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
法律常识科普,了解法律小知识
法律常识科普,了解法律小知识你是否对法律感到陌生?你是否对法律常识想要了解更多?本文将带领你进入法律世界的大门,以简单易懂的方式科普一些法律小知识,让你对法律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什么是法律?在我们的社会中,法律是一种规范和组织我们行为的制度。
它由政府制定并强制执行,用于保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法律的种类法律分为两种主要类型:民法和刑法。
民法主要是关于个人和财产权益,如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等。
而刑法则是关于犯罪行为和相应的刑罚,如盗窃、谋杀、贩毒等。
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在学习法律常识之前,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
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具体表达。
法律条文通常由政府机构或立法机构制定,并以一定标准格式书写。
它们定义了各种行为的合法性和非法性,并规定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指法院对法律的解释和解释。
当法律条文不够明确时,司法解释会在具体案件中起到关键作用。
它们帮助法官和律师了解如何应用法律,以便做出公正和合理的判断。
法规法规是由政府制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定。
法规通常是在法律授权的基础上由行政机关制定,用于管理和规范特定领域的行为,如道路交通规则、食品安全法规等。
常见的法律问题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你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过。
合同法合同是双方达成的法律协议。
合同法是指规定了合同订立、履行和违约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当你与他人签订一份合同时,你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劳动法劳动法是关于雇佣关系和工作条件的法律规定。
它规定了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资、工时、工作环境等。
如果你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如工资未支付或遭遇歧视,你可以根据劳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保护创意和创新的法律。
它包括专利、商标和版权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如果你拥有一项创新或独特的创意,你可以根据知识产权法来保护它,以防止他人盗用或复制。
遗嘱和继承法遗嘱和继承法是关于个人财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谚语中的法律误区
谚语中的法律误区法不责众案例:李某承包了某村弃管多年的荒山果园,果园连续丰产。
对此,部分眼红的村民要求村委收回果园。
遭到拒绝后,该村50余人在“法不责众”观点的蛊惑下,强行闯入果园,哄抢水果。
事后,参与哄抢毁损的村民都受到了治安处罚,并作出相关赔偿。
点评:“法不责众”是个伪命题。
一方面,法律不会因为违法者人数少而严加惩处,也决不会因为人数众多而放宽尺度。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法律规定,根据情节轻重,行为人要分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违法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另一方面,“众”仅仅一个相对概念,与法律所保护的整个主体相比,在任何情况下,这个“众”都是极少数的。
父债子还案例:薛某向信用社贷款5.8万元,不久后却突发疾病去世,身后遗产有旧房2套。
h还款期限届满后,信用社将薛某之子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还款责任。
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以其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
点评: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理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理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据此,如果“子”选择了接受继承,他应以遗产为限对“父”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
之后,无论债务是否已清偿完毕,“子”都没有法律义务用自己所有的财产来继续清偿。
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案例:小丽与外村男青年结婚后未将户口迁出,亦未在男方分得承包地。
今年年初,小丽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以“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为由,收回了她的承包地。
小丽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返还原告的承包地。
点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
本案中,小丽婚后在男方家未分得承包地,依照上述规定,作为发包方的被告不能收回她的承包地。
如何维权消费者法律指南
如何维权消费者法律指南一、引言随着社会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维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现代消费社会中,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到各种问题,例如产品质量不合格、服务态度差、虚假广告等等。
如果消费者能够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就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维权消费者法律指南,帮助您更好地应对各类维权问题。
二、知识准备在维权过程中,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包括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商家的基本义务等。
其次,需要了解一些常见的维权途径,例如通过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来解决纠纷。
最后,理解证据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有效收集和保留证据也是至关重要的。
三、常见维权问题及处理方法1.产品质量问题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首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投诉至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依法要求退换货或索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或索赔赔偿。
可能需要进行鉴定:对于争议较大的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进行鉴定,以获取专业意见。
2.服务质量问题在接受服务时,如果发现服务存在问题,例如服务不到位、态度恶劣等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维权:向商家投诉:首先可以向商家反映问题,并要求改进和补救。
关注用户评价:利用互联网平台上的用户评价信息,了解其他用户对该商家或服务的评价情况。
寻求专业机构调解:可以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或协商,以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3.虚假广告欺诈如果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虚假广告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搜集证据:及时保存涉及虚假广告欺诈的证据材料,包括广告宣传资料、线上截图等。
投诉至相关部门: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虚假广告行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
忽视法律问题的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许多人忽视法律问题,导致了一系列严重的后果。
本文将通过几个实际案例,分享忽视法律问题的严重性,以期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二、案例一:酒后驾车致人死亡2019年,某市发生了一起酒后驾车致人死亡的悲剧。
司机王某在参加完朋友的聚会后,酒后驾车回家。
在途中,王某因酒精作用,操作失误,撞上了一辆电动车,造成电动车驾驶员李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严重超标,属于醉酒驾车。
案例解析: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 案例分析:王某忽视法律问题,酒后驾车,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导致李某死亡。
这起案例警示我们,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三、案例二:拖欠农民工工资2020年,某建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了一场风波。
农民工李某等人在工地辛勤劳作一年,却迟迟未能拿到工资。
在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李某等人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经调查,该建筑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行为,最终在劳动监察大队的介入下,农民工们拿到了拖欠的工资。
案例解析: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2. 案例分析:该建筑公司忽视劳动法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例提醒我们,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
四、案例三:非法集资2018年,某市发生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
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高回报为诱饵,向群众宣传投资理财项目,骗取了大量资金。
在骗取巨额资金后,陈某携款潜逃。
受害者张先生等人损失惨重。
案例解析: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知识普及:了解法律基本概念
法律知识普及:了解法律基本概念作为公民,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中。
了解法律基本概念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还是为了更好地融入社会。
这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法律基本概念,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法律、适应法律以及更好地保护自己。
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执行的一套规则和准则,用来约束和引导人们的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
法律对于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至关重要。
2. 源于何处?法律的源头可以追溯到不同的地方,例如立法、法院判例以及普通法和习惯法等。
立法通过对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以法律文件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法律内容。
法院判例则是通过法院对特定案件的裁决,形成了一种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解释。
3.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分为不同的类别,根据领域和作用范围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其简单地分为刑法、民法、行政法和商法等。
3.1 刑法刑法是一种通过国家强制力保护社会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
它规定了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罚力度,保护了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2 民法民法是针对个人和民事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涉及到财产权益、婚姻关系、合同约定、继承等个人和私人领域的法律规定。
3.3 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行为、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律体系。
它规定了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程序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
3.4 商法商法是规范商业和商务活动的法律体系。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保护了商业交易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4. 法律的适用法律的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法律是否适用于某个案件或行为。
这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如行为的性质、涉及的法律领域以及法律的地域、时间范围等。
5. 法律的服从性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础,它要求人们遵守并服从法律的规定。
法律的服从性是指人们自觉遵守法律的意愿和行为。
遵守法律不仅是公民义务,也是每个人的权益保护。
6. 法律救济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使用法律法规的常见误区及注意事项
使用法律法规的常见误区及注意事项在现代社会,法律法规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有限,许多人在使用法律法规时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误区,并提供一些使用法律法规的注意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一、误区一:法律法规只适用于特定人群许多人错误地认为,法律法规只适用于特定人群,例如政府官员、法律专业人士或企业主。
实际上,法律法规是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它的目的是保护每个人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因此,每个人都应该了解并遵守法律法规。
二、误区二:法律法规是僵化的,不容变通有些人认为,法律法规是一成不变的,不容变通。
然而,法律法规并非僵化不变的,它们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而不断演变的。
法律法规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变化,保护公民的权益。
因此,在实际运用法律法规时,我们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和社会背景进行合理解读和运用。
三、误区三:法律法规只是形式主义有些人认为,法律法规只是一种形式主义,不具备实际的约束力和保护作用。
然而,法律法规是社会规范的具体体现,是社会秩序的基础。
它们通过规范行为和制定相应的制度来保护公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
因此,我们应该重视法律法规的约束力,遵守法律法规,以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注意事项一: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内容在运用法律法规之前,我们应该首先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每个法律法规都有其特定的适用范围和规定。
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有助于我们正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
五、注意事项二: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我们应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法律专业人士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为我们提供准确的法律解释和建议。
通过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我们可以避免因误解法律法规而导致的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行政执法六大认识误区
行政执法六大认识误区行政执法六大认识误区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生活的行政执法中,由于缺乏法律知识或法律知识浅薄,导致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法律条文出现了个人主观的错误理解,所以这部分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很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执法误区。
鉴于此,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搜索整理的行政执法六大认识误区,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误区之一:认为简易程序就是当场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五章中使用了“简易程序”的标题,很容易造成简易程序就是当场做出决定的认识,其实不然,适用简易程序的,有的能够当场做出决定,有的则不具备当场作出决定的条件,需要在事后再做出决定。
总之,简易程序不一定都必须当场作出决定。
误区之二:认为案审制就是集体讨论(制)。
案审制度和集体讨论其实是不同的,虽然案审也是集体参与,但两者集体的内容不同,前者是案审成员,是基于案件存在而存在,后者是领导班子成员,是基于单位行政事务(当然包括重大案件处理)的被需要处理而存在的。
对重大案件的处理而言,前者应相当于“初审”,后者才有最终“决策权”,即前者是“审理层面的”,后者是“决策层面”的,案审应当作为提供决策(集体讨论)的参谋而存在的。
误区之三:“一阵风”式执法的误区“一阵风”式执法对“顶风作案”者予以严惩,对“日常作案”者不置可否。
如近年来不胜枚举的.“扫黄公判”,来时一阵风,风过后死灰复燃,问题重新累积,而在达到一定程度时集中爆发,进而引起重视,于是,新一轮“集中打击”再次展开。
如此这般,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效益都大大降低。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文素质的不断提高,文明执法、依法执法已成为普遍的共识。
一座现代化的人文城市,更多地应当依赖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执法及处罚也旨在逐步提高市民的法治素质,进而让城市和谐有序。
执法的权威和执法的成效在于日常的形成,体现在执法的各个细节之中,在于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误区之四:认为执法抽样就是监督抽查。
执法实践中,经常会对产品进行抽样,抽样不合格就对相对人进行处罚,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关注:在抽样时要填写抽样单,抽样单有一栏“抽样性质”;另外一般在获得不合格报告后再立案,立案审批表有一栏“案件来源”。
法律案例常见误区(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是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工作者在解决实际问题时所依据的案例。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法律案例的认识存在许多误区。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法律案例常见误区进行剖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案例。
二、误区一:法律案例具有普遍性误区一认为法律案例具有普遍性,即某一案例的判决结果适用于所有类似情况。
然而,实际上,法律案例具有特定性,其判决结果仅适用于特定情况。
以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1. 案件背景的差异:每个法律案例都有其特定的背景,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等。
这些背景因素可能导致案例的判决结果不具有普遍性。
2. 法律规定的变迁: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变化。
某一时期的法律案例,可能无法适用于新的法律法规。
3. 事实认定的不同:法律案例的判决结果取决于事实认定。
不同的事实认定可能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
4. 法律解释的多样性:同一法律条文,不同法官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
因此,法律案例的判决结果也可能因法官解释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三、误区二:法律案例具有权威性误区二认为法律案例具有权威性,即案例的判决结果对其他案件具有约束力。
然而,实际上,法律案例的权威性是有限的,以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1. 案例指导原则:法律案例的判决结果可能被作为指导原则,但并非所有案例都具有指导意义。
只有具有普遍性、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才可能对其他案件产生指导作用。
2. 案例适用范围:法律案例的判决结果仅适用于特定情况,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在其他类似情况下,法官仍需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3. 案例更新:随着法律法规的变迁,原有案例的判决结果可能不再适用。
因此,法律案例的权威性是有限的。
四、误区三:法律案例具有绝对性误区三认为法律案例的判决结果是绝对的,即一旦判决,就不可更改。
然而,实际上,法律案例的判决结果并非绝对,以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说明:1. 上诉制度: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适用的误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混淆
法律适用的误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混淆法律适用的误区: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混淆在法律的广袤领域中,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关键。
然而,一个常见且容易被忽视的误区便是对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混淆。
这种混淆不仅可能导致法律适用的错误,还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影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定必须严格遵守,不允许当事人以约定排除或变更的规范。
这类规范通常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基本人权等重要领域,其目的是确保法律秩序的稳定性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例如,刑法中的大部分规定就是强制性规范,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违反。
任意性规范则不同,它允许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行约定,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律的规定。
比如在合同法中,对于一些非实质性的条款,如合同履行的方式、时间等,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协商。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对这两种规范的混淆呢?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不够准确和深入。
法律条文往往复杂而抽象,需要法律从业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才能准确解读。
如果对法律条文的含义、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没有清晰的认识,就很容易将强制性规范误判为任意性规范,或者反之。
另一个原因是对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分析不够透彻。
在实际的法律适用中,需要对案件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包括当事人的意图、交易习惯、行业惯例等。
如果只是简单地套用法律条文,而不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就可能导致对规范性质的判断错误。
这种混淆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
在民事领域,如果将本应是强制性规范的法律条文视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能会通过约定排除法律的适用,从而损害第三方的利益或者破坏市场秩序。
例如,在房地产交易中,如果将关于房屋质量标准的强制性规定视为任意性规范,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随意约定低于国家标准的质量要求,那么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可能影响到公共安全。
法律知识宣传资料
法律知识宣传资料标题:守法宣传资料-了解法律知识,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一、引言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它对每个人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法律,提高法律意识,我们特编写此宣传资料,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并倡导每个人都要积极参与到法治社会的建设中。
二、法律的基础意义法律是社会共同的规范,是人类行为的约束,其基础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确保社会运转的正常和稳定。
2. 保护公民权益:法律保护了公民的生命、财产、人身安全等基本权益,让人民更加安心和放心地生活。
3. 规范公共行为:法律规定了人们在公共场合的行为规范,保证人们的基本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三、法律的基本原则了解法律的基本原则,对于正确地理解和遵守法律非常重要。
以下是法律的三个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的行政行为和法律条文都必须遵守行政法定程序和法律授权的限度。
2. 平等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分国籍、种族、性别、财富等差异,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3. 公正原则:法律的制定和执行要公正客观,不能偏袒任何一方,保证社会的公平公正。
四、常见法律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1. 交通违法问题:遇到交通事故或者交通违章行为时,应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遵守交警的指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2. 劳动合同问题: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合同公正合法。
发现劳动权益被侵害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3. 消费维权问题:在购物时,应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对于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4. 婚姻家庭问题: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发生争议时,应主动沟通,通过民事调解解决。
如无法调解,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守法参与,共建法治社会为了加强法治社会的建设,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到守法行动中,切实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共同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式离婚十大法律误区
中国式离婚十大法律误区在多年办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执业生涯中,面对近几年不断高升的离婚率,尤其是在2005年的离婚案件年终总结统计的过程中,发现中国公民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婚姻法》有关知识了解极少,即使在婚姻家庭中有问题有纠纷的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内容的更是微乎其微,不少公民对婚姻法内容存在原则性的误区,而这种误区很可能对一个人一生幸福带来灾难性的后果,所以写此文的目的,旨在善意提醒婚姻殿堂里的夫妻们,尽可能理性的妥善处理好你们的婚姻纠纷。
一、只要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就可以在离婚时候多分夫妻共同财产;不少婚姻纠纷中的当事人(尤其是女性)总是强烈渴望抓住对方有婚外情的证据,甚至不惜动用大量人力物业,包括聘请私家侦探。
发现当事人基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查明真相,在亲戚朋友中讨个说法,离婚也得离个明明白白;另一个目的则是寄希望于抓住对方的婚外情证据,以获得离婚时候多分财产,让对方搞婚外情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第一个目的是道德的范畴,在此不作评述。
但第二个目的,恐怕婚姻法会让你失望。
为什么呢?1、通常我把婚外情的证据,分为三大类:第一种是一般婚外情相关证据。
包括一般的婚外性行为、婚外恋;第二种是《婚姻法》说的“有配偶者与其它异性同居”的婚外情证据。
第三类最为严重,是涉及到重婚罪的婚外情证据。
2、我国现行法律认为,婚外情的过错,与离婚时候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无必然的联系。
就是说,即使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影响也不大。
3、通常情形下,夫妻离婚时候,法院进行财产分割的总原则是按照均等分割原则、按照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和生活困难的一方的原则。
如果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也只能是作为法官酌情考虑的一点,但是并不必然对夫妻财产分割产生重大影响。
这是必须要明确的。
4、有很多当事人不顾一切,甚至付出巨大代价去取得对方婚外情证据,以期待在离婚时候可以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其实是陷入了一个误区。
那么取得婚外情的证据是不是一点用也没有呢?并不是。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解析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解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它保护着我们的权益和安全。
然而,由于法律知识的匮乏或者对法律的误解,我们常常陷入一些法律误区中。
本文将解析一些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这些问题。
一、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与他人签订合同是非常常见的事情。
然而,很多人对于合同的签订与解除存在一些误解。
首先,合同并非一纸空文,它具有法律效力。
当我们签订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
其次,合同的解除也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不能仅凭一方的意愿就随意解除合同,否则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信息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然而,很多人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存在一些误解。
首先,只有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知识产权才具有法律效力。
不能随意抄袭他人的作品或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商标权等。
其次,知识产权的保护需要主动维权。
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应该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问题,但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存在一些误解。
首先,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的,不能凭主观臆断。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应该保持冷静,及时报警并采集证据。
其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是有一定程序的,需要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和鉴定。
不能私自达成协议,否则可能导致后续纠纷。
四、劳动法的适用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但很多人对于劳动法的适用存在一些误解。
首先,劳动法适用于所有劳动关系,不仅仅是正式雇佣关系。
无论是合同工、临时工还是实习生,都应该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其次,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义务,雇主不得随意侵犯劳动者的权益。
如果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应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五、网络言论的法律责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言论的法律责任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然而,很多人对于网络言论的法律责任存在一些误解。
首先,言论自由并不等于无限制的言论权。
法律小知识,让你了解法律的方方面面
法律小知识,让你了解法律的方方面面作为一个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法律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它规范着我们的行为,保护着我们的权益,维护着社会秩序。
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法律似乎是一个复杂而陌生的领域。
它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程序使人望而却步。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问题,在本文中,我们将分享一些有关法律的小知识,让你了解法律的方方面面。
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用来规范人类行为的一种制度。
它是由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机构制定的规则和原则的总和。
法律的目的是保护人们的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
1.1 非常重要的作用法律在社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它不仅规范和约束了人们的行为,还解决了争议和冲突,并确保公正和平等的原则得到维护。
法律还为人们提供了一种保护机制,使他们能够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争取合法的赔偿。
1.2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可以分为两种:立法法律和习惯法。
立法法律是由国家或地区的立法机构根据制定程序制定的法律。
习惯法是一种根植于社会习俗和传统的法律体系,它不需要经过正式的立法程序。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根据其内容和适用范围来进行分类。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法律分类:刑法是规定和制裁犯罪行为的法律。
它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素、刑罚种类和量刑标准等。
刑法的目的是惩罚犯罪分子,并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
2.2 民法民法是规范个人和经济关系的法律。
它涉及到合同、财产、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规定。
民法的目的是保护个人和财产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3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
它规定了行政机关的组织结构、职权范围和行政程序等。
行政法的目的是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2.4 宪法宪法是最高法律法规,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组织结构和权力分配等。
宪法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3. 法律的最高效力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有些法律具有更高的效力,被称为"最高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常见误区与应对之策
对侵权行为认识不足
对侵权行为辨识不清
一些消费者对于什么是侵权行为、哪些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并不清楚,容易被不 法商家误导或欺骗。
对侵权行为后果认识不足
很多消费者对于侵权行为的后果缺乏足够的认识,不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后可能会带来哪些不良后果。
放弃或妥协于侵权行为
放弃维权
一些消费者在遭遇侵权行为时,由于种种原因选择放弃维权,自认倒霉,这种行 为不仅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助长了不法商家的嚣张气焰。
为 • 应对之策三:加强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01
消费者权益保护概述
消费者权益定义及重要性
消费者权益定义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依法享有的 权利,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
消费者权益重要性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 求,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提高 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实现社会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 困难和阻碍,如时间成本、经济成本 等,导致产生畏难情绪。
应积极寻求帮助和支持,如向消费者 协会、律师协会等机构寻求法律援助 ,或与其他受害者联合维权,共同应 对困难。
缺乏有效证据收集和保存能力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购物发票、合同、产品说明 书、广告宣传资料等。
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
加强对消费者的风险教育,让消费者了解市场存在的各种风险,提 高风险防范意识。
倡导理性消费观念
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盲目追求低价和过度消费,注重商 品质量和服务体验。
提高消费者对侵权行为的辨识能力
增强消费者信息获取能力
提高消费者获取商品和服务信息的能力,包括了解商品性能、价 格、售后服务等信息,以便更好地进行比较和选择。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
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
然而,由于对法律的了解不够深入,我们常常会陷入一些法律误区中。
本文将探讨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并为读者提供一些有益的法律知识。
一、“我的言论自由权受到侵犯了!”言论自由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权利之一,但是许多人对于言论自由的理解存在误区。
他们认为,只要他们有意见,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在公共场合表达。
然而,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侮辱、诽谤他人。
在法律上,我们享有言论自由的同时,也有责任对自己的言论负责。
如果我们在言论中散布谣言、诽谤他人,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二、“我只是借了别人的东西,没必要还”借东西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行为,但是很多人对于借东西的法律义务存在误解。
他们认为,只要是借的,就没有义务还给对方。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借东西的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归还。
如果你借走别人的物品,而没有按时归还,那么你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并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我在网上购物,可以无条件退货”随着电子商务的兴起,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很多人对于网上购物退货的权利存在误解。
他们认为,只要是在网上购物,就可以无条件退货。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卖家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才有权利退货。
如果你因为个人原因不喜欢商品,那么卖家是没有义务接受退货的。
四、“我不需要履行合同,因为我是个人”签订合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行为,但是很多人对于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误解。
他们认为,只有企业或者组织签订的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个人签订的合同可以随意违约。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个人签订的合同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如果你签订了合同,就必须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否则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五、“我在家里私下放火,不会被追究责任”在自己的家中,我们常常享有一定的私密空间。
然而,很多人对于在家中的行为是否受到法律制约存在误解。
他们认为,在家中进行的一些行为,如私自放火,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劳动法仲裁的五大误区注意避免陷阱
劳动法仲裁的五大误区注意避免陷阱劳动法仲裁的五大误区:注意避免陷阱劳动法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人由于对劳动法仲裁了解不深,存在一些误区,进而可能陷入法律漩涡。
为了避免陷阱,本文将介绍劳动法仲裁的五大误区,并提供相应的避免方法。
一、误区一:未及时申请劳动法仲裁在遭受不公平对待或解雇之后,一些劳动者常常不及时申请劳动法仲裁,而是选择忍受或诉诸其他途径。
这是因为他们常常认为劳动法仲裁会耗费时间,希望通过和雇主协商解决问题。
然而,延迟申请仲裁可能会使劳动者失去申请的资格,因为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因此,为避免被法律规定排除在外,劳动者应该及时申请劳动法仲裁,并与雇主同时进行协商。
二、误区二:不了解仲裁程序和法律规定许多劳动者在参与劳动法仲裁时,并不了解具体的仲裁程序和相关的法律规定,从而无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仲裁过程中,一些劳动者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或无法正确解释自己的权益要求,导致败诉或无法得到满意的赔偿。
为了避免这种误区,劳动者应详细了解劳动法仲裁的程序和法律规定,并在仲裁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己能够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三、误区三:无法有效应对雇主的反击在劳动法仲裁过程中,某些雇主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对抗劳动者的申诉,例如雇佣专业人士作证,提供虚假证据等。
这对劳动者来说可能是一个巨大的压力,他们可能无法有效地应对这些反击,导致仲裁结果不利。
为了避免这种误区,劳动者应提前预料到雇主可能的反击,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和辩护材料。
同时,他们也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确保自己能够应对雇主的各种反击。
四、误区四:过于相信仲裁结果有些劳动者一旦获得仲裁结果,就会过于相信这个结果,认为一切问题都已得到解决。
然而,仲裁结果并不一定意味着问题会立即解决,雇主可能会拖延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能仍然需要采取其他的法律手段来强制执行。
为了避免这种误区,劳动者在获得仲裁结果后应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并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仲裁结果能够有效执行。
合同法中的常见误区
合同法中的常见误区在现代社会中,合同是一种广泛应用的法律工具,用于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由于缺乏了解或理解不足,常常会出现一些误解和误区。
本文将探讨合同法中的一些常见误区,并提供相关解释和建议。
一、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约定是指当事人通过口头表达达成共识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有些人认为口头合同无效,因为没有书面证据。
然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口头合同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口头形式达成合同,只要合同的内容真实、明确,并且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一致即可。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口头合同的证明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尽量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纠纷。
二、合同无效即不存在另一个常见误区是将合同的无效与不存在混淆。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了公序良俗,或者当事人之间存在使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达成共识的情况。
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合同不存在,而是指合同的效力受到限制或取消。
例如,合同中的某项条款被认为无效,但其他有效的条款仍然存在,并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在发现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尽快采取合法措施,修订或解除合同中存在的问题条款。
三、合同一经签订即不可修改许多人错误地认为,一旦合同签订,就不能进行任何修改。
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合同的修改。
例如,当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或者双方达成一致同意修改合同的情况下,合同的条款可以进行调整。
然而,修改合同应该经过当事人双方的书面同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建议当事人应该明确约定变更合同的方式和程序,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四、合同解除即解除所有义务合同解除只能解除合同中相应的义务,而不是解除整个合同。
在合同法中,解除是指当事人根据约定或法定情况,终止合同的履行。
当合同解除时,并不会消除各方在合同中已经履行的义务。
只有当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各方都同意解除合同时,才能解除所有权利和义务。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常见误区
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常见误区法律基础知识汇总:法常见误区在社会生活中,法律作为一种规范行为的工具,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很多人对法律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
本文将为您梳理一些法律基础知识,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法律,避免误区的发生。
一、法律适用误区许多人认为法律只适用于特定群体或某些情况,这是一个常见的误区。
事实上,法律是一项适用于所有公民的普遍准则,不分种族、性别、年龄或社会地位。
无论是贫穷还是富有,法律都应当对每个人都有同样的适用性。
二、法律可有选择性误区另一个常见的误区是认为法律是可有选择性的。
有些人会认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选择性地遵守或不遵守法律。
然而,法律并不允许个人根据自己的利益或意愿选择性地遵守。
法律是公正和普遍的,每个人都应当依法行事。
三、法律可被个人解释误区个人对于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很多人认为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解释法律。
然而,法律的解释权属于法律的执行机构和司法机关。
法律的解释需要依赖法律的条文和相应的法律适用原则,而不是个人主观意识的解释。
四、法律与道德的混淆误区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与道德概念有所交叉,但它们并不完全一致。
法律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准则,而道德则是由每个人内心深处的良知和道义感驱使的行为准则。
尽管法律与道德有时会相互影响,但法律更多地关注的是社会秩序的维护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五、法律知识晦涩难懂误区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形式化,很多人认为法律知识晦涩难懂,将其视为专门领域的学问。
然而,法律确实涉及到很多专业术语和复杂的概念,但通过简化和科普,任何人都可以理解和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
通过普及法律知识,我们可以更加自主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掉入常见的法律误区。
六、法律无法可依误区有些人对法律缺乏信任,认为法律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种误区通常源于对法律体系的不了解或过度保守的观念。
实际上,法律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它提供了维权的机制和途径,每个人都有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聘请律师的十大常见误区
聘请律师的十大常见误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制教育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多越强,在遇到法律问题和诉讼时往往会聘请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有很多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有很多误区,致使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很好的维护。
误区之一,案件不进入诉讼甚至法庭审理阶段不请律师。
很多当事人人认为案件不进入诉讼就没必要聘请律师。
其实,在平时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应向律师咨询,花费不多的咨询费(很多小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不收谘询费),却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实为明智之举。
有的当事人认为案子进入法庭审理才需要聘请律师。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询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
民事行政案件从立案时起当事人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律师的效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但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认识还局限于电视电影中唇枪舌战于法庭的形象,因此未能及时聘请律师代理或辩护,错过调查取证及采取对策的时机。
尽可能早的委托律师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误区之二,对律师作虚假陈述。
律师受聘担任代理人或者辩护人,其职责在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公平正义。
但在现实中,有的当事人只选取对自己有利的情况向律师陈述,甚至向其出示不实证据。
这样律师不仅很难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还会使分析和判断出现偏差,无法找出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甚至会导致败诉等后果的出现。
误区之三,盲聘社会黑律师。
什么是律师?恐怕很多人的认识大都比较模糊,以为名片上印着律师头衔或自称为律师的都是律师;某些单位在招聘时将公司专职法务人员称作律师,其实这些都是误解。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是指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也就是说,只有持有律师执业证书(俗称律师执照)的才是真正的律师。
律师执业证每年都须年检注册,因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受行政处罚,没有经过年检注册的,也不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
而目前社会上冒充律师名义办案的“黑律师”甚众,不仅乱收费用,办案质量也相当低下,严重扰乱着法律服务市场。
法律误会故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在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因法律误会而引发的悲剧。
当事人张先生(化名)因一桩经济纠纷,被误判为诈骗罪,被判刑入狱。
然而,在狱中,张先生始终坚称自己是清白的。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误会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案情简介2010年,张先生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张先生为公司提供某项服务,公司支付相应报酬。
然而,在服务过程中,双方因报酬问题发生纠纷。
张先生认为公司未按约定支付报酬,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公司为了证明张先生存在诈骗行为,提交了以下证据:1. 张先生与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2. 张先生提供的虚假发票;3. 张先生在合作协议签订前,曾向公司借款,但未归还。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仅凭上述证据,认定张先生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三、案例分析1. 证据不足本案中,法院判决张先生构成诈骗罪的主要依据是公司提交的虚假发票和借款未归还的证据。
然而,这些证据并不能充分证明张先生存在诈骗行为。
首先,虚假发票的来源不明。
公司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发票是伪造的,也没有证明这些发票与张先生有关。
其次,借款未归还的证据也不能直接证明张先生存在诈骗行为。
张先生可能存在其他合理理由未能及时归还借款。
2. 法院审理程序存在瑕疵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以下瑕疵:(1)未充分听取张先生的辩解。
在庭审过程中,张先生多次辩称自己是清白的,但法院并未给予其充分的机会进行辩解。
(2)未进行充分调查。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对证据进行充分调查,也未对张先生的辩解进行核实。
(3)判决依据不足。
法院在判决时,仅凭公司提交的证据,未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充分审查。
3. 法律误会的原因本案中,法律误会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证据不足。
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张先生存在诈骗行为。
(2)法官素质不高。
本案中,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存在审理程序瑕疵,未能充分履行职责。
(3)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证据制度,导致法官在审理过程中难以准确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普通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 的除外。
2 特别诉讼时效
(1)短期诉讼时效。 短期诉讼时效指诉讼时效不满两年的时效。 《民 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 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 合规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被损坏的。”
在“子”用“父”遗留的全部财产来偿还债务后,无论债务
是否已清偿完毕,“子”都没有法律义务用自己所有的财产 来继续清偿,任何人都不能要求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的范围 之外用自己的财产偿还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向人民法院请求
保护权利是有期限的。 一般情况下,期限是2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 院则不予保护。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申请执行期限,双方或 一方是公民的,申请执行期限为1年,双方都是单位的,申 请执行期限为6个月,这就要求人们,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 到侵害时,不要盲目等待债务人还钱,要及时向人民法院起 诉,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债务人不在法律文书确定的期 限内偿还债务的,不要被其花言巧语所骗,要及时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和申请执行期限,除非 债务人自愿偿还,否则,法律也爱莫能助。 Fra bibliotek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这里的“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害”,不仅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而且包括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侵害人是谁。 诉讼时效的具体起算包括: 1 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 2 未约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请求权,自权利人提出履 行要求的次日或优惠期结束的次日开始计算。 3 附条件,附期限的请求权,从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开始计算。 4 租赁物返还请求权从租赁关系终止时开始计算。 5 以不作为义务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从义务人违反义务行为时开始计 算。 6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势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开始计算; 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 诊之日开始计算。
(3) 最长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 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 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 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 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 护。
三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四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 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 时效的暂停。《民法通则》第139条予以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从中止时 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 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民法通则》第140条确认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 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2)长期诉讼时效。 长期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在两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诉讼时效。 《环境保护法》第42条“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
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海商法》第265条“有关船舶发生油污损害的请求权,时效期 间为三年,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在任何情况下时效期 间不得超过从造成损害的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年。 ” 《合同法》第129条“第一百二十九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 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 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 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3 诉讼时效延长是指人民法院查明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确有法律规定之外有正 当理由而未行使请求权的,适当延长已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它是发生在诉讼时 效届满之后,而不是在诉讼时效过程中,而且能够引起诉讼时效延长的事由,是 由人民法院认定的。延长的期间,也是由人民法院依客观情况予以掌握。 在司法实践中,因诉讼时效超期而丧失胜诉权的当事人屡见不鲜,使当事人蒙受 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正确认识诉讼时效制度,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补救措施,才 能让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生活中常见的的法律误区
“法不责众”
“父债子还”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自主地决定是接受
继承还是放弃继承。如果“父”遗 留下来的债务超过遗产, “子”完全可以选择放弃继承从而不必替“父”偿还债务。 即使“子”选择了接受继承,他也只以继承的遗产为限对 “父”生前所欠债务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