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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革命根据地的法律制度

• 二、工农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原则与主要内容

(一)立法原则

为严厉打击反革命活动,惩办其他犯罪分
子,保卫工农民主政权,各地苏维埃政府颁行
了许多《惩治反革命条例》、《政治犯自首条
例》等。1931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
行委员会通过的第6号训令,确立了反革命罪
犯处理原则;1932年4月的第11号训令规定了

3、规定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工农兵及一
切劳苦民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各级政府采
取切实有效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保障条
件。

4、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宣布
中华民族完全自由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
国的特权及不平等条约。与世界无产阶级和被
压迫民族站在一起,苏联是巩固的同盟者。对
• 三、“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的内容、特点及历 史意义

(一)“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的基本内


1、实行团结抗日。施政纲领在政治上保
护一切抗日人民(包括地主、资本家)的民主
权利,在经济上实行调节各阶层人民利益的方
针,力求团结全国各族、各界人民共同抗日。

2、推行民主政治。施政纲领确认了中共
中央提出的在政权组织方面的“三三制”原则,
尽管受“左”的影响,仍是划时代的宪法性文
件。

它的颁行调动了苏区人民的积极性,为以
后制定民主宪法提供了宝贵经验。
• 但由于受左倾机会主义的影响,它存在 某些缺点和错误: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 会主义革命的界限,表现了急于向社会 主义过渡的冒险主义错误;不是采取人 民民主统一战线的原则,而是实行对一 切剥削阶级专政的原则;关于承认民族 分离的原则规定,也不符合中国民族关 系的实际和所处的现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纪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纪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纪略作者:曹春荣来源:《百年潮》2019年第06期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这个后来被国内外广泛称之为“新中国”的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历经28年艰苦奋斗、流血牺牲换来的。

而在中共建党十周年之际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则是民主革命时期一个极其伟大的历史事件,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节点。

这个当年就被称作“赤色中国”的国度,不仅显示出中国共产党人和人民群众坚强的革命意志与无比巨大的创造力,而且为日后新中国的诞生、成长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在一定意义上说,“赤色中国”的诞生是新中国成立的预演,因而其过程注定艰难曲折、惊心动魄。

中共成立后的第一个纲领即表明:“我们党承认苏维埃管理制度,要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并以社会革命为自己政策的主要目的。

”我们党“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直至消灭阶级差别”。

为此目的,新的国家必须“采用无产阶级专政”,“采取苏维埃的形式”。

这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寻求改造中国社会,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繁荣富强道路时,从诸多主张及其实践的比较后得出的选择。

“苏维埃”是俄文音译名词,原意为代表会议,后来特指工农兵代表会议、工农民主政权组织。

这个政权组织的显著特点是工农当家作主,群众监督政府,拥有工农武装,密切联系群众,给人民以最宽泛民主,对敌人毫不留情打击。

受国共合作等的制约,中共成立后的最初几年只在宣传苏维埃的思想方面有所行動,却没有更多地付诸实践。

大革命失败后,血的事实教训了中国共产党人,使他们明白欲完成国民革命任务,靠地主资产阶级及其代表国民党是没有出路的,必须唤起工农、依靠工农。

当中国共产党不能不独立扛起领导中国革命的重任后,打出苏维埃旗帜、发起苏维埃运动也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192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左派国民党”及苏维埃口号问题决议案》中向全党提出:“现在的任务不仅宣传苏维埃的思想,并且在革命斗争新的高潮中应成立苏维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共和国的雏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1.11.7),是土地革命时期中 国共产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建立的中央政权机构。 她是后来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雏形,首都为江西 瑞金。中央苏维埃政府的建立是我们党建立人民政权 的探索和尝试,它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各根据地、 各部分红军的中枢指挥作用,扩大了党的影响,也为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建设,以及后来新中 国政权建设,提供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培养了大批领 导骨干和组织、管理人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人民共和国的摇篮——革命根据地的基 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一般称中央 苏区。 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驻 地。其主要武装力量红一方面军又称中央红军。 中央苏区,亦称“中央革命根据地”,是指在 1929年至1934年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 党在赣南和闽西建立的革命根据地,是全国13 块革命根据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一块。

光荣终结

1937年9月6日,随着国共合作抗日局面 的形成,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 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 区政府。至此,历时5年零10个月的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完成了光荣的历史使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地位

1、揭开了中国共产党人建设国家政权的历 史序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继苏联之后,世
界上出现的第二个红色国家政权。被称为“山坳 里的中国”、“马背上的共和国”、“山林里的 国度”
2、预演了中国共产党人治国安民的文韬武 略。第一、第二代领导集体成员很多来自那里。 3、培育了中国共产党人的优良作风



合法性争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了自己的中央政府,选定首都,发行独 立货币。但是,政权的合法性一直遭受质疑。部分近代历史学 者认为这是中国近代史第一次出现二个中国的现象,与正统的 中华民国政府对庭抗争。 1932年春,正值第一次淞沪抗战之际,当时的中共中央总书记 王明说:“今天中国面临的是两国之争,即新生的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与腐朽的中华民国的斗争”,“两国之争,决定着中国 目前的全部政治生活”,“两国政权的尖锐对立,是目前中国 全部政治生活的核心。但是需要注意到的是,由毛泽东和朱德 在瑞金建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并不是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府, 在中国的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是彭湃于1927年11月在广东的海陆 丰地区建立的海陆丰苏维埃政府。 1940年代,毛泽东在延安一次内部谈话说“我们公开讲‘长征’ 到延安,实际上是‘逃跑’嘛!” 有另一种观点认为,中央红军长征是博古和李德等人在中央苏 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情况下仓促决定的。

中国苏维埃共和国

中国苏维埃共和国

中国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与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宣言——重申愿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共同抗日的主张*(一九三三年四月十五日)全中国的民众们!在“五一”我们谨向全中国的劳苦群众,呻吟于帝国主义国民党血腥统治之下的工农与城市贫民,被迫反对中国工农的士兵,参加反帝国主义斗争的革命学生与青年,成千成百的被监禁和虐待在国民党牢狱中的革命犯人们致革命的敬礼!日本帝国主义的继续进攻,完全瓜分中国的危险之空前增长,与整个民族危机的深入使我们不得不向一切为中国利益而斗争的人们及劳苦群众再作一次宣言。

目前形势的特点是在日帝国主义毫无阻碍的长驱直入平津的区域。

同时英帝国主义正在新疆进次,并经过他的西顾以及其他的傀儡准备占据中国的西部。

在日本政府与国民党所进行的秘密谈判中,蒋介石又与帝国主义强盗们作了一笔生意。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的秘书唐有任[壬]代表南京政府与蒋介石在上海秘密与日本代表芳泽谈判。

蒋介石——中国工农的刽子手,一九二九年要求日本军阀占据山东与一九三二年在背后屠杀上海防卫者的罪魁,现已抛弃了北方战线,重新升用替日本帝国主义进攻热河开路的卖国贼汤玉林[麟]。

蒋介石到北方并没有与日本帝国主义作战,而是承继他的朋友——卖国贼张学良的产业。

西南政府与福建的军阀一样是不反对日本及其他任何帝国主义的,最近他们的“北上抗日”的宣传完全是欺骗民众的鬼话,实际上,是为着扩张自己的地盘和进攻苏区与红军。

为什么蒋介石要回到江西呢?为什么他抛弃了北方军队,使他们没有武装徒手对着日本的大炮飞机呢?为什么国民党及其政府集中了大批的军队,所有的飞机与军事技术来反对江西的工人和农民呢?因为他们正在与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商量要把中国当着他们的私产出卖干净。

因为他们希望日本及其他帝国主义也如对“满洲国”一样,允许他们作几省的傀儡统治者。

因为他们要屠杀中国的民众来维持帝国主义与中国地主资产阶级的统治。

国民党为着掩饰自己的投降与出卖,造谣说日本帝国主义帮助红军金钱与军火,污蔑中国苏维埃政府与日本军阀进行谈判。

新中国的最早雏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新中国的最早雏形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口百年革命风云录新中国绚最昂锥彩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从1927年大革命失败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10年间,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了一个崭新的工农民主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这个与国民党法西斯独裁政权根本对立的政权,在涉及中国l3-'b省300多个县的范围内.创造性地建设了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改变了自鸦H战争以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成为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早雏形。

上篇:应运而生大革命失败后,国民党南京政府进一步逆历史潮流而动,既未能使中国摆脱帝国主义的统治而独立,也没有改变封建制度;引起中国革命的基本矛盾越来越激化。

所以,中国革命的客观基础更加深厚。

渡过暂时的低潮之后。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土地革命战争应运而生,并租快由星星之火燃为燎原之势——从南昌起义开始,在两年多时间内.中国共产党又发动,秋收起义、广州起义等大小100多次武装起义.刮1930年上半年,中国其产党独立领导的革命武装中阁_T农红军已发展到10万人左右,亦卫队也达到lo万多人、在井冈山革命道路的示范下,经过三年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和£地革命,中围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先后在各地开辟建立了夫小15块农村革命根据地:毛泽东、朱德等领导创建的湘赣边界根据地和赣南闽西根据地(后在此基础r形成了中央革命根据地)。

贺龙、周逸群等领导创建的湘鄂西根据地,郭述申、许继慎、德向前、曹大骏等领导创建的鄂豫皖根据地,打志敏等领导创建的闽浙赣根据地,彭德怀、滕代远等领导创建的湘鄂赣根据地,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等领导创建的广西左、右江根据地……总而积曾达到过十。

五六万平方公里,人口达到过一千余万。

中围共产党领导中国工农红军创建农村革命根据地的过程,也就是领导人民群众创建新型的工农民主政权的过程。

在各个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建设发展最快的是毛泽东等(山西)李淑蕴同志领导的中央革命根据地。

1927年11月28日,井冈山根据地成立了谭震林任丰席的茶陵县工农兵政府,随后,邻近的几个县及县以F各级区、乡也都建立了工农兵政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标志着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崭新启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标志着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崭新启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标志着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崭新启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1年11月7日宣布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社会主义政权。

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崭新启程,为中国革命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广大群众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争取真正民主权利的胜利。

1927年国民党叛变革命派,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对中国共产党和工农群众展开了残酷斗争。

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决定将重心转移到农村,发动农民斗争。

1931年秋,中国共产党在江西南部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勇敢开展了工作,发动了较大规模的农民运动。

由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江西福建边界宣告成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不仅打破了国民党政府在当时所建立的政治框架,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独立地创造出建立社会主义的新模式。

苏维埃政权的成立,揭示了中国革命发展的新方向,使全国人民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最有能力领导全国革命的政党。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其宣告成立的第一时间,即发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宣言》,宣布了自己的成立,明确自己是“工农革命政权”,并提出了“剥削阶级全灭,劳动人民自由解放”的目标。

宣言还振奋人心地指出:“决不容许重演宝塔山、广昌寨的悲剧,决不容许反动派有丝毫的诡计,使革命在分裂中失败。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标志是由工农武装组成的红军和生产建设者组成的游击队的联合旗帜。

该旗帜上半部分为红色,下半部分为绿色,中间是黄色的锤子与斧头,表明工人和农民合作的目标。

该旗帜的设计非常简明大方,具有很强的视觉冲击力。

它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扩大影响、发展政治力量过程中的重要象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短暂的时间内,在苏区内推行了社会主义的政策,并对群众生活进行了改善。

它通过政府的组织和国家机器的建立,为其他民族默默奉献的背后引入了国家性的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在中国革命史的发展轨迹上独具意义,它表现出一种无畏的进取心,并为中国共产主义事业的崛起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革命斗争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革命斗争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革命斗争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次伟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实践,大大推进了中国革命斗争的发展。

在中国近代史的曲折历程中,中国经历了多次国内战争和不同程度的被外部控制的殖民统治。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的组织,以独立自主、革命斗争的方式来实现国家和民族的解放。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为中国的革命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背景在二十世纪初期,中国的社会经济处于落后状态,国家政治日益腐败,给广大人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在这种情况下,无数革命先烈为了民族救亡、民主自由,勇往直前,前赴后继。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毛泽东,为了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开展了一系列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

1927年,中国国共两党合作破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革命事业陷入困境。

当时的政治形势非常复杂,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不得不寻求其他途径,以实现革命进程的推进。

在此背景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应运而生。

1931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力量在江西省南部成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创造了一次既充满激情、又具有现实基础的革命实践。

这是中国工人阶级对于实现国家和民族独立的一个新的探索,也是中国革命斗争走向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重要标志。

它的成立,是中国工人阶级及其政党为了实现社会变革,以及革命的必然性所出现的产物。

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意义和影响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表明中国工人阶级开始在农业占主导地位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社会中崭露头角。

中国工人阶级有了一条自己的道路,不再局限于跟随西方蒙特利尔机器合作社运动等补救主义的思潮。

中国工人阶级通过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终于找到了自己的阶级代表,开启了中国剩余的一半人口的革命工作。

中国工人阶级的暴发力量,阻挡反动派的挑衅,建立了天然的坚持社会主义革命的力量基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一个另类实践。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历史背景与过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历史背景与过程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历史背景与过程“八七”会议后,全国各地的共产党组织,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广泛地发动武装起义,建立革命政权。

经过两年多的艰苦斗争,到1930年初,全国红军和苏维埃区域都得到了相当大的发展。

全国正规红军建立了14个军,有10万余人;苏维埃区域的非正规武装也有10万以上①。

全国苏维埃区域的情况是:江西全省,除南昌附近一隅之地外,都已在赤色区域版图之内了;湖北除武汉三镇尚为白色统治区外,全省乡村及多数市县,均已在赤色区域之内;福建闽西各县,完全是苏维埃区域,而且赤色势力渐渐扩展至闽南闽北;广西的西部二十余县,都在苏维埃的影响之下;湖南湘东与湘西两大苏维埃区域,两三年来始终存在,最近又有扩大的趋势,湘南的斗争也渐渐起来;此外,在广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都有规模不等的革命根据地和游击战争②。

农村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的迅速发展,客观上提出了建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要求,也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1930年2月4日,在李立三的主持下,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通告》,决定由中国共产党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发起,于1930年5月1日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

《通告》提出召集这次会议的目的是:联系全国苏维埃区域与红军,以统一中国革命的指导与行动。

2月15日,中共中央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表《召集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宣言》,强调了召开苏维埃区域代表大会的意义,指出:这个会议必然对于全国工农革命运动——特别是苏维埃与红军都有非常伟大的帮助,它必然摆出许多共同的政治任务及策略路线,以便迅速地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到来,推翻豪绅资产阶级政权,建立工农苏维埃政府。

《宣言》把开会日期由五一劳动节纪念日改为五卅运动纪念日,要求各苏维埃区域、各红军、各游击队、各农民团体与武装组织,都要派主要负责代表,来参加这一代表大会。

为了开好这次大会,3月24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第十三号通告,号召全国各级工会、各地特派员,加强工农的亲密联盟,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下,实行彻底的土地革命,发展红军组织,扩大苏维埃区域,武装暴动推翻反动统治,建立工农兵苏维埃民主政权。

89=9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七日

89=90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一九三四年二月十七日
(一)颁布和修改宪法。 “注”:此项为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专有权。
(二)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订立各种条约及批准 国际条约。
(三)制定法院的系统组织,并颁布民事刑事及诉讼等 法律。
(四)颁布劳动法,土地法,选举法,婚姻法,苏维埃组 织法,及一切单行的法律。
(五)决定内政外交的大方针。 (六)改订国家的边界。 (七)确定地方苏维埃的权力,并解决地方苏维埃间的
五人。并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二人至四人。 第十六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人民委员会及其主席。被选任
为人民委员的,应为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委员。 第四章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第十七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为中央执行委员会闭幕期间 的全国最高政权机关。
第十八条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面监督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 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各种法令 及决议之实施。
(十二)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 附注一:看工作的需要,各人民委员可由中央执行 委员会随时增加之。 附注二:人民委员这个名称,只有人民委员会的委 员才能用,中央和地方的其他委员不得用 这个名称。
第廿七条 为镇压反革命之目的,在人民委员会之下,设国家政 治保卫局,其组织另定之。
第廿八条 人民委员会为达到本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目的,在 中央执行委贝会所指定的范围内得颁布各种法令和 条例,并得采取适当的行政方针,以维持行政上的迅 速和秩序。
第廿九条 人民委员会的决议及所颁布的各种法令条例,须报 告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团。
第三十条 人民委员会的决议,如与大政方针有关系者,应提
交中央执行委员会或他的主席团去审查批准。但遇 紧急事项,人民委员会得解决,并报告中央执行委员 会或其主席团。 第卅一条 人民委员会有审查修改或停止各人民委员部所提出 的法令及其决议之权。 第卅二条 各人民委员部及各省苏维埃执行委员会,如对人民 委员会的决议和各种法令有不同意见时,可向中央 执行委员会或他的主席团提出意见,但不得停止执 行。 第卅三条 人民委员会对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其主席团负责,须 按时向他们做工作报告。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宣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宣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宣言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由中国共产党和各界人士共同组建的社会主义国家,成立于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

我们代表人民,掌握政权,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国民党的统治,确立了无产阶级专政和工农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一个和平友好的国家,我们将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展与各国的友好合作关系。

我们将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促进各国共同发展繁荣。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将坚定地捍卫自己的领土主权和国家利益。

我们将坚定地抵制外来势力的侵略和干涉,保卫本国独立和自主权利。

我们将支持各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自由的斗争,反对任何形式的帝国主义侵略和霸权主义行为。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愿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坚信,只有通过合作与团结,各国才能共同面对挑战,实现共同繁荣与发展。

我们愿与各国政府和人民一道,共同开创一个和平、公正、包容、合作的国际秩序。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对外宣言,表达了我们坚定的立场和政策。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不断为世界和平与发展事业做出贡献。

我们愿与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愿和平与友谊永远伴随我们!第二篇示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外宣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于1927年11月7日,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一个短暂存在的政权实体,代表着中国共产党和苏维埃政府在长期反帝反封建斗争中积极探索和发展的一种政治形式。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斗争中取得了重大胜利,也代表了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反抗和斗争。

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代表,我们在这里宣言:第一,我们坚决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

中国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和掠夺。

我们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帝国主义侵略和干涉,捍卫中国人民的独立和尊严。

第二,我们支持世界各国人民的解放斗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光荣终结Biblioteka 1937年9月6日,随着国共合作抗日局面 的形成,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 府西北办事处更名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 区政府。至此,历时5年零10个月的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完成了光荣的历史使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历史地位

1、揭开了中国共产党人建设国家政权的历 史序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继苏联之后,世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徽 国歌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国旗 《国际歌》


首都
瑞金 地处江西福建两省的交界之处,山势险要, 离中心城市较远,没有国军重兵,国军集聚往返不 易,有利于新生共和国的巩固。 在当时县委书记 邓小平的精心经营下,瑞金局势稳定,红色政权巩 固,基础坚实可靠。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统辖的地域

长征——战略转移


1934年10月10日晚,中共中央和红军总司令部率领由主 力红军第一、三、五、八、九各军团和后方机关共 86,000 余人组成的红一方面军,从瑞金出发,进行转移 (注:另一说为“于10月21日自雩都启程”) 1934年11月16日,红二十五军从鄂豫皖苏区的罗山何家 冲出发,向平汉铁路以西转移 1935年3月28日,红四方面军由川陕苏区的苍溪启程1935 年11月19日,红二军团以及红六军团(1936年7月初正式 称红二方面军)从湘鄂川黔苏区的桑植刘家坪出发 其中: 红二方面军(由贺龙、任弼时、肖克、关向应等率领) 长征行程为 20,000 余里;红四方面军(由徐向前、张国 焘、陈昌浩、叶剑英等率领)长征行程 8,000 多里;只有 红一方面军(由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率领)行程才 是 25,000 里。红军北上抗日代表了将士们的革命信念。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毛泽东
一苏大会址(瑞金叶坪)

中华苏维埃制度范文

中华苏维埃制度范文

中华苏维埃制度范文中华苏维埃制度的形成背景可以追溯到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和1927年南昌起义的爆发。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国民党反动派的迫害和剿杀,因此不得不将革命的重心从城市转移到了农村。

为了在农村中建立革命政权,中国共产党探索了一种新的政治组织形式,形成了苏维埃制度。

中华苏维埃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依靠农民群众,建立农村苏维埃政权,推翻农村中的封建地主剥削制度。

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土地革命和群众运动等方式,逐步在农村地区建立起苏维埃政权,并通过苏维埃代表大会来管理和决策。

中华苏维埃政权实行了一系列革命措施,如农村土地革命,实行土地平分、废除地租,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增加了农民的积极性和生产能力;推行革命税制,解救了农民和劳动人民;实行革命教育,普及文化和科技知识,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建立了革命军队,保卫苏维埃政权,推动革命事业的发展等。

苏维埃政权在实践中积累了一系列经验,开创了一条农村革命的道路。

苏维埃政权有效地动员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革命事业,形成了一种群众性的政权,使得广大农民群众获得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解放。

这一时期的农村革命,为中国革命事业的胜利和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也为后来的国共合作和抗日战争提供了重要支持。

然而,中华苏维埃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当时中国的社会基础和经济条件较为落后,农民作为主要力量参与革命事业,缺乏工人阶级和城市工人的支持,使得革命力量相对较弱。

此外,苏维埃政权在组织和管理上也存在一定的困难,往往因为传统封建观念和行政能力不足而难以运行顺利。

总而言之,中华苏维埃制度是中国革命时期农村革命政权的一种组织和制度形式。

这一制度在推动农村革命、实现农民解放、发展革命事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中国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重要经验和启示。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记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诞生记
曹春荣
【期刊名称】《党史文苑:纪实版》
【年(卷),期】1999(000)005
【总页数】3页(P28-30)
【作者】曹春荣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23
【相关文献】
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诞生记 [J], 郭世东
2.一幅再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辉煌的全景式画卷——评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一书 [J], 余伯流
3.一幅再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历史辉煌的全景式画卷——评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一书 [J], 余伯流
4.徐特立曾任职的教育机构简介(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员部(上) [J],
5.徐特立曾任职的教育机构简介(六)--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教育人民委员部(下)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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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第一号)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布告(第一号)

作者: 毛泽东[1];项英[2];张国焘[3]
作者机构: [1]主席;[2]副主席;[3]副主席
出版物刊名: 江西社会科学
页码: 1-2页
主题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执行委员会;张国焘;工农兵;项英;毛泽东;副主席;政纲;瞿秋白;土地法
摘要: <正> 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一千九百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苏俄十月革命节在江西苏区开会。

议决了政纲、宪法、土地法、劳动法、红军问题、经济政策等重要法令,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

选举: 毛泽东 项英 张国焘 周恩来 卢福坦 朱德 瞿秋白 张鼎丞 邓发 王稼蔷 徐锡根 范乐春 陈绍禹 彭德怀 关向应 孔荷宠 方志敏 任弼时 贺龙 沈泽民 谭震林黄平 曾山 林彪 陈郁 罗登贤 夏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令(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无产阶级所领导的农民斗争,继续发展,日益高涨,帝国主义军阀虽然疯狂似的要来抵抗,可是苏维埃运动还是向上增长并且扩大,日益使中国的农民武装了自己,组织了红军,一县又一县的农民从数千年来在封建地主豪绅的压迫之下,解放出来,没收并分配这些压迫者的土地,打倒了封建制度,消灭了国民党政权,建立了工农兵苏维埃政权,这个政权,是能够完成中国反帝国主义及土地革命的政权。

中国〔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批准没收地主的土地及其他大私有中的土地,为使没收和分配土地有一个系统〔统一〕的制度起见,第一次大会站在基本的农民群众与革命发展前途的利益基础上,采取下面的土地法令,作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的保障。

第—条所有封建地主豪绅军阀官僚及其他大私有主的土地,无论自己经营或出租,一概无任何代价的实行没收,被没收的土地,经过苏维埃由贫农与中农实行分配。

被没收的旧土地所有者,不得有任何分配土地的权限。

雇农,苦力,劳动农民,均不分男女同样有分配土地的权限,乡村失业的劳动者,在农民群众赞成之下,可以同样分配土地。

老弱残废以及孤寡,不能自己劳动,而且没有家属可依靠的人,应由苏维埃政府实行社会救济,或分配土地后,另行处理。

第二条红军是拥护苏维埃政权推翻帝国主义的先进战士,无论其本地是否建立苏维埃,或尚为反动统治,均须分得土地,由苏维埃政府设法替他耕种。

第三条中国富农的特性,是兼地主或高利贷者,对于他们的土地应该没收,中等农民阶级的土地不没收。

富农在被没收土地后,可以分得较坏的劳功份地,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他必须用自己的劳动力去耕种这些土地。

第四条没收一切反革命的组织者及白军武装队伍的组织〈者〉和参加反革命者的财产与土地,但贫农中农非自觉的被勾引反对苏维埃,经该地苏维埃认可免究者可作例外,对其首领则须无条件的按照本法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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