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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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业务关键流程及风险控制内容

出口退免税业务关键流程及风险控制内容
7
外贸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分批使用的,准确计算分批申报金额。
8
生产企业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
为准;进料加工复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
口料件的金额;出口企业以(CIF)出口的货物,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应剔除离岸后的相关费用。
2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 完成的。
3
以自营名义出口,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或协议)。
4
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 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7
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按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并注明备案单证
存放地点。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19
出口合同 准备
出口合同主要 条款不清晰
8
出口合同的主要条款清晰明确,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1)出口货物种类、数量、规格、单价、质量条款;
编 号
关键节点
风险情形
序号
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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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货物 报关单准

出口货物报关 单与增值税专 用发票相关内 容不相符
1
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与其匹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的商品名称、计量单位相符。
14
增值税专 用发票等 进货凭证
准备

出口退税征管流程建议

出口退税征管流程建议

出口退税征管流程建议一、出口退税的前期准备。

1.1 企业自身的梳理。

出口企业得把自己的业务摸得门儿清。

像货物的来源、销售的去向这些都要清清楚楚记录在案。

不能是一笔糊涂账,得像整理自己家宝贝一样,心里有数。

比如说,企业生产的产品是从哪些供应商那儿采购原材料的,这可不能马虎,这就好比盖房子打地基,地基不牢,后面的事儿都得乱套。

1.2 资料的收集。

各种单据就像战士上战场的武器一样,一个都不能少。

报关单、发票、装箱单等等,这些都是证明企业有资格退税的关键。

企业要像个细心的收藏家一样,把这些单据好好保存起来。

要是缺了哪张,就像拼图少了一块,退税的事儿可就不好办了。

二、申报流程的优化建议。

2.1 申报的准确性。

企业申报退税的时候,那可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数据填写要准确无误,不能大概其、差不多就行。

这就像走钢丝,稍微有点偏差就可能掉下去。

比如说,货物的价格、数量这些数据,要是填错了,税务部门审核的时候肯定通到时候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2.2 申报的及时性。

时间就是金钱,在出口退税申报上也是这个理儿。

企业要及时申报,不能拖拖拉拉。

就像赶火车一样,错过了这趟,下趟可不知道啥时候才有。

要是超过了规定的申报期限,那退税的事儿可就悬了。

2.3 电子化申报的完善。

现在都啥时代了,电子化是个大趋势。

税务部门得把电子化申报系统打造得更人性化、更便捷。

让企业申报就像在网上购物一样简单方便。

企业呢,也要积极适应电子化申报,不能抱着老一套不放。

这就好比是老马拉新车,虽然刚开始可能有点不适应,但慢慢就会发现新的好处。

三、审核与监管环节。

3.1 审核的高效性。

税务部门审核的时候,要讲究效率。

不能让企业等得花儿都谢了。

审核人员得是精兵强将,一眼就能看出申报资料里的问题。

这就像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样,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要是审核太慢,企业的资金周转就会受到影响,这对企业来说可是个不小的打击。

3.2 监管的合理性。

监管是必要的,但不能管得太死。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型出口企业的日常行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第3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24号)的规定,结合生产企业办理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的适用范围为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型小规模纳税人参照本指南执行。

第三条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应当坚持真实性原则,即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必须是真实的,与实际出口货物情况相符,且申报的出口业务不属于“四自三不见”等违背正常出口经营程序的出口业务。

第四条出口企业日常行为应当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企业的各项日常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

第五条出口企业须设立专职办理出口退税的人员(简称办税员),办税员要求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掌握出口退税政策法规,掌握相关会计制度及基本外贸知识,能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按管理程序正确申报。

办税员负责本企业出口退税日常管理及各类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退税档案及资料装订和管理,应保证退税申报数据与实际外贸业务事实及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一致。

企业应加强办税员的管理,保证办税人员的稳定。

对确不能胜任退税工作的办税员,要及时更换。

企业变更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税务机关并上报《出口企业退(免)税办税员备案表》。

第六条企业在银行开设的退税账户原则上一个年度中间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企业法人签字确认,银行出具有关证明。

若需变更托管账户的,出口企业应经贷款银行和当地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

第二章基本政策规定第七条生产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的符合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第39号)》规定的属于出口退免税范围)的出口及视同出口货物劳务,实行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其他出口货物劳务,分别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 第39号)》的规定适用增值税出口免税和出口征税政策。

出口退税操作手册

出口退税操作手册

出口退税操作手册1. 简介出口退税是指国家给予出口企业自行认定和退还出口货物税款的政策,旨在鼓励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开展。

本操作手册将介绍出口退税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帮助企业顺利进行出口退税申请和操作。

2. 出口退税政策概述出口退税政策是国家为支持和促进出口贸易制定的政策措施。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部门规定,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可以在出口货物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申请退还缴纳的税款。

出口退税可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开展。

3. 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步骤一:准备工作在进行出口退税申请之前,企业需要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包括:•核对出口货物的相关文件,包括发票、报关单和运输单据等。

•确认出口货物符合退税政策的要求,如是否属于退税商品范围内,是否提供了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步骤二:填写申请表格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要求,企业需要填写相应的出口退税申请表格。

在填写表格时,要确保准确无误地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出口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和金额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附件。

步骤三:提交申请完成申请表格后,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

提交方式可以是在线提交或邮寄提交,按照具体的要求进行操作。

步骤四:审核和核准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核准。

一般情况下,审核人员会对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细致的审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步骤五:退税款到账经过审核和核准后,相关部门将退税款返还给企业。

一般情况下,退税款会通过电子转账的方式到达企业的指定账户。

4. 本卷须知在进行出口退税操作时,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准确填写申请表格和相关信息,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提供真实的证明文件和附件,防止虚假材料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部门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符合退税政策的要求。

•注意申请和提交的时间,防止延误或错过退税期限。

5. 结论出口退税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减轻负担,提高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开展。

会计干货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会计干货之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会计实务-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不具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商贸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由于直接外购货物出口,需要注意如下几点风险:一、进货专用发票(或进口货物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1、品名、单位:采购货物的专用发票/进口货物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货物品名必须与报关单显示的一致;单位必须与报关单显示的单位之一一致,否则不予退税。

例外: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

注意采用该合并品名报关的,最好先经主管税局同意再操作。

2、规格型号:没有退税政策要求进项发票必须开具规格型号,但建议:如果进项发票显示规格项号时,最好与报关单一致,或者直接不显示。

3、进项发票开具时间:没退税政策要求何时开具。

国税公告2013 12号发布后,很多地区的税局把申报退税匹配的进货凭证上显示的发货日期理解为进货发票的开具日期,要求外贸企业必须在出口前开票否则不予退税。

因此外贸企业需要关注当地税局对进货发票开具时间的规定。

4、数量、金额:进货发票最好能一票对应一票出口,或多票对应一票出口。

对于一票发票对应多票报关单的,若未在一个申报批次申报退税,需要开具分批单。

5、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退税的缴款书不要采集比对,否则退税审核系统中会收不到缴款书信息。

要填写《出口货物信息查询表》交税局进项查询。

二、委托加工对于外贸企业采购原材料委托工厂加工的业务,分为一般性委托和进料加工委托,在开具加工发票是需注意:1、一般性委托,即含税原材料委托工厂加工模式。

财税2012 39号对此模式取消了两票退税,改为成品发票退税,即外贸企业在退税时必须提供出口货物的成品名称发票。

这就需要外贸企业把采购的材料转卖给工厂或委托工厂直接进行采购,工厂加工完成后,把材料金额加加工费一并开一张成品名称的发票给外贸企业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8.04.19•【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优惠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为进一步落实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服务,持续加快退税进度,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手续时,应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修改后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

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申报凭证的内容与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定申请开具代理进口货物证明时,不再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加工贸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物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生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出口税收管理系统对进货凭证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增值税进货凭证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

相关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查,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负责管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申请。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出口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

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或设计实行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一)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

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出口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流程及注意事项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它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

对于许多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了解出口退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至关重要。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

一、出口退税的基本概念出口退税,简单来说,就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这一政策旨在鼓励本国货物出口,增强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出口退税的条件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三、出口退税的流程1、报关出口企业首先需要将货物报关出口,取得相关的报关单。

报关单是出口退税的重要凭证之一。

2、收汇核销货物出口后,企业需要及时收汇,并进行外汇核销。

外汇管理部门会对企业的收汇情况进行审核和确认。

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企业从供应商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证,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退税申报企业在完成上述步骤后,可以准备相关资料进行退税申报。

申报资料通常包括报关单、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等。

5、税务审核税务部门会对企业提交的退税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情况、货物出口情况、发票真实性等。

6、审批退税经过审核无误后,税务部门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比例审批退税金额,并将退税款退还给企业。

四、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1、单证管理企业要妥善保管好出口退税所需的各种单证,如报关单、出口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汇核销单等。

这些单证是办理退税的重要依据,如果丢失或不完整,可能会影响退税的办理。

2、申报期限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退税申报,逾期申报可能会导致无法享受退税政策。

一般来说,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 90 天内申报退税。

3、税务政策变化出口退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国际贸易形势进行调整。

企业要及时关注税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确保自己的退税操作符合政策要求。

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风险提示

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风险提示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海运提单等出口单证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报关数据不符;
4.涉嫌将低退税率出口货物以高退税率出口货物报关;
5.出口货物的供货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
(二)在退税评估中发现有退税异常指标未能排除的,暂缓退税至评估相关处理事项完全结束为止。
9.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原因代码:09。
三、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管理
(一)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购货合同、出口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风险提示
一、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出口企业不能在次年4月申报免抵退税的可在5月申报免税,企业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并视同内销征税。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4。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原因代码:05。
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原因代码:06。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退税申请注意事项你需要知道的五个关键点

退税申请注意事项你需要知道的五个关键点

退税申请注意事项你需要知道的五个关键点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跨境交易和国际贸易日益频繁。

尤其是在进出口领域,退税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环节。

然而,退税申请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遵循一些注意事项。

在本文中,我将向你介绍五个关键点,以帮助你更好地了解退税申请的要点。

一、了解退税政策在申请退税之前,首先要了解适用于你的退税政策。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退税政策各有不同,因此你需要确保自己清楚地了解适用于你的退税规定。

这些政策可能包括退税标准、退税申请时间、退税有效期等。

只有了解了政策,才能更好地进行退税申请。

二、保留相关文件和凭证在提交退税申请时,你需要提供相关的文件和凭证,以证明你的申请合法有效。

这些文件可能包括购物发票、定单、海关签章等。

因此,在购买商品或进行跨境交易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的文件和凭证。

这不仅可以帮助你顺利进行退税申请,还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三、准确填写退税申请表格退税申请表格是提供给你填写个人信息和退税相关信息的表格。

在填写时,一定要仔细核对自己的个人信息和商品信息,确保填写的准确性。

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可能会导致退税申请被驳回或延迟处理,因此一定要认真对待。

四、选择合适的退税渠道退税渠道指的是你收取退税款项的方式和地点。

通常,有两种退税渠道可供选择,一种是现金退税,即在退税处直接领取退税款项;另一种是信用卡退税,即将退税款项返还到你的信用卡账户。

在选择退税渠道时,你需要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为合适的方式。

五、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退税申请并非一蹴而就,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和流程。

如提前准备退税申请材料、按时提交申请、等待退税处理结果等。

在申请过程中,你需要仔细遵守这些规定和流程,以免延误退税进程或无法成功退税。

总结:退税申请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注意事项。

了解退税政策、保留相关文件、准确填写退税申请表格、选择合适的退税渠道以及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是确保退税申请顺利进行的关键。

公司出口退税管理规定(3篇)

公司出口退税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出口退税管理工作,提高出口退税效率,降低税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口货物、出口劳务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

第三条出口退税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优先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执行;2. 程序规范原则:出口退税流程清晰,手续完备;3. 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出口退税风险防控,确保出口退税合规性;4. 效率提升原则:优化出口退税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出口退税条件第四条出口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出口退税:1.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2.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3. 符合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规定;4. 出口货物、出口劳务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真实、合法、合规;5. 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

第五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出口劳务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1. 出口货物属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目录》范围内的商品;2. 出口劳务属于《出口劳务退(免)税目录》范围内的业务;3.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第三章出口退税申报第六条出口企业应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出口退税:1. 出口货物、出口劳务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单证;2. 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及相关附列资料;3. 提交出口货物、出口劳务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出口业务的相关单证,包括但不限于:a. 出口货物报关单;b. 出口收汇核销单;c. 出口发票;d. 货物出运单据;e. 出口合同;f. 其他相关单证。

第七条出口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出口退税申报材料,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

第八条出口企业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得虚报、瞒报、伪造、变造出口退税申报材料。

苏州市吴中区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

苏州市吴中区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

苏州市吴中区出口退(免)税企业申报流程新版退税软件申报注意事项一、关于免税申报:单证不齐——出口货物免税明细录入(即外销发票录入),必须按照报关单的数据正确录入,免税申报(成功)后发现的申报错误(除出口日期、核销单号、出口数量外)的,必须开具红票通过单证不齐——出口冲减,再开具外销发票正确申报免税。

对于一张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免税申报时出现发票号码重复问题:只要免税申报时出口日期及贸易性质一致即可解决(注意:外销发票的开具最好和报关单一一对应,尽量减少一张发票对应多张报关单的情况)。

增值税正式申报前,请先进行退税预申报,根据预申报反馈信息再确定是否进行增值税申报,以免发生退税预申报后发现原免税申报错误,需红冲重新申报免税,而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无法重新申报的问题。

新系统中,报关单号、核销单号不允许出现重复。

二、关于退税申报:单证齐全——收齐前期数据录入(即退税申报),录入报关单号后,由系统自动导出免税申报的数据,除出口日期、核销单号、出口数量可以修改外,其余数据一律不得改动,发现错误的,必须进行免税红冲,重新申报免税。

对于原由老系统导转到新系统的数据,退税申报时,报关单号录入原免税申报时的12位,系统自动导出免税申报数据后,再把报关单号改为21位,不得进行任何数据的录入及修改,同时应注意原免税申报序号为10位【对于老系统中迁移的免税数据(所属期2019年05月之前),原免税申报序号为10位,新系统中免税申报序号为6位】。

退税零申报:企业只要进行免税申报就要进行退税申报,因新系统的退税申报数据中包含了当期免税申报的数据,因此除了免税申报为空申报且无视同内销数据、无免税出口数据的退税零申报不用提供资料外,其余的退税申报都必须提供报表及相关资料。

出口零退税率货物等需视同内销的货物,在448表和“不予(非)免抵退税明细录入——视同内销出口货物录入”两处同时录入,销售额都录不含税销售。

来料加工、间接出口出口冲减,直接在原录入模块录入负数发票冲减,同时备注栏里注明冲的哪条记录(年月序号)。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1. 背景介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鼓励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提升国家的出口竞争力。

退免税政策允许企业在出口货物时享受部分或全部的退税和免税优惠,以降低其生产成本和提高利润。

本文将介绍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包括适用范围、申请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

2. 适用范围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规定适用于出口到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物。

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实物商品:包括制成品、原材料、配件等。

•服务贸易:包括国际运输、旅游、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服务。

•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出口。

•技术和设备:包括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设备出口等相关领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不同类型的货物可能有特定的退免税政策和要求,企业在申请退免税时需要遵守对应的规定。

3. 申请条件企业申请出口货物的退免税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合法注册:企业需要在对应国家或地区合法注册,并获得相关的经营许可证。

•出口合同:企业需要与购买方签订合法有效的出口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货物真实性:企业需要确保所申请的退免税货物真实存在,并属于其自身生产或经营范围内。

•税务记录:企业需要保持清晰的税务记录,包括进口商和出口商的相关信息、货物品名、数量、价值等。

除此之外,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还有特定的条件和要求,企业在申请前需要对这些要求进行了解并确保自身符合。

4. 申报程序为了享受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政策,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一般而言,申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出口预申报:在货物出口前,企业需要向相关海关或税务部门进行预申报,提供相关的货物和企业信息。

2.审核和审批:海关或税务部门将对企业的预申报进行审核和审批,确认是否符合退免税政策的要求。

3.报关和退税:企业在货物出口后,需要向海关进行报关手续,同时申请退税。

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检查和核实,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并给予退税审批。

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

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

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1. 简介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将符合一定条件的货物从一个国家或地区以免税方式出口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操作。

这种操作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增加竞争力。

本文将介绍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2. 操作流程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申请资格认定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企业需要先申请资格认定。

通常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注册资料、产品信息、质量标准等。

相关部门会对企业进行审核,确认企业是否符合退免税的条件。

步骤二:备案申报企业获得资格认定后,需要向海关进行备案申报。

申报时需要提交相关文件和信息,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报关单等。

海关会根据这些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货物符合退免税的要求。

步骤三:海关审核海关审核是整个操作流程中最关键的一步。

海关将对提交的文件和信息进行仔细审核,核实货物的品名、数量、价值等是否与申报一致,并检查货物是否符合退免税的规定。

如果审核通过,海关将会发放退免税证明。

步骤四:退税申报企业在取得海关退免税证明后,需要向国内税务部门进行退税申报。

申报时需要提交退税申请表和相应的票据,税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确认并审核申请,最终将退税款项返还给企业。

步骤五:核对与补正在退税申报过程中,税务部门可能会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并要求企业提供补充材料或做进一步的说明。

企业需要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确保申报准确无误。

步骤六:退税返款经过一系列的审核和核对,税务部门将最终决定是否给予退税,并将退税款项返还给企业。

企业可以选择将退税款项存入企业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3. 注意事项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1. 准确申报信息在备案申报和退税申报过程中,企业需要准确填写相关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一致。

任何虚假申报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被税务部门罚款或取消资格认定。

2. 合规操作企业在进行出口货物退免税操作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政策进行操作,遵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

首次出口退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首次出口退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首次出口退税的流程及注意事项《说说首次出口退税那点事儿》嘿,家人们!今天咱来唠唠首次出口退税的流程和那些得注意的点哈。

咱先说说这流程。

就好比要去一个陌生地方旅行,得一步一步规划好路线。

那首次出口退税也是这样滴。

第一步啊,那就是准备好各种证件和资料,这就像是出门得带好身份证一样。

不能少了这个那个的,要不然就会碰到麻烦。

然后呢,就是申报啦。

这就好比你跟有关部门说:“嘿,俺这有出口的活儿,来给俺算算退税的事儿吧。

”得把那些数据啊、表单啊,都填得明明白白、整整齐齐的。

接下来很重要哦,就是等着审核啦。

这时候你就安安静静等着,就跟等考试成绩似的,有点小紧张又有点小期待。

等审核通过了,哈哈,那就等着钱到手啦!就像收到一份意外之喜一样开心。

再来说说注意事项哈,这可关键咯。

首先,资料一定要准确齐全呀。

可不能马马虎虎的,要不然就像出门没带钥匙,进不了门儿。

还有啊,时间观念得强。

规定啥时候干啥就得干啥,别拖拖拉拉的,错过了可就不好玩啦。

另外,碰到不明白的地方,可别不好意思问。

这又不是啥丢人的事儿,搞清楚了才能顺顺利利嘛。

咱说首次搞这个出口退税,可能会有点小紧张小迷茫,但别怕呀!就把它当成一个有趣的挑战。

就跟打游戏升级似的,一关一关过。

其实啊,只要咱认真对待,按照要求一步一步来,肯定没问题的。

等退税成功了,那心情,简直比吃了蜜还甜啊。

哎呀呀,那滋味,可美啦!所以啊,家人们,首次出口退税不可怕,咱就大胆去尝试,仔细去对待,肯定能顺利完成滴!到时候就等着数钱钱咯!咋样,是不是觉得还挺有意思的呀?加油干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国税发[2006]10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2006)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6.07.12施行日期2006.07.01文号国税发[2006]102号主题类别税收征管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针对部分地区在出口退(免)税工作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

(一)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增值税的货物;(二)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免)税的货物;(三)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四)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货物;(五)生产企业出口的除四类视同自产产品以外的其他外购货物。

一般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公式: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出口上述货物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出口上述货物计算应纳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培训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培训

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培训出口退税是指在出口货物时,根据相关规定向海关申报,将已缴纳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种政策。

出口退税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支持,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成本,提升竞争力。

但是,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操作相对复杂,需要企业了解相关规定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首先,企业需要在出口货物前提前办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

企业应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确认符合出口退税条件后,颁发出口退税资格认定证书。

企业在出口货物时,需要向海关出口退税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申报表格。

海关将审核资料并确认退税金额后,将退税款项汇入企业指定账户。

在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 准备齐全的资料: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准备齐全相关证明文件,如出口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这些文件是海关审核的依据,必须真实有效。

2. 注意申报时限:企业在出口货物后应及时向海关申报退税,避免超过规定的申报时限。

否则可能影响退税款项的及时到账。

3. 遵守相关规定: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实申报退税金额,不得虚报或夸大。

4. 定期进行内部培训:企业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意识,确保申报流程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确保退税款项的及时到账。

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的操作水平,确保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充分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带来的好处,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企业按法定比例返还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等间接税的一种政策措施,通过退税可以降低出口成本,提升出口竞争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流程。

一、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1.出口企业备案登记:在进行出口退税前,出口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进行备案登记,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的登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备案等。

2.出口退税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或每季度按照规定的时间,通过税务机关指定的途径(例如电子申报系统)进行出口退税的申报。

申报时需要提供相关的出口交易文件、销售合同、物流单据、货物出境凭证等。

4.出口退税核准:税务机关在审核通过后,核准出口退税金额,并将退税金额转入出口企业的指定银行账户。

5.出口核销:出口企业收到退税后,需要进行出口核销,即向海关申报已经退税的出口交易,以确保退税金额与实际出口金额的一致性。

6.针对特定行业或地区的审验退税:对于特定行业或地区的出口企业,可能需要进行审验退税,即对其生产流程、产品质量、供应链等进行审核,以确保出口货物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二、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流程:1.出口退税单据登记:出口企业在收到税务机关核准的退税金额后,需要将该金额登记到企业的退税单据中,包括退税申报表、退税核准单等。

2.出口退税账户核算:出口企业需要将退税金额核算到企业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中,将退税金额与实际出口交易进行对应,确保账务的准确性。

3.出口退税税金凭证:出口企业在对退税金额进行核算后,需要编制相关的税金凭证,包括出口退税凭证、现金支付凭证等,用于凭证管理和备查。

4.出口退税发票登记:出口企业需要将退税发票进行登记,记录退税的发票号码、金额、税款等信息,以备后续核实和管理。

5.财务报表编制:出口企业在收到退税后,需要将退税金额合并到财务报表中,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确保退税金额得到正确反映。

6.出口退税税金核算:出口企业在完成账务处理后,需要对退税金额进行税金核算,包括计算退税所得的税费用、减免税款等,以便进行税务申报。

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出口退税是指国家为了促进出口贸易,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对出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给予一定比例的退税政策。

出口退税政策对于出口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申请流程、政策变动等方面,详细介绍出口退税的注意事项。

一、准备工作在申请出口退税前,企业需要进行一定的准备工作,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准备事项:1. 准备好相关材料:企业需要准备好与出口货物相关的发票、合同、报关单等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将作为申请出口退税的重要依据,因此必须保证准确、完整。

2. 税务登记: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请前,需要完成税务登记,并确保税号、企业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

税务登记是进行出口退税的必要条件,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相关手续。

3. 了解退税标准:不同的商品退税标准有所差异,企业在申请出口退税前,必须了解所出口商品的退税标准,以便申请时能准确计算退税金额。

二、申请流程出口退税的申请流程相对复杂,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申请事项:1. 申报报关单:企业在进行出口退税申请时,需要提供申报过的报关单。

报关单是证明出口货物实际出口的重要凭证,企业必须确保报关单的准确性,并妥善保管。

2. 缴纳税款:在进行出口退税申请前,企业需要先缴纳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税款。

只有在税款缴纳完毕后,才能正常进行出口退税的申请。

3. 填写申请表格: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出口退税申请表格。

表格内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包括出口货物信息、退税金额计算等,以免影响退税申请的通过。

三、政策变动出口退税政策是会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出口情况等因素进行调整的,企业需要及时了解政策变动情况,以保证自身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政策变动事项:1. 关注退税比例:退税比例是和政策直接相关的核心要素,企业需要密切关注国家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并了解新的退税比例。

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

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

各外贸企业: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提升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信息化管理,保证出口退税有序高效进行,我局将从8月1号开始优化出口退税业务流程,实行出口退税全流程系统管理。

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一、为确保出口退(免)税流程优化后与新审核流程的衔接,2018年7月25日-7月29日直属分局办税大厅将暂停受理外贸企业申报退税单证,但备案、证明和发函业务正常开展,请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

2018年8月1日起恢复受理申报。

二、2018年8月1日之后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需要发函的业务由直属分局自行发函,我局不会因发函而将单证退回企业,也不需要外贸企业到办税大厅发函。

2018年8月1日之前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需要发函的,请在8月1日前到办税大厅办理完毕发函手续。

三、优化审核流程后,为确保退税进度,对同一申报批次的单证,经审核排除疑点的部分可以先行退税,剩余部分待排除疑点后再行退税。

如:外贸企业本次申报100万退税额,经审核,其中70万元可排除疑点,剩余30万需要发函调查。

对已排除疑点的70万元退税我局会先退回企业,剩余30万视复函情况再做处理。

因实行上述处理流程,会出现某批次实际退税额和企业申报额不一致情况,请外贸企业周知。

四、8月1日之后申报出口退税时,还请注意以下事项:1.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数据时,一个关联号下请尽量只关联一个供货企业。

如果多个供货企业共用一个关联号,当我局对其中一个供货企业发函调查时,这个关联号下所有的应退税款均处于暂不办理状态。

2.因目前在退税审核时换汇成本疑点普遍存在,为避免企业因换汇成本疑点多次往返税务机关,请外贸企业在退税申报时,随单提供一份针对整单的换汇成本情况说明。

3.外贸企业在做进货分批申报时(即发票结转),不再需要使用发票结转单,企业按每次需要申报的发票金额在系统中分批录入数据即可。

申报时,第一次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以后再次使用该发票申报退税时,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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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注意事项
(201312)
一、文件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6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12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二、出口企业退(免)税申报注意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61号)(以下简称61号公告)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5号)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出口企业在退(免)税申报过程中有如下注意事项:
(一)自2014年1月1日起,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二)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在正式申报出口退(免)税之前,应通过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2号窗口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预申报。

如果审核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凭证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企业应按下列方法处理:
1.属于凭证信息录入错误的,应更正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2.属于未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中进行出口货物报关单确认操作或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操作的,应进行上述操作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3.除上述原因外,若发票认证后超3个月或在“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提交报关单信息超3个月仍无电子信息的,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见附件1),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并按《出口
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的序号将对应的原始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三)出口企业在预申报和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含生产企业在生成明细和汇总数据)时,必须选择远程申报。

(四)出口企业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采集退税申报明细数据时,对存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附件21《退(免)税货物、标识对照表》以及65号公告附件3《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货物业务类型对照表》所列业务之一的,必须在“业务类型”中勾选相关标识。

由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业务类型”未完整,因此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四)项规定的生产企业,申报符合该规定的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明细数据时,必须在出口退税明细数据“备注”栏中录入“XTHH”。

(五)在61号公告生效后,因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暂未升级,生产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注意:
1.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只能录入单证收齐(不包括61号公告生效前已按原办法申报的单证不齐或者信息不齐的
明细)的免抵退税申报明细。

2.生产企业在预申报及正式申报时都需按单证收齐录入,在预审后若有电子信息缺失的明细记录不得进行正式申报。

3. 生产企业在增值税申报时需按实际发生额填列当期出口收入,需根据当期免抵退税正式申报(单证收齐、信息收齐)的出口销售额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填报在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栏(第18栏)及《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栏(第25栏)。

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201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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