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教仪器站工作职责及工作安排.doc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教仪器站工作职责及工作安排

电教仪器站及资助中心工作职责及安排

职责(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技术装备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负责制定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指导全县中小学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各类功能室建设、电教软件资源设备等)和教学条件装备(图书、实验教学仪器、课桌椅、教玩具、学具、教育音像制品、卫生、体音美设备等)以及学校生活设施设备配置(宿舍和食堂配套设备等),并指导应用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基础建设、软件资源建设、网络网站建设等进行管理维护。负责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装备建设立项和教育装备招投标采购与验收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育信息技术管理员和设备管护员、实验室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业务培训,提高装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抓好省、市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和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以及中小学图书室(馆)建设及管理自动化工作。负责组织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和教学条件装备登记造册,建立教育装备档案。做好全区年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及上报工作。

职责(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及时收集和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信息,拟提出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方案等。指导各学校建立健全受资助学生档案和贫困学生信息库。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监督、管理和发放等工作。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有关规定,负责我区普通高中学校、学前教育国家助学金的监督发放与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年度工作安排:

1月份:

做好每年一次的全国教育技术装备统计工作,组织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培训装备统计软件安装使用及各项指标分析,及时采集数据、严格审核汇总、按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月份:

(1)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仪器设备等需求摸底调查、年度采购申报、维护以及汇总上报工作。

(2)开展国家助学金政策宣传,组织普通高中、学前教育上报家庭困难学生及系统录入,严格审核汇总上报,确保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月份:

(1)拟写上年度工作总结及今年工作计划,做好全省电教站长会议及全市“三站”站长会议准备工作。

(2)协助各校进行国家助学金发放,严格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4月份:

(1)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多媒体课件、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课例(包含微课程)、论文等评选活动,择优报送**市教育局参加全市“三优联评”。

(2)汇总本学期普通高中、学前教育资助数据,完成全国资助管理系统高中、学前数据录入,并指导其他相关股室填报全国资助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版块数据录入。

5月份:

(1)定期进行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指导各校深入研究多媒体电化教学,推动信息化教学工作。

(2)深入学校了解家庭困难学生受助情况,协助普通高中家庭困难毕业生向xx申报生源地贷款。

6月份:

(1)组织我区电教管理员、实验员、图书管理人员等参加国家、省、市、区各级培训,着力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2)组织普通高中、学前教育资助负责人、系统管理员学习国家资助新政策方案,提升学校资助工作人员思想意识。

7月份:

统计汇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欠缺情况,结合财政预算,拟定教育采购计划方案,向开发区领导提出申请,并报送区采购办公室,按照采购程序对各学段各项装备采取分类别、分批次进行招投标。

8月份:

做好各采购项目单对接工作,依据中标通知书与各中标方逐一签订购销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接收货物,分配至各校(园),督促中标方做好设备安装、调试及管理使用培训等,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合格后,交付各校(园)管理使用。

9月份:##

(1)召开我区教育技术装备检查会,布置迎接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大检查相关事宜。

(2)组织教育局部分人员进行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检查,汇总各校(园)相关数据,拟写我区教育技术装备建、配、管、用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3)认真做好迎接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大检查准备工作,完善各项设施设备及管理制度。

10月:

(1)召开中学、幼儿园资助工作会,布置各校(园)严格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上报等工作,并要求各校(园)及时做好省资助系统数据填报。

(2)严格审核各校(园)上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材料,审核无误后,汇总上报市级资助中心。

(3)帮助协调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统计年报中“办学统计”的相关数据。

11月:

(1)协助财务人员及时准确发放各校国家助学金,并督促检查各校(园)将资助款发放至相应学生手里,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完成。

(2)抽查各校(园)资助工作相关程序执行情况,查阅材料归档备案完整性。

12月:

(1)汇总全年教育信息化、教育技术装备建、配、管、用情况,做好年度总结汇报。

(2)统计普通高中、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国家资助情况,完善资助申报系统各项工作,做好年度总结。

2015年9月1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