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刑诉法的历史发展
大陆法系
二、起诉处置
检察官对是否起诉一般无 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 实行“卷宗移送主义” 实行“卷宗移送主义”
三、起诉方式 四、庭审方式
法官地位消极, 法官地位消极,以控辩双方 的对抗为核心内容。 的对抗为核心内容。 法官是庭审中心, 法官是庭审中心,控辩双 的作用消极。 的作用消极。
第二节、 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历史沿革 一、古代的刑事诉讼
二、近代的刑事诉讼
以清末修律为代表: 以清末修律为代表:
(一) 确立了一些体现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和平等 一 确立了一些体现资产阶级民主、 观念的诉讼原则和制度; 观念的诉讼原则和制度; (二) 打破了传统的立法体例; 二 打破了传统的立法体例; (三) 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规律; 三 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规律; (四) 初步确立了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结构。 四 初步确立了大陆法系职权主义历史沿革
一、奴隶社会的弹劾式诉讼
• 特征: 特征: • (一)实行私人告诉制度,国家不设专门的起 实行私人告诉制度, 诉机关 • (二)原告人与被告人的法律地位形式上是平 等的 • (三)法官的地位相对消极,庭审主要由当事 法官的地位相对消极, 人之间进行争辩 • (四)司法与行政合一 • (五)采用神示证据制度
• (一)司法隶属行政,行政兼理司法; 司法隶属行政,行政兼理司法; • (二)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没有实质区别; 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没有实质区别; 控诉和审判职能合一; (三)控诉和审判职能合一; • (四)刑讯逼供合法化; 刑讯逼供合法化; • (五)重视狱讼,建立了多种监督程序。 重视狱讼,建立了多种监督程序。
作业:无罪推定原则 作业 无罪推定原则 讨论:以案说法 无罪推定的意义 讨论 以案说法----无罪推定的意义 以案说法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外国古代弹劾式诉讼和神示证据制度1、弹劾式诉讼的特点:无专门追诉犯罪的国家机关,控诉犯罪由个人承担原、被告诉讼地位平等裁判机构居消极地仲裁地位2、神示证据制度(与弹劾式诉讼制度相适应)水审火审汉字“法”繁体二、外国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和法定证据制度1、纠问式诉讼的特点: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实行有罪推定,被告人沦为诉讼客体审讯不公开2、法定证据制度(与纠问式诉讼相适应)完全证据不完全证据三、外国近现代辩论式诉讼和自由心证制度1、辩论式诉讼的基本特点:诉审分离,不告不理实行无罪推定,被告人诉讼权利广泛控、辩、审三角鼎立,构成刑事诉讼的基本结构(1)大陆法系国家奉行职权主义,其诉讼模式特点为:基本特点是强调运用国家权力查明事实真相,惩治犯罪在侦查阶段,控辩双方处于不平等地位,侦查是国家追诉机关的单方面行为,嫌疑人负有接受侦查和讯问的义务,且侦查一般不公开进行追诉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起诉一般实行全案移送法官主导审判进程,并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
(2)英美法系国家奉行当事人主义,其诉讼模式特点为:基本特点是强调通过当事人间的平等对抗发现真实,解决争议在侦查阶段,控辩双方平等对抗,追诉一方只有以被告人逃避追诉和审判为由,才能限制其个人自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拥有不自证其罪的特权及沉默权起诉机关具有较大的起诉酌定权,可以采取比较灵活地起诉方式实行“起诉状一本主义” ,禁止移送可能使法官产生预断的证据材料控辩双方主导审判进程,法官不介入证据调查过程。
如孟德斯鸠所描述的“自动售货机” 式的法官形象。
2、自由心证制度(与辩论式诉讼相适应)自由心证:是指在审理案件中,对于一切证据的证明力及其运用,法律预先不作规定,完全由法官根据自己的良知、经验作出判断。
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中国古代的刑事诉讼法制舜时的《舜典》西周的《吕刑》战国时期李锂的《法经》秦朝的《秦律》汉代的《九章律》、《魏律》唐代的《唐律》、《贞观律》元代的《大元通制》明代的《明律》清朝的《大清律》二、中国近现代刑事诉讼法制清朝末年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律草案》北洋政府时期的《刑事诉讼条例》国民党政府的《刑事诉讼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新民主主义时期的刑事诉讼法制1954 年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逮捕拘留条例》1979 年7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83 年9 月,《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1996 年 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课后作业:一、1996年,我国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更多地吸收了英美当事人主义的一些做法。
3-刑事诉讼法第二章节历史发展
2.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形式:
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辩论等特点体现得比较充 分。法官在开庭审理前只能了解起诉书中所列举的事 实,对案件的证据材料并不清楚,同时也不能对被告 人进行庭审前的讯问。
3.大陆法系职权主义的诉讼形式
当事人地位相对消极。简单地说,就是“积极的法 官,消极的当事人。”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偏重于 对当事人权利的保护,庭审中法官只是消极的仲裁者, 整个庭审过程由当事人积极推进,也就是“沉默的法 官,争斗的当事人”。
2、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建国初期有关法规 建国初到1979年,无诉讼法典,《宪法》及单行法律 法规规定司法体系及刑事诉讼原则和程序。 1951年,《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人民检察署组织通则》、《地方人民检察署组织 通则》 1954年9月,一大一次会议《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 组织法》,12月,《拘留逮捕条例》 1954年,草拟《刑事诉讼条例》 1955年,最高法院下发《审理刑事、民案件程序总结》 1957年,拟出《刑事诉讼法草案》 1962年,征求意见 1963年4月,形成《刑事诉讼法草案》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 的历史发展
外国诉讼模式
1、早期的弹劾式诉讼 2、传统的纠问式诉讼 3、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4、对抗主义诉讼模式 5、混合式诉讼模式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
一、事诉讼法的沿革 (一)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 (二)奴隶制社会的刑事诉讼法以东方四大文明古国: 古代埃及、古中国、印度、古巴比伦和希腊、古罗马 的刑事诉讼法较具代表意义。 (三)社会刑事诉讼的最基本、最主要的特点: 1.刑事诉讼是维护奴隶占有制的社会秩序的工具, 它公开保护奴隶主享有种种特权,同时对广大奴隶实 行野蛮、残暴的镇压。 2.奴隶制社会的最高司法机关是皇帝。 3.奴隶制社会一般都实行过神明裁判或神示的证据 制度。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精选全文
(二)纠问式诉讼模式 1、控诉与审判职能不分; 2、法官是唯一的诉讼主体; 3、庭审前的调查活动是秘密进行的,审
判一般也不公开; 4、进行刑讯,被告成为被拷打的对象。
(三)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1、强调国家干预和司法机关的主导地位; 2、侦查行为不公开,且自由度强; 3、起诉阶段,检察官将案卷、证据、起
2、维护封建等级特权制度。 3、刑讯逼供、罪从供定,实行口供中 心主义。 4、设立了较为完备的追诉程序,实行 多级别的复审制度。
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刑事诉 讼法
(一)清末时期的刑事诉讼法。1906年4月25 日编成《大清刑事民事诉讼草案》;1906年编成 《大理院审判编制法》;1907年编成《法院编制 法》;1907年编成《大清刑事诉讼律》。
4、俄国1649年制定的《会典》采用了 纠问式诉讼制度。
5、日本仿效隋唐法律制度,制定了大 宝律令》,也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法 典。
6、英国:1215年6月15日《自由大宪章 》确立了“正当程序”原则,实行对抗制
诉 讼程序和陪审团制度。Βιβλιοθήκη (三)资本主义国家刑事诉讼立法
1808年法国的刑事诉讼法典是资本主
二战后,日本受美国影响较大,实行 了起诉状一本主义和令状主义、废除预审 制、强化公审中心主义和控辩双方的对抗 作用、限制口供的证据能力、限制传闻证 据、赋予被告人以保释的权利等。
(四)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刑事 诉讼立法
1923年2月15日《苏俄刑事诉讼法典》; 1961年1月1日又施行了《苏联刑事诉讼 法典》;
,其基本的划分是证据有完全和不完全两类。在 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若收集到完全证据,法官必 须形式确信,认定被告人罪行属实,而收集到不 完全证据但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有罪的,可以认定 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并对其进行刑讯,如果经过刑 讯仍然收集不到完全的证据时,法、德等国法律 规定法官可以据此作出“存疑判决”。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幸福,是两种情况的比较。
——大仲马
二、西方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
弹劾式
当事人主义
纠问式
职权主义
混合式
诉讼模式
法 官(裁判)
检察官(起诉)
被告人(辩护)
• 弹劾式诉讼特征(中世纪以前的欧洲)
• 1、国家没有专门的追诉犯罪的机关,刑事 诉讼遵循严格意义的“不告不理”原则
• “好斗的法官,沉默的当事人”
•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英美法系) • • 1、在侦查程序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权
利保护 • 2、在起诉程序中遵循起诉便宜主义 • 3、双方当事人的抗辩集中体现在审判程序
中
• “沉默的法官,好斗的当事人”
二、西方刑事诉讼制度的历史沿革
弹劾式
当事人主义
纠问式
职权主义
嘉佑元年(1056)年十二月,朝廷任包拯权知开 封府,他于次年三月正式上任,至三年六月离任, 前后只有一年有余。但在这短短的时间内,把号 称难治的开封府,治理得井井有条。
由于包拯在开封府执法严明,铁面无私,敢于碰 硬,贵戚宦官也不得不有所收敛。
——摘自《北宋史》
“历史在照亮了昔日的同时也照亮 了今天,而在照亮了今天之际又 照亮了未来。”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 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 历史发展
二、西方刑事诉讼制度 的历史沿革
• 著有《洗冤集录》。西方普遍 认为正是宋慈于公元1235年开 创了“法医鉴定学”。
• 嘉熙元年(1237年)任邵武军
通判(州府长官的行政助理),
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
通判,嘉熙三年(1239年)任
• 2、裁判机构不负有积极主动地调查事实的 责任
第2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ppt.Convertor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一、外国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制度(一)弹劾式诉讼制度的概念和特征弹劾式诉讼制度即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犯罪,而仅以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的制度。
弹劾式诉讼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在犯罪案件发生以后,是否进行追究,完全由被害人或其他公民自己决定,法院不主动开始诉讼程序。
即实行“没有原告,也就没有法官”和“不告不理”的原则。
(2)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
(3)原告和被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可以在法庭上平等地进行辩论。
(4)对疑案的处理采用神示证据制度。
(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一是在政治上实行神权统治;二是因为全民族的科学文化落后,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缺乏战胜自然的力量受到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人类的思维难以实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三)神示证明制度的证明方式(1)对神宣誓(2)水审(3)火审(4)决斗(5)还有卜筮、十字形证明、天平测验、吞咽面包等神示裁判法。
(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1)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因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3)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适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
(4)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二.外国封建社会的刑事诉讼制度(一)纠问式诉讼制度的概念和特征纠问式诉讼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无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都依据自己的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制度。
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主要特征是:(1)对犯罪的侦查、控诉、审判由法院统一负责。
(2)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和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制度化、合法化是纠问式诉讼的重要特点。
(3)采用法定证据制度。
所谓法定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02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3、混合式诉讼模式
这一诉讼模式兼采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和职权 主义诉讼模式的因素而形成,主要代表国家是日本 和意大利。 混合式诉讼模式的特征是: (1)保留法官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的权力。 (2)在诉讼中注重发挥控辩双方的举证和辩 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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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沿革
(一)神示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的 主要内容是:根据神 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 的是非曲直。 神示证据制度发 端和盛行于亚欧各国 的奴隶社会和欧洲的 封建社会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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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抗制诉讼模式
对抗制诉讼(又称当事人主义诉讼)的机理是 通过控辩双方作用与反作用,达到制约政府权力、 揭示案件事实真相的目的,主要为英国、美国等英 美法系国家所实行。 对抗制诉讼模式的特征是: (1)法官不主动依职权调查证据。 (2)案件事实的发现维诸于控辩双方的举证 和辩论。 (3)实行变更原则。 (4)采起诉认否程序。 (5)实行陪审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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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思考题
1、早期刑事诉讼的弹劾式和纠问式诉讼模式的 主要区别是什么? 2、近现代刑事诉讼的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和 混合式诉讼模式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3、简述神示证据、法定证据和自由心证证据制 度的基本内容。 4、试述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特点。 5、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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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传统的纠问式诉讼
纠问式诉讼是继弹劾式诉讼之后出现并盛行于 欧洲中世纪中后期的诉讼制度。 纠问式诉讼的特征是: (1)法官主动依职权追究犯罪。 (2)原被告都没有诉讼主体地位,被告只是刑讯 的客体,无任何诉讼权利。 (3)侦查和审判都秘密进行,诉讼与野蛮的刑讯 紧密结合在一起。 (4)实行法定证据制度,口供是证据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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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制度
第2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如何充分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面临的重要 问题。
司法资源的有限性
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司法资源显得日益紧张,如何提高司法 效率是刑事诉讼法需要解决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趋势及前景展望
国际化趋势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刑 事诉讼法的国际化趋势将更加明 显,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将更加紧
神明裁判和司法决斗
神明裁判和司法决斗是早期刑事诉讼法中特有的审判方式。神明裁判是指借助神灵的力量 来判断被告人是否有罪,而司法决斗则是由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进行决斗,以决胜负来 判断案件的是非曲直。
XX
PART 02
近代刑事诉讼法的形成与 发展
REPORTING
法国大革命与刑事诉讼法的变革
法国大革命前的刑事诉讼制度
密。
科技化趋势
科技的发展将继续推动刑事诉讼法 的变革,如智能审判、大数据应用 等将成为未来刑事诉讼法发展的重 要方向。
人权保障趋势
在未来刑事诉讼法的发展中,人权 保障将更加受到重视,无罪推定、 禁止酷刑等原则将得到更加充分的 体现。
XX
TH行与人权保护
战争罪行的审判促使国际社会开始关注人权保护问题,推 动了刑事诉讼法在保障人权方面的进步。
国际合作与互助
战争期间,各国在打击犯罪、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方面加 强了合作与互助,推动了刑事诉讼法在国际合作方面的发 展。
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的形成与发展
《世界人权宣言》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电子证据的地位与运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子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日益重 要,如何收集、保全和运用电子证据成为刑事诉讼法面临 的新问题。
科技对审判方式的影响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新《刑事诉讼法》着重从以下八个完善:
1. 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 2. 在证据制度方面,2012年《刑事诉讼法》正式确
立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3. 在强制措施方面,重点完善了逮捕、监视居住的 条件、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后通知家属的规定;
4. 在辩护制度方面,重点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 中法律地位和作用的规定,扩大了法律援助的适 用范围;
诉由公民个人承担。 2. 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享有同等权利,
承担同等义务。 3. 法院或其他裁判机构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
地位
弹劾式的诉讼模式相适应的是神示证据制度。 神示证据制度,是指法官根据神的启示、借助
神的力量来判断是非曲直,确定诉讼争议。例如: 水审、火审。
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式是形形色色、多种多
样的,它与不同国家、地区的宗教信仰和图腾崇拜 有密切关系。诅誓、水审、火审等,是神示证据制 度中经常采用的一些证明方法。
二、外国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 纠问式诉讼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
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 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
纠问式诉讼的主要特点是: 1.对刑事案件的追究不再取决于被害人的控告,而 是由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 2. 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被告人沦为诉讼客体, 成为刑讯逼供的对象 3. 审讯通常又不公开进行,这种诉讼模式下的审理 又被称为书面审理主义或间接审理主义。
(二)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制在封建社会的演变 中国封建刑事诉讼法制是中国奴隶3. 制刑事诉讼
法制的变革和发展的延续。 古代主要法典:《法经》《秦律》《唐律疏议》
《宋刑统》《大明律》《大清律例》 中国封建刑事诉讼法制是随着社会进步始终向
【精品】02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公元前2600年至1840年)的刑事诉讼法制
1、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沿革 舜时的《舜典》:
皋陶为刑官 肉刑 流放 鞭刑 杖刑 赎罪
獬豸
皋陶,【音】gáo yáo。
舜帝执政时国家的司法官。上古时期伟大的政 治家、思想家、教育家,被史学界和司法界公 认为“司法鼻祖”,他的“法治”和“德治”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与辩论式诉讼相适应)
自由心证:是指在审理案件中,对于一切据自己的良知、经验作出判断。
注意:自由心证制度主要是针对如何评价证据之证明价 值
(即证明力)的,无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的证据, 法
官根本不得作为裁判的基础,更谈不上证明力大小。
自由心证的提出:
杜波尔(法国):最早提出自由心证制度 1791年1月,法国制宪法会议通过杜波尔提出的法案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第342条对自由心证详细规定:
“法律对于陪审员通过何种方式来认定事实并不计较;法律亦 不为陪审员规定任何规则,使他们据以判断证据;法律仅要求 陪审员深思明察,并本诸良心,诚实推求已经提出的对被告不 利和有利的证据在他们的理智上产生了何种印象。法律未曾对 陪审员说,‘经若干名证人证明的事实即为真实的事实’;法 律亦未说,‘未经某种记录、某种证件、若干证人、若干凭证 证明的事实,即不得视为已有充分证明’;法律仅对陪审员提 出这个问题:‘你们已经形成内心的确信否?’此即陪审员职 责之所在。”这是关于自由心证的典型表述。
基本特点是强调运用国家权力查明事实真相,惩治犯罪 授予警察逮捕权,侦查是国家追诉机关的单方面行为,嫌疑
人负有接受侦查和讯问的义务,鼓励窃听,辩护人介入侦查 较难,侦查一般不公开 非法证据往往可以被采纳 是否公诉由检察官决定,无须治安法官审查,以保证效率 起诉一般实行全案移送 法官主导审判进程,并依职权主动调查证据 庭审活动一般分为法庭调查和辩论两个阶段
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章简单讲义.
《刑事诉讼法学》第二章简单讲义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外国刑事诉讼制度发展历史:分三个阶段:1、古代时期,从奴隶社会开始到中世纪前,代表诉讼方式有:(1)弹劾式诉讼制度即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主动追究犯罪,而仅以居中裁判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
其优点在于原被告双方自行行使各自权利,可保障诉讼的公平性;明确区分控诉和审判职能,有效防止法官专权。
但其缺点也很明显:国家不主动追究犯罪,个人力量相对有限,无法有效打击犯罪。
(2)神示证据制度:指法官根据神的启示,借助神的力量来判断是非曲直,确定诉讼争议。
这是完全的唯心主义,与当时落后的生产力、世界观分不开。
2、中世纪时期:从中世纪到资本主义普遍确立。
代表诉讼方式有:(1)纠问式诉讼制定,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定。
其优点在于国家主动追究符合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缺点在于采用有罪推定的原则,刑讯逼供盛行,诉讼中往往采用书面审理,适应封建集权制度,是一种倒退。
(2)法定证据制度:法律预先规定证据形式,证明力的大小,法官只能按照事先规定好的规则来审理案件。
它相对与神示证据制度,有一定的进步,但它规定死板,严重束缚了法官的作用,是形而上学的表现。
3、近现代时期:从资本主义确立到现在。
其刑事诉讼法与原先的诉讼方式相比,具有较大的先进性。
它体现在:司法独立,不受任何机关和个人的干涉;起诉和审判由不同国家机关掌握,克服起诉、审判二合一的弊端;实现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享有广泛的权利;采用辩论原则和辩护制定,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实行自由心证制度,使法官具有较大的自主权,能够较好适应各种不同情况。
主要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两大主流派系。
(1)大陆法系:其诉讼模式称为“职权主义诉讼”强调侦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作用,特别是法官在诉讼中的作用。
具体表现为:A:警察、检察官和其他由侦查权的官员依职权主动追究犯罪。
02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一、古代弹劾式诉讼制度(一)涵义在西方古希腊、古罗马时期开始形成一种弹劾式诉讼制度。
所谓“弹劾式诉讼制度”,是指个人享有控告犯罪的绝对权利,国家审判机关不主动追究犯罪,而是以居中仲裁者的身份处理刑事案件的诉讼制度。
其主要特征有:第一,私人告诉,不告不理;第二,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平等;第三,裁判者在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
(二)评价弹劾式诉讼制度是当时社会条件下的产物。
这种诉讼制度是解决纠纷的一种替代性方式。
以公力救济替代私力救力,防止社会陷入无序的争斗和混乱。
弹劾式诉讼制度的优点在于它能够反映程序公正。
原告与被告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官居中裁判,是一种典型的“三角型”结构。
它的缺点在于不利于实体公正。
被害人的诉讼能力的不足以及裁判者的消极作用妨碍准确查明事实,惩罚犯罪。
二、中世纪纠问式诉讼制度(一)涵义公元五世纪,欧洲进入封建时代。
欧洲大陆国家逐步发展出来一种纠问式诉讼制度。
它一直延续到十八世纪末法国大革命。
所谓“纠问式诉讼制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不论是否有被害人控告,均依职权主动进行追究和审判的诉讼制度。
其主要特征有:第一,司法机关主动追究犯罪,不再取决于被害人的控告;第二,控诉权和审判权不严格分离,由统一的司法官负责履行职能;第三,对被告人实行有罪推定,成为刑讯逼供的对象;第四,审判通常不公开进行,采用书面审理的方式。
(二)评价纠问式诉讼制度是当时社会条件下的产物。
这种诉讼制度起源于基督教的教会法庭,并传播至世俗国家。
这是加强王权统治,打破地方封建割据,确立民族国家的需要。
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优点在于以实体公正为追求目标,充分维护国家利益和被害人的利益。
它的缺点在于控、审不分导致程序结构的失衡,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不足,程序出现不公正;同时,刑讯逼供有可能导致错判案件。
三、近现代辩论式诉讼制度(一)涵义自十八世纪末开始至今,欧洲大陆国家开始改造传统的纠问式诉讼制度,实行一种辩论式诉讼制度。
第2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1)适用阶段 ● 最早在立法中用自由心证制度取代法定证据 制度的是法国。1808年制定的 年制定的《 制度的是法国。1808年制定的《法国刑事诉讼法 率先较详细地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 典》率先较详细地规定了自由心证制度。继法国 之后, 之后,大陆法系各国立法也相继规定了自由心证 制度。 制度。这也是目前大陆法系各国普遍的证据制度 (2)内涵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 ●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又称“内心确信证据制 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不作预先规定, 度”,是指法律对证据的证明力不作预先规定, 而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秉持“良心” 理性” 而由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秉持“良心”、“理性” 加以自由判断的证据制度
(三)外国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沿革
神示裁判阶段: 神示裁判阶段:神示证据制度 证据裁判阶段:法定证据制度 证据裁判阶段: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1.神示证据制度 1.神示证据制度 (1)适用阶段 ● 神示证据制度主要发端和盛行于亚欧各国的 奴隶社会和欧洲的封建社会前期 (2)内涵 神示证据制度, ● 神示证据制度,即以神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 的是非曲直的证据制度 其主要内容有:诅誓、水审、火审、决斗、 ● 其主要内容有:诅誓、水审、火审、决斗、 卜筮、 卜筮、十字形证明等
1.早期的弹劾式诉讼 1.早期的弹劾式诉讼 ● 主要在奴隶制和封建制早期的国家实行 弹劾式诉讼的特征是: ● 弹劾式诉讼的特征是: 控审分离、由私人控告、 (l)控审分离、由私人控告、不告不理 控辩平等对抗、 (2)控辩平等对抗、律师阶层出现 审判中立、 (3)审判中立、法官处于消极地位 (4)神示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有两方面含义: ●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有两方面含义:一是 自由判断原则, 自由判断原则,即证据的证明力由法官判 断,法律不作预先规定。法官判断证据证 法律不作预先规定。 明力时, 明力时,不受外部的任何影响或法律上关 于证据证明力的约束。二是内心确信, 于证据证明力的约束。二是内心确信,即 法官须依据证据,秉持“良心” 理性” 法官须依据证据,秉持“良心”、“理性” 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 自由判断,形成内心确信,从而对案件事 实作出结论
第2章历史沿革
4)庭审程序实行交叉询问的方式,由双方当事人推进,法官居中
裁判 5)定罪与量刑程序分离 6)实行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7)上诉和再审程序的限制较多
3.混合式诉讼结构(日、意模式) • 1)侦查阶段采职权主义方式,但比职权主
义更强调保障嫌疑人的权利
• 2)起诉程序采当事人主义方式,实行起诉
状一本主义 • 3)审判程序采对抗制方式,但基本程序与 职权主义相似,不实行陪审制
(四)当代西方刑诉制度 发展趋势
•
•
1.成文法与判例法的融合趋势
2.实体真实与正当程序的兼顾
•
•
3.证据规则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4.诉讼程序的分流和特别程序的发展
•
• •
2)原、被告诉讼地位形式上平等(权利义务同等)
3) 裁判机关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 4)司法、行政合一 5)实行神示证据制度
(二)纠问式诉讼(inquisitorial procedure)→封建制
• 1.含义:案件的审理不公开进行,不允许当事人在法庭上辩论,判决
主要以审讯被告人的书面记录或者被告人的供词为根据的诉讼方式。
二、中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的起源 • 1) 可能在舜帝时代就有刑事诉讼制度存在 • 2)西周时代,刑事诉讼制度已经比较发达,司法官称为秋官
• 3)战国李悝的《法经》中的“捕”、“囚” 是关于刑事诉讼
的规定 • 4)《秦律》规定了现场勘验、证据收集、起诉、庭审、上诉 以及再审等程序问题 • 5)《唐律》规定了捕亡、斗讼和断狱等篇规定了刑事诉讼制 度,标志着中国封建制刑事诉讼制度已经臻于成熟
刑事诉讼法学-2 第二章 历史沿革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
自由心证理论的主要内容:一是法官的理性和良心;
二是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
法官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在思想中形成的信念,就叫做“心证”; “心证”达到无任何合理怀疑的程度,叫做“确信”。
评价:凭理性和良心自由判断,是一大进步;
自由心证为法官的主观臆断打开了方便之门; 自由心证在认识论上的局限性——不可知论。 对策: 通过证据资格法律化,限缩自由心证原则的适用范围 强调经验法则和逻辑法则对心证形成的制约 明确心证达到的具体标准。
’96刑诉法有了历史性的突破:规定了律师提前介入; 无罪推定制度得以确立;对审判方式进行了改革;废 除了免于起诉制度
第三部
2012年3月14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获 得通过,共5编,290条 称为 ’2012刑诉 法 即现行刑诉法 此次修正,增、删、改共计 149条,增加66条,修改82条,删除1条 P.57
(5)定罪程序与判刑程序分离
(6)采用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职权主义诉讼
概念:又称审问式诉讼,即强调国家司法机关在诉讼中
的职权作用,尤其强调法官在审判中积极查明案件事实的作
用,而不强调当事人在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
特征:(1)侦查活动中实行侦查职权主义,侦查不公
开
(2)起诉实行起诉机关的职权主义,自由裁量的范围
第二章
刑事诉讼 的
历史沿革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古代刑事诉讼
模式:弹劾式
时段:中世纪前的欧洲的刑事诉讼制度
特征:
(1)实行私人告诉制度,不告不理
(2) 原被告双方平等
(3)实行诉讼辩论,法官基本上处
于被动地位
弹劾式
(4) 司法与行政合一,诉讼的专
2章历史沿革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 adversary system
• 1、在侦查程序中,加强对 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护。 • 2、在起诉程序中遵循起诉 便宜主义。 • 3、双方当事人的抗辩集中 体现在审判程序中。(法官消
极中立)
• 4、实行陪审制
混合式诉讼模式
• 1、坚持实体真实与程序正当性的统一。 • 2、强调诉讼中的对抗,在诉讼中注重发挥 控辩双方的积极性。 • 3、保留一定程度的职权主义因素。
2章 历史沿革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沿革 三、刑事诉讼法的模式
一、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 沿革
1、古代的刑事诉讼法
东方 古巴比伦
奴隶 封建
西方 早期 中期 后期
古罗马 日尔曼法 教会法 各国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水审图
• 例如,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第2条规 定:“设若某人控他人行妖术,而又不能证 实此事,则被控行妖术的人应走近河边,投 入河中。如果他被河水制服,则揭发者可以 取得他的房屋;反之,如果河水为他剖白, 使之安然无恙,则控他行妖术的人应处死, 而投河者取得揭发者的房屋。”火审是用火 或烧热的金属对嫌疑人进行考验。例如,九 世纪法兰克人的《麦玛威法》中规定:“凡 犯盗窃罪,必须交付审判。如在神判中为火 所灼伤,即认为不能经受火审的考验,处以 死刑。反之,如不为火灼伤,则可允许其主
(启动)
缺点
• 第二,原告和被告的诉讼地位 平等,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 等义务。 (过程) • 第三,法院或其他裁判机构在 诉讼中处于消极的仲裁地位。
(法官)
• 第四,实行神示证据制度 (证据)
纠问式的诉讼制度 inquisitory procedure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因为以上提问发生在交叉询问过程中,根 据《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的规定,“交叉询问时 通常应当允许提出诱导性问题”,所以辩护律师 没有对检察官的提问方式提出异议 像这样的判例在美国大量存在,在不断积累 的基础上,通过立法加以规范,美国的诱导性询 问规则得以形成,并发展和完善起来
我国在诱导性询问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近现代的刑事诉讼立法 《人身保护律》、《权利法案》(英) 法国《人权宣言》 : 不得任意捕人 罪刑法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反对酷刑 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建立了起诉、 预审、审判职权分立的原则和依重罪、轻罪、违 警罪分设法院的司法体系,确立了内心确信的证 据制度
美国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联邦最高法院强化了 对被告人获得律师辩护、沉默权的保护和对非法 获取证据的排除,掀起了美国 司法史上的“正当程序革命”
厄尔·沃伦(1891—1974) 美国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担 任过美国加州州长,1953年至 1969年期间任首席大法官
两个判例
“我相信,每一个时代都会发现法律的改 善。” ——吉迪恩(美) 吉迪恩诉温赖特案.doc H:\吉迪恩诉温赖特案.doc I:\吉迪恩诉温赖特案.doc 马普诉俄亥俄案.doc H:\马普诉俄亥俄案.doc I:\马普诉俄亥俄案.doc
证据可分为完善的和不完善(或完全和 不完全的),不完全的证据又区分为不太完全 的、多一半完全的、少一半完全的 关于收集和判断某些具体证据:被告人 自白被认为是最有价值、最完善的证据,“证据 之王”,因此刑讯盛行 男子证言优于女子;学者优于非学者;显要 者优于普通人;僧侣、牧师优于世俗人
关于运用证据认定某些特定案件:有些 国家法律规定了必须具备某些证据才能定罪量刑 关于运用证据的总的定案标准:收集到 完善的证据,法官必须形成确信,认定被告人罪 行属实;证据不足以证实有罪的,可对其刑讯; 仍收集不到完善证据,德、法等规定,可作“存 疑判决”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精选全文
4、相应的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
(1)概念:根据神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 非曲直,这种制度被称为神示裁判制度,相应 的证据制度被称为神示证据制度。
(2)特征
5、弹劾式诉讼的特征 (1)-(3)见教材13至14页
二、13至16世纪的纠问式诉讼模式
1、概念(见教材14页)
2、代表性法典及国家 德国 《加洛林纳法典》1532年 俄国 《俄罗斯帝国法律全书》 日本 〈大宝律令〉 法国 〈法兰索瓦一世令〉1539年
(2)特征
5、纠问式诉讼的特征(见教材15页)
三、外国近现代刑事诉讼制度的沿革
近现代有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混合式三大 诉讼模式。
(一)职权主义诉讼模式
1、概念:
2、代表性国家及法典 法国《刑事诉讼法典》1808年颁布(检察
制度的确立、内心确信证据的确立等等)
德国 1879年〈刑事诉讼法〉(基本同上) 俄国〈苏俄刑事诉讼法典〉(社会主义刑事 诉讼制度)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历 史发展
共分两节
第一节 外国刑事诉讼法的沿革
一、中世纪以前的弹劾式诉讼模式(奴隶社会和 封建社会早期)
1、概念(教材12页)
2、代表性法典 古巴比伦《汉穆拉比法典》 古罗马《十二铜表法》 古日耳曼《萨克森法典》 英国《自由大宪章》
3、代表性国家 古罗马 古日耳曼 英国
容
3、相应证据制度——英美法系证据规则 (1)、概述: (2)、特点:
(三)混合式诉讼模式
1、概念
2、代表性国家及法典 日本1948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 意大利1913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
3、特点
第二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概述 1、我国古代刑事立法 2、古代司法机构 3、古代起诉制度 4、古代审判制度 5、古度 (1)、概念: (2)、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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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辩护权的强化与检察职能的延伸 二、赋予了检察机关对侦查监督的投诉 处理权 三、细化逮捕条件、完善批捕审查程序、 建立羁押定期审查机制 四、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完善 五、证据制度中的职权变化 六、公诉制度的修改 七、审判程序的调整 八、加强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九、特别程序中增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的新内容
刑事诉讼法学
第二章 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外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刑诉法立法的沿革 (一)上古的刑诉立法 上古,一般指欧洲从最早国家的出现到公元 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这一阶段。 原始社会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法。
早期文献记载为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 的《汉谟拉比法典》。 弹劾式诉讼制度 神示证据
第二节 中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三、中华民国的刑事诉讼法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1912.3) (二)北洋政府时期(1912-1928) (三)国民党政府时期(1927-1949)
第二节
中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 (一)建国初期颁布的有关单行法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制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正 新刑诉法修改了哪些方面
第一节 外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一、外国刑诉法立法的沿革 (二)中古的刑诉立法 中古,又称“中世纪”,是指欧洲从西罗马灭 亡到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时期。 这个时期的文献主要有: 《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等。 纠问式诉讼制度革
一、外国刑诉法立法的沿革 (三)近现代刑诉立法 代表性法典: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由拿破仑主 持,采职权主义的诉讼程序,建立起诉、预审、 审判职权分立的原则,并确立了内心确信的证 据制度,对欧洲大陆诸国产生深远影响。
混合式诉讼(侦查辩论式)制度 自由心证制度
第一节 外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二、当前各国制定的刑事诉讼制度发展趋势 英美法系 采用当事人主义,继承和改造弹劾式。 大陆法系 采用职权主义,批判的继承和改造纠问式, 吸收英国辩论式。
第一节 外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三、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控审分离原则 平等对抗原则 诉讼迅速原则 有效辩护原则 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适度原则
第二节 中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一、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 (一)中国古代刑诉法的沿革 1、尧舜时期已有刑事诉讼; 2、周朝明确记载相关诉讼法规(五听); 3、战国时魏国李悝编纂的《法经》是我国古 代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刑事法典; 4、汉承秦制,改“法”为“律”; 5、唐朝的《唐律》以隋朝法律为蓝本,为中 华法系的代表作; 6、唐后各朝的法律基本以唐律为基调而发展。 诉讼制度具有纠问式的特征
第二节 中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二、清末的刑事诉讼法 1、1906年,在沈家本的主持下编成《大清刑 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及相辅而行的《法院编制 法草案》。 《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分五章共260条, 是中国第一部具有近代精神的诉讼法典草案。 2、1909年,沈家本主持重新编纂《刑事诉讼 律》(分六编,共514条),1910年完成,危 机半醒,清朝灭亡。
第二节
中国刑诉法的历史沿革
五、中国刑诉制度的主要特点 1、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护人权 2、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 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 3、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 事诉讼原则 4、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 模式 5、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6、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 和证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