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及思考
昌江法 院在 民事 审判工作 中十分注重 与强调 “ 调 解优先 ”原则 的贯彻 落实 ,年初 法院工作计 划将如 何 贯彻 落实该项原则作 出 了细致 部署安排 。之所 以如 此 是 因为 :调解是指导 民事审判 工作 的基本 原则 ;县 域
7 6 . 4万元 。通过加 大司法救助 ,彻底化解 了一批长期 涉诉涉法 的 申诉信访 案件 ,做 到了案结事 了 ;帮扶 了 批生活 生产非常 困难 而亟需外 界及 时伸 以援手 的当 事 人 和人 民群 众 ,体 现 了 司法 的人 文 关 怀 和人 文精 神 。伴 随着这个过程 的就是 司法 追求实质 正义和真 正 达致社会 和谐 的过 程 ,同样 ,就是法 院不 断参与社会 管理创新 的实践 过程。 二 、法 院参与社会管 理创新 的几点思考 社会 转型时期各 种新 旧社会 问题交织 ,矛盾 复杂 而 凸显 ,欲建立稳定制 ,加强社会 管理创新 。法 院作 为国
现。
( 三 ) 完善 涉法 涉诉信 访 ,在 畅通表 达 中体 现 司 法为 民,加 大司法救助 ,在扶危解 困中彰显人 文精神
近些 年来法 院涉法涉诉 信访 数量增 大 ,当事 人信 访 不仅要求及 时解决判决 执行 中的法 律问题 ,而且还 要 求法院解决他 们在生活生产 方 面存 在的一些实 际 困 难 ,如给予 司法 救助 、安 排工作 、帮助解决低保 和福 利 待遇等 问题 ,而这其 中的有些 问题 已经超越 了法 院 的权力 和职能范围 。处理涉 诉信访 工作关 系到群 众 的 切身利益 与社会 和谐稳定 ,指导这项 工作 的理念 、思 路 和方 法等 事关 法 院参 与 社会 管 理 创新 的 内容 。对 此 ,昌江法 院十分重视涉 诉信访 工作 ,不 断拓宽畅通 公 众信 访诉求 表达渠道 ,完善涉诉 信访工作机 制 ,建 立完 善领 导接访 与包 案制 度 ,采 取 与案件 质量 管理 、 审判监督 、督查 督办和跟 踪 回访相 结合 的方法 ,提高 涉诉 信访 工 作 的质 量 和效 率 ,将 司 法 为 民落 实 到实 处 。2 0 1 2 年 ,共 接待群众来访 7 9 4 人 次 ,收到信访案 件 1 8 件 ,均 已办结 。此 外 ,针对着 历 年来 积累 下来 的少量执 行难案件 ,特别 是被执行 人没有 财产可供执 行而 申请 执行人或相关权 益人生 活生产极其 困难 的案 件 ,我们积极 主动创造 条件 ,争取 县委县政府 的支持
法院工作创新实施方案
法院工作创新实施方案法院工作创新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法院工作也需要不断创新。
传统的法院工作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化社会的需要,因此需要进行工作创新,以提升法院工作效率和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创新方向1.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办案效率。
法院可以建立电子卷宗系统,实现卷宗数字化和信息共享,提高庭审和办案的效率。
同时,应推广电子签名和视频庭审技术,减少纸质材料的使用,并便于远程庭审,提高审判公正性和大众参与度。
2. 引入案件管理系统。
建立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对案件进行统一、科学的管理、监控和分流,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减少延误时间和资源浪费。
3. 推行智能化司法服务。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查询系统,提供便捷的法律查询和咨询服务。
同时,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搭建司法数据库,为法官和律师提供更全面、准确的案例和参考资料,提高司法判决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4.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加强合作配合,提高犯罪侦查和取证的效率。
与司法行政部门合作,共同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促进司法工作的整体协调和规范化。
5. 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法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实践能力和专业素养。
同时,建立激励机制,为优秀的法官和工作人员提供晋升和奖励机会,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实施步骤1. 成立法院工作创新实施小组,负责具体的工作规划和实施。
2. 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各项创新措施的具体时间节点、责任人和预算。
3. 加强与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借鉴其他地区或国外的成功经验,参考相关技术和管理方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4. 分阶段实施,先在一些典型地区或法庭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教训,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内。
5. 加强宣传和推广,及时向社会公众和司法工作人员介绍创新措施的优势和成果,增强大众对司法改革的支持和信心。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初探
解社会矛盾 中创新 ; 开展 司法建议 活动 , 为党政科 学决策提供参考 中创新 ; 在 积极参与虚拟社会 管理 , 在净化 网络环境 中创新 。
关键词 : 院 法
中图分类号 :F 2D 8
文献标识码 : B
di 0 9 9 .s.0 9 6 2 . 1 . . o: . 6 /i n10 — 9 22 0 43 1 3 js 0 0 2
调节各种 社会关 系 , 障法律 的指引作 保 决社会问题 , 高社会 生活质量 。根 据我国现阶段的特 行使审判 职能 , 提 点和部 门分工 ,原则上 可 以把社 会管理 部 门分为 两大 用 、 评价作 用 、 预测作 用 、 育作用 、 制作用 的 实现 , 教 强 类, 第一类 负责社会公 平 , 主要 手段是 提供社 会公共 服 规范人们 的行 为 , 促进社 会秩序 的建立 , 障社 会生活 保
( ) 务大局 , 三 服 促进 经济社会发展 人 民法院要 紧紧围绕党委 中心工作 , 能动 司法 , 充
推动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 工作不 断取得新 进展 、维护社 分发挥 审判 职能 , 促进 经济社会 发展。 三、 人民法院参与社 会管理创新 的几点思考
【 稿 日期 ]0 0 0 - 5 收 2 1— 8 1 【 作者简介】 吕瑶 , , 山市 中级人 民法院院长。 女 乐
定、 发展起着十分重要 的作用 。人 民法院在加快社会建 设中, 应立 足审判 职能 , 积极 参 与社会 管理 创新 , 进 促
( ) 二 化解矛盾纠纷 , 维护社会稳定
司法的功能是定纷止争。人 民法 院审理刑事 案件 ,
社会的和谐稳定 。2 1 0 0年 6 3 月 0日, 在贯彻落实全 国 打击各类刑事犯 罪 , 护人 民群众 生命 财产安 全 , 保 维护 社会 治安综合 治理 工作会 议 精神 电视 电话 会议 上 , 最 社会稳 定。人 民法 院审理 民商事 , 调节各种社会经 济关 高人 民法 院党组 书记 、 院长王胜 俊要求 , 国各级 法院 系 ,防止 因社 会转型 的利益冲突 引发的社会不 安定 因 全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意见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意见为认真抓好全国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分工意见。
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1、完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和配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进法院调解室、仲裁室和信访室,减少民间纠纷进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数量,降低人民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
全年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到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调解协议履约率要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基层科;分管领导:刘书林)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
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四个延伸”:即网络向全方位延伸,重心向排查预防延伸,内容向热点难点问题延伸,组织领导向问责延伸。
完善制度,形成机制,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调解委员会建设。
(牵头单位:基层科;分管领导:刘书林)3、加大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力度。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最大限度地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
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
进一步发挥律师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的作用,通过法律文书审查、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法律建议等形式,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法院创新意识不强的整改措施
法院创新意识不强的整改措施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法院干警的创新
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其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以更好地适
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2.建立创新机制:建立创新激励机制,鼓励法院干警积极探索新
的工作方法和思路,为法院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3.鼓励创新实践:鼓励法院干警在工作中积极实践新的工作方法
和思路,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模式,为法院工作提供新的动力。
4.完善创新环境: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提供必要的创新条件和
资源,为法院干警的创新实践提供支持和保障。
5.加强考核评价: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对法院干警的创新
实践进行科学评价,激发其创新热情和积极性。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法院干警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动法院工作的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
对2024年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2024年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2024年法院工作的几点建议如下:
1.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审判效率:法院应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完善数字化审判系统,提高审判效率。
通过电子化立案、电子卷宗管理、远程庭审等手段,简化审判流程,减少当事人诉累。
2. 深化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法院应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加强裁判文书公开、庭审直播、阳光司法等工作,增强司法透明度。
同时,加强与媒体、社会的沟通互动,提高司法公信力。
3.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法院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素质。
通过加强法官培训、完善法官考核机制等措施,提高法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强化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法院应强化司法为民,服务人民群众。
通过优化诉讼服务、加强法律援助、推进巡回审判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 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法院应强化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
通过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联动机制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总之,法院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创新,以适应社会发展
的需要。
在未来的工作中,法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化司法公开、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司法为民和执行力度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浅议铁路法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乎人 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民生案件 , 保障 弱势 群体 的合法权益 。认真调研分析 多发 性、 群 体性
郑州铁路局洛阳办事处社会法庭 、 南 阳车务段
社会法庭 ,洛阳机务段社会法庭分别在 2 0 0 9 年9 月举办了挂牌仪式。 并聘用了 1 8 名社会法官。洛阳 铁路办事处社会法庭也成 为 全 国第一个在国家 大 型企业 中成立的社会法庭。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所聘 任的社会法官结合铁路单位的特点 , 成功调解各类 民事纠纷案件,帮助铁路站段职工解决各类矛盾 , 保持铁路地区的社会和谐稳定 , 维护铁路职工利
【 思政教育 I F O R I D E O L O G I C A L A N D P O L I T I C A L E D U C A T I O N 】
浅议铁路法院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刨新
张 献 文
促、 反馈制度。 四、 着力发挥案件审理执行工作的能动作用
充分发挥政法工作优势,紧密结合审判实际, 强化能动司法意识 , 着力找准 司法服 务大局的切 入点 , 研 究制定《 关于 为郑州铁 路局提供 司法服
批、 变更、 撤销 、 备案制度 。 建立司法建议的送达 、 督
践行核心价值观 勇做法律守护神
宋 振 义
事了的效果。 就拿我们 2 0 1 0 年审结 的一起铁路运
( 洛阳铁路运输法 院 河南 洛阳 4 7 1 0 0 0) 中图分类号 : D 6 4 文献标识码 : A
输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来说 吧 。 受害人 因横 穿
改善民生 , 积极 践行司法 为民宗 旨。 妥善审理 关
、
的作用发挥得不太充分。 所以下一步对涉及铁路运 输安全和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 要最大限度的调查 了解 , 掌握第一手资料 , 引导他们在 自 愿、 合法的基 础上平等协商, 理性诉讼 , 达成调解协议 , 就地调处 纠纷 , 公开公平公正办案。
法院管理创新与社会管理创新分析
、
社会 管理创 新 与法院 管理创 新 的概念
而不 是从单 一层面 推进 法院 管理创 新。 第 “ J J u 强社会 建设和管 理 , 推进 社会管 理体制 创新” 这 一理念在 的推进 法 院管 理创新 ,
2 0 0 4 年我 党举 行的第 十六 届四 中全会 中被提 出, 并且在 2 0 0 7 年 三种认 为法 院管理创 新从根本 上讲 , 是 由于行政 环境与行 政任 务 举 行 的我党 十七 大报 告中被 进 一步 强化 。更值 得我 们关注 的 是 等 因素 的变化 而导致 的包含 行政方式 、 行政 作风 、 行政职 能 、 行政
概念, 国 内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论 界 目前 的观 点还 存在 着一 些分歧 , 观 点主 要分 为
首先 , 我们要 对司法权 与社会 管理这两 者 的关系进行重 新审
以下几 种 : 第 一种认 为法 院管理 创新 的概 念 内容 包括 : 培 养创 新 视 , 从 传统 意义上 来讲 , 社 会管 理的概 念是 指 国家通过 制定社 会
参与 和配 合 。
二、 法院 管理 创新在 社会 管理创 新 中所要面 临 的问题 面 对 当前 社会 的全 新局势 , 我党提 出以公正 廉洁执法 、 深入
基层法 院作 为政法 系统 的一 部 分, 在 社会 管理体 系 中, 不 仅 推 进社 会 矛盾化解 以及社会 管理 创新 为主 题 的三 项重 点工 作 。 仅 是 管理者 , 同时又 是社会 管理机 制和 社会 管理秩 序 的维护者 。
作 为全 国政 法机 关工 作的重 要组 成部 分 。最 高人 民法院 常务副 利益 的 目的创 造性 改革 。这些 不 同的观 点虽然 都在 表达各 自所 院长 沈德 咏做 客人 民网和 最高人 民法 院 网, 以“ 推进 三项重 点工 强调的重 点略 有差别 , 但是从 总体上来 说 , 有很 多的共 同之 处 , 大 作服 务大 局保障 民生” 为题 与 网友进 行在线 交流 时又提 出 “ 推进 都注意 到 了意识 、 体制 、 方式 方法 和 目的的基 本 内容上 。 社会 管理创新 , 人 民法 院不仅责无 旁贷 , 而且完全可 以有所作为” 。
法院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定位问题
法 在 某种 程度 上 反 映 了这种 观念 ,认 为社会 管 理创 当事 人 之 间 的社 会 关系 ,还 通 过 司法 解释 、司法 政 新主 要 是行 政机 关 的分 内之 事 ,法 院只 是 “ 参与” 策 等方 式积 极干 预 公共 政 策 ,实现 对 社会 的积 极 管
而 已 ,并非其 职 责所 在 。甚 至有 人 认 为社会 管 理创
[ 中图分 类号] D6 3 0 . 1[ 文献标识 码 ]A [ 文章编 号]1 0 0 4 — 4 6 7 1( 2 0 1 3 ) 0 3 — 0 0 6 6 — 0 4
圈
社 会 子 前 有法院 “ 参 与 ”社 会 管 理 创 新 和 法 院 的 、与 政治 子系 统 和经 济 子系 统相 对应 的 “ “ 推动 ”社会 管理创 新 两种 常见提 法 。虽 系 统 ” ,而 是包 括 了政 治 、经 济 、文 化 、社会 等 子
角色定位 :法 院是社会管理 的 参与者还是 推动者 ?
的重 要组 成 ,是 国家实现 社会 管理 的重 要途 径 。
社 会 管 理 所 指 向 的 社 会 ,也 并 非 仅 是 指 狭 义
然 只有 两字 之差 ,但反 映 的却是法 院在社 系 统在 内的广 义 的社会 系 统 。狭义 的社会 ,是社 会 会 管 理创 新 中 的角色 定 位 问题 。社 会管 理创 新 到底 管理 创 新 的重 点 ,但 不 是社 会 管理 的全 部 。社 会 管
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思考与实践
建构 新 的社会 管 理机 制 和制度 ,实现 社会 善 治和 社
要 内容 ,也是 司法机关 承 担 的一 项重要 社会 责任 。 ” 二 、思考 :人 民法院参 与社会 管理创 新 的重 要
维 度
划 、组 织 、调 节和控 制 ,以保 证 社会 正 常运 转 和全 面 发展 的必 要 秩序 。广 义 的社 会 管理 包括 经 济 、政 治 、文化 、教 育 、社 会 等各个 领 域 的综合 管 理 ;狭
国 当前经 济社 会发 展形 势 ,根据 我 国 目前社 会 发展 水 平 和 阶 段 性 特 征 而 作 出 的 富 有 针 对 性 的 战略 部
或者说 ,是我们 党领 导人 民执 政 的法 治形 式 。作 为
党 的法 治形 式 主体 的人 民法 院 ,是 党 领导 下 的 国家
署 ;是我党为建设 “ 稳定有序 、公平正义 、幸福平
点:
一
更 具体地 说 ,社会 管 理是 指 国家 通过 制 定一 系 列社 会 政策 和法 律规 范 ,对社 会 组织 和社 会 事务 进
行规 范 和 引导 ,培育 和健 全社 会 结构 ,调 整 各类 社
是 要坚 持 以审判 工作 为 中心 。人 民法 院参 与
会利 益 关 系 ,回应社 会诉 求 ,化 解社 会矛 盾 ,维 护 社会 公 正 、社 会 秩序 和社 会稳 定 ,维 护 和健 全社 会
区 法 坛
・ 特 稿
・
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几点建议
也非常广泛 ,主要有 : 支持特定群体
和 特定 地 区 的利益 、为 民众提 供 宪法
社会也跟着发生 了巨大 的变化 ,但是
中 国 的社 会 管理 方 式却 出现 了一 系列 的不 适应 。如何 进 一步 推 进社 会 管理 的创 新 ,关 系 到 中国未 来几 十年 能否 继续 保 持稳 定快 速 的发 展 ,中 国应 如 何创 新 社会 管理 方 式 呢 ?结合 中国近 三十 年 来 的变化 ,研 究 国际经 验 ,我 们认 为 可 以在 下 面几个 方 面 多下些 工
于政 府人 力 物力 的限制 ,无 法 管理 到
位 ,甚至缺位 ,使一些黑恶势力乘虚
而入 ,破 坏 了正 常 的社 会秩 序 ,严 重 影 响 了 社会 的 和 谐 发 展 。 显然 ,“ 一
的活动、资金和领导层等情况递交给
政 府 ,并 定期将 组 织 的运作 情 况公 诸
于众。同时政府通过赠款、 合同分包 、
场 、支 持 国外 项 目、满足社 会 的 多元 化 需要 等 等 。一般 情 况下 ,美 国政府
不试图影响这些组织的使命 ,不审批
它们 的主 管人 员 ,不 指挥 它们 的 财政 管 理 。相 反 ,美 国通 过法 律对 这 些组 织 进行 管 理 ,如要 求 其定期 将 该 组织
有些本身需要政府去管理的事情 ,由
EO MA S I ELM T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问题 探 讨 G OGN OnD EPN N I D C VO E
创 新 社 会 管 理 方 式 的几 点 建 议
一 陈江生 丁俊波 / 文
改萎 擎Βιβλιοθήκη 篙 面是 政府 包 揽一 切 , 了很多 管不 了 , 管 也管 不好 的事情 。这 些 事情 很 多本 来
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创新和创新思维
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创新和创新思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法院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创新思维来应对各种复杂的案件和问题。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创新和创新思维。
首先,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在案件审理中运用创新思维。
在传统的审判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往往只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案件审理,缺乏主动思考和创新。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案件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需要法院工作人员运用创新思维来解决。
例如,在处理一起涉及新兴科技的知识产权案件时,法院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相关的技术知识,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寻找创新的解决方案。
只有通过创新思维,法院工作人员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其次,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在司法管理中推动工作创新。
司法管理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传统的司法管理模式往往过于官僚化和僵化,难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
因此,法院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创新思维来推动司法管理的改革和创新。
例如,可以引入信息技术来优化案件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建立法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平台,促进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这些创新举措将有助于提升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此外,法院工作人员还需要在法律服务中注重创新。
法律服务是法院工作的核心内容,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然而,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往往过于机械和僵化,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因此,法院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创新思维来提供更加优质和个性化的法律服务。
例如,可以引入法律咨询机器人来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可以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这些创新举措将有助于提升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力。
最后,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在自身能力和素质上进行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具备更加广泛和深入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法院工作人员需要通过创新思维来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例如,可以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可以主动参与学术交流和研究,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思考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J OURNAL OF JANGS P I U OLI F CER CE OF I COLL EGE
V 1 2 o 4 o . 6N .
J l 01 u y2 1
・
社会治安研 究 ・
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的几点思考
俞
勇
摘 要:公安部 门必须深刻认识 当前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 紧迫性,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实现 公安工作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应突出宣传引导 ,狠抓 矛盾化解;突出 “ 、地、事、物、网”五大 人 要素,“ 五管齐下”创新管理理念和管控手段 , 实增强公安部 门社会面管理控制水平。同时,坚持政 切 府牵头、多方参与、综合治理 ,着力形成社会管理合力
实现 更大 发展 。
一
、
突出宣传引导,狠抓矛盾化解 ,营造健康和谐社会氛围
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 ,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心态更加复杂 ,诱发社会矛盾 的因素 增 多 ,一 些社 会成 员心 态失 衡 、怨气 较大 ,矛 盾纠 纷爆 发 的 “ 点 ”降低 ,而 与此 同时 ,基 层 燃
“ 问题 ”,甚至 成为 了随时可 能 引爆 的 “ 药桶 ”,严重 危及 正 常 的社会运 行秩 序 ,其主 要原 因就 大 火 在 于精 神 文 明建设和 普 法宣传 深 入不够 。导致 少 数 民众 社会 公德 缺 失 、法律 意识 淡薄 、价 值取 向扭 曲, 对 一 些 问题 的认识 和处 理往 往采 取过激 的手段 ,不 懂得 运用 法律 武器 捍 卫 自己的权 利 。 同时 ,也 反映 了我 们在对 特 殊群 体 的管控 上存 在着 盲 区 ,因此 ,要 结合 “ 安海 门 ”创 建和 社会 管理 创新 工作 的有 长 关要 求 ,采取 针对 性管 理 防控 措 施 。 1 .加强 宣传 引导 ,营造健 康和 谐 的社会 氛 围 。一 要强 化宣 传教 育 。要加 强社 会主 义核 心价 值体 系建 设 ,深入 推进 社会 公德 、职 业道 德 、家庭 美德 、个 人 品德建 设 ,倡 导正确 的价值 观 、生活 观和 世 界观 ,大 力 弘扬 谦忍礼 让 、敬老 爱 老的传 统 美德 ,全 力营造 奋 发进取 、理 性平 和 、开放 包容 、健康 文
统战信息
加强创新社会管理为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创新社会管理,汇集社会合力,已逐渐成为全国各地的一项共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法院要走出一条量有自身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之路,决不能跳“独脚舞”,唱“独角戏”,也不能全盘照搬他人模式或摒弃以往经验,而要将传统优势与现代要求相兼容形成传承式、完善型、高效能,全方面的发展。
一、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加强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迫切要求,也是维稳首要责任。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变化,使得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出现,法院受理案件数量逐年增多,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常规审判模式不断受到冲击和挑战,法院审判案件的一般周期与当前当事人解决矛盾的迫切心理形成矛盾的焦点,这对法院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为和谐发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做到公正司法,而且诉讼群众对司法的高效便捷及能动性也有更多的期待,要求每一位法官要切实树立起能动司法的审判思维观念,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贯彻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当中去,这也是对加强当前审判工作的一项迫切要求。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要加强自身的管理创新。
法院在保持现有部门设置的基础上,将全院各项业务工作分两大块,用“两架马车”带动,除法庭外所有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按顺序直接分配,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做到排期开庭,着力解决部门之间工作不平衡及忙闲不均的问题,不分解决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前给法官打招呼等廉政问题和弊端。
法院的改革新举措,现起到了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的作用,又起到了培养发现复合型人才的作用。
(一)创新法院绩效管理机制,建立法官业绩档案。
全面建立了全体在职法官,书记员自参加法院工作至今的办案情况,并制作柱状图安装在大会议室,作为干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群众评分有明确标准,监督指导有统一尺度的目标。
(二)创新司法公开宣传手段,开通全省基层法院首个门户网站。
我院门户网站《县法院网》于2010年4月14日正式开通,网站设置了《法院概况》,《新闻中心》,《开庭公告》,《法苑文化》及《诉讼指南》等10个栏目19个子栏目,涵盖了法院进度及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
基层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三大机制建设
基层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三大机制建设作者:李少锋来源:《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3年第05期2009年12月中央政法委提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的有效方式。
基层人民法院身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的最前沿,直接调处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在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具有重要作用和重大责任。
如何把握基层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角色地位,明确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相互关系,找准基层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笔者认为新时期基层法院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应当在诉求表达、多元纠纷解决和社会风险预警三大机制的构筑与完善中找准着力点和立足点,真正把民主司法、和谐司法和能动司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民主司法:构建基层人民法院的诉求表达机制1.基层人民法院诉求表达机制的内涵及功能基层人民法院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是以完善民众司法领域利益诉求表达功能,保证舆情信息反馈渠道畅通,促进民众合理有序表达诉讼和非诉讼利益要求为主要目的,依靠有关人员协同工作和有关制度、组织保障,包含各种具体工作环节并保持运行相对稳定的工作方式。
诉求表达既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形式,也是人民群众寻求权益保障的重要方式。
米勒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一个正义的社会是这样一个社会:其制度被安排成使人们能够得到他们应得的利益,而关于现实社会的许多正当的抱怨可以通过诉求这一原则得以表达。
诉求表达有利于增强政策的认同感,降低政策执行成本,直接利益如果得不到解决,政策不彻底执行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因而诉求表达成为监督政策执行并产生双向压力的重要途径。
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应当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及时消除矛盾隐患,避免矛盾久拖不决,防止矛盾激化。
通过行之有效的办法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及时了解群众对法院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需求,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
人民法院社会治理工作总结
人民法院社会治理工作总结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通过司法审判
和法律服务,法院不仅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还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首先,人民法院加强了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和解决工作。
通过推行多元化纠纷解
决机制,法院能够更好地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的效果。
同时,法院还注重对纠纷当事人的法律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增强法律意识,理性解决矛盾,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人民法院积极推动普法工作,加强了对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和教育。
通
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法院提高了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了社会的法治化程度。
同时,法院还注重对未成年人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人民法院还加强了与其他社会管理部门的协作与合作。
通过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法院能够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的整体效果,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同时,法院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和完善,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总的来说,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不懈努力
和创新实践,法院不断提高社会治理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构建法治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人民法院在社会管理中的坚持与创新
法 院在 内 的各级 各 类 国家机 关都 必 须 正视 的 问题 ,
定, 中华 人 民 共 和 国人 民 法 院 是 国家 的 审 判 机 关 。 这就 是说 , 在我国 , 人 民 法 院 是 唯 一 行 使 审 判 职 权 的国家机 关 , 而且 其行 使 审判 职权 不 受任 何 行 政 机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
人 民法 院 在 社 会 管 理 中 的 坚 持 与 创 新
李 毅
( 云 南大学 法 学 院 , 云 南 昆明 6 5 0 0 9 1 )
摘
要: 法院是国家对社会 进行 管理 的重要机 关 , 社会管 理创 新是 对包括 法 院在 内的各 类国家机 关 的要求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1 条 同样规
基金项 目: 教 育部 规 划 基 金 项 目“ 法 院 案件 管 理 机 制 实证 研 究 ” ( 项 目编 号 : 1 2 Y J A 8 2 0 0 5 0 ) 的 阶段 性 成 果 。 收 稿 日期 : 2 0 1 3— 0 3— 0 8 作者简介 : 李毅 ( 1 9 7 0一 ) , 男, 重庆 万,  ̄ 4 z - , 云 南大学法 学院博士 生, 研 究方向 : 刑事诉讼 法、 司法制度 。
关、 社会团体和个 人的干涉 , 司法审判是人 民法院 和法 官最 主要 的工 作 。与 此 相适 应 , 从 事 审 判 业 务
的审判 人 员 的任 职 要 求 与 一 般 的政 府 公 务 员 是 不
实施“三项工程”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与社会 管理 的关 系 ,找 准人 民法院参与社会 管理创 新
人 民法 院的司法权作 为至关重要 的执政权 ,是党
的方法 与路径 , 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乐 山两级法 院通 领导人 民通过法律控制和管理社会 事务的重要渠道和
过实施 “ 审判 质量 、 司法 民生 、 基层基 础” 项工程 , 三 对 方式 , 或者说 , 是我们党领导人 民执政的法治形式 。作 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进行 了一些探索 。
会管理模式也要创新发展 。人 民法院工作要 与时俱进 , 说 ,社会管理是指 国家通 过制定 一系列社会政策 和法 对社会组织 和社 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 , 育 培 就必须主动服 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参 与社 会管理创 律规范 , 新 , 分彰显 司法 对社会行 为的引导 、 充 示范 、 评价 和 规 和健全社会结构 , 调整各 类社会利益关系 , 回应社会诉 化解社会 矛盾 , 护社会 公正 、 会秩序 和社会 稳 维 社 制功能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当前人 民法院强 化 求 , 为
实施“ 三项 工程 ”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2 1 l 月 Ol 年 1
第 l 第 5期 3卷
寞 珏 翟 般 马 会 理哇 施呈 Z 袒 叁 社 管 仓 “坝 枉 旦山” 薪
吕 瑶
( 乐山市 中级人 民法院 四川 乐山 6 4 0 ) 10 0
摘
要: 法院工作要正确理解社会 管理与人 民法院工作的关 系, 实施 审判质量工程 , 面提升审判质效; 实施 司法民生工 全 要
司法 管理职 能 , 效整合 审判资源 , 有 使用 审判权协 调 、 定 , 护和健 全社 会 内外部 环境 , 进政 治 、 济 、 维 促 经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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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初探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强调把“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工作的三项重点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成为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如何根据当前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定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是当前各级人民法院都在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本文拟就如何推进人民法院社会管理创新做一些初步探讨。
一、人民法院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主体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化,社会生活多样、多元化特征日益显现,社会管理模式也要创新发展。
人民法院工作要与时俱进,就必须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彰显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功能。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当前人民法院强化司法的管理职能,有效整合审判资源,使用审判权协调、平衡好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依法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
正如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的那样:“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既是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司法机关承担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
”正确把握人民法院与社会管理的关系,找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法与路径,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首先,司法权是国家实施社会管理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行使的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权,是我们党至关重要的执政权,是党领导人民通过法律控制和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渠道和方式,或者说,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执政的法治形式。
所以,人民法院是我们国家和社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其次,司法具有对社会行为进行引导、示范、评价和规制的功能。
司法源自于纠纷。
司法的基本功能在于解决争端、化解纠纷。
但司法的功能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我国的司法审判在化解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纠纷、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的同时,通过对法律秩序的维护,发挥着对社会主流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的引导功能。
法院对个案裁决可以超出具体案件的范畴,对该纠纷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在解决思路和解决方式上,必定会产生示范效应,从而为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纠纷提供思路和参照。
通过司法审判,对某种行为在法律上做出肯定或否定性的评价,有助于强化社会的法制观念和规制意识,引导人们对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认同,促进社会秩序的和谐与稳定。
人民法院还通过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案例指导等形式,运用法律解释、法律拟制、法律推理等法律技术,在丰富法律规范、确立行为规制、加强社会管理上,发挥着其它机关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三,人民法院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当代社会管理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变成一种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的“多中心主体”的开放式的公共治理。
因此作为专司审判的人民法院,当然是社会管理的主体之一。
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必然导致社会管理方式日趋多样。
有些社会管理是显性的,有些社会管理是隐性的,如法院通过发布司法解释、制定司法文件来积极干预社会公共政策,就是一种显性的社会管理;通过审判案件对涉案某种行为进行法律评价,可以起到规范社会行为、引导人们依法行事的作用,就是一种隐性的社会管理。
人民法院通过施行法律、裁断纠纷、制裁违规、示范规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本身就属于社会管理的职能机关。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任何理由把自己置身于经济社会的主战场之外。
因此,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既是参与者,又是推动者。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途径深入研究我国现阶段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准确把握社会转型期存在的新问题、新挑战,是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前提和基础。
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立足自身的职能定位和工作职责,努力找准工作切入点,坚持与时俱进,坚持能动司法,进一步强化司法审判的延伸功能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过程中,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以执法办案为立足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首先就是要立足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受理的案件审理好、执行好。
离开法院本职工作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搞空洞的“形象工程”,无异于舍本逐末,根本不可能有真正的创新。
当前,在刑事审判中,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立大要案审判常态管理机制,探索少年审判工作新思路,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特殊人群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缓和社会对抗,维护社会稳定;在民商事审判中,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庭审、执行、再审、信访等各个环节。
要完善重点案件风险评估、简易案件速裁、困难当事人司法救助等机制,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在行政审判中,要不断探索完善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管理社会事务,消除官民紧张和矛盾,保障社会公平。
在执行工作中,要抓好执行联动、执行威慑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力度,推动和依靠全社会力量合力解决执行难,增进社会诚信。
二是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坚持能动司法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内在统一、相辅相成的,能动司法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能动司法的应有之义。
要切实增强能动司法意识,正确处理好依法司法与执行政策之间的关系,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自觉地融入政策的考量,通过平衡法的安定性与社会变迁性之间的关系,使司法裁判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需要;要坚持法律与情理的兼容并蓄,在不与现行法律冲突的前提下,将公认的道德原则、普遍的是非标准、善良的民俗习惯引入司法审判之中,使司法审判的过程与结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认真进行价值判断和利益平衡,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司法措施,正确引导社会价值取向,最大程度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既要积极主动、又要审慎稳妥地行使司法职权,适时开展法律释明、权利告知、风险提示、调查取证等诉讼指导活动,从而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坚持能动司法必须正确处理司法能动与被动的关系。
司法保持能动性,以对人民群众诉求的高度关切,运用各种可能的司法手段,积极回应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这是现代司法的必然要求。
但是,所有这些手段的运用、职能的延伸,都不能脱离司法权最基本的属性,不能对“不告不理”、“中立裁判”、“司法权威”、“公平正义”这些司法本质有所撼动和放弃。
三是以司法为民为着力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人民性是我国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司法为民则是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
人民法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司法为民多做文章、做好文章。
当前,人民法院最紧迫的任务就是全面地、正确地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依法调处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帮助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着力建立健全畅通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广泛听取、认真分析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要着力强化司法民主,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特邀监督员的联系,认真接受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监督;要着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落实司法便民措施,细化诉讼服务工作,发挥立案信访场所保障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作用;要着力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完善简易审判方式,扩大速裁案件范围,推行巡回就地办案,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环节、第一时间,减少当事人讼累;要加快建立、完善执行威慑机制和联动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创新的需求,及时发现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促进公共政策的完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以自身管理为突破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从总体而言,社会管理创新属于人民法院外部管理的创新。
要更好地运用司法功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必须依赖于法院内部司法理念、方法、机制乃至作风的管理创新,由此方能实现由内而外创新的传递,形成内部和外部管理创新的良性互动。
要加强司法业务管理。
司法业务管理的核心是审判管理,这是由审判工作在法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决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大法官专题研讨班上,就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问题作了重要讲话,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基本原则、需要正确的关系,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地阐述,对于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公正高效廉洁为民司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和推动作用。
要加强司法人事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管理目标责任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和上下级法院领导班子之间的层级负责制度,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业绩考评办法,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
要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审判意识,整合法院内部资源,建立健全各项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司法保障水平,推动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
我们要深刻认识到,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不仅不是人民法院的“分外事”,而且为人民法院解决工作难题、实现科学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各级法院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伟大实践中,努力实现人民司法事业的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