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人组织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的名义与他人 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 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不属于执行合伙事务
(四)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69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 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五)有限合伙人的特有权利 无竞业禁止和交易禁止义务;无财产份额转 让和财产出质的限制;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0.11.1520.11.1518:52:5518:52:55November 15, 2020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0年11月15日 下午6时 52分20.11.1520.11.15
(七)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变 有限 普通=普入 普通 有限=普退
(八)解散与转变 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变。 普通合伙人不愿合作或只剩一个普通合伙人, 应当解散
四、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一)解散事由。P115 (二)解散后果
1、合伙资格不立即消灭。 2、解散后,开始清算。在清算期间合伙视为继续存 续,合伙的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的事务,不得开展 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清算 1、清算人:A.全体
三、条件 1、须有自己的目的 2、须有自己的名称并以组织的名义 3、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经费 4、应有代表人或管理人
第二节 合伙
一、合伙概述 (一)合伙是二个以上的人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
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在我国,合伙有两种: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三)合伙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 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 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 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 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 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 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
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
本节所讲的合伙是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合伙组织。
二、普通合伙 (一)概念
指由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 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 (二)成立 1、2人以上。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书面合伙协议。 3、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 其他财产权利,也可是劳务。 4、有名称和经营场所。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三)合伙的财产 1、构成:出资+经营所得+依法从其他渠道取得 2、性质:共同共有 3、保全:财产分割的限制;财产份额转让及财产出 质的限制;债权抵消和债权人代位权的限制。
2、退伙
(1)形式:自愿退伙;除名退伙;当然退伙·
(2)效力:丧失合伙人资格;
财产份额可退钱亦可退物;
依其分担比例承担亏损;
责任
对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无限连带
(七)特殊普通合伙 1、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 特定情况: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 2、特征 (1)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 (2)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3、责任承担:过错合伙人承担无限或无限连带责 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责任。 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要求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从其约定。 注意:清偿顺序。
1、个人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个人投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家庭 财产承担
3、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保留家 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属投资个 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 实体。
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4、双重优先原则:合伙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的债务, 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优先清偿个人的债务。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全体同意+书面入伙协议
(2)签订入伙协议后,才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3)入伙后,同权同责;
新入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 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 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 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 务。
个人财产——个人财产
家庭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个人资产出资,但盈余所得用于合伙人家庭 成员的共同生活——先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 责任,不足部分则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 承担。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概述 二、非法人组织的分类
1、合伙 2、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3、筹建中的法人 4、个人独资企业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概念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特征 1、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 2、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能力 3、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特征:1、一个自然人出资,生产资料归投资者所有; 2、雇工经营;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二)法律地位
1、团体性; 2、有自己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3、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筹建中的法人 (一)概念与特征 又称设立中的法人,它是指设立法人组织而进行筹 建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特征:一种组织; 为设立法人而存在 (二)法律地位 (三)民事权利能力 1、应以筹建或者设立所必要的事项为限享有民事权 利能力 2、应以将来法人成立为条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案例分析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 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 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 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 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 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 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 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 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 问题:
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B.法定: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负担; 无法确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负担。 约定——协商——法定
2 、合伙债务的承担与清偿 A.对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内部:按份责任 追偿
《合伙企业法》第38、39条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
3、合伙人个人债务 收益清偿 强制执行财产份额
合伙人死亡,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的
1、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按照合 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从继承开始之日起,
2、退还财产份额。 A.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B.合伙人必须具备某种资格,但继承人不具 备
C.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情形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1.1520.11.15Sunday, November 15, 2020
1.(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 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以 劳务出资。
(2)由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 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 债务不承担责任。
2.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 债权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 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 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 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 无限责任。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和交易禁止义务所得收益归合 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决议的表决权 (1)一般事项:过半数通过 (2)重大事项:全体通过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 所的地点;
B.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利;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18:52:5518:52:5518:5211/15/2020 6:52:55 P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1.1518 :52:551 8:52No v-2015 -No v-2 0
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18:52:5518:52:5518:52Sunday, November 15, 2020
(六)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1、 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 资承担有限责任。 对退伙前发生的有限合伙的债务,以其从有限合 伙中取回的 财产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作为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 有限合伙自然人死亡、法人或组织终止的,其 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 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四)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权
每个合伙人都有
合伙人之间互为代理
2、执行人 (1)内部事务的执行:A.全体合伙人共同为
B.几名合伙人 C.合伙负责人 (2)对外:A.委托一个合伙人或数个 B.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 3、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报酬请求权;提出异议权
义务:A.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 B. 报告义务 C .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
D.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 E.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人员
5、对合伙事务执行的监督 召开合伙人会议 撤销委托 6、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 (五)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分配 1、合伙损益的分配 A.约定:但不能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1、2-50人,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有关执行合伙事务人的具体问题具体 规定。 3、名称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普通合伙-劳务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
1、表见合伙。
《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1款:“第三人有理由相 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 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 任。”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
2.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 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 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 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 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 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参考答案
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 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 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为
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 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 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 剩下的3万元债务,丙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 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 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 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 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
4、适用范围: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 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5、执业风险基金。 特殊普通合伙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 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 的债务
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有限合伙 (一)特征 能人(无限责任)+富人(有限责任) (二)设立
B.指定一个或者数个 C. 委托第三人 D.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2、清算事务(自学) 3、清偿与清算顺序 (1)工资、保险、法定补助金 (2)所欠税款 (3)清偿债务 (4)剩余的财产按照各合伙人应得的比例进行分配 4、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 (1)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2)期限:适用《民法通则》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
规定。
5、注销登记 编制签名或盖章的清算报告,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
1、概念: 2、特征: 自然人或家庭
核准登记 在法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成员 (三)两户的财产责任
3、行使其权利的行为不属于执行合伙事务
(四)利润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69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 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五)有限合伙人的特有权利 无竞业禁止和交易禁止义务;无财产份额转 让和财产出质的限制;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0.11.1520.11.1518:52:5518:52:55November 15, 2020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0年11月15日 下午6时 52分20.11.1520.11.15
(七)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的转变 有限 普通=普入 普通 有限=普退
(八)解散与转变 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变。 普通合伙人不愿合作或只剩一个普通合伙人, 应当解散
四、合伙的解散与清算 (一)解散事由。P115 (二)解散后果
1、合伙资格不立即消灭。 2、解散后,开始清算。在清算期间合伙视为继续存 续,合伙的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的事务,不得开展 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三)清算 1、清算人:A.全体
三、条件 1、须有自己的目的 2、须有自己的名称并以组织的名义 3、有自己能支配的财产或经费 4、应有代表人或管理人
第二节 合伙
一、合伙概述 (一)合伙是二个以上的人互约出资,经营共同事业。
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在我国,合伙有两种: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三)合伙属于非法人组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
作为合伙人的甲既要承担个人债务又要承担 合伙的债务,但是本案中甲的个人财产3万元 不足以完全清偿这两项债务,这就涉及清偿 债务的顺序问题。该问题在现行法律中没有 明确规定,但是依照理论上的通说,在这种 情况下应该采取双重优先权原则,即合伙人 个人的债权人优先于合伙的债权人从合伙人
的个人财产中得到满足,合伙债权人优先于合
本节所讲的合伙是指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合伙组织。
二、普通合伙 (一)概念
指由两个以上的人根据协议,互约出资,经营共同 事业,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社会组织。 (二)成立 1、2人以上。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书面合伙协议。 3、出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 其他财产权利,也可是劳务。 4、有名称和经营场所。应标明“普通合伙”字样。 (三)合伙的财产 1、构成:出资+经营所得+依法从其他渠道取得 2、性质:共同共有 3、保全:财产分割的限制;财产份额转让及财产出 质的限制;债权抵消和债权人代位权的限制。
2、退伙
(1)形式:自愿退伙;除名退伙;当然退伙·
(2)效力:丧失合伙人资格;
财产份额可退钱亦可退物;
依其分担比例承担亏损;
责任
对退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无限连带
(七)特殊普通合伙 1、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
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 特定情况: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 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 2、特征 (1)普通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 (2)在特定情况下不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3、责任承担:过错合伙人承担无限或无限连带责 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责任。 如果合伙协议的约定不要求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从其约定。 注意:清偿顺序。
1、个人经营者,以个人财产承担 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个人投资,收益用于家庭生活的,家庭 财产承担
3、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保留家 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
二、个人独资企业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属投资个 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 实体。
债权人不得代为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4、双重优先原则:合伙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的债务, 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优先清偿个人的债务。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全体同意+书面入伙协议
(2)签订入伙协议后,才取得合伙人的资格
(3)入伙后,同权同责;
新入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重优先权理论,甲的3万元个人财产就应该 先用来清偿对丁的个人债务1万元,剩下的2 万元再用来清偿丙的债务,不过此时单靠甲 的个人财产已经不足以完全清偿丙的全部债 务。
个人财产——个人财产
家庭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个人资产出资,但盈余所得用于合伙人家庭 成员的共同生活——先以个人财产承担清偿 责任,不足部分则以合伙人的家庭共有财产 承担。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概述 二、非法人组织的分类
1、合伙 2、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3、筹建中的法人 4、个人独资企业
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
一、概念 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特征 1、具有稳定性的人合组织体 2、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义务能力 3、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特征:1、一个自然人出资,生产资料归投资者所有; 2、雇工经营;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
(二)法律地位
1、团体性; 2、有自己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 3、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筹建中的法人 (一)概念与特征 又称设立中的法人,它是指设立法人组织而进行筹 建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特征:一种组织; 为设立法人而存在 (二)法律地位 (三)民事权利能力 1、应以筹建或者设立所必要的事项为限享有民事权 利能力 2、应以将来法人成立为条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案例分析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 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 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 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 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 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 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 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 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 问题:
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B.法定: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负担; 无法确定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负担。 约定——协商——法定
2 、合伙债务的承担与清偿 A.对外: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B.内部:按份责任 追偿
《合伙企业法》第38、39条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
3、合伙人个人债务 收益清偿 强制执行财产份额
合伙人死亡,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的
1、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资格。按照合 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从继承开始之日起,
2、退还财产份额。 A.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B.合伙人必须具备某种资格,但继承人不具 备
C.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情形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0.11.1520.11.15Sunday, November 15, 2020
1.(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 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以 劳务出资。
(2)由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 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负担连带责任, 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 债务不承担责任。
2.本案例考查合伙的债权人和合伙人个人的 债权人权利实现的顺序问题。丙是合伙的债 权人,他有权利要求甲偿还合伙的全部债务, 丁为甲的个人债权人,当然也有权利要求甲 偿还个人债务,在这两个债权债务中甲都负 无限责任。
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和交易禁止义务所得收益归合 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决议的表决权 (1)一般事项:过半数通过 (2)重大事项:全体通过
A.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 所的地点;
B.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C.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 利;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18:52:5518:52:5518:5211/15/2020 6:52:55 P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0. 11.1518 :52:551 8:52No v-2015 -No v-2 0
日复一日的努力只为成就美好的明天 。18:52:5518:52:5518:52Sunday, November 15, 2020
(六)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1、 对入伙前的有限合伙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 资承担有限责任。 对退伙前发生的有限合伙的债务,以其从有限合 伙中取回的 财产承担责任。 2、有限合伙人作为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 有限合伙自然人死亡、法人或组织终止的,其 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 在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四)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权
每个合伙人都有
合伙人之间互为代理
2、执行人 (1)内部事务的执行:A.全体合伙人共同为
B.几名合伙人 C.合伙负责人 (2)对外:A.委托一个合伙人或数个 B.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 3、执行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报酬请求权;提出异议权
义务:A.忠实处理合伙事务的义务 B. 报告义务 C .遵守竞业禁止义务与交易禁止义务
D.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担保; E.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人员
5、对合伙事务执行的监督 召开合伙人会议 撤销委托 6、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出资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 (五)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分配 1、合伙损益的分配 A.约定:但不能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1、2-50人,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2、合伙协议。有关执行合伙事务人的具体问题具体 规定。 3、名称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普通合伙-劳务 (三)合伙事务的执行 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
1、表见合伙。
《合伙企业法》第76条第1款:“第三人有理由相 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 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 任。”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
2.甲、乙二人每人出资5万元合伙经营一 家饭店,因经营不善,对丙负债7万元, 而合伙所剩净资产仅为4万元。同时甲欠 丁个人债务1万元,丙、丁同时起诉要求 甲偿还债务,而甲个人资产为3万元。试 分析甲应该如何偿还债务?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参考答案
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从合伙财产中得到满足。易 言之,合伙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 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
本案中,债权人应该首先要求以合伙财产作为
清偿,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各个合伙人就不 足之额连带负其责任。因为全部合伙财产只有 4万元,不足以清偿丙的7万元债务,所以对于 剩下的3万元债务,丙应该以其个人财产负补 充连带责任,即丙有权要求甲以个人财产清偿 剩下的这3万元债务。但是问题是,甲同时负 有1万元的个人债务,而且债权人丁也有权要 求甲以3万元的个人财产来清偿。于是根据双
4、适用范围: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 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
5、执业风险基金。 特殊普通合伙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 职业保险;
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 的债务
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有限合伙 (一)特征 能人(无限责任)+富人(有限责任) (二)设立
B.指定一个或者数个 C. 委托第三人 D.申请人民法院指定
2、清算事务(自学) 3、清偿与清算顺序 (1)工资、保险、法定补助金 (2)所欠税款 (3)清偿债务 (4)剩余的财产按照各合伙人应得的比例进行分配 4、合伙企业注销后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 (1)仍应承担清偿责任。 (2)期限:适用《民法通则》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
规定。
5、注销登记 编制签名或盖章的清算报告,15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
一、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体工商户
1、概念: 2、特征: 自然人或家庭
核准登记 在法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工商业经营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 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的成员 (三)两户的财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