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证明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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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出口货物退(免)税涉税证明申报资料

一、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电子申报数据;

(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申请表》;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四)代理出口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五)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六)出口企业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还应附送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二、企业申请办理《代理进口货物证明》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电子申报数据;

(二)《代理进口货物证明》(一式四联);

(三)企业自行打印并经海关审核盖章确认的《通关手册》;

(四)进口货物报关单(进料加工专用);

(五)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外贸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备案登记

1、企业自行打印并经海关审核盖章确认的《通关手册》;

2、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

(二)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1、电子申报数据;

2、《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三联);

3、销售进口料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代征进口料件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自行打印并经海关审核盖章确认的《通关手册》;

5、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

四、外贸企业申请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备案登记

1、企业自行打印并经海关审核盖章确认的《通关手册》;

2、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

(二)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1、电子申报数据;

2、《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四联);

3、企业自行打印并经海关审核盖章确认的《通关手册》

4、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 (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5、加工企业开具的加工费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三)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核销

1、电子申报数据;

2、《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核销申请表》(一式三联);

3、《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留存联);

4、出口货物报关单(来料加工补偿贸易专用);

5、企业自行打印并经海关审核盖章确认的《通关手册》;

6、海关签章确认的《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申请表》。

五、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电子申报数据;

(二)《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一式三联);

(三)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口货物报关单(退运发生时仍未申报免、退税的企业提供);

(五)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退运发生时代理出口业务中的委托企业仍未申报免、退税的提供)。

六、生产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业务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明细表》;

(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未申报的提供);

(三)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补缴税款企业提供)。

七、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转内销证明》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购进货物部分出口,部分内销的情况:

1、电子申报数据;

2、《出口转内销证明》(一式三联);

3、销售货物的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4、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进货分批申报单》。

(二)出口货物退运后转内销的情况:

1、电子申报数据;

2、《出口转内销证明》(一式三联);

3、销售货物发票(记账联)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留存联)原件。

八、生产企业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业务需提供的申报

资料:

(一)《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表》;

(二)受托方主管退税部门已加盖“已办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戳记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若已丢失的不需提供)。

九、企业办理《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业务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电子申报数据;

(二)《出口含金产品免税证明》(一式两联);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四)出口发票。

十、企业申请办理《补办出口报关单证明》的申报资料:

(一)电子申报数据;

(二)《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一式三联);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或经口岸电子系统打印出的该企业报关单信息。

十一、外贸企业办理《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业务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一)认证结果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出口视同内销征税货物进项税额抵扣证明》(一式两联)。

十二、企业办理《出口商品退赔已办结税务证明》业务需提供

的申报资料:

(一)退赔商品出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退赔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三)税收通用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需补税企业提供);(四)《出口商品退赔已办结税务证明》(一式三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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