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西派城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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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被告人肖建利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判决书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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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肖建利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判决书被告人肖建利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判决书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渝五中刑初字第52号公诉机关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

被告人肖建利绰号肖小毛,男,1960年2月8日出生于重庆市九龙坡区,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略。

2019年12月16日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同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18日被逮捕。

现羁押于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

辩护人段进军,重庆海证律师事务所律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以渝检五分院刑诉20197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肖建利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3月2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派检察员贺忠、彭刚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肖建利及其辩护人段进军等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2019年12月1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肖建利在本市九龙坡区杨九路与龙江路交汇的一路边摊喝酒时,与张永学因言语不合发生纠纷,进而抓扯挽打,肖建利抽出随身携带的跳刀猛刺张永学左胸部一刀,致其当场倒地死亡。

经鉴定,张永学系心脏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肖建利作案后窜至本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五村铁路配件厂斜对面一间发廊喝酒,因琐事与方绍山发生口角,肖建利持刀威逼方绍山下跪认错,并将其胸、背部刺伤。

当日凌晨5时许,公安机关在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五村将肖建利捉获。

为证实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当庭举示了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鉴定书、证人何娇、赵常宁等人的证言、被告人肖建利的供述等证据。

据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肖建利因口角纠纷持刀杀死一人,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肖建利及其辩护人对指控的基本事实无异议。

肖建利当庭辩称,是被害人先一拳打到其左耳,其才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舞,并无致被害人死亡的故意。

其辩护人提出1、本案应定故意伤害罪;2、肖建利系醉酒状态下实施犯罪,罪过相对较小;3、被害人对案件发生有一定过错;4、肖建利已对死者亲属作了赔偿,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2.31•【分类】其他正文2022年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第二批)案例1姚某拐骗儿童案——对拐骗拐卖儿童的行为“零容忍”【基本案情】被告人姚某用验孕棒测出怀孕后告知了丈夫甘某。

之后姚某再次用验孕棒检测,结果却显示其并未怀孕。

为了家庭关系以及继续向甘某索取钱财,姚某决定假装怀孕瞒骗甘某。

近预产期时,姚某假称去医院产子离家,后哄骗甘某已产一子,但拒绝甘某探望、见面。

经多方打探,姚某得知某周姓人家有新生儿,遂产生将该婴儿抱回家向甘某交代的犯意。

2021年12月某日,姚某开车到周家,以倒开水为由进入屋内,从婴儿母亲手里骗过孩子欲往车上抱,但被婴儿母亲抱回,姚某未得逞。

2022年1月21日,姚某再次到该地转悠,被婴儿的爷爷奶奶发现,双方发生争执。

因怀疑姚某为人贩子,二老将姚某的车牌号和怀疑事由发到了生产队群里,该消息被广泛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引发恐慌。

次日,姚某再次驾车至周家附近,被村民拦截并报警。

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裁判理由及结果】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某以收养为目的,盗窃婴儿,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

姚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姚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姚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人姚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诉。

【典型意义】中央部署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重庆法院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儿童犯罪。

拐骗儿童使其脱离家庭的行为不仅触犯法律底线,更是对公众道德情感的挑战,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本案被告人为拐骗儿童,多次踩点,多次着手实施犯罪,在村社乃至整个南川区范围内引起恐慌,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重庆狂犬病死亡案例

重庆狂犬病死亡案例

重庆狂犬病死亡案例近日,重庆市疾控中心发布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狂犬病死亡案例,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这起案例发生在重庆市郊区的一个小村庄,一名年轻人因被狂犬咬伤后不久不幸离世。

这一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狂犬病的关注和警惕,也提醒着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狂犬病,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狂犬病的传播途径和危害。

狂犬病是一种由狂犬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通过狂犬咬伤或抓伤传播给人类。

一旦感染狂犬病毒,潜伏期一般为1-3个月,最长可达数年,一旦发病,则几乎100%致死。

因此,狂犬病的危害性不容忽视。

其次,我们应该如何预防狂犬病。

首先,要做好宠物狗的疫苗接种工作。

定期为宠物狗接种狂犬病疫苗,是预防狂犬病的有效措施。

其次,对于被狂犬咬伤或抓伤的人员,要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和接种疫苗。

在发现疑似患有狂犬病的动物时,要及时报警并进行隔离观察,以防止病毒的传播。

再次,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狂犬病患者。

一旦发现被狂犬咬伤或抓伤的情况,应该及时进行伤口处理,并前往医院接种疫苗。

同时,要注意观察伤口是否有感染迹象,如红肿、发热等,及时就医治疗。

对于已经患病的狂犬病患者,需要进行隔离治疗,以防止病毒的传播。

最后,我们要加强对狂犬病的宣传和教育。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和社区宣传,提高人们对狂犬病的认识和警惕,加强对狂犬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

同时,加强对宠物狗主人的教育,引导他们做好宠物狗的疫苗接种工作,减少狂犬病的传播风险。

总之,狂犬病是一种严重的传染病,对人类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狂犬病的认识和警惕,做好预防工作,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可以有效控制和预防狂犬病,让人民群众远离狂犬病的威胁。

阳光城檀府个案分析

阳光城檀府个案分析

北面:万兴路和置信 丽都花园
西面:教育规划用地 (4000学位)
置信丽都花园
社会 福利 用地
本案
规划学校 (4000个 居民区
学位) (在建中)
地块内部全景 图
草 园学成 都 小市 学百
东面:绿地带和 三环路
南面:百草园、居民 区,摩配市场
阳光城檀府—项目自身条件分析
4、交通配套:项目通达性较好,享四纵三横三地铁发达交通体系,本案毗邻地铁3号线武候立交站仅 0.7KM,预计2019年实现通车,未来将大大提升本。案的增值保值能力。
➢ 医疗配套:15分钟车程全 武侯区人民医院、武侯区第二人民医院(二级甲等)、武侯区第 三人民医院、四川肛肠医院、成都现代医院、双楠医院
➢ 教育配套:0-18岁全龄教育体系 1、幼儿园:金太阳幼儿园、万兴路幼儿园(规划)、恩贝斯幼 儿园 2、中小学:百草园小学、武顺街小学、龙江路小学、成都57实 验学校、龙江路小学、晋阳小学、4000学位中小学(规划)
阳光城·檀府 z
价值体系梳理
商业 位于大悦城与武侯万达之间,坐拥两大成熟商业配套。
交通 地铁3号线、7号线,,万兴路、三环路,尽享便捷。
教育
紧邻龙江路小学等名校环绕,拥有0-18岁全龄教育体系。
品牌 全国房企20强,城市豪宅专家,地产全系领域运营商。
阳光城檀府—基本信息
阳光城檀府总占地面积:52.39亩,净用地面积:34926.42㎡,建筑密度:22%,商业面积:11235㎡, 楼面价:9600元/㎡,总套数:约832户,产品面积108-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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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

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5.22•【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2023年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目录1.向某贤诉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待遇认定案2.重庆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局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3.彭某等人诉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商务委员会行政审批案4.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没收违法所得一案5.丰都县江池镇人民政府诉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6.崇某公司诉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罚款及行政复议案7.重庆开州区人民检察院诉重庆市开州区文化和旅游管理委员会不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公益诉讼案8.四川某教学设备公司诉丰都县财政局行政处罚案9.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检察院诉云阳县水利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公益诉讼案10.张某会诉重庆市九龙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九龙坡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01.向某贤诉重庆市大足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待遇认定案(行政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机关的信赖而获得利益的正当权利应当受到保护)关键词信赖利益保护审慎审查告知义务权益告知基本养老保险资格待遇基本案情向某贤(1967年11月出生)系大足区被征地农转非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

2012年6月,根据《重庆市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在其安置时已由相关部门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月数180个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印发《重庆市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渝府发(2008)26号]第四条第(四)项规定,“4050”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继续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年以上的,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为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标准享受退休待遇,向某贤向大足区社保中心申请办理补缴养老保险业务,并根据大足区社保中心指引填写《重庆市个人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载明其申请补缴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至2023年1月。

中国铁建西派国樾个案

中国铁建西派国樾个案
项目为业主打造千米荧光环湖跑道,专为儿童设 计水上迪士尼,松风六樾未来将打造3大艺境商业 会所,3大西派家SPACE。产品一大亮点是海洋之 眼为潜水型观景台,可直接看到飞瀑,一揽整个 盛景。
6
中国铁建西派国樾——推售产品
一期高层组团
高层
234㎡
168㎡
145㎡
192㎡
147㎡
350㎡
总共分三期开发,一期二期整体连通,三期为独 立地块。一期地块西侧由32户合院组成,面积 250-350㎡;东侧高层面积143-350㎡,点式布 局,南北通透。楼间距达到154m,最宽楼间距 高达1000m。底层全架空设计,建筑标准层高 3.15m,楼王层高为3.6m。
优点 1.大尺度观景阳台,生活舒适度极佳 2入户花园设计,彰显生活品味 3.大尺寸主卧,居住舒适度极高
缺点 1.次卧距卫生间较远,动线过长,起居不便 2.没有动静分区,生活舒适度较低 3.卫生间正对客厅,风水较差
房型 四室两厅双卫
客厅+餐厅 7.5*3.75
观景阳台 7.5*1.6
生活阳台 1.4*4.7+3.4*1.4
优点 1.大尺度观景阳台,生活舒适度极佳 2.厨房尺寸较大,使用方便 3.大尺寸主卧,居住舒适度极高
缺点 1.主卧次卧两门相邻,风水较差 2.动静不分区,居住感较差 3.主卫尺寸较小,使用不便
房型 四室两厅双卫
客厅+餐厅 7.25*5
观景阳台 9.15*1.8
主卧 3.9*5.3
书房 3*3.3
次卧 3.3*3.3
中国铁建西派国樾 项目个案分析
1
中国铁建西派国樾——基础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开发商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车位配比

今年火灾事故案例2022重庆

今年火灾事故案例2022重庆

今年火灾事故案例2022重庆2022年的火灾事故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发生,重庆也不幸受到了影响。

本文将介绍今年重庆发生的火灾事故案例,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2022年1月17日“渝中区嘉州国际广场大火”当晚,重庆市渝中区嘉州国际广场发生火灾,造成10人死亡、46人受伤。

事发时,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第四中队立即出动救援,并组织多支队伍进行灭火救援,直到凌晨4时才全部扑灭火源。

经初步调查,火灾起因为商场内烟花爆竹卖场的烟花爆竹点燃了可燃物品,导致火灾发生。

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商场内未按照规定管理危险物品,导致烟花爆竹未能得到有效的安全管理,加之火源较大,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因此,应加强对商场内危险物品的规范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和安全培训,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二、2022年3月23日“重庆市彭水县电力公司发生火灾”当日下午2时许,重庆市彭水县电力公司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公安、消防等部门立即组织救援,并对周边居民进行疏散。

经过近3个小时的抢救,火源才被全部扑灭。

经查,该事故是由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电机出现故障,进而导致设备着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针对此次事故,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电力公司员工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意识培训,特别是对关键设备进行周密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2022年5月1日“重庆市万州区泰来化妆品店爆炸”当日下午,重庆市万州区泰来化妆品店发生爆炸,造成3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消防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救援。

据初步调查,事故是由于化妆品店内使用的气体罐漏气,导致气体堆积引发爆炸。

通过这起事故,我们看到了危险货物在生产、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关键是强化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危险商品的安全管理和监管,避免储存不当的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2022年7月8日“重庆市市北路浪漫弄街区火灾”当日晚上,重庆市市北路浪漫弄街区一栋3层商品房发生火灾,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

罗某1与曾某1、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罗某1与曾某1、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罗某1与曾某1、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人格权纠纷人格权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7.28【案件字号】(2020)渝01民终33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硕刘希郑泽【审理法官】陈硕刘希郑泽【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罗某1;曾某1;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罗某2;李某【当事人】罗某1曾某1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罗某2李某【当事人-个人】罗某1曾某1罗某2李某【当事人-公司】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代理律师/律所】何礼长重庆汇博律师事务所;犹世春重庆百君(大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何礼长重庆汇博律师事务所犹世春重庆百君(大足)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何礼长犹世春【代理律所】重庆汇博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大足)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被告】重庆市大足区双路小学【本院观点】上诉人提出曾某1对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其应当自行承担一定责任的意见,但上诉人并未就此举示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无法证明曾某1存在多次争抢罗某1手里的弹弓这一事实,故曾某1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权责关键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撤销法定代理过错无过错法定代理人鉴定意见新证据重新鉴定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相同,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提出曾某1对事件的发生存在过错,其应当自行承担一定责任的意见,但上诉人并未就此举示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无法证明曾某1存在多次争抢罗某1手里的弹弓这一事实,故曾某1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通过本案已经查明的事实,曾某1右眼受伤系直接由罗某1手里的弹弓造成,即罗某1系直接的侵权人,因罗某1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由其监护人即罗某2、李某承担侵权责任。

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4.02•【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作为人民法院公共服务产品,凝聚了所有司法工作人员的努力和智慧,既是人民法院审判经验的总结,也是中国法治进程的历史见证。

为展现重庆法院过去一年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保护知识产权、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出的成绩,现将《重庆法院2020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发布。

马忠典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关键词:涉恶犯罪村霸基本案情2007年至2010年,马忠典等人打着“资源整合”的幌子,利用原奉节县兴隆镇政府安监办主任等人职权,以“开会”为名,以关停取缔相威胁,多次强迫多名非法采矿业主缴纳“挂靠费”,“许可”多名新采矿业主交费后进行无证采矿,向缴纳“挂靠费”的非法采矿业主出售爆炸物,攫取非法利益40余万元,垄断了兴隆镇及周边地区石灰石开采行业,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严重扰乱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马忠典为首要分子,余彬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0年9月,马忠典与李兴刚等人结拜为异姓兄弟,在兴隆镇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操纵选举、把持基层政权、行贿、随意殴打、欺辱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为获取政治地位、把持基层政权以壮大集团实力,马忠典等人以承诺好处等违法手段拉票,马忠典获取兴隆镇安淌村村主任职务,后通过不正当手段使时任村支部书记落选,让关系人当选并安排人员到村委工作;2016年,马忠典通过伪造候选人推荐表、威胁、强迫社长帮忙拉票、向时任兴隆镇人大主席行贿获得帮助等方式“当选”奉节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为获得包庇,收买公职人员,在当地形成强势地位,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多名群众合法权益被侵害后,不敢或不能通过正常途径控告、举报,或因国家工作人员包庇未得到依法处理,严重扰乱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以马忠典为首要分子,李兴刚等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重庆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01•【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典型案例01卓某某、冯某拐卖儿童案关键词利用网络“收养”名义典型意义近年来,部分犯罪分子通过互联网平台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其往往通过“收养”儿童名义与相关人员进行联系,犯罪手段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给案件侦办工作造成一定难度。

针对利用网络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特殊性,司法机关强化证据材料收集,有效甄别违法犯罪,确保依法精准打击。

本案中,被告人卓某某通过互联网平台联系打算出卖亲生婴儿的夫妇,谎称自己领养并将婴儿接走,同时以出卖为目的通过互联网平台联络有领养需求的“收养方”,通过非法方法将婴儿交给买主“收养”以牟取非法利益。

被告人卓某某采用此种方式先后贩卖4名婴儿。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对本案准确定罪处刑,充分发挥刑法震慑作用,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2020年3月至7月,被告人卓某某通过互联网先后与李某、黄某甲、范某某、黄某乙联系,谎称本人领养或介绍他人领养婴儿,取得婴儿父母的信任。

同时,通过互联网和打算领养婴儿的缪某某、张某甲、张某乙、鲁某商定领养事宜,之后从“送养方”处接走婴儿交给“领养方”以牟取非法利益。

经查,卓某某以出卖为目的,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冯某贩卖4名婴儿,其中卓某某邀约冯某帮其接送1名婴儿。

卓某某非法获利141000元,冯某非法获利5000元。

卓某某、冯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涉案被拐卖儿童均被公安机关解救。

裁判结果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卓某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冯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对被告人卓某某违法所得141000元、被告人冯某违法所得5000元予以追缴。

宣判后,被告人卓某某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正司法案例

公正司法案例

公正司法案例
最近,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别的公正案例。

此案涉及
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名下多处房屋中的一处房屋争议,事情的经
过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具体来说,该案的被执行人张某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法官对张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确认其名下
多处房产。

执行法官依法查封张某名下位于江北区观音桥的一处房屋,但该房屋已经被出租,租户并不知道该房屋已经被查封。

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执行房产的高价值和租户的权益。

庭审中,租户表示他无罪无错,不应该承担损失。

法院对租户提出的赔偿发生
了认真思考,随后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张某赔偿租户因查封造成的租
金损失和合理赔偿。

这起案件让人们更加深入地理解到公正司法的重要性。

法院在这
个案件中坚持了公正的态度,工作人员无论是背负着什么压力,不管
案情多么复杂,都能够解决问题并将公正进行到底。

表示这种公正不仅仅是单独的案件,而是司法制度应该遵循的一种精神和态度。

司法是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之一,公正的司法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的前提之一。

只有通过公正的司法才能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社会。

对于这起案件的当事人,公正的司法裁决给他们带来了审判的和解和释放,同时也提醒了其他人,只有遵守法规和支持司法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正的司法不仅能够保护个人的利益,而且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我们需要支持和维护公正司法,让它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发挥作用。

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5.13•【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2021年度刑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一王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典型意义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严重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交通客运秩序,并在陈家坪长途汽车站、朝千隧道等公共场所实施持枪械伤害、杀人案件,在全市范围内造成极其恶劣影响。

王某外逃近18年后被抓获归案并被依法判处死刑,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坚定决心。

基本案情1995年前后,被告人王某依托其注册成立的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的家用电器门店、在渝中区菜园坝经营的成渝线客运业务,纠集舒某某、张某某等人为其收账、“看场子”等,在菜园坝成渝线客运市场逞强斗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形成以王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

此后,王某以高额经济利益为诱饵,直接或通过团伙成员纠集了大量“两劳”释放、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王某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辛某、涂某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蒲某某、鲁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成员先后共计40余人。

该犯罪组织通过参与成渝高速客运业务的经营以及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巨额经济利益近1000万元,并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5起、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以及非法拘禁、扰乱成渝高速客运线路等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共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2人轻伤、4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重庆主城区和成渝高速客运市场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指导案例128号:李某某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指导案例128号:李某某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

指导案例128号:李某某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文章属性•【案由】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号】(2018)渝0116民初6093号•【审理法院】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一审•【裁判时间】2018.12.28裁判规则由于光污染对人身的伤害具有潜在性、隐蔽性和个体差异性等特点,人民法院认定光污染损害,应当依据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是否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以及是否超出公众可容忍度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于公众可容忍度,可以根据周边居民的反映情况、现场的实际感受及专家意见等判断。

正文指导案例128号:李某某诉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9年12月26日发布)关键词:民事/环境污染责任/光污染/损害认定/可容忍度相关法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5条、第66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42条第1款基本案情:原告李某某购买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小区×幢×-×-×的住宅一套,并从2005年入住至今。

被告华润置地(重庆)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万象城购物中心与原告住宅相隔一条双向六车道的公路,双向六车道中间为轻轨线路。

万象城购物中心与原告住宅之间无其他遮挡物。

在正对原告住宅的万象城购物中心外墙上安装有一块LED显示屏用于播放广告等,该LED显示屏广告位从2014年建成后开始投入运营,每天播放宣传资料及视频广告等,其产生强光直射入原告住宅房间,给原告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2014年5月,原告小区的业主向市政府公开信箱投诉反映:从5月3日开始,谢家湾华润二十四城的万象城的巨型LED屏幕开始工作,LED巨屏的强光直射进其房间,造成严重的光污染,并且宣传片的音量巨大,影响了其日常生活,希望有关部门让万象城减小音量并且调低LED屏幕亮度。

2014年9月,黄杨路×小区居民向市政府公开信箱投诉反映:万象城有块巨型LED屏幕通宵播放资料广告,产生太强光线,导致夜间无法睡眠,无法正常休息。

重庆法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典型案例(第二批)

重庆法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典型案例(第二批)

重庆法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典型案例(第二批)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典型案例(第二批)黄某某殴打诉讼参加人被制裁复议维持案(一)基本案情黄某某因被执行人易某某、青海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未向重庆某商贸有限公司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退还买卖合同保证金20万元的义务,于2021年6月17日下午18时后,在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阻拦参加其他诉讼的易某某离开法院并要求还钱。

然后双方发生争吵、抓扯、推搡、殴打,导致黄某某左下颌、右手大拇指和颊粘膜受伤,易某某左手食指擦伤。

经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诊断,黄某某左下颌肿胀、颊粘膜挫裂伤。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后,对黄某某、易某某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3000元的司法制裁决定。

黄某某不服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21)渝0109司惩2号决定书,以案发时间在18时后,不是上班时间,没有扰乱办公秩序;纠纷系因对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导致自身合法权益受损所引发,情有可原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二)处理结果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0日,以“司惩复”案号对黄某某立案,依法对本案进行复议。

复议机关认为:黄某某、易某某双方纠纷已进入执行程序,黄某某因相关款项未执行到位而与易某某相互推搡殴打,严重扰乱了法院诉讼秩序,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应当被司法制裁。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2021)渝0109司惩2号决定书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制裁幅度适当。

关于申请人提出的“案发时间在18时后,不是上班时间,没有严重扰乱法院办公秩序”复议理由,复议机关认为,本案案发在18时11分许,此时法院工作人员和来访群众陆续走出法院,还有部分工作人员在工作,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仍在运转,行为人黄某某在北碚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因另案经济纠纷,阻拦诉讼参加人易某某离开法院,发生争吵、抓扯、推搡、殴打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扰乱法院诉讼秩序。

重庆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重庆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6.05•【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重庆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2023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主题,旨在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全社会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展示川渝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成效,四川高院与重庆高院联合发布20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近年来,川渝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站在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中华文明永续传承的高度,紧紧围绕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绿色发展,切切实实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是生命共同体”“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等转化为环境资源审判的理念指引,谋划和推动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在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展现出了法院担当。

本次四川高院发布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共5件,涉及地下饮用水水源、珍贵濒危濒危野生动物及自然保护地保护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2件,涉及噪声污染排除妨害、汽油泄露污染环境民事赔偿等;环境资源行政案件2件,涉及第三方机构机动车污染物检测数据失实行政处罚、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行政处罚等;环境资源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件,涉及强制拆除违法占用耕地行政处罚。

重庆高院发布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既有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非法倾倒垃圾渗滤液、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保护生态安全,也有人民法院贯彻损害担责原则判处侵权人破坏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侵占基本农田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亦有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保护烈士公墓环境和乌江生态屏障,还有人民法院建议调整放流珍稀鱼类、适用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环境等新探索、新尝试。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9.01•【分类】其他正文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市五中法院及辖区基层法院新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案件19215件、审结19574件,案件结收比101.87%。

从三年半整体收案情况来看,该类案件每年新收数量呈先升后降趋势。

具体为:2020年新收5179件,2021年新收7349件,2022年新收4878件;2023年上半年新收1809件。

一定程度上客观反映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活跃趋势以及辖区诉源治理工作成效。

从受理情况看,此类案件呈现出数量多、地域性、新类型突出的特点。

除常见的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办证、销售合同纠纷外,因人民群众对于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和向往,精装修商品房质量瑕疵纠纷、“江景房”园林景观房纠纷成为了新的纠纷类型,又因购房者和开发商企业在购房合同中对于相关条款未作细化约定或约定不明,造成双方对合同理解不一致而引发诉讼等。

从审结情况来看,此类案件虽然体量较大,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效果突出,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

案例一蒋某诉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开发商交付房屋户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基本案情】2018年5月,蒋某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户型为三室两厅,房屋总价款128万元,首付款39万元,剩余89万元由蒋某申请抵押贷款;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在2019年5月8日前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蒋某。

合同签订后,蒋某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支付了首付款、契税以及大修基金等费用。

嗣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蒋某于2019年9月4日接房。

蒋某在接房时认为涉案房屋原约定为三室两厅,现交房现状为两室两厅,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向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出《退房通知书》,要求解除合同。

重庆最牛钉子户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重庆最牛钉子户公共政策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

200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的杨武、吴苹夫妇楼房所在地 区被划为旧城改造区域。开发商于2004年8月取得了拆迁 许可证,并陆续与被拆迁的住户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但杨武夫妇坚决要求原地安置,拒绝了异地安置和货币安 置。开发商不能满足其条件,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为此,开发商向九龙坡区房管局申请仲裁。房管局做出裁 决,要求杨武夫妇接受拆迁人的安置方案,并在收到裁决 书15日内搬迁。但杨武夫妇仍拒绝搬迁,房管局向区法院 申请强制拆迁。法院裁定,被拆迁人必须在3日内搬离, 否则将采取强制拆迁。最终,通过各方努力和协商,杨武 夫妇接受了异地安置和补偿差价的方案,这一事件得到圆 满解决。
焦点问题
二、政府在房屋征用拆迁中的角色如何界定
疑问:政府是不是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 讨论:土地征收是行政机关运用公权力对土地所有权
的强制剥夺,在征收过程中,行政机关既是决定者又 是执行者,很容易从自身利益出发,滥用行政权力, 任意征收土地,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
焦点问题
三、强制拆迁如何执行
这一个案中反映的是 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 的冲突;房屋拆迁条例与 物权法的冲突;个人权利 与公共利益的冲突。
一个已经被挖成大坑的工地中 间,孤零零地伫立着一幢两层 小楼,四周被挖成了悬崖峭 壁……
“钉子户”问题的成因
随着城市化的加速, 城市的地域性正逐步扩大, 新城建设、旧城改造是整 个城市建设的主要问题。 然而在征地赔偿问题上, 政府、开发商与拆迁户却 难以达成一致,而且实际 执行过程中有存在暴力拆 迁、强制拆迁的现象,最 终导致拆迁户不愿意拆迁, 成为所谓的“钉子户”
报告人:重庆工商大学 旅游与国土资源学院 2010级土管一班 XXXXXX
背景

重庆五中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重庆五中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重庆五中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3.06.26•【分类】其他正文重庆五中法院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值此“6·26”国际禁毒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昭示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立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在统一裁判尺度和提升司法能力方面的积极作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收集、整理了6件近两年辖区两级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现予公布,以作警示。

01.刘某某、尹某贩卖毒品案典型意义本案系依法惩治大宗贩卖毒品犯罪的典型案例。

被告人刘某某为贩卖毒品牟利,通过朋友向缅甸毒品上家联系购买海洛因30千克,毒品数量巨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毒品再犯,人身危险性大,依法应予严惩。

人民法院积极参加禁毒斗争,坚持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并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切实体现了对大宗毒品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坚定立场。

基本案情2020年2月,被告人刘某某为贩卖毒品牟利,通过朋友张某某向缅甸毒品上家联系购买毒品海洛因30千克,双方约定由毒品上家安排人员将毒品从缅甸走私、运输至重庆市南岸区进行交易,刘某某收到毒品后通过现金存款方式支付毒资。

刘某某为此通知其女刘某从帮其保管的钱款当中提取现金做好准备,并让其朋友尹某共同等候接收毒品。

同年3月21日下午,张某某电话告知尹某当日下午运毒人员将到达交易地点,并让其转告刘某某。

尹某随后与刘某某到达交易地点附近等候。

当日17时左右,尹某跟随运毒人员步行至南滨路铜元道步行街地下车库,刘某某一直尾随在后。

尹某随运毒人员来到地下车库运送毒品的汽车旁,从汽车上取下2个行李箱离开现场,随即被民警抓获。

民警从尹某携带的2个行李箱里查获毒品海洛因30块,共计净重29905.5克,随后又在附近抓获刘某某。

刘某某到案以后,刘某某之女上交了刘某某交其保管的现金100万元。

裁判结果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为出售牟利而购买毒品海洛因29905.5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重庆“最牛钉子户”案例分析

重庆“最牛钉子户”案例分析

锋绘2019年第3(下)期277㊀作者简介:林鹏程,山东烟台人,贵州民族大学法学院在读研究生.重庆 最牛钉子户 案例分析林鹏程(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00)摘㊀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地域性逐渐扩大.新城建设和旧城改造是整个城市建设的主要问题.但在征地补偿问题上,政府㊁开发商与拆迁户难以达成一致,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存在暴力拆迁和强制拆迁,最终导致拆迁户不愿成为所谓的 钉子户.关键词:公共利益;私益;拆迁;土地征收㊀㊀案情介绍㊀2004年起重庆市九龙坡区的鹤兴路片区旧城改造工程开始启动,杨武㊁吴苹夫妇楼房所在地区被划为旧城改造区域.开发商于2004年8月取得了拆迁许可证,自拆迁公告发布以来,该片区住户和非住宅户,除杨武㊁吴苹夫妇一户外,均陆续与开发商达成协议搬迁.杨武夫妇坚决要求原地安置,拒绝了异地安置和货币安置.开发商不能满足其条件,双方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为此,开发商2005年2月拆迁人向房管局提出拆迁行政裁决,要求裁决吴家限期搬迁.房管局做出裁决,要求杨武夫妇接受拆迁人的安置方案,并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搬迁.但杨武夫妇仍拒绝搬迁,房管局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九龙坡区法院裁定支持房管局关于搬迁的裁决,要求被拆迁人在3日内拆除该房屋,否则将采取强制拆迁.最终,通过各方努力和协商,杨武夫妇接受了异地安置和补偿差价的方案,达成协议并签署拆迁安置同意书,这一事件得到圆满解决.1㊀焦点问题 公共利益 已成为本案的一个关键点.政府部门提出,«中国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 国家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㊁征用土地,并给予补偿 . 钉子户 认为:根据宪法的规定,私人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根据规定的土地和资源管理办公室13条规定,经过登记注册的使用土地的拥有人,不受任何个人和单位的侵犯,那么按照刚通过的物权法的规定,更明确的规定我的私有合法财产应该收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国有企业开发商重庆盛博实业有限公司所代表的利益是公共利益吗?征用的土地是否代表重建商场的公共利益?2㊀法理分析公共利益是社会全体成员或大多数人的利益.国家的宗旨是最大限度地促进公共利益,实现 社会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幸福 .公共利益是一个与私人利益相对立的概念.首先,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统一的.二者的统一在于二者的实现都依赖于对方利益形式的存在.为了个人利益最大化,我们需要以公共利益为基础.这是因为公共利益为个人利益的实现提供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为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创造了外部环境.同样,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离不开个人利益的实现.只有当公共利益的实现与个人利益的实现达成一致时,公共利益才能大于个人利益之和.其次,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也存在矛盾.公共利益优先时,公共利益的实现自然不能满足个人利益,因为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鉴于我国现行法律对 公共利益 缺乏明确的界定,居民所遇到的问题并不能阻止以非公共利益为手段的土地征收,而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防止非法的土地征收.从整个历史进程来看,各国征地法律制度的共同特点是:征地目的的公益性㊁征地补偿的公平性㊁征地程序的合法性㊁征地救济的多样性.行政机关作为执法主体,只能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限制或剥夺公民的权利,通过实施法律来实现合法的公共利益目标.例如,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修改宪法后,第十条明确规定, 国家可以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或者征用土地,并依法给予补偿. 第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 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者征收公民的私有财产,并依法给予补偿. 在强调要充分保护公共利益的同时,正式确立了依法界定公共利益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确立了兼顾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宪法精神.当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我们应该怎么做?西塞罗,一位罗马学者,曾经说过公共福利高于个人利益.这种认识是以公共本位思想为基础的,是古代国家倡导 共同善 的结果.然而,自启蒙运动以来,特别是康德 个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的思想,现代国家逐渐转向以个人为导向.在这种思想下,当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生冲突时,坚持公共利益优先的道德基础就丧失了.因此,有必要建立新的规则来解决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一新规则要求中立的第三方以 质 和 量 来评价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从而决定哪些利益应该首先让步.在现代社会中,要解决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的冲突,关键是要对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分别进行质与量的评价.所谓定性评价,是指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否具有不同类型的价值.所谓定量评价,是指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是否具有相同的价值类型.当然, 质 与 量 的评价并不是普遍的,它必须基于具体的 案例 来衡量.公共福利的价值必须是数量上最广泛㊁质量上最高的.所谓 最大数量 ,是指受益人人数最多;与人类生存关系越密切,就越符合 最高质量 的标准.当等价性较广且质量较高时,质量优于数量.3㊀启示公共利益具有模糊性或不确定性的特征. 法律必须对社会关系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调整,这样两者之间就会出现紧张和矛盾. 然后,法律应尽可能明确公共利益,使公共利益成为一种制度化的利益.公共利益的制度化建设,以行使收集权进行直观㊁规范的认定,从而完善现有收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矛盾赋予行政机关权力可以以损害个人利益为代价追求公共利益,这必须由法律明确规定.只有立法机关通过严格的立法程序明确什么情况下公共利益可以优先于个人利益,社会才有必要的私人空间成为民主社会.法律之外,没有必要运用行政权力积极维护公共利益.法律不允许牺牲较大的私人利益来换取较小的公共利益.在法律面前,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是平等的.只有当他们权衡和比较,公共利益可以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因此,在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冲突时,我们应该在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参考文献[1]汪辉勇.公共价值论.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14.[2]胡建淼,邢益精.公共利益概念透析.法学,2004,10.[3]陈庆云,等.论公共管理中的社会利益.中国行政管理,2005,9.。

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事例

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事例

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事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21•【分类】其他正文重庆法院司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典型案事例一四川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等与重庆市南川区某氧化铝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2021)渝0119民初3929号(2021)渝0119民初3930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基本案情四川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系关联企业,三企业与重庆市南川区某氧化铝有限公司有长期合作关系。

2013年3月3日至2018年12月19日期间,三企业分别与重庆市南川区某氧化铝有限公司签订《130t/h锅炉设备项目建设工程商务合同》,《90t/h高温高压锅炉设备项目承包工程商务合同》、《热电2#锅炉大修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热电2#锅炉入孔门让管及空顶器抽换承包合同》。

三企业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后,经结算,重庆市南川区某氧化铝有限公司仍分别下欠四川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1647843.26元、四川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2533785.02元、四川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8000元。

2021年6月17日,四川某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重庆市南川区某氧化铝有限公司分别支付拖欠工程款项。

裁判结果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原被告双方存在多年合作关系,且原告关联企业四川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另有拖欠工程款18000元正在准备起诉。

为促进双方长期合作共赢,防止矛盾转化升级,法院积极组织双方和解,促成双方于2021年7月8日就关联公司所有纠纷一并达成短期内一次性履行的和解协议。

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法院追踪和解协议履行情况,待全部纠纷和解履行完毕后,原告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21年7月16日、8月18日做出准予撤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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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级湾区精装大平层社区
中铁建·西派城
项目规划
• 项目位于江北区寸滩大佛寺长江大桥旁,总 体量68.97万方,业态涵盖高层、商业。
项目整体分三期开发,均为精装大平层。 一期共9栋,面积区间为147-320㎡,二期面积区间为400-800㎡,二三期具体规划未出 项目规划7万方商业其中自持60%
项目基本指标
社区医院
寸滩港
寸滩长江大桥 在建)

重庆北站
洋人街
鲁能巴蜀中学 海尔路
大佛寺长江大桥
江北区政府
长江
北滨二路


公 园
弹子石
CBD
渝航大道(在建)
龙头寺公园
朝天门大桥
地铁环线(在建)
6号线

江北嘴
CBD
大剧院
山 风 景 区
科技馆
来福士
黄花园大桥
嘉陵江
千厮门大桥
解放碑 CBD
东水门大桥
公共交通: 轨道4、9号线(在建),公交107路、 153路、620路、812路、813路、817路、 831路、835路、845路、866路等; 教育资源: 周边有港城小学,鲁能巴蜀中学等; 医疗: 以社区卫生室为主,周边无大型医院; 商业: 身配套社区商铺和集中商业。
已售
待售 1
在售
配套分析(外 • 交通方便,周边商业配套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部)
处于寸滩核心区域紧邻江北嘴CBD,区位 优势明显。
项目所在的寸滩核心区域,未来城市重点发展区域,交通便捷,通过轨道交通4、9号线(在 建)和大佛寺长江大桥快捷通达主城各大区域,现有配套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港城小学
保税港站 社区医院 头塘站
客餐厅 (m)
开间 进深
厨房 (m)
开间 进深
主卧 (m)
开间 进深
公卫1 (m)
开间 进深
次卧 (m)
开间 进深
院馆 (m)
开间 进深
公卫2 (m)
开间 进深
三室两厅三卫 +院馆
149
165
7.8 6.0 2.9 3.0 3.9 7.1 1.7 3.0 3.5 7.1 3.0 3.7
-
-
户型分析
D1户型 三室两厅双卫 套内:100㎡
D1‘户型 三室两厅双卫 套内:100㎡
D2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20㎡
D2‘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20㎡
D3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41㎡
3梯5户
A2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49㎡
A2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49㎡
A1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49㎡
开间 进深
次卧 (m)
开间 进深
书房 (m)
开间 进深
公卫2 (m)
开间 进深
三室两厅双卫+ 书房
120
131
7.6
4.8
2.4
3.1
3.6
4.0
2.3
3.0
3.6
3.0
2.4
3.0
-
-
户型分析

2
2 1 2
——两 室两厅双卫+院馆100㎡
户型点评:
优点: •户型紧凑,功能性强; •主卧套房设计,3.15米层高舒适度高; •大阳台赠送,紧凑三房; 缺点: •入户玄关太长。
• ——三室两厅双卫+院馆 141㎡
2 1
2 1
2
户型点评:
优点: •户型方正实用性强; •院馆半赠送,可变舒适四房; •主卧套房设计,3.15米层高舒适度高; 缺点: •不明显。
1. 阳台赠送空间 2. 飘窗赠送
全赠送
半赠送
动线
户型
套内面积 (㎡)
实得面积 (㎡)
客餐厅 (m)
开间 进深
厨房 (m)
A1户型 四室两厅双卫 套内:149㎡
5梯4户
户型分析
• ——三室两厅三卫+院馆 149㎡
户型点评:
1
优点:
•户型方正实用性强;
•主卧套房设计,3.15米层高舒适度高;
•院馆半赠送,可变舒适四房;
1
2
缺点:
•不明显。
1. 阳台赠送空间 2. 飘窗赠送
全赠送
半赠送
动线
户型
套内面积 (㎡)
实得面积 (㎡)
——围合式中庭景观
项目采用分组团围合式布局,各组团内部打造大中庭景观营造度假式·水岸园林,外部可观长 江江景。
建筑风格
——现代风格
项目高层为现代风格,外立面采用大面积玻璃幕墙,整体建筑干净利落,强调外观的明快, 通过简捷的造型,打造出美观新颖的建筑特点。
产品结构
• ——高层标准层结构
项目一期高层1号楼为5梯4户配置,主力套内面积147㎡;高层2、3号楼为3梯5户配置, 主力套内面积100-141㎡。
户型点评:
优点: •户型紧凑,功能性强; •主卧套房设计,3.15米层高舒适度高; •大阳台赠送,满窗赠送
全赠送
半赠送
动线
户型
套内面积 (㎡)
实得面积 (㎡)
客餐厅 (m)
开间 进深
厨房 (m)
开间 进深
主卧 (m)
开间 进深
公卫1 (m)
物业形态
高层、商业
占地面积
263亩
建筑面积
68.97万方
绿化率
30%
物管费 装修标准(元/㎡)
梯户比
4.2元/㎡
4#楼 5000 5#楼 8000 9#楼 10000
3T5、5T4、3T2、2T2、4T4
地址 开盘日期
寸滩大佛寺大桥旁
2017年10月下旬 2017年12月
2018年2月3日
二期
6
5
一期
1. 阳台赠送空间 2. 飘窗赠送
全赠送
半赠送
动线
户型
套内面积 (㎡)
实得面积 (㎡)
客餐厅 (m)
开间 进深
厨房 (m)
开间 进深
主卧 (m)
开间 进深
公卫1 (m)
开间 进深
次卧 (m)
开间 进深
院馆 (m)
开间 进深
公卫2 (m)
开间 进深
两室两厅双卫+ 院馆
8 7
1 9
2
3 4
三期
项目销售
开盘时间:2017年10月下旬推出1-3#楼,2017年12月推出5#、8#楼,2018年2月3日推出4#楼 销售情况:已推出楼栋中,8#楼还有少量低楼层房源,4#楼还有少量房源。 价格:套内均价21000元/㎡,开盘至今单价上浮5%左右 下次开盘时间:预计2018年5、6月推出楼王(9#楼)
配套分析(内 部)
• ——Block商业
BLOCK独栋商业+街区商业
BLOCK独栋商业+街区商业 BLOCK独栋商业+街区商业
项目配套约7万方商业体量, 打造Block特色商业,引进星 巴克、贝尔特酒店等知名品 牌商家,满足生活所需;同 时小区配置幼儿园、游泳池、 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康体设 施。
项目景观 (内景)
开间 进深
主卧 (m)
开间 进深
公卫1 (m)
开间 进深
次卧 (m)
开间 进深
院馆 (m)
开间 进深
公卫2 (m)
开间 进深
三室两厅三卫 +院馆
141
163
7.7 5.1 2.0 3.7 4.1 4.5 1.7 3.6 3.2 4.5 3.6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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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型分析

——三 室两厅双卫+书房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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