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管理条例2019
保安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保安行业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保安人员因工作职责、职权范围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和诉讼也日益增多。
本案例选取了一起因保安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引发的诉讼案件,旨在分析保安法律问题,为保安人员提供法律参考。
二、案例简介(一)案件基本情况2018年5月,某小区保安员张某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业主李某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张某遂上前制止,要求李某降低音量。
然而,李某不仅不听劝阻,反而与张某发生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张某情绪激动,用警棍击打李某,致使其头部受伤。
事后,李某将张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
(二)争议焦点1.张某是否具备执法职权?2.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3.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三、案例分析(一)张某是否具备执法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
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保安员在执行任务时,有权对违法行为进行制止,但无权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在本案中,张某作为保安员,虽然具备制止违法行为的权利,但无权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张某用警棍击打李某的行为,超出了其职权范围,属于滥用职权。
(二)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本案中,张某用警棍击打李某,造成李某头部受伤,属于殴打他人,构成侵权。
(三)李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精选最新版2019年普通保安员完整版考核题库300题(含答案)
2019年最新普通保安员考试题库300题[含答案]一、单选题1.该交通标志表示准许车辆()。
A.向右转弯B.靠右侧行驶C.靠左侧行驶D.向左转弯答案:D2.遇到有外伤的伤员,救护员首先应检查()。
A.有无大出血B.皮肤有无擦伤C.有无骨折D.有无关节扭伤答案:A3.在现场急救中,实施心肺复苏时,胸外心脏按压与人工呼吸的比例为()。
A.5:1B.30:2C.10:1D.15:2答案:B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由()所赋予的。
A.宪法B.刑法C.民法D.行政法答案:A5.某文化传播公司拟举办演唱会,2800张预售票被抢购一空,从安全管理角度讲,该演唱会属于()活动。
A.社会公益性B.大型群众性C.中型群众性D.小型群众性答案:B6.保安服务是为满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安全需求,由依法设立的保安从业单位提供的专业化、社会化安全防范服务及相关的服务。
A.企业单位B.物业小区C.机关团体D.公民、法人答案:D7.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保安服务。
A.曾经违反社会公德B.曾经违反学校纪律C.曾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D.曾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5年答案:C8.保安员小张和小李在巡逻时,接到小区一位居民的反映,称其隔壁邻居家门户敞开,家中无人,物品凌乱。
小张和小李赶到现场后,首先应当做的是()。
A.先锁门,再报警B.先看损失大小,再决定是否报警C.先通知失主回家清点物品,再看损失大小决定是否报警D.保护现场并且报警答案:D9.1关于搜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B.搜查的目的是搜集犯罪证据C.搜查必须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批准D.保安员可以搜查,但必须由公安机关批准答案:D10.保安员为客户提供守护服务的目的是为其()。
A.杜绝隐患B.提供安全保障C.带来心理安慰D.增加安全感答案:B11.发生在影剧院、体育场(馆)、集贸市场的群体闹事,属于在()发生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保安员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9年6月,某市某小区保安员小李在巡逻过程中,发现一位女士在小区内大声喧哗,疑似醉酒。
出于维护小区治安秩序的职责,小李上前劝阻,要求该女士降低音量。
然而,在劝阻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争执,小李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不慎用拳头击中了该女士的头部,导致女士受伤。
事发后,女士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二、案件处理过程1. 事发后,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安抚受伤女士,并协助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2. 小李在事件发生后,主动向物业管理部门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3. 物业管理部门对小李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向受伤女士道歉。
4. 受伤女士住院治疗期间,物业管理部门与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存在较大分歧。
5. 鉴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物业管理部门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6. 受伤女士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李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共计10万元。
7.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三、案件审理结果1.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作为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方法不当导致他人受伤,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法院根据受伤女士的伤情鉴定、医疗费用、误工费等证据,判决小李赔偿受伤女士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及误工费等共计5万元。
3. 判决生效后,小李向受伤女士支付了赔偿款项。
四、案例分析1. 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避免因方法不当导致他人受伤。
2.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保安员应保持冷静,妥善应对,避免情绪激动。
3. 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4. 受伤者应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5. 社会各界应关注保安员这一特殊职业群体,为其提供必要的关爱和支持。
五、启示1. 保安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
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
1.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在保安服务管理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制度规定:
1.1 保安服务内容
•保安人员应当提供安全巡逻、巡检、门卫、安全警卫等服务。
•保安人员应当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
•保安人员应当积极协助保安公司管理人员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1.2 巡逻制度
•保安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确保安全。
•巡逻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处理。
•保安人员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迅速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
2. 保安员管理制度
在保安员管理方面,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制度规定:
2.1 招聘入职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依法招聘保安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
•保安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和培训证明。
2.2 岗前培训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对新招聘的保安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包括安全知识、保安服务技能等。
•保安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保安员进行不同岗位的轮岗,以
提升综合能力。
2.4 绩效考核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保安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定,并及时给予奖励或惩罚。
2.5 岗位晋升规定
•保安公司应当根据保安员的工作表现和综合素质,合理安排岗位
晋升。
结语
以上是关于保安服务管理及保安员管理各项制度规定的一些常见
内容,通过严格的制度规定可以有效提升保安服务质量和保安人员的
管理水平,确保社区和单位的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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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一、管理规定1. 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2. 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3. 开展保安服务活动时,做到文明、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遵守国家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撤销备案手续,服从所在地公安机关的监督管理。
5. 定期开展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保安员1. 所有保安人员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担任保安员;2. 保安员一律按规定申领保安员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 依法享有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的权利;4. 要求精通保安服务业务,熟悉法律政策,积极参加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保安服务1. 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
2. 安装监控设备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3. 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4. 保安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5. 保安员不得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6. 保安员应依法履行保安服务职责:(1)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厂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2)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3)(4)不得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不得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7. 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单位的违法指令。
四、工作要求1. 当班保安员必须穿戴统一服装与装备,仪表整洁,遇人遇事先敬礼,处理问题有礼有节;2. 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严肃工作纪律;3. 接到消控指令或是围墙报警,第一时间奔赴报警现场查看并即时回复记录;4. 执勤过程中,要有敏锐的洞察力,警惕各种可疑情况,预防案件及事故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5. 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养成遇事记录并报告的工作习惯。
保安部服务操作管理规程
保安部服务操作管理规程一、总则为规范保安部门的服务操作管理行为,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和保安员的工作规范和效益,制定本管理规程。
二、服务内容(一)门卫服务1、负责检查进出人员的证件,严格执行进出人员登记制度,确保进出记录准确无误。
2、负责开关门卫室门窗,保障门卫室内设施的完好。
3、负责保持门卫室整洁,确保室内环境卫生。
(二)巡逻服务1、负责日常巡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尽快处理问题。
2、对于公共区域的监控、管线等设施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报修或拍照备案。
3、对大楼周边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解决。
4、巡逻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协助和帮助业主解决问题。
(三)安保服务1、负责日常的安保工作,如检查安全出入口、开展安全检查等。
2、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等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场所的安全。
3、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四)应急服务1、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如火灾、泄漏等。
2、参与应急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保障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特保服务1、负责保护公司的机密资料和敏感区域,如营业部、生产车间等区域进行保护。
2、协助公司的高层领导、来访嘉宾等进行安全保护和人身安全服务。
三、服务要求(一)服务质量1、保安员必须按规定流程操作,服务态度友好,服务质量过硬。
2、保安员必须熟知服务工作流程和技能技巧,能独立完成各项工作。
3、保安员执行巡逻、电器开关操作等服务前,必须核实服务的时限和要求,杜绝服务不全或疏忽的情况发生。
(二)服务态度1、保安员应保持工作形象整洁。
2、保安员在日常工作中,应当积极主动帮助业主解决问题,对业主不得有不良行为,如索要小费等。
3、保安员在服务过程中要注意文明礼貌,说话客气,并注意保密要求。
(三)技能水平1、保安员在服务从业前,必须接受专业技能培训,取得所需证书及资质;2、保安员应不断提升业务知识及保安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工作技能与服务水平。
四、特别要求(一)加强技能培训通过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保安员的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增强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2019保安管理制度
2019保安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提高保安效能,加强对公司财产和人员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所有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提高安全意识,保障公司内部安全。
第二部分:管理范围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场所、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司实行严格的保安管理,公司保安部门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公司内部的秩序和安全工作。
第三部分:保安管理职责一、公司保安部门负责制定公司安保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
二、公司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巡逻、守护、巡查等职责,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办公秩序。
三、公司保安部门要及时发现、排除公司内的安全隐患,确保公司内部的安全。
第四部分:安全管理工作一、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二、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三、公司要加强对进出公司人员和车辆的监管,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
第五部分:保安装备和设施一、公司要提供必要的保安装备和设施,确保保安人员能够有效地履行保安职责。
二、公司要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安装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六部分:责任追究一、对于违反公司保安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对于因员工违反公司保安管理制度造成的事故,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问责。
第七部分:附则一、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解释权归公司保安部门所有。
二、本管理制度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改。
以上为2019年公司保安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内部的安全秩序。
保安制度管理制度
保安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保安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保障客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等机构的保安管理工作。
第三条保安管理应当遵循合法、规范、服务、便民、诚信的原则,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安管理机构,明确职责、权责,加强对保安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保安管理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宁。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保安管理是指公司对保安服务的组织、规范、监督和检查指导等管理活动。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保安人员是指经过岗前培训并经公司专门培训合格后,取得保安员执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第八条本管理制度所称保安服务是指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安全防范、巡逻监控、安全咨询等服务。
第九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制定保安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保安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保安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保安管理应当注重服务对象,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优质、安全的服务。
第二章保安招聘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保安员的招聘工作。
第十三条保安员招聘应当符合有关资格和条件,经严格审查和筛选。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招聘的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业务培训和服务技能培训。
第十五条保安员招聘后,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购买保险。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保安员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和管理保安员的个人资料、培训资料、劳动合同、证照和奖惩材料等。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对保安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安全防范知识培训,提高保安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保安员进行定期的体检和健康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卫生保护。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对保安员进行工作考核和绩效评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保安员进行奖惩管理。
服务保安管理制度
服务保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服务保安的管理和行为,保证服务质量,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安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服务保安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场所的服务保安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社区等。
第三条服务保安管理应依法合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保安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服从和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定。
第四条服务保安管理应注重规范及实时管理,保障服务质量,维护公共秩序,解决各种突发事件,确保安全。
第五条服务保安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廉洁原则,杜绝腐败行为,维护保安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形象。
第二章服务保安管理机构第六条每家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服务保安管理机构,负责服务保安的组织协调、管理督导等工作。
服务保安管理机构应配备专门的保安管理人员,保证服务保安的规范运行。
第七条服务保安管理机构负责起草制定服务保安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服务保安工作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服务保安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第八条服务保安管理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通报服务保安工作的情况,并接受上级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服务保安岗位设置第九条各类场所的服务保安工作应按照保安服务需要合理设置服务保安岗位,明确服务保安岗位职责、权限和权利。
第十条服务保安岗位应设置标识,标明保安姓名、工号、服务单位等信息,保安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工作证和名牌,对外提供服务时应礼貌、热情、高效。
第十一条服务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穿着整洁,服装应统一,不得穿着违反规定的服装上岗。
第四章服务保安工作条件第十二条服务保安应配备规范的工作设备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监控设备、手铐等。
第十三条服务保安应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演练,提高保安人员的工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服务保安应具备一定的个人素质和能力,包括但不限于遵纪守法、忠诚敬业、善于沟通、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理能力等。
第五章服务保安工作规范第十五条服务保安应严格执行工作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和领导安排,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外出,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打瞌睡或偷懒。
保安管理制度 单位
保安管理制度单位
第一条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安定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保安人员的管理,并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操守,遵守单位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
单位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第五条保安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岗位要求,经过资格审核和培训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保安人员有权利在履行公务时依法使用警械,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
得违法执法。
第七条保安人员应当保护单位财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当及时
报告,不得包庇和纵容违法犯罪行为。
第八条保安人员应当熟悉岗位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任务,做到勤勉尽责。
第九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循人道原则,对待受到保护的对象要做到礼貌、热情、耐心,并
严格保护受到保护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保安人员在履行公务时应当尊重人权和私人生活,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保安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记录在档案中,直至开除。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单位管理者负责执行,并不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严格执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19年保安人员管理规定
1 目的为加强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保安队伍建设,做好“三防一保”工作,保证本行人员、财产安全,实现本行稳健、和谐的经营局面,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保安人员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保安人员的管理。
3术语与定义无4职责与权限4.1 安全保卫部负责职责4.1.1 负责本行保安人员管理内容的制定。
4.1.2 负责本行对保安人员行为规范的检查、考核、监督。
4.2 各支行、部(室)负责本单位的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检查、考核。
4.3 保安人员负责所负责的部位安全保卫工作。
4.4 外包单位负责对执勤、运钞押运、守库从业人员进行的政审、检查考核。
5 政策明确责任、加强监控、定期评审。
6 流程图无7风险控制要点详情见风险库8内容与要求8.1 保安人员执勤工作要求8.1.1 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要着装整洁,统一着保安工作服装,衣帽整洁,领花、警衔、臂章、帽徽、武装带要佩带齐全,精神饱满,警戒威严。
8.1.2 执勤要坐立端正,接待来客时要起立问答,并应使用文明用语。
8.1.3 遇见行领导出入时要敬礼,如领导问话则应答,如领导不问话,不用主动和领导答话,应目迎目送领导出入。
8.1.4 接待客人时,要讲文明,讲礼貌,对客户服务要热情,百问不厌,说话要和气,不得与客户争吵,不准骂人,更不准打人,遇到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必要时拔打110报警。
8.1.5 定时对辖区进行巡视、巡查,检查治安、防火、防盗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和总行安全保卫部。
8.1.6 执勤工作时,不准擅自脱岗、串岗、漏岗,更不能酒后上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8.1.7 执勤时,不得从事与执勤工作无关的事宜,不准看书、看报,不准聚集闲聊,不准与出入工作人员主动搭讪,不准在工作前台会朋访友,执勤时不准吸烟。
8.1.8 认真履行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薄、交接班和日常巡查工作记录,对每天发生的重大事宜必须认真填写,不得遗漏,有事及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或不报告。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小区保安管理规定范本(2篇)
小区保安管理规定范本一、规定目的本小区保安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保护小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加强小区的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小区居民的和谐生活。
二、保安人员队伍建设1. 保安人员应具备合法从业证件,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2. 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在履行岗位职责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利益和声誉。
3. 保安人员应定期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4. 保安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规范着装,严禁穿着不符合规定的服装上岗。
5. 保安人员应热情、礼貌地对待小区居民,耐心解答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三、小区安全管理1. 保安人员应加强小区的巡逻巡查工作,特别是夜间巡逻,确保小区的安全。
2. 保安人员应定期检查小区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等安防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保安人员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居民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援。
4. 保安人员应严格执行小区的防火安全规定,定期检查小区的防火设施,加强居民的消防知识宣传。
四、小区秩序管理1. 保安人员应维护小区的良好秩序,及时制止和处理小区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2. 保安人员应在小区出入口进行人员和车辆的合规检查,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非法进入小区。
3. 保安人员应加强对小区公共场所的管理,禁止居民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乱涂乱画等行为。
4. 保安人员应督促居民遵守小区的垃圾分类规定,并加强对小区垃圾箱的管理和清理工作。
五、社区服务和沟通1. 保安人员应主动为居民提供必要的服务,如帮助搬运物品、指引路线等。
2. 保安人员应及时向小区居民发布重要通知和信息,确保居民能够及时了解小区的动态。
3. 保安人员应积极参与小区的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互动和交流。
4. 保安人员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尊重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居民的问题和困扰。
六、违纪处罚和奖惩措施1. 对于不按规定穿着、言行不检或对居民服务态度恶劣的保安人员,将会给予相应的批评和教育。
保安管理制度细则
保安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安管理工作,规范保安队伍的行为,保障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保安人员和保安公司,保安公司应根据本细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并确保全体保安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保安管理工作应坚持政治立场和思想意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责任心,服从公司管理,严守纪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第五条本细则应当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相一致,如有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为准。
第二章保安管理第六条保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装备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确管理权限和责任。
第七条保安公司应当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日常技能培训,提高保安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第八条保安公司应当建立值班制度,24小时值班,确保能随时解决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第九条保安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考核评定制度,对保安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定和奖惩,激励人员积极性。
第十条保安公司应当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灾等安全措施,确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三章保安服务第十一条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严格遵守任务要求,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处理事务。
第十二条保安人员在巡逻、守护、治安检查等任务时,应当做到细心、耐心、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协助解决。
第十三条保安人员不得涉足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务,不得参与或干涉他人的私事,不得私自向客户索取财物。
第十四条保安人员对遇到的紧急情况应当及时有效地处置,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五条保安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有礼貌、热情地接待来访人员,处理好客户关系。
第四章纪律管理第十六条保安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不得违反公司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第十七条保安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与客户发生不正当的利益交易。
保安员执勤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益严峻,保安员在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保安员执勤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有时会出现违法行为,引发法律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保安员执勤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依法履职。
二、案例介绍2019年5月,某市某小区保安员李某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小区内一名男子(以下简称“男子甲”)形迹可疑,遂对其进行盘查。
在盘查过程中,李某发现男子甲随身携带一把匕首,于是将其当场抓获。
随后,李某将男子甲扭送至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调查,男子甲因涉嫌盗窃被依法刑事拘留。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男子甲的家属认为李某在执勤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等违法行为,要求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在执勤过程中发现男子甲携带管制刀具,有违法嫌疑,依法对其进行盘查并无不当。
但李某在盘查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李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1. 保安员执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可以当场盘查,经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一)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二)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三)有其他违法嫌疑的。
保安员作为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在执勤过程中,有权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进行盘查。
但保安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2. 保安员执勤的法律风险本案中,李某在执勤过程中,虽然发现男子甲携带管制刀具,有违法嫌疑,但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盘查,存在一定的过错。
这表明,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滥用职权:保安员在执勤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进行非法拘禁、搜查等行为。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保安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的重要力量,其工作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并掌握一些基本知识。
本文将介绍保安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帮助保安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
一、保安法律法规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规定了保安的基本工作职责、从业资格要求、培训要求、奖惩措施等方面的内容。
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遵守该条例的规定。
2.《保安服务公司管理规定》该规定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对保安服务公司的设立、经营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保安公司及从业人员需要按照该规定进行经营活动和工作。
3.《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律规定了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种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以及责任追究机制。
保安人员在处理治安管理工作时,需要根据该法律进行操作,确保合法合规。
二、保安的基本知识1.基本职责保安人员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保护单位和群众财产安全,并协助公安机关处理案件。
保安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保持秩序、防范安全隐患、协助处置突发事件等。
2.从业资格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从事保安工作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的保安员培训合格证书等。
3.装备与器材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时要使用相应的装备与器材,如对讲机、手持喇叭、手铐、警棍等。
保安公司要确保装备与器材的质量符合标准,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新。
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保安人员需要掌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法,包括火灾、盗窃、侵犯人身安全等情况下的处置措施。
在处理突发事件时,保安人员应注意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
5.保安巡逻与监控保安人员需要定期巡逻,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同时,保安人员还需要掌握监控设备的使用方法,熟悉监控系统的操作流程,及时监测、报警和处理异常情况。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的重要性保安人员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小区保安行为规范与管理制度
小区保安行为规范与管理制度1. 简介本文档旨在制定小区保安行为规范与管理制度,以确保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
该制度适用于小区内的保安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包括住户和访客。
2. 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保安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安全和秩序。
- 保安人员应穿戴整齐,佩戴工作证,并保持礼貌和友好的态度。
- 保安人员应巡逻小区,及时发现和报告任何安全隐患或异常情况。
- 保安人员应协助小区居民和访客处理紧急事件,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 保安人员应维护小区的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整洁和良好状态。
- 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和报告任何违法行为或违反小区规定的行为。
3. 保安行为规范- 保安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 保安人员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小区居民和访客的个人信息。
- 保安人员应保护小区内的私人财物,不得盗窃或滥用职权。
- 保安人员应礼貌待人,不得侮辱、恐吓或滋扰小区居民和访客。
- 保安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
- 保安人员应积极配合小区管理人员的工作,完成交办的任务和工作要求。
4. 管理制度- 小区管理部门应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本文档规定的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
- 小区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并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投诉。
- 小区管理部门应建立投诉处理机制,让居民和访客可以便捷地提出投诉并得到及时的回应。
- 小区管理部门应与保安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确保保安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5.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保安行为规范的保安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保安人员,将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 宣传和培训- 小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和访客对保安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的认知度。
- 小区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保安人员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配备
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要求及管理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高中学校:为了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尽快落实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教育厅下达的2019年全省中小学校安防三项建设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县第十七届政府第78次常委会议纪要的要求,现就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及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配备范围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配备标准1、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幼儿园配1名专职保安。
2、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
3、超过1000人的中小学,每增加500名学生增加1名专职保安。
4、寄宿制中小学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
5、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参照上述配备标准执行。
三、任职条件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64号令)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的实际工作需要,学校聘请的保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5O周岁以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曾从事学校或幼儿园安保或门卫工作并能继续胜任安保工作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6周岁)。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矫正后视力4.8以上,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持有健康证明。
3.品行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4.具有保安证,必须持证上岗。
四、招聘要求方法及工作期限1.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的配备必须从具有湖南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资质的保安公司聘用。
2.各学校、幼儿园根据配备标准并按照上述要求,由学校、幼儿园自行选择符合保安服务许可资质的保安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各学校、幼儿园将合同和聘用保安员的保安证、身份证复印件报教育局维稳股备案。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聘用专职保安工作完成的期限为2019年12月30日。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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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
自律活动。
第四条
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
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
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