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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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长选聘制度

一、竞聘选举日期及有关内容:

1、选聘日期为每年的元月上旬。

2、由工区主管领导对本工区一年的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新一年的工作思路。

3、竞聘人根据总结及工作思路,写一份竞聘书。

二、竞聘选举工作机构:

1、成立以工区主管区长为组长,书记、技术员、副区长、验收员为成员的竞聘选举领导小组。

2、参加人员为各班组全体成员。

三、班组长选聘办法:

1、竞选人详述工作经历及今后的工作思路。

2、由工区竞聘选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审核,推出候选人员名单。

3、通过民主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当场唱票,从候选人中按照得票数进行选取。

4、被聘人员通过工区考核,报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任。

附班组长选拔任用标准: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群众威信高。

2、从事运搬工作5年以上,业务素质、技术素质高。

3、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出色的完成工区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应急事务。

4、安全意识好,能带头遵守矿规矿纪,按章作业。

运搬工区

2009.01

工区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干部负责工区当天全面安全生产工作。

2、开好班前会,组织班前学习、安全宣誓,强调班组安全注意事项。

3、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有事必须找工区其他干部替班。

4、值班干部必须全面了解工区工作,重点部位一定要深入现场,安全指挥,对存在的隐患应立即排除,不能及时排除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请工区协调处理。

5、值班干部必须认真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及干部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严禁喝酒、串岗,并与调度、安全部保持联系。

6、值班期间发生应急事务时,必须采取措施立即处理,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调度部汇报。

7、值班干部交接班时,交班干部必须将值班期间解决的隐患和问题,及未能及时处理的工作向接班干部交接清楚,以便于接班干部安排工作。

运搬工区

2009.01

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制度

1、工区每位成员都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权利、义务。

2、对在工作现场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安排处理,并将隐患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给工区回报。

3、工区必须详细记录隐患汇报人,发现日期、地点,隐患性质、内容,安排处理人、复查人等。

4、对应处理而未处理的责任人,给予至少50分处罚,或记“三违”一次,情节严重的,按严重“三违”处罚。

5、当班不能处理的,必须汇报工区值班干部,由值班干部妥善安排处理。

6、对查出的重大隐患或疑难问题,工区不能及时解决的,值班干部必须汇报给调度或安监部门。

7、工区值班人员当日值班期间,检查井下各头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8、当班跟班区长、班长要确保安全生产,本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解决。

运搬工区

2009.01

安全日活动制度

1、规定每周星期四为安全例会日。

2、安全例会参加人员:工区区长、书记、技术员;副区长及各班班组长、职工。排班、下井的除外。

3、参加例会的人员必须在周四13:30按时到会议室。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工区主管领导请示,否则,给予20元处罚。

5、参加安全例会人员,必须遵守会议纪律,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6、记录人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7、包挂区队的矿级领导每月至少参加2次。

8、认真听取矿领导对安全知识的讲解,各种事故隐患的分析。

9、因排班、下井未能及时参加例会的,由值班干部负责在班前会上认真传达会议内容和精神。

运搬工区

2009.01

自保互保联保制度

1、对完不成工区安排的各项工作的职工,罚责任人30-50元,连带班长罚款20元。

2、因工作失误或被报违章的职工,连带班长罚款20元。

3、因工作失误或被报违章的班长,连带跟班区长罚款30元。

4、因工作失误或被报违章的跟班区长,连带区长罚款30元。

5、班组出现工伤的,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处罚:

(1)、3天之内不能上班的,罚当事人当月100分。

(2)、10天之内不能上班的,罚当事人当月150分、所在班组总分的10%;班长工资系数下调0.1;罚跟班区长50元,工区值班人员20元。

(3)、超过10天不能上班的,罚当事人当月200分、所在班组总分的20%;班长工资系数下调0.2;罚跟班区长100元,工区值班人员30元。

(4)、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到受伤害者上班止,罚肇事者每天20元。

(5)、责任人按“严重三违”处理,分管班长罚款100元,并报“三违”一次,分管副区长罚款50元,工区值班干部罚款30元。

运搬工区

2009.01

“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1、对于一般性质的“三违”,罚款80元。

2、对于严重性质的“三违”,罚款100元。

3、对于严重违章班长以上的管理干部,根据违章性质、认识态度,

给予停职到季度底。

4、对于严重违章的职工,根据违章性质、认识态度,给予停班到月底。

5、对因违章停班的职工,必须到培训中心强制培训,并经培训中心考核合格、领导认可后,方可恢复工作。

6、对习惯性违章、违章大王人员,经培训、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应交到矿上重新安排其工作岗位。

7、对因违章停职的干部,必须自觉到培训中心参加学习培训,并经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谈话教育后,方可恢复工作。

运搬工区

2009.01

安全管理负责人制度

1、工区区长为本单位第一安全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工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工区值班干部负责本工区当天全面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当天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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