识别能力。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当严格按照护理级别落实巡视要求,无陪护病房实行全天巡视。

四、产科实行母婴同室,加强母婴同室陪护和探视管理,住院期间,产妇或家属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抱婴儿离开母婴同室区,因医疗或护理工作需要,婴儿箱须与其母亲分离时,医护人员必须和产妇或家属做好交接工作,严防意外。

五、严格执行母乳喂养有关规定。

六、新生儿住院期间需佩戴身份或腕带。

如有损坏、丢失、应当及时补办,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七、新生儿出入病房(室)时,工作人员应当对接送人员和出入时间进行登记,并对接收人身份进行有效识别。

八、规范新生儿出入院交接流程,新生儿出入院应当由医护人员对其陪护家属身份进行验证后,由医护人员和家属签字确认,并记录新生儿出入院时间。

九、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降低医院感染发生风险。

十、新生儿病房(室)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演练。

十一、对于无监护人的新生儿,要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公安和民政等部门妥善安置,并记录安置结果。

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

对于有传染病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等妥善处理,不得交由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自行处理。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一)提高专业技能二)加强安全管理。

(三)强化风险意识。

(四)规范处置流程。

产科面临新的风险与挑战妊娠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率增加,肥胖、糖尿病、高血压疾病等发生率高,增加了母婴妊娠分娩风险。

剖宫产率的增加,使分娩严重并发症增加。

子宫破裂凶险型前置盘发生率等增加。

手术、严重并发症等,增加血栓性疾病风险。

难治性产后出血仍是死亡的重要原因。

产科面临新的风险与挑战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增加了产妇观察护理难度。

产妇育龄(单独二孩)的增加,妊娠分娩风险的增大。

医患的信任危机,增加了告知的风险。

病人及家属对医院的要求的不断提高,形形色色的产科纠纷增加。

产科病人越来越多,床位周转越来越快,加床越来越离谱,护士越来越年轻,同时伴随着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及负荷越来越重,作为产科管理者也越来诚恐诚惶产科工作特点母婴病情变化快。

“异常”常不易被发现,孕妇和家属对“异常”无心理准备;常需面临及时说别“异常”的挑战;面对两条生命,责任风险大。

产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监管孕产妇死亡率、围产儿死亡率、自然分娩率、纯母乳喂养率(婴儿喂养、黄疸发生率)。

死产或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窒息、母婴产伤等发生率。

会阴Ⅲ度或Ⅳ裂伤、子宫破裂、产后出血率。

高危孕产妇并发症发生率、产妇转重症监护发生率。

抢救物品药品到位率,不良事件发生率(母婴)。

正常分娩足月儿转NICU 发生率。

产科安全质量指标动态监管用错药发生率,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

产后感染发生率。

各种管理脱落发生率、切口愈合率。

月嫂陪护率、等级护理符合率、服务态度满意率。

人为资源动态调整情况等。

管理、从根本意义上讲,意味着用智慧代替鲁莽,用知识代替习惯,用合作代替强制。

——狄得·德鲁克管事的基本要求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事事有标准母婴安全管理实施1、建立健全母婴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目标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给药制度患者手腕带身份识别制度手术病人接送制度疫苗管理制度等制定必要的工作流程孕产妇入院接收流程急诊病人术前准备流程急诊抢救转运住院流程剖宫产术后服务流程输血关键操作流程危重患者抢救流程出生医学证明实名登记流程制定可执行的告知流程孕妇数胎动告知流程胎心监护告知流程婴儿外出检查告知流程新生儿外出游泳、抚触告知流程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流程导乐陪伴分娩告知流程孕产妇超声检查告知流程等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婴儿防盗措施烫伤防范措施坠床、跌倒防范措施等应急预案脐带脱垂的应急预案产科大出血的应急预案新生儿窒息复苏应急预案发生先产的应急预案紧急剖宫产的应急预案应急状态下的人员调配预案等各种告知、护理警示标识产程进展程度的告知新生儿性别告知特殊收费告知:导乐分娩收费标准各种护理警示标识——防跌倒——防坠床——防烫伤——特殊用药警示:滴注催产素、硫酸镁、安宝制定产科护理工作重点环节产房护理重点环节产科病房护理重点环节产科高危新生儿观察室护理重点环节新生儿交接环节2、强化过程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执行如查对制度1、至少同时使用 2 种病人身份识别方法2、使用母婴“腕带”为识别标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等产科交接班病房的基本情况查看书面记录孕妇床旁交接3、手术三方查对制度产妇床旁交接婴儿床旁交接物品、药品交接等交接班质量的关键指标护士对母婴情况的掌握情况危重病人护理质量指标达标率病人满意度医生对护士交接班制度满意度交接班内容泄漏项次产科常见的工作失误新生儿信息写错:性别、体重、身长等会阴伤口缝针数漏登记、错登记、导致漏拆、错拆抽血、错写病人信息红外线照腹部伤口烫伤交班不落实,剖宫产接错台手术回科室漏看皮肤潜在高危病人错估计,外送检查不安全(胎心监护、超声)带教过程不认真潜在安全隐患⋯⋯药品安全管理一般药品:原盒放置,定期检查有效期、质量。

高危药品:做好标识(催产素、硫酸镁、氯化钾等)。

麻精药品:设基数、出入库、使用有登记、班班点交(杜冷丁、吗啡等)、严格双锁、双人保管,用后保留安瓿。

外用药品:定点、分类放置、上锁保管、定期检查有效期、质量给药医嘱错执行给新生儿重复接种卡介绍卡介苗误注射催产素误注射静脉用药管理严格按医嘱用药正确执行医嘱,不使用口头或电话通知的医嘱。

在危重症患者抢救时,对医生口头医嘱,护士应向医生重述,执行时双检查。

发现可疑医嘱、要报告,要核实行执行。

抢救车管理建立抢救车专人管理制度抢救药品设基数、原盒放置,每日检查基数并记录每周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体现动态记录抢救物品应做好交接,并专人保管,定期检查,随时维修,随时处于使用状态。

封条使用保持医疗设备、抢救仪器处于功能状态医疗设备的使用说明、注意事项、操作程序写好塑封、挂在仪器旁。

抢救物品及药品的准备完善,定期检测并有记录,使用过的器械做好清洁、消毒。

定期检查转床、婴儿床新生儿保暖床等的性能。

定期检查新生儿气管插管复苏球囊及喉镜的性能,定期消毒灭菌。

加强团队建设与人员培训合理配置产科护理人员,美国研究者指出:无论哪一种护理制度,当护士编制过少时,她们就要选择最重要的活动。

根据具体工作量,实行弹性排班。

实行人本管理,树立团队精神,培养协作能力。

稳定产科护士队伍,减少流失率。

对人力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培训、使用。

组织员工培训管理据国家原卫生部统计,每年60%医疗纠纷与医护人员素质教育有关,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使医院付出较高的代价。

新毕业生岗位培训(医院、护理部、科室)4 个月,完成岗前理论、技能42项第1年1、科室: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工作流程、环境适应、制度、专科常规2、护理部:每月组织一次专业理论学习3、第2-3 年:床边综合能力、科室每月技能/理论学习考试、护理部每季度操作培训。

4、第3 年以上:床边带教、案例分析、综述、专科技能/理论培训。

团队建设什么是团队精神?团队并不是一群人的机械组合所谓团队精神,简单说就是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

团队精神要求有统一的奋斗目标或价值观,而且需要信赖、需适度的引导和协调。

需要正确而统一的单位文化理念的传递和灌输。

构建优秀护理团队一个优秀的团队必须是拥有创新能力的团队,团队中的每个成员都习惯改变以适应环境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求有人说过:院长付出100%的努力,不如员工付出1%努力的整合高效护理团队精神表现自豪感、集团荣誉感良好表现、优质工作成员间相互信任、合作共同目标、群策群力、共享成果和谐、坦诚且互补的成员关系勇于负责、激流勇进尊重成员人格、帮助成员成长高绩效的医疗团队是母婴安全的保障母婴安全是医疗质量的基石,是医院生存的根本只有注重母婴安全管理,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才能保证和提高护理质量,减少医疗纠纷、还我们充满和谐、温馨、互信的医疗环境。

谢谢聆听!欢迎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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