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成份变更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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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Biblioteka 丽水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申请变更 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住址 申请变更 依据 父亲 姓名 工作 单位 母亲 姓名 工作 单位 申请 变更 民族 成份 申明 □随生父 □随生母 民族成份 出 生 年月日 性 别 原民族 成 份 变更后 姓 名
申请变更 民族成份 户籍所在 派 出 所 □随养父 □随养母
□随继父
□随继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民族成份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未满 18 周岁 父亲: 申请人 由其监护人 母亲: 签名 (手印) : 满 18 周岁不满 20 周岁 申请人签名(手印) :
县(市、 经审查, 申请人 报送的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材料符合 区)民 族 宗教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同意上报市民宗 事务 局审批。 局 经办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初审 年 月 日 意见 经审核,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材料符合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 市民族 登记管理办法》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同意将其民族成份由 族变更 宗教事 为 族。 务局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 (单位盖章) 意见 年 月 日 提供 材料 说明 相关 流程 说明
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一式三份 1、申请人户口本、出生证,申请人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如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相关离婚材料及非抚养方同意书。如申请人为领养,须提 供相关领养材料。 1、申请人材料经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并验证材料原件,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 后转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2、各级民族事务部门须留存相关档案备查。
申请变更 人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家庭住址 申请变更 依据 父亲 姓名 工作 单位 母亲 姓名 工作 单位 申请 变更 民族 成份 申明 □随生父 □随生母 民族成份 出 生 年月日 性 别 原民族 成 份 变更后 姓 名
申请变更 民族成份 户籍所在 派 出 所 □随养父 □随养母
□随继父
□随继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民族成份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未满 18 周岁 父亲: 申请人 由其监护人 母亲: 签名 (手印) : 满 18 周岁不满 20 周岁 申请人签名(手印) :
县(市、 经审查, 申请人 报送的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材料符合 区)民 族 宗教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同意上报市民宗 事务 局审批。 局 经办人: 审批人: (单位盖章) 初审 年 月 日 意见 经审核,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材料符合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 市民族 登记管理办法》变更民族成份有关规定,同意将其民族成份由 族变更 宗教事 为 族。 务局 经办人: 审批人: 审核 (单位盖章) 意见 年 月 日 提供 材料 说明 相关 流程 说明
此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一式三份 1、申请人户口本、出生证,申请人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如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相关离婚材料及非抚养方同意书。如申请人为领养,须提 供相关领养材料。 1、申请人材料经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并验证材料原件,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审核 后转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 2、各级民族事务部门须留存相关档案备查。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民族成份
申请变更
民族成份
父亲姓名
出生年月民族成份母亲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成份
户口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民族成份变更申请(未满18周岁由父母共同申请,年满18周岁由本人申请)
恩施州民宗委: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乡(镇)政府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意见
(仅证明亲
缘关系是否
属实)
经查:与
(父亲、父女、母子、母女)关系属实。
经办人:
年月日
县(市、区)民宗局意见
同意呈报:
年月日
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意见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现民族成份
申请变更
民族成份
父亲姓名
出生年月民族成份母亲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成份
户口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号码
民族成份变更申请(未满18周岁由父母共同申请,年满18周岁由本人申请)
恩施州民宗委: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乡(镇)政府意见
经办人:
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意见
(仅证明亲
缘关系是否
属实)
经查:与
(父亲、父女、母子、母女)关系属实。
经办人:
年月日
县(市、区)民宗局意见
同意呈报:
年月日
市(州、直管市、林区)民宗委(局)
意见
年月日
民族成份变更表(2018新)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
(未满18周岁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一)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二)父母婚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三)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因符合上述规定中的第种情形,特申请将子(女)的民族成份族,随生(继、养)父(母)变更为族。
生(继、养)父(签字):
生(继、养)母(签字):
年月日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
(18-20周岁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三款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因符合上述规定,特申请将本人的民族成份族,随生(继、养)父(母)变更为族。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两份,州(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及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各留存一份。
(空表)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编号: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
照
片
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所在地
工作单位或
居住所在地
变更民族成份人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日
照
片
公民身份号码
与申请人
母亲
族别
原民族成份
申请变更
民族成份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
范本一:(18周岁前更改民族成份)
本人、爱人。根据国家现行政策,特申请将子(女)的民族成份,随生(继、养)父(母)变更为族。
申请人(签章):父
母
年 月 日
范本二:(18—20周岁更改民族成份)
本人、父亲、母亲。根据国家现行政策,特申请将我的民族成份随生(继、养)父(母)变更为族。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民族
事务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字:(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初审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
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市民委审批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此表一式三份,县(市、区)和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民族事务部门、辖区派出所各留一份。表后附:1、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3、结(离)婚证复印件一份;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5、其他相关材料。
编号: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基本
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
照
片
公民身份号码
户口所在地
工作单位或
居住所在地
变更民族成份人
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
年月日
照
片
公民身份号码
与申请人
母亲
族别
原民族成份
申请变更
民族成份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
范本一:(18周岁前更改民族成份)
本人、爱人。根据国家现行政策,特申请将子(女)的民族成份,随生(继、养)父(母)变更为族。
申请人(签章):父
母
年 月 日
范本二:(18—20周岁更改民族成份)
本人、父亲、母亲。根据国家现行政策,特申请将我的民族成份随生(继、养)父(母)变更为族。
申请人(签章):
年 月 日
县级民族
事务部门
意见
经办人签字:(县区民族宗教部门初审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
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市民委审批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此表一式三份,县(市、区)和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民族事务部门、辖区派出所各留一份。表后附:1、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户口本复印件一份;3、结(离)婚证复印件一份;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一份;5、其他相关材料。
更改更正民族申请表
(盖章)
注:申请人身份证、居民户口薄(户主与申请人)各复印一份附后。
所在单位人事部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县(市)民宗局核实意见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昌吉州更改、更正民族成份申请表
填表日期 姓名 父亲 姓名 原填报 族别 姓名 李斌 性别 父亲 族别 申请更改 更正族别 性别 出生年月 男 出生 1975年 住 州二小家属院 年月 7月16日 址 一号楼一单元101室 母亲 姓名 更改更正 依据 更改、更正族别 母亲 族别
随同更改、
更正子女
所在单位人事 部门或居住地 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意 县(市) (盖章) 民宗局 核实意见 昌吉州民宗委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 年 月 日 (盖章)
更改民族成份申请表(样表)(1)
签名:(父母双方或本人)
注:未满18周岁由父母签名,满18周岁由本人签名。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变更人姓名
张**
出生年月日
如1990.08.01
身份证号码
410***************(跟身份证一致)
户口地址
*市*区**路**号**座(户口本地址)
是否变更过民族成份
是(否)
现民族成份
蒙古族
更改后
民族成份
朝鲜族
父亲姓名
张**
民族成份
朝鲜族
第二种情况: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书面申请书应注意下列问题: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身份证号码
410****************(跟身份证一致)
户口地址
*市*区**路**号**座(户口本地址)
母亲姓名
王**
民族成份
汉族
身份证号码
210****************(跟身份证一致)
户口址
*市*区**路**号**座(户口本地址)
更改民族成份事由
第一种情况:当事人年满18周岁填写如下:因父亲为朝鲜族,现申请更改为朝鲜族。
注:未满18周岁由父母签名,满18周岁由本人签名。
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编号:填表时间:****年**月**日
变更人姓名
张**
出生年月日
如1990.08.01
身份证号码
410***************(跟身份证一致)
户口地址
*市*区**路**号**座(户口本地址)
是否变更过民族成份
是(否)
现民族成份
蒙古族
更改后
民族成份
朝鲜族
父亲姓名
张**
民族成份
朝鲜族
第二种情况: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书面申请书应注意下列问题:
根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直接抚养的一方签署;根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公民养父母共同签署;根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提出变更申请的,书面申请书应当由与公民共同生活的生父(母)与继母(父)共同签署。申请之日公民已年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征求公民本人的意见。
身份证号码
410****************(跟身份证一致)
户口地址
*市*区**路**号**座(户口本地址)
母亲姓名
王**
民族成份
汉族
身份证号码
210****************(跟身份证一致)
户口址
*市*区**路**号**座(户口本地址)
更改民族成份事由
第一种情况:当事人年满18周岁填写如下:因父亲为朝鲜族,现申请更改为朝鲜族。
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一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省民宗委、户口所在地民宗委(局)、县(市)公安局按照审核程序各存档一份。
2.县级市、县、自治县适用此表。
3.此表由海南省民宗委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申请人可下载、复制。
__ __ __确系我地居民,民族成份为__ __ __族,系__ __ __(父、母)亲。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民宗委(局)初审意见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条件,拟同意变更为__ __ __族,呈送省民宗委审批。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省民宗委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年满18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父或者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
家 庭主 要成 员基 本情 况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父亲 □继父 □养父
民族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母亲 □继母 □养母
民族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本栏只在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时填写)
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一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一寸
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码
现填报民族
户口所在地
申请变更民族
申请理 由选择一项打 钩
□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
□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未满18周岁,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省民宗委、户口所在地民宗委(局)、县(市)公安局按照审核程序各存档一份。
2.县级市、县、自治县适用此表。
3.此表由海南省民宗委在单位门户网站公布,申请人可下载、复制。
__ __ __确系我地居民,民族成份为__ __ __族,系__ __ __(父、母)亲。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民宗委(局)初审意见
经审查,该申请符合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条件,拟同意变更为__ __ __族,呈送省民宗委审批。
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省民宗委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签字:(盖章)
□年满18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依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父或者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
家 庭主 要成 员基 本情 况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父亲 □继父 □养父
民族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母亲 □继母 □养母
民族
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本栏只在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时填写)
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一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申请人一寸
免冠照片
身份证号码
现填报民族
户口所在地
申请变更民族
申请理 由选择一项打 钩
□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
□未满18周岁,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未满18周岁,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
永吉县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父亲(或继父)签名:
母亲(或继母)签名:
对父亲或
继父情况
审查பைடு நூலகம்见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核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对母亲或
继母情况
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核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1、如申请人所申请情况属实,审核单位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永吉县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申请变更人18周岁以下者适用)
编号:
申请变更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现 民 族
身份证号
申请更改何民族
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户口所
在地
申请变
更原因
随父亲()随母亲()
父亲或继
父情况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作单位或
户口所在地
母亲或继
母情况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作单位或
户口所在地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收养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书面申请材料;其他材料。
注:此申请表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一份,由审批部门保存。
联系电话:64239355
母亲(或继母)签名:
对父亲或
继父情况
审查பைடு நூலகம்见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核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对母亲或
继母情况
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核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1、如申请人所申请情况属实,审核单位审核后签署“情况属实”,并加盖单位公章。
永吉县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申请变更人18周岁以下者适用)
编号:
申请变更人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现 民 族
身份证号
申请更改何民族
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户口所
在地
申请变
更原因
随父亲()随母亲()
父亲或继
父情况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作单位或
户口所在地
母亲或继
母情况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作单位或
户口所在地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父母及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结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收养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父母双方书面申请材料;其他材料。
注:此申请表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一式一份,由审批部门保存。
联系电话:64239355
贵州省公民变更民主成分审批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四份,省、市(州)、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公安派出所各保存一份。
父亲或继(养)父签字
填报时间
对其父亲或继 (养)父情况 审查意见
பைடு நூலக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 街道办事处、社区审查意见
对其母或继 (养)母情况 审查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人 (签字):
贵州省公民变更民族成分审批表
市(州)
申请变更人姓 名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或学 校、服务场所 申请变更依据 父亲或继 (养)父情况 母亲或继 (养)母情况 性别 年龄
县(自治县、市、区、特区)
现户籍民族 成分 (周岁)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年,编号:
申请更改何民 族成分
随父()、随母()、随养父()、随养母()、随继父()、随继母() 姓名 职业 姓名 职业 民族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民族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母亲或继(养)母亲签字 申请人联系电话 (表内此栏以上由申请人填写,此栏以下由单位填写)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或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 街道办事处、社区审查意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表
审查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县(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派出所、县户籍部门、申请变更人各存1份)
母亲或继
(养)母情况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父亲或继(养)父签名
母亲或继(养)母签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申请人联系电话:
(表内此栏以上由申请人填写,此栏以下由审核、审批单位填写。)
对父亲或
继(养)父
情况审查
意见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对母亲或
继(养)母
情况审查
意见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属于哪种情形即在序号处打√)
父亲或继(养)父
协议意见及签名
父亲或继亲或继(养)母:
年月日
被申请人意见:
被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所有单位人事部门(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受理民警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派出所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此表一式四份,市、县民委,公安户籍部门,申请变更人各存1份)
年月日
县(市、区)公安局户政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派出所、县户籍部门、申请变更人各存1份)
母亲或继
(养)母情况
姓名
民族
出生日期
职业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父亲或继(养)父签名
母亲或继(养)母签名
填表时间
年月日
申请人联系电话:
(表内此栏以上由申请人填写,此栏以下由审核、审批单位填写。)
对父亲或
继(养)父
情况审查
意见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对母亲或
继(养)母
情况审查
意见
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审查意见
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
或街道办事处审查意见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经办人:单位盖章
(签名)年月日
(属于哪种情形即在序号处打√)
父亲或继(养)父
协议意见及签名
父亲或继亲或继(养)母:
年月日
被申请人意见:
被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所有单位人事部门(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受理民警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年月日
派出所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此表一式四份,市、县民委,公安户籍部门,申请变更人各存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