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供电与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范文(三篇)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范文【导言】安全用电是指在用电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和维护等环节上,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安全用电行为,保障人们的用电安全,制定一套安全用电技术规定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全面阐述安全用电技术规定的内容,以期提高人们对安全用电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安全用电意识的普及化。
【正文】一、安全用电的基本原则1.1 用户有权选择符合安全用电标准的电器及其安装用户在购买电器时,有权选择那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电器,以保证电器的安全性能。
对于电器的安装,用户也有权选择合格的安装公司或人员进行安装,确保安装符合标准,避免因安装不当引发的安全隐患。
1.2 合理用电,避免超负荷运行用户应根据自身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电器的用电负荷,避免电器超负荷运行,以减少火灾和电器损坏的风险。
对于多电器同时使用的情况,应合理控制使用数量和时间,避免造成电路过载。
1.3 定期检查和维护电器设备用户应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对于老旧电器,应及时更换或进行维修,避免因电器老化和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
1.4 安全用电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安全用电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安全用电意识和能力。
通过开展安全用电讲座、发布安全用电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公众传递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引导人们养成安全用电的好习惯。
二、安全用电的具体要求2.1 电器选择和安装2.1.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电器用户在购买电器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确保所购买的电器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1.2 选择适用的电器型号和规格用户在购买电器时,应根据自身用电需求选择适用的电器型号和规格。
不同电器的功率和电压要求不同,用户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避免电器超负荷运行。
2.1.3 安装电器应符合标准电器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对于需要特殊安装的电器,应请专业人员进行安装,确保安装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3篇)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是为了确保电力安全使用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关于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2000字的参考文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电力安全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用电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用电单位和个人的电力使用。
第三条电力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制定电力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安全用电的管理工作,加大安全用电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用电意识。
第二章用电设备管理第五条任何用电设备(包括电线、电缆、电器设备等)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
第六条用电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和维修等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不得违反国家和行业的规定。
第七条用电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对于有缺陷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必须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八条用电设备的电线、电缆等电气部分应当有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和使用,不得混乱或乱接线。
第九条任何未经许可的人不得擅自拆卸、改动用电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线路。
第三章电气线路管理第十条电气线路的敷设和布线必须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进行,严禁乱拉乱接,以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性。
第十一条电气线路应当有明确的标识,便于识别和维护,线路不得混乱或乱接。
第十二条电气线路的敷设应当避免与其他设备或金属接触,以防电气火灾的发生。
第十三条高电压线路要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设定,防止人员的触电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电气线路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线路杂物,确保线路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用电安全防范第十五条各类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用电安全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用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电源接地和保护措施,以确保电源的安全可靠。
第十七条用电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选用、使用电气设备和材料,不得使用假冒伪劣电器产品。
第十八条用电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电工队伍,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可靠。
工厂供电与安全用电课件
1000 kVA或1000 kVA以下(最大不超过1800 kVA), 将6~10 kV电压降为220 V/380 V电压,对低压用电设备供电。 一般大、 中型工厂的供电系统如图 6 - 3 所示。 小型工厂, 所需容量一般为 1000 kVA或稍多,因此, 只需设一个降压变电所,由电力网以6~10 kV电压供电,其供电系统如图 6 - 4 所示。 变电所中的主要电气设备是降压变压器和受电、配电设备及装置。用来接受和分配电能的电气装置称为配电装置, 其中包括开关设备、母线、保护电器、测量仪表及其他电气设备等。对于 10 kV及10 kV以下系统,为了安装和维护方便, 总是将受电、配电设备及装置做成成套的开关柜。
一级负荷。 一级负荷为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并在政治、 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用电负荷。 二级负荷。 二级负荷为中断供电将造成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被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从而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负荷。 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一般负荷, 即为三级负荷。 在上述三类负荷中,一级负荷一般应采用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其中,一个系统为备用电源。
一、安全用电的意义
安全用电是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的科学措施和手段。通常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二、安全用电措施
1.建立健全各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自觉遵守供电部门制定的有关安全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经济、不出事故。
屋内配线,禁止使用裸导线或绝缘破损、老化的导线, 对绝缘破损部分,要及时用绝缘胶皮缠好。发生电气故障和漏电起火事故时,要立即拉断电源开关。在未切断电源以前,不要用水或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
2) 中性点不接地电网的单相触电
两相触电,也叫相间触电,这是指在人体与大地绝缘的情况下, 同时接触到两根不同的相线,或者人体同时触及到电气设备的两个不同相的带电部位时,电流由一根相线经过人体到另一根相线,形成闭合回路, 如图 6 - 6 所示。 两相触电比单相触电更危险,因为此时加在人体上的是线电压。
用电管理规定9篇
用电管理规定9篇用电管理规定 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和配合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接受和配合供电企业依法开展的用电检查和对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的验收。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文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确保供电安全,维护客户权益,促进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的所有客户,包括工商业客户、居民客户、农业客户等。
第三条供电公司应当依法、公正、公平、公开地提供客户安全用电服务,保障客户的用电权益。
第四条客户有权享受供电公司提供的安全用电服务,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用电安全。
第二章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内容和方式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向客户提供用电咨询服务,包括用电知识、安全用电常识、用电设备选择与使用等方面的咨询。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及时、公正地受理客户的投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及时向客户提供用电服务公告,包括用电价格、用电政策、用电服务变更等信息。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客户的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用电设备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客户的用电设备维修和改造,确保客户的用电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当保证客户用电的安全可靠,如发生用电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并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用电设备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通知客户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正确选择、使用和维护用电设备,保障用电安全。
第十三条客户应当及时缴纳电费,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电源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线。
第十四条客户应当报告客户用电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情况,配合供电公司进行维修和改造。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本规定的宣传,让客户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第十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档案,及时更新和记录管理信息。
以上所述即为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供电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客户的用电安全。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三篇)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电行为,保障用电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用电设备的选用与安装第二条用电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具备相关的质量标志和合格证明,严禁使用假冒伪劣、过期或不合格的电器设备。
第三条用电设备的安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且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程进行操作。
第四条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考虑通风、防潮、防爆等因素,并远离易燃易爆物。
第五条用电设备的接地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接地导体应选择无锈蚀、无松动、无接触不良的金属材料,且应有专人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三章用电线路的敷设与维护第六条用电线路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照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线缆、绝缘体等材料。
第七条用电线路的敷设应远离容易受损的地方,避免与其他设备交叉敷设。
第八条用电线路的维护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线路的绝缘性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第四章用电操作与管理第九条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具备相关证书,并熟悉用电设备的操作规程。
第十条用电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更改或拆卸用电设备。
第十一条用电操作人员在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必须切断供电,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复,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用电设备的退役处理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不能私自拆除或随意处理。
第五章用电安全管理第十四条每个用电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用电安全管理,有着明确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五条用电单位必须进行定期的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六条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用电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第十七条用电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用电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用电单位必须与消防、安监等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维护用电安全。
第六章处罚与问责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问责。
(完整word版)全国供用电规则
全国供用电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设计、安装、试验与接电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计划用电与节约用电第七章维护管理与产权分界第八章电度计量与收费第九章供用电合同与经济责任第十章违章用电与窃电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1、为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全国所有电力部门(以下统称供电局)和所有电力使用者(以下统称用户)。
3、为贯彻本规则,供电局应按照附录《用电监察条例》的规定,开展用电监察工作。
4、供用电双方应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实施本规则的各项规定。
供电局应严格贯彻执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供电部门职工服务守则》,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第二章供电方式5、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周率为交流50周/秒。
6、按照国家标准,供电局供电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330、50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7、供电局对用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出发,根据电网规划、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后与用户协商确定。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250千瓦或需要变压器容量在160千伏安及以下者,应以低压方式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高压方式供电。
8、供电局对于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可考虑到直配方式供电。
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已供电者,应尽速改造。
9、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应纳入城市建设与改造的统一规划。
供电局应与城建部门密切配合,以便于城建部门统一安排供电设施的用地、线路走廊、电缆隧道以及在城市大型建筑物内和建筑物群中预留区域配电室和营业网点的建筑面积。
2024年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2024年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供电公司在客户安全用电服务方面的管理,保障用户的用电安全,提高供电公司服务质量,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供电公司及其相关部门,在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方面必须遵守。
第三条供电公司应当根据本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明确各项具体事项和操作步骤。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至2024年起正式实施,期限为五年,届满后可适时修订。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第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对新客户进行安全用电宣传与指导,提供用电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客户了解安全用电的基本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七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老旧住宅区、农村地区和大型商业区的用电设施检查,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电线、电缆、变压器等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九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用电巡查制度,定期对重点区域、大型用户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用户的安全用电投诉,并进行有效的整改和回复。
第三章用电设备安全管理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用电设备档案,对用户用电设备进行登记、核查和备案。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用户用电设备的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或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用户的用电设备进行维修和维护,确保其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用户的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通知用户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用电设备事故预警系统,根据相关指标和数据进行预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四章安全用电宣传与教育第十六条供电公司应当开展定期的安全用电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媒体发布等方式向用户传递用电安全知识。
第十七条供电公司应当组织安全用电知识培训,培养合格的安全用电人员,提高用户的安全用电意识。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
供电与用电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供电与用电行为,维护供电与用电秩序,保障供电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供电与用电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供电与用电遵循安全、节约、计划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网建设和电力设施保护的领导,设立电网建设以及电力设施保护协调机制,协调解决电网规划与建设、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电与用电中的有关问题,维护本地区供用电正常秩序。
第五条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电力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供电与用电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级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做好本辖区供电与用电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市政园林、工商、价格、质监、公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规定。
第二章电网规划与建设第六条电网规划应当根据城市发展需要进行编制,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电网规划由市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规划、环保等部门和供电企业编制或者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七条电力设施用地控制规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电网规划和城市建设用地的情况进行编制,并根据实际适时调整。
电力设施用地控制规划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贸、发展改革、国土房管、建设、环保等部门编制或者调整,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除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外,电力设施用地控制规划草案应当公开,并征询公众意见。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收集、整理和研究公众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公众对规划草案提出重大异议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召开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进行充分论证。
第八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安排变电站、线路走廊等电网建设用地。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四篇)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一、总则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依据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保障电力市场交易秩序,规范供电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用电关系,加强客户安全用电工作,确保电力安全供应的管理办法。
二、客户的管理责任1. 客户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合理规划用电负荷,合理配置用电设备。
2.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履行规定的电力使用协议,确保用电负荷与实际供电能力相适应。
3. 客户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定期对用电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和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参与用电检测和计量装置的校验,确保电量计量的准确性。
5. 客户应当配合供电公司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如有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安全用电。
三、供电公司的管理责任1. 供电公司应当向客户提供安全用电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协助客户合理规划用电负荷,优化用电方案。
2. 供电公司应当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合理规划电力供应方案,确保供电能力与客户用电负荷相适应。
3. 供电公司应当加强对用电设备的监控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供电公司应当组织用电检测和计量装置的校验工作,确保电量计量的准确性,并提供监督和监测数据。
5. 供电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和要求对客户进行安全用电的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客户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
四、安全用电措施1.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正确使用电力设备和电器设备,严禁超负荷使用和乱接乱拉电源线。
2. 客户应当按照电力设备的要求接地,确保电路安全,防止短路和火灾。
3. 客户应当安装过流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等安全设备,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 客户应当按照供电公司的要求建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5. 客户应当保持用电设备清洁,防止积尘引发火灾。
五、安全用电监督与检查1. 供电公司应当定期对客户进行安全用电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客户整改,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限制或停止供电。
《电工基础》试题库和答案解析
《电工基础》试题库说明:『1』本试题库使用专业:机电系大专专业『2』课程考核要求与知识点第一章电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定律1、识记:基本概念基本定律2、理解:(1)电位、电功率、电能的概念。
(2)电压、电流及它们的参考方向。
(3)电阻元件电压与电流关系,欧姆定律。
(4)电压源和电流源的电压与电流关系(5)基尔霍夫电流定律和电压定律。
3、运用:(1)参考方向的应用;(2)应用KCL、KVL求未知电流和电压第二章电路的分析方法1、识记:(1)电阻并、串联特性;(2)电阻星、三角连接的等效互换公式(3)两种电源模型的等效互换条件;(4) 戴维宁定理的条件和内容2、理解:(1)等效变换的概念。
(2)两种电源模型的等效互换条件;(3)戴维宁定理的条件和内容(4)叠加定理的条件和内容3、运用:(1)电阻串联、并联、混联的连接方式和等效电阻、电压、电流、功率的计算,电路中各点电位的计算。
(2)支路电流法、网孔法、节点法求解电路的方法(3)应用戴维宁定理确定负载获得最大功率的条件(4)运用叠加定理分析含有两个直流电源的电路。
第三章正弦交流电路1、识记:(1)正弦量的频率、角频率、周期的关系;(2)正弦量有效值、最大值、平均值的关系;(3)正弦量的相量表示法;(4)各种元件的复阻抗;(5)R、L、C元件电压与电流关系,感抗、容抗,平均功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
2、理解:(1)正弦交流电路量的特点;(2)R、L、C元件在正弦交流电路中电压和电流的各种关系;(3)串、并联谐振;3、运用:(1)RL、RC串、并联电路的分析(2)RLC串、并联电路的分析(3)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的计算第四章三相正弦交流电路1、识记:(1)对称三相正弦量(2)星形、三角形两种联结方式下线电压、相电压的关系,线电流、相电流、中性线电流的关系(3)对称三相电路的功率2、理解:(1)对称三相电路的分析方法(2)不对称三相电路的分析方法及中线的作用3、运用:(1)对称三相电路的分析计算(2)不对称三相电路的分析计算第五章磁路与变压器1、识记:(1)磁路的基本概念和定律;(2)变压器的特性参数2、理解:(1)铁磁性物质的磁化性能与磁化曲线和磁路的欧姆定律(2)交流铁心线圈电路磁通与外加电压的关系(3)变压器的结构和工作原理(4)特殊变压器的使用第六章供电与安全用电1、识记: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常识2、理解:发电、输电及工企供电配电第七章电工测量1、识记:(1)电工仪表与测量的基本常识;(2)万用表的使用方法2、理解:万用表的的结构3、运用:电压、电流的测量;电阻的测量;电功率的测量;电能的测量『3』考试命题内容具体分配情况(1)试题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比例为:识记约占15%,理解约占45%,运用占40%;(2)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的比例为:较易占20%,中等占70%,较难占10%;(3)期末试题从本试题库中抽取。
工厂供电与安全用电课件
1000 kVA或1000 kVA以下(最大不超过1800 kVA), 将6~10 kV电压降为220 V/380 V电压,对低压用电设备供电。 一般大、 中型工厂的供电系统如图 6 - 3 所示。
小型工厂, 所需容量一般为 1000 kVA或稍多,因此, 只需设一个降压变电所,由电力网以6~10 kV电压供电,其供 电系统如图 6 - 4 所示。
30 mA·s,即触电时间在 1 s内,通过人体的 最大允许电流为 30 mA。人体触电时,如果接触电压在36V 以下,通过人体的电流就不致超过30 mA,故安全电压通常 规定为36 V,但在潮湿地面和能导电的厂房,安全电压则规 定为 24 V或 12 V。
1. 单相触电
在人体与大地之间互不绝缘情况下,人体的某一部位触 及到三相电源线中的任意一根导线,电流从带电导线经过人 体流入大地而造成的触电伤害。单相触电又可分为中性线接 地和中性线不接地两种情况。
(1) 安全: 在电能的供应分配和使用中, 不应发生人身 和设备事故;
(2) 可靠: 应满足电能用户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
(3) 优质: 应满足电能用户对电压和频率的质量要求;
(4) 经济: 供电系统投资要少, 运行费用要低, 并尽可 能地节约电能和材料。
此外,在供电工作中,应合理地处理局部和全部、当前和 长远的关系,既要照顾局部和当前利益,又要顾全大局,以适 应发展要求。
水力发电厂,简称水电站,它是利用水流的位能来生产电 能的。当控制水流的闸门打开时,强大的水流冲击水轮机, 使水轮机转动,水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其能量转换过程 是:水流位能→机械能→电能。
火力发电厂, 简称火电厂,它是利用燃料的化学能来生 产电能的。通常的燃料是煤。在火电厂,煤被粉碎成煤粉,煤 粉在锅炉的炉膛内充分燃烧,将锅炉内的水加热成高温高压的 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转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其 能量的转换过程是:煤的化学能→热能→机械能→电能。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6年修订)-国务院令第666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2016年修订)正文:----------------------------------------------------------------------------------------------------------------------------------------------------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1996年4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管理,保障供电、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供电、用电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与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电网经营企业依法负责本供区内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的业务工作,并接受电力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工作。
第六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七条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第二章供电营业区第八条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范本
安全用电技术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保障用电安全,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技术规定。
第二章用电设备的选择与安装1. 用电设备的选择(1)选择用电设备时,要根据用电负荷、用电环境和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2)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用电设备,并确保其产品合格证明齐全。
2. 用电设备的安装(1)用电设备的安装前,应进行用电线路和安全用电装置的必要检查,确保电源符合要求。
(2)用电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安装质量可靠。
(3)用电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选择,避免与易燃易爆物品或易受潮湿等场所接触。
(4)用电设备的接地必须牢固可靠,并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
第三章用电线路的敷设与维护1. 用电线路敷设(1)用电线路的敷设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必要时进行电缆桥架或电线槽等支撑工作。
(2)用电线路的敷设应避免与其他管线或设备交叉,确保电线线路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电线线路的敷设应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确保电线线路与外界环境的隔离。
(4)用电线路在穿越墙壁或地面等场所时,应采用相应的绝缘措施,避免电线线路磨损或短路。
2. 用电线路的维护(1)用电线路的维护应定期进行,保持线路的良好状态。
(2)电线线路的维护过程中,应排除线路老化、松动、短路、漏电等问题。
(3)用电线路维护时,应断开电源,避免维修人员触电的危险。
第四章安全用电装置的使用与检测1. 安全用电装置的使用(1)安全用电装置应按照正确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
(2)安全用电装置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安全用电装置的使用过程中,应遵循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使用。
2. 安全用电装置的检测(1)安全用电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其触发灵敏度和功能正常。
(2)安全用电装置的检测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可靠。
(3)安全用电装置的检测结果应记入相应的档案,并进行合理的保存。
电工技术(第四版高教版)思考题及习题解答:第六章 安全用电 席时达 编.doc
第六章 安全用电 6-1-1 为什么鸟停在一根高压裸线上不会触电,而人站在地上碰到220V 的单根电线却有触电的危险?[答] 鸟停在一根高压裸线上没有形成通电回路,故不会触电,而站在地上的人碰到220V 的单根电线,则能与大地形成回路,故有单相触电的危险。
6-1-2 如图6-1所示,直流发电机的两根端线都不接地,当人体与单根端线接触时,是否会触电?[答] 直流发电机的两根端线都不接地,则人体与单根端线接触时不会触电,因为导线与地面之间存在的分布电容对直流电来说,相当于开路,故不会形成触电回路。
6-2-1 场地绝缘可防止哪些方式的触电事故?场地绝缘可防止的触电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1. 在设备正常情况下,人体接触一根相线发生单相触电;2. 设备发生故障,外壳带电的情况下,人体接触故障设备外壳触电;3. 跨步电压触电;6-2-2 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作星形联结的三相对称负载,正常情况下其中性线上没有电流,中性线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正常情况下PE 线上也没有电流,那么,PE 线有存在的必要吗?为什么?[答] 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中性线是星形联结的三相负载电流的公共通道,İN =İ1+ İ2+ İ3 。
如果三相负载对称,则İN =0,正常情况下中性线上没有电流流过,中性线不起作用,自然没有存在的必要。
而在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PE 线是为设备发生故障时提供通路形成单相短路,将熔丝烧断或造成跳闸,是保护零线,虽然正常情况下PE 线上也没有电流,但它是万一设备发生故障时人身安全的保证,因此有存在的必要。
6-2-3 图6-2中试验开关由一个电阻和一个按钮串联而成,是什么工作原理?[答] 正常工作时由于通过互感器环形铁心内的所有思考题解答图6-1试验开二图6-2导线中电流的相量和等于零,故互感器的二次绕组没有电流,漏电保护器保持在正常供电状态。
当按下试验开关时,相线与零线通过电阻形成回路,有电流通过,使环形铁心内导线的电流相量和不再等于零,相当于有漏电流I 0分流入地,产生脱扣动作将电源切断。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本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确保用户用电安全,根据《供电公司安全用电服务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与用户之间的用电安全服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用电安全服务管理的工作目标是:确保用户安全用电,预防和减少电力事故发生,提高用电安全意识和能力,提高供电公司的服务水平和用户满意度。
第二章用电安全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第四条供电公司应通过以下方式,提供用户用电安全服务:(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户用电安全意识。
定期组织开展用电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向用户普及用电安全知识,强调用户的用电安全责任和义务。
(二)做好用电安全检查工作。
定期对用户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用户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及时处理用户用电安全投诉和事故报警。
供电公司应建立健全用户用电安全投诉和事故报警处理机制,对用户投诉和事故报警要及时响应,积极处理和解决,保障用户的用电安全权益。
第五条供电公司在提供用电安全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
安全是第一位的重要原则,用户的用电安全是供电公司用电安全服务的核心目标。
(二)公平公正。
供电公司在提供用电安全服务时,要公平、公正对待用户,不得歧视用户,确保用户享有相同的用电安全权益。
(三)对用户保密。
供电公司在提供用电安全服务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用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
第三章用电安全服务的流程和方法第六条供电公司在提供用电安全服务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流程和方法进行:(一)了解用户用电设施情况。
供电公司应建立用户用电设施档案,详细记录用户的用电设施情况,包括用电容量、线路接入情况、设备完好程度等。
(二)定期开展用电安全检查。
供电公司应按照一定的周期,对用户的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用户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加强宣传教育。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供电公司客户的用电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维护供电公司的声誉和利益,订立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全部客户,包含工商业、居民和特种行业客户。
第三条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目标是确保客户用电的稳定性、安全性和质量,供应全面及时、高效的用电服务。
第二章安全用电责任第四条供电公司负责人应当确保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有效实施,订立相关的安全用电策略和目标,并将其贯彻落实到各级管理中。
第五条供电公司负责人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用电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职责落实和协同搭配。
第六条客户经理是供电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联络人,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和解决用电问题。
客户经理应当熟识客户的用电情况,供应专业的用电建议和服务,确保客户的用电需求得到及时满足。
第七条安全监测与检修部门负责监测和检修供电设备,及时发现和排出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供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八条客户责任部门负责向客户供应安全用电教育和宣传,加强客户对用电安全的意识和知识,引导客户合理使用电器设备,避开用电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落实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用电服务第十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用电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客户用电信息,为客户供应用电咨询和服务。
第十一条供电公司应当订立客户用电的准接入标准,明确用电设备的安全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进行安全改造或禁止接入。
第十二条供电公司应当及时响应客户的用电需求,供应稳定、可靠的用电服务。
第十三条供电公司应当定期进行用电设备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用电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供电公司应当建立用电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理用电事故,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处理,不绝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客户应当合法、合规使用电力设备,严禁擅自改装、拆解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
《供电营业规则》电力工业部《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三章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第四章受电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第五章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第六章用电计量与电费计收第七章并网电厂第八章供用电合同与违约责任第九章窃电的制止与处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服从电网统一调度,严格按指标供电和用电。
第四条本规则应放置在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场所,供用户查阅。
第二章供电方式第五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频率为交流50赫兹。
第六条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1、低压供电: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伏;2、高压供电:为10、35(63)、110、220千伏。
除发电厂直配电压可采用3千伏或6千伏外,其他等级的电压应逐步过渡到上列额定电压。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不在上列范围时,应自行采取变压措施解决。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第七条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电网的规划、用电需求以及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第八条用户单相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10千瓦的可采用低压220伏供电。
但有单台设备容量超过1千瓦的单相电焊机、换流设备时,用户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以消除对电能质量的影响,否则应改为其他方式供电。
第九条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技术经济比较,采用低压供电的技术经济性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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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电力系统概述
1.2 电工安全基本知识
1.3常用电工工具与仪表
1.1 电力系统概述
1.1.1 电力系统和电力网概述
提问:1.什么是电力系统?电网?
电力 系统 电力 网
~
发电 机 升压 变压器
输电 线路 降压 变压器
电能 用户
图1.2 电力的产生及传输分配
电力系统:由发电、输电、配电和用电组成 的“整体” 电力网:输送、变换和分配电能的网络,分 为输电网和配电网两大部分 电力网的电压等级:低压(1kV以下)、中压 (1kV~10kV)、高压(10kV~330kV)、超 高压(330kV~1000kV)、特高压(1000kV)
电能的质量指标:频率、电压
动力系统与电力系统、电力网关系示意图
1.1.2 电力的产生
发电厂:其它形式的能源(如水能、热能、
风能、核能等)电能
电力的传输:发电厂变压器升压高压
输电线路变配电站
水力发电厂,利用水流的位能生产电能:水流位能 →机械能→电能。 火力发电厂,利用燃料(通常是煤)的化学能生产 电能:煤被粉碎成煤粉,煤粉在锅炉的炉膛内充分燃烧, 将锅炉内的水加热成高温高压的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 转动,汽轮机带动发电机旋转发电:煤的化学能→热能 →机械能→电能。 核能发电厂,利用原子核的裂变能生产电能:核裂变能 →热能→机械能→电能。 (核能是巨大的能源,且核电站的建设具有重 要的经济和科研价值,很多国家都很重视核电建 设,核电在整个发电量中的比重正逐年增长。)
1.1.4 电力的分配
输电线路配电线路分配给用户
常用的配电电压:高压:10kV或6kV 低压: 380/220V
多少伏是高压,多少伏是低压?
电力行业的老《安全规程》规定 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者为高压, 设备对地电压在250伏及以下者为低 压。现在新的《安全规程》根据“民 法通则”第123条规定的司法解释对 高压的定义作了修改:电压等级在 1000伏及以上者为高压,电压等级在 1000伏以下者为低压。
1.1.3 电力的传输
提问:2.为什么要升压供电?(p131)
因为:电流,传输距离,热能消耗,电 能损失 所以:在传输容量一定的条件下,输电电 压,输电电流,电能消耗
我国常用的输电电压等级:有35kV、110kV、 220kV、330kV、500kV等多种 电力的传输线路:架空线路、电力电缆
1.2.2 触电有哪几种?
单相触电
直接触电
两相触电
跨步电压触电
间接触电 接触电压触电
触电是怎么回事?
人体是导体,人体触及带电体 时,有电流通过人体,这就是触电。
问题:
是否只要有电流通过人体或人体 两端有电压,人就会触电?
流过人体的电流
100-200微安
人的感觉和反应
对人体无害反而能治病
1毫安
开始有麻感
低压线路的接线方式:(部分环形接线) 放射式接线 后配电、前配电、组合配电站基本可以 形成环网运行。 原四分厂动力经过这次整合后也基本形 成环网。以原四分厂动力为中心,与玻璃 公司配电、污水处理配电形成环网。
1.2 电工安全基本知识
1.2.1 人为什么会触电?
人体本身就是一个导体,有一定的电阻。
TN-S接地方式: 字母S代表N与PE分开,设备金属外壳与PE相连,设 备中性点与N相连。 其优点是PE中没有电流,故设备金属外壳对地电位 为零。主要用于数据处理,精密检测,高层建筑的供电系 统。
TN-C接地方式: 字母C表示N与PE合并成为PEN,实际上是四线制供 电方式。设备中性点和金属外壳都和N相连。由于N正常 时流通三相不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故设备金属外壳正常 对地有一定电压,通常用于一般供电场所。
10毫安以下 30毫安以上 100毫安
结论:
有麻感,但可以摆脱 剧痛感 、神经麻痹、 呼吸困难、生命危险 短时间窒息、心跳停止
通过人体的电流越强,触电死亡越快
图1.5 无中线的三相三线制
火线:分别从发电机绕组三个始端引出的线, 黄、绿、红
零线:中性点接地时的中性线,黄绿双色线
地线:接地装置引出的线,对人身设备起保 护作用。黑线
图1.6 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
三相五线制 三相五线制包括三相电的三个相线(A、B、C线)、中 性线(N线);以及地线(PE线)。 中性线(N线)就是零线。三相负载对称时,三相线路 流入中性线的电流矢量和为零,但对于单独的一相来讲, 电流不为零。三相负载不对称时,中性线的电流矢量和不 为零,会产生对地电压。 三相五线制分为TT接地方式和TN接地方式,其中TN 又具体分为TN-S,TN-C,TN-C-S三种方式。 TT接地方式: 第一个字母T表示电源中性点接地,第二个T是设备金 属外壳接地,这种方法高压系统普遍采用,低压系统中有 大容量用电器时不宜采用。
1.1.5 用户和用电负荷的分类
一类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并在政治、 经济上造 成重大损失的用电负荷。一般应采用两个独立电源供电,其
中一个为备用电源。
二类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被废, 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从而在政治、经 济上造成较大损失的负荷。 Nhomakorabea
三类负荷:不属于一、二类电力负荷 对供电没有什么特别
要求
常用的低压供配电系统
提问:3.什么是零线、火线、地线、线电压、
相电压、三相四线制?
直流电:方向不随时间变化
交流电:电压大小和方向随着时间而变化, 分单相、三相
图1.4 三相交流发电机绕组的星形接法 TN-C 与三相四线制供配电系统
三相四线制系统:相电压:相线与中性线之
间的电压
线电压:相线与相线即两根火线之间的电压 三相三线制系统:线电压
TN-C-S接地方式: 一部分N与PE分开,是四线半制供电方式。应用于环 境较差的场所。 当N和PE分开后不允许再合并。
中国规定,民用供电线路相线之间的电压(即线电 压)为380V,相线和地线或中性线之间的电压(即相 电压)均为220V。进户线一般采用单相二线制,即三 个相线中的任意一相和中性线(作零线)。如遇大功率 用电器,需自行设置接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