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商场、超市火灾危险性及防治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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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场、超市火灾危险性及防治对策分析
近年来国内外大型商场、超市的火灾事故呈现迅猛抬头之势,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屡见报端,如:唐山市的林西百货大楼、北京的隆福商业大厦、河南的洛阳东都商厦,吉林的中百商厦等火灾都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在严峻的火灾形势下,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火灾危险性及防治对策的研讨是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
一、大型商场、超市、室内市场的火灾危险性
1、人员聚集,流动量大,疏散困难。大型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人员十分密集,各类人员消防安全素质良莠不齐,发生火灾后,容易产生恐慌和骚乱情绪,主要表现为夺路而逃,相互挤压,相互践踏,易造成群死群伤;而部分大型商场内部分隔错综复杂,货架林立,置身其中如入迷宫,令人晕头转向,分不清方向,加上有的商场、超市存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距离和疏散宽度达不到规范要求,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缺乏必要的逃生自救器材和常识等火灾隐患和种种不利因素,一旦发生火灾,疏散和救人均十分困难。对于地下商场,问题就更为严重。
2、可燃商品多,火灾荷载大。大型商场、超市内的商品具有相当多的可燃物品,还有一些商品、如指甲油、摩丝、发胶、气体打火机充气罐(丁烷)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而且商场、超市里的商品大多数陈列在货架、柜台上,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等还悬挂展示在卖场中间,这一特点,使商品高度集中,开架售货又使可燃物的表面积大于其它任何场所,一旦失火,就会迅速蔓延。另外,除摆设在柜台、货架上的商品外,往往在柜台后面还设有各自的小仓库;特别是近几年来出现仓储式超市,所有货物均存放在店内;有些大型商场、超市把柜台、场地租赁给个人,他们为了节余资金,没有专门的库房,把货物堆放在商场内,甚至在过道,楼梯间内也堆得满满,形成了“前店后库”,“以店代库”的局面。这些商品的存在,无形中增大了建筑内的火灾荷载,一旦发生火灾,
不但会造成严重损失,而且燃烧猛烈,极易造成房屋的倒塌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3、空间跨度大,上下连通,火灾蔓延快,容易造成大面积立体燃烧。大型商场、超市的营业面积都比较大,而且多数内部安装有自动扶梯、共享中庭、敞开楼梯间等开口部位,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防火分隔带来困难,一旦失火,燃烧产生的高温通过热辐射、热对流传递,使室内温度迅速升高,引起室内可燃物热分解,产生大量可燃气体,当室内温度达到400℃~600℃时,即会产生轰燃,并很快形成大面积燃烧。同时,大型商场内竖向管道井多、分布广,如电梯井、通风管道井、电缆井等,当火灾发生后,烟囱效应明显,火焰和热气流很快通过这些开口部位迅速蔓延,导致大面积、立体性燃烧,造成火灾迅速蔓延扩大。
4、室内装修、装饰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使火灾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人员窒息。许多现代的商场、超市为了营造出豪华、舒适的购物环境,对其吊顶、墙面、地面等处进行了大量的装饰、装修,而且目前我国对装修材料及施工控制不严,在装修工程中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如木龙骨、胶合板、装饰织物等,有的高层、地下建筑内的商场货架使用可燃木制品制作,火灾荷载大幅度增加,另外大型商场、超市内销售的物品种类繁多,日用化纤塑料、化妆品、家电、家具等商品和大量可燃装饰织物,一旦燃烧,在通风条件差,空气供应量不足的条件下,产生大量的不完全燃烧产物而形成浓烟和含CO、H2S
等有毒气体,加上大型商场、超市经常采用大面积的外墙作广告宣传用,增加了商场、超市建筑的密闭性,则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的可能性极小,而大型商场、超市内机械排烟系统往往漏项或发挥不了正常功效,从而造成烟雾和有毒气体无法排至室外而直接危及商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大型商场、超市尤其是地下商场由于其建筑的封闭性,一旦着火,其含氧量急剧下降,当商场中含氧量在10%-14%时,人就会因缺氧失去对方向的判断能力,在6%-10%就会晕倒,低于5%仅需几分钟即会窒息死亡。
5、用电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不易控制。商场、超市内由于功能的需要,设置了众多的电气设备,按功能和用途主要有以下几类;(1)安装在各部位的照明设备。由于大型商场、超市内跨度较大,为了照明的需要,在顶、柱、墙上安装了大量的荧光灯具,同时为了衬托某些商品的特殊效果,还要在柜台、橱窗等处安装众多的射灯、彩灯。(2)出售的家用电器。在大型商场、超市内,均有电视、冰箱等家用电器出售,为了吸引顾客,常常使家电处于工作状态,由于数量众多,其用电量不可忽视。(3)食品加工部用电设备。现代的大型商场、超市内为了满足使用功能的需要,通常都设有食品加工部,提供快餐、点心等食品,这些加工部基本都采用了大功率的电蒸锅、炒锅等设备。(4)其他致灾因素也很多,如商场、超市内为了方便顾客,还附有服装加工部、家电电器维修部,钟表、眼镜、照相机等修理部,这些部位常常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加热器具。以上各种电气、照明设备,品种数量众多,线路复杂,加上每天营业时间长,容易在表面产生高温,如碘钨灯具的石英玻璃管表面温度可达500℃~700℃,如若设计、安装、维修、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
6、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率低。许多大型商场、超市在建设初期由于消防投入不够,往往造成自动消防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一项或多项短缺,而在开业后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有些大型商场虽然耗巨资进行了配套建筑消防设施建设,但由于在投入使用后管理不善,维护保养工作没有跟上,或二次装修后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瘫痪,个别商场还存在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致使发生火灾时,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不能发挥作用。
7、消防管理混乱,火灾隐患严重。纵观近几年国内大型商场发生的火灾事故,不难发现违章用火、用电、用气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及吸烟等人为因素是造成火灾的直接原因。而消防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则是火灾扩大蔓延,最终酿成重、特大火灾的主要原因。虽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明确了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地位,但部分商家由于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意识淡薄,在“大、快、省”的经济利益驱动下,未经消防部门审核即动工兴建,因建筑消防设施投入不足,不同程度的存在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