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CN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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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SC13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Accreditation scheme for bodies providing upgrade vision of

QMS certific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规范的构成 (4)

R部分 (4)

R.1 认可总体要求 (4)

R.2 认可申请 (5)

R.3 认可评审 (5)

R.4 认可决定与认可范围授予 (6)

R.5 认可保持 (6)

R.6 认可范围扩大 (7)

R.7 信息通报 (7)

R.8 其他 (7)

C部分 (8)

C.1 基本要求 (8)

C.2 认证文件 (8)

C.3 资源和能力 (8)

C.4 过程要求 (8)

G部分 (9)

G.1 认证人员能力提升指南 (9)

前言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

本文件是CNAS针对认证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简称“升级版”)认证活动开展认可所提出的特定要求和指南,本文件内容与相关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用于CNAS对这类认证机构的认可。

本文件中,用术语“应”表示相应条款是强制性的,用术语“宜”表示建议。

本文件2018年首次发布。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1 范围

1.1 为确保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对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简称“升级版”)认证的认证机构实施认可的一致性,指导申请和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理解并满足相关认可要求,特制定本文件。

1.2 本文件包括对“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规范的补充和指南,适用于CNAS对“升级版”认证机构的认可。本文件R部分和C部分分别是对相关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的补充,本文件G部分是对相关认可准则的应用指南。

1.3 对“升级版”认证活动中从事“突出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简称“行业特色”)及“特定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分级认证”(简称“行业特色加分级”)的,本文件中作为分项认可制度提出补充要求或指南以便开展认可活动。对“升级版”认证活动中认证机构开展“整合管理体系认证”、“认证技术创新”及“认证增值服务”的,暂不设立单独的认可制度,认证机构应满足相应认可规范的适用要求,本方案中除重申避免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误用外未提出其他附加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于本文件;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于本文件。

CNAS-RC01 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CNAS-CC01 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国家认监委关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的实施意见(国认可〔2017〕137号)

3 术语和定义

CNAS-RC01和CNAS-CC01中的术语和定义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升级版”认证规则

针对“突出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特定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分级认证”,国家认监委或国家认监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起草并发布的认证规则。

注:参见“国认可〔2017〕137号”第二章第四条及第三章第八条。

3.2 “升级版”认证依据标准

国家统一推行的“升级版”认证制度中规定适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括针

对“突出行业特色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特定行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分级认证”的认证依据标准。

注:参见“国认可〔2017〕137号”第二章第三条及第三章第七条。

4 “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规范的构成

4.1 主要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

CNAS-RC01《认证机构认可规则》是开展“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活动的基本程序规则;

CNAS-C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是开展“升级版”认证机构认可的基本认可准则。

4.2 其他适用的认可规则包括:

a) CNAS-R01《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b) CNAS-R02《公正性和保密规则》

c) CNAS-R03《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规则》

d) CNAS-RC02《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

e) CNAS-RC03《认证机构信息通报规则》

f) CNAS-RC04《认证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g) CNAS-RC05《多场所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h) CNAS-RC07《具有境外场所的认证机构认可规则》

4.3 其他适用的认可准则包括:

a) CNAS-CC11《多场所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

b) CNAS-CC12《已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的转换》

c) CNAS-CC13《高级监督和再认证程序》

d) CNAS-CC14《计算机辅助审核技术在获得认可的管理体系认证中的使用》

e) CNAS-CC105《确定管理体系审核时间(QMS、EMS、OHSMS)》

f) CNAS-CC106《CNAS-CC01在一体化管理体系审核中的应用》

g) CNAS-CC131《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及认证的能力要求》

4.4 其他可参考采用的认可指南包括:

a) CNAS-GC01《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证业务范围能力管理实施指南》

b) CNAS-GC02《管理体系认证结合审核应用指南》

R部分

R.1 认可总体要求

R.1.1 CNAS按照分项认可制度对认证机构开展“行业特色”及“行业特色加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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