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QJG 003-2013冷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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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30 ≥33 ≥36 ≥38 ≥39 ≥40 ≥41
SPCE 210
270
≥32 ≥35
a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否则采用 ReL。
b
拉伸试验取横向试样。
≥38
≥40
≥41
≥42 ≥43
6.4 工艺性能
6.4.1 牌号为 SPCC 的钢板及钢带应按表 7 规定的弯心直径进行弯曲试验。弯曲试验后,试样外表
冷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冷轧碳素钢板及钢带的分类、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 0.25mm ~ 3.0mm 的冷轧碳素
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油方式及包装方式,则本标准产品按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钢卷内径Ф610mm、表面结构为麻面、
涂油方式为轻涂油、FB 级表面质量的轧制边钢带供货,并按供方规定的包装方式包装。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JG 002 的规定,其中 SPCC 的厚度、不平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每个检验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号、同一规格及同一热处理制度 的钢板及钢带组成,对于卷重大于 30 吨的钢卷,每卷作为一个检验批。 8.2 取样数量
5
Q/JG 003-2013 钢板及钢带的取样数量按表 10 的规定执行。 8.3 取样位置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试样取自钢板及钢带宽度的 1/4 处。 8.4 复验及判定规则 钢板及钢带初验不合格时,可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 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该批钢板及钢带为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 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钢板及钢带不合格。 9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Q/JG 001 的规定。如需方对包装重量有特殊要求, 应在合同中注明。 10 数值修约规则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 GB/T 8170 的规定。 11 运输、储存 钢带及钢板的运输、储存应符合 Q/JG 001 的规定。
得有分层。 6.5.2 钢板及钢带的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4
Q/JG 003-2013
级别
代号
表8
特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型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陷,如轻微 FB
的划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高级的精整表面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必须对缺陷进一步限制,无目视明显可 FC
面不得出现目视可见裂纹。
6.4.2 对于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及钢带,供方如能保证其弯曲性能,可不进行弯曲试验。
热处理制度
代号
表7
a, b.
弯曲试验 (b≥20mm)
弯曲角度
弯心直径 mm
退火+平整
S
180°
0
a
弯曲试验取纵向。
b
仲裁试验时试样宽度取 b=20mm。
6.5 表面质量 6.5.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夹杂、结疤、气泡和折叠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和钢带不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产品标准号;
c) 牌号;
d) 表面质量级别;
e) 表面结构;
f) 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g) 带卷尺寸(内径、卷重);
h) 涂油要求;
i) 边缘状态;
j) 包装方式;
k) 产品用途;
l) 其它特殊要求。
4.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钢带内径、表面结构、表面质量级别、边缘状态、涂
b
以下厚度(mm)的断后伸长率 ,% (L0=50mm,b=25mm)
公称厚度 mm
0.25~ 0.3~ 0.4~ 0.6~ 1.0~ 1.6~ ≥2.5
<0.3 <0.4 <0.6 <1.0 <1.6 <2.5
SPCC 280
270
≥28 ≥31 ≥34 ≥36 ≥37 ≥38 ≥39
SPCD 240
3.2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分类如表 2 的规定。
3.3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结构分类如表 3 的规定。
表1
牌号
用途
SPCC
一般用
SPCD
冲压用
SPCE
深冲压用
表2
级别
代号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
2
Q/JG 003-2013
表3
表面结构
代号
Fra Baidu bibliotek
光亮表面
B
麻面
D
4. 订货所需信息
4.1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下列信息:
本标准由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监督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碳钢薄板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跃强、张梁。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于 2013 年首次发布。
1
Q/JG 003-2013
Q/JG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JG 003-2013
冷轧碳素钢板及钢带
2013-05-03 发布
2013-05-20 实施
甘肃酒 钢 集 团 宏 兴 钢 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布
前言
Q/JG 003-2013
本标准参考 JIS G 3141-2009 进行起草。考虑生产实际和用户需求,在参考 JIS G 3141-2009 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在附录 B 中给出了有关技术性差异及原因一览表以供参考。
Q/JG 003-2013
表 B.1 本标准与 JIS G 3141-2009 的技术性差异
本标准章条号
技术性差异
原因
国家标准能满足国外标准的要求,国内用户按
2
试验方法引用相应的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检查
3
增加表面质量代号
便于生产操作
厚度、宽度、外形尺寸偏差执行 5
“Q/JG 002-2013 ”
根据机组能力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
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不涂油产品表面易产生锈蚀及轻微划伤。
6.3 力学性能
6.3.1 退火加平整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化,建议用户尽早使用。
表6
牌号
屈服
a
强度 Rel
MPa
不大于
抗拉 强度 Rm MPa 不小于
拉伸试验
≤0.45
≤0.030
≤0.025
≥0.015
SPCE
≤0.08
a
根据需要允许添加 Nb 或 Ti。
≤0.40
≤0.025
≤0.020
≥0.015
6.1.2 成品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6.2 交货状态
6.2.1 钢板及钢带冷连轧后经热处理(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T)标尺
GB/T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 2 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523 冷轧金属薄板(带)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的测量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6
标准号 牌 号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牌号对照表
Q/JG 003-2013
表 A.1 相近牌号对照表 Q/JG 003-2013
SPCC SPCD SPCE
JIS G 3141-2009 SPCCT SPCD SPCE
7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与 JIS G 3141-2009 的技术性差异及原因
6.2.2 钢板及钢带表面通常为涂油状态交货,涂油量可由供需双方协商。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溶液洗
3
Q/JG 003-2013
掉,供方保证自制造之日起在通常的非裸包包装、运输、装卸及储存条件下六个月不生锈。根据需
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不涂油供货。
注:对于需方要求的不涂油产品,供方应不承担产品锈蚀的风险。订货时,需方应被告知,在
6.5
对表面质量具体化
便于操作
6.6
对表面结构具体化
便于操作
6.7
对拉伸应变痕期限做了规定
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
附录 A
补充国内外同类牌号对照
便于订货管理
8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定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Q/JG 001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Q/JG 002 冷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分类及代号
3.1 钢板及钢带按用途分类如表 1 的规定。
度允许偏差应符合 Q/JG 002 中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260MPa 时的相应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牌号 C
表5
a
化学成分 %
Mn
P
S
Als
SPCC
≤0.12
≤0.60
≤0.10
≤0.025
≥0.015
SPCD
≤0.10
表 10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分析
1/炉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 GB/T 20066
GB/T 20126
2
拉伸试验
1/批
GB/T 228.1
3
弯曲试验
1/批
GB/T 2975
GB/T 232
4
表面粗糙度
—
GB/T 2523
8 检验规则 8.1 性能组批
见的缺陷,另一面应达到 FB 表面的要求
6.5.3 对于钢带,在连续生产过程中,因局部的表面缺陷没有机会去除,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
但有缺陷部分不应大于每卷总长度的 6%。
6.6 表面结构
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 Ra 按 0.6µm<Ra≤1.9µm 控制,表面结构为光亮表面(B)
时,平均粗糙度 Ra 按 Ra≤0.9µm 控制。
6.7 拉伸应变痕
退火及平整的钢板和钢带拉伸应变痕应满足表 9 规定。
表9
牌号
拉伸应变痕
SPCC
不保证
SPCD
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3 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SPCE
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使用时不应出现拉伸应变痕
7 试验方法 7.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质量用肉眼检查。 7.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采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检查。 7.3 r 值是在 15%应变时计算得到的,均匀延伸小于 15%时,以均匀延伸结束时的应变计算。n 值是 在 10%~20%应变范围内计算得到的,均匀延伸小于 20%时,应变范围为 10%至均匀延伸结束时的应变。 7.4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及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