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海事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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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方海事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报告

市地方海事局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报告

市政务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建设,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按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意见》(宿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我局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施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市政府审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我局有14项行政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权力事项。分别是:1、《船员适任证书的核发》;2、《水路运输经营许可》;3、《船舶安全与防污证书核发》;4、《船舶法定检验》;5、《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及岸线安全使用许可》;6、《港口经营许可证核发及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7、《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认定》;8、《及时清除施工遗留物验收认可》;

9、《国内航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10、《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理情况备案》;11、《船员适任考试核准和船员培训班期备案》;12、《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13、《船舶登记及船名核准》;14、

《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申报人员和集装箱现场检验员资格认可》。

以上权力事项已从20xx年9月1日起全部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实施集中受理、集中审批和集中办理。

二、自查职能归并情况

一是局组织船舶船员科(船舶检验科)、安全监督科、运输管理科、港航管理科等科室对以上所有审批服务进行再一次自查梳理,理顺交叉职能,合并相近职能,做到权力事项自查的全覆盖;二是对权力事项了业务流程进行规范,在部海事局《海事业务执法流程》的基础上,优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间,规范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鉴于我局属于市交通运输局直属的事业单位,没有专门的行政审批科,经局研究,全局的14项行政审批权力事项由局法规教育科统一负责办理。

三、加强海事窗口建设。

一是对市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设置的首席代表、船舶船员、船舶检验、船舶登记、港航审批等5个岗位进行分工细化。将涉及到的海事、运政、港口、航道、船检等5个门类的行政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权力事项,根据业务性质和工作量大小统一分配授权给5个窗口岗位,由窗口集中受理

和办理。做到岗责明确,授权到位;二是配强窗口人员,按照“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条件,在已经为海事窗口优选四名业务骨干的基础上,加强人员的选配和调整,充实窗口人员力量,提升窗口的服务质量;三是在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的统一领导下,配备一名组织、管理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同志担任进驻窗口的首席代表,具体负责局授权的行政审批服务的签批办结以及窗口人员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明确一名副局长直接分管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加强对窗口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四是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窗口岗位工作人员职责,实施ab岗工作制、首问负责制、办事承诺制、责任追纠制等相关制度,对所有审批业务公示公开,向服务相对人做出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海事窗口工作的规范、便民和高效;五是坚持领导定期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督查,主要领导每季度一次、分管领导每月2次督查,加强同政务服务中心的联系,及时沟通窗口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将政务服务中心海事窗口的人员的考勤情况和管理情况纳入局机关的月度绩效考核,奖惩兑现,进一步强化海事窗口人员的管理。

四、推进网上办理

一是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进行“颗粒化”细化,已通过了市编办的审核,完成了在省市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的录入,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已经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平台对接。加

强海事业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网上审批大厅的数据对接,加快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电子政务水平。

xx市地方海事局

20xx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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