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剔旧更新管理规范2016-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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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180

A 18 DB51 四川省地方标准

DB51/T XXXX—2017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剔旧更新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7-XX-XX发布2017-XX-XX

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1)

5 监督管理 (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四川省教育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四川省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南充市教育技装所、成都市成华区教仪站、川大附中、成都市龙江路小学、成都红花实验学校、四川文轩云图文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益创教育科技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静、代倩、杨兵、胡海洋、李娜、李蓉、袁红、李国珍、郑玮、马兰。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剔旧更新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剔旧更新的要求和管理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中小学图书馆(室)。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教基〔2003〕5号文件)

《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2号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图书 books and magazine

本规范图书包括纸质图书和期刊(期刊合订本)。

3.2

馆藏 library collection

指中小学图书馆(室)收藏的出版物总称。本规范以纸质图书为主,以册为计量单位。

3.3

剔旧 eliminate

指将失去保存价值和阅读价值,且不适宜借阅的图书从馆藏中剔除并注销。

3.4

更新 update

指中小学图书馆(室)根据需要对馆藏进行新增、补充。

4 要求

4.1 剔旧

4.1.1 原则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剔旧的主要原则有:

a)科学性:图书剔旧更新须遵循文献管理规律,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更新图书以学生需求为主,兼顾教师;

b)时效性:图书剔旧更新须遵循图书折旧、老化规律,按期将风黄、污损图书剔旧;

c)规范性:图书剔旧更新按照图书管理规范进行,在图书剔旧更新时遵循中图法分类原则规操作,图书馆藏结构合理规范,同时规范图书采购过程。

4.1.2 范围

重点从内容、书龄、外观和流通等方面剔除,需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备用的孤本、珍本、善本、原稿等除外,包括:

a) 内容陈旧过时、没有现实意义、不适宜师生阅读的;

b) 年代久远且无参考价值的;

c) 存在风黄破损、缺页,受潮、受蛀、霉变等,且无法修补的。

4.1.3 实施

4.1.3.1 剔旧实施应采取每年1-2次集中剔旧与按需日常剔旧相结合的方式。

4.1.3.2 根据资产管理的相关办法,将剔旧的图书下架、封存或报损,并从四川省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管理系统中注销。

4.2 更新

4.2.1 原则

中小学图书馆(室)图书更新主要原则有:

a) 符合学生年龄特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b) 适用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

b) 优化馆藏结构。

4.2.2 册数

4.2.2.2剔旧后应及时更新,确保达到省定图书装备标准。

4.2.2.3 创造条件,逐步达到剔旧后每年至少生均新增一本纸质图书或每年纸质图书新增比例应不少于藏书标准的1%。

4.2.3 资金

图书常年更新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生均公用经费。

4.2.4 实施

4.2.4.1 更新实施应采取每年1-2次集中更新与按需日常更新相结合的方式;

4.2.4.2 更新图书应在到馆后及时录入或导入四川省中小学图书馆(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及时上架,对外借阅。

5 监督管理

5.1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应制订、完善中小学图书馆(室)剔旧更新机制并纳入年度督导。

5.2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应将中小学图书馆(室)剔旧更新纳入图书馆(室)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5.3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图书馆(室)管理人员剔旧更新业务培训。

5.4 各级教育管理部门应积极开展图书馆(室)剔旧更新业务工作,推动四川省中小学图书馆(室)及校园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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