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概论考核要求和例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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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某一具体方案,讨论决策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浏览:254 )
版主: 张勤芳张春玲姜伟国王世鸿王援朝
考核要求:每一位学员都必须提交讨论提纲,将其上传到中央电大网上考试平台,提纲包括以下内容:
1、联系实际的例子。(30分)
2、个人的讨论提纲。(30分)
3、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总结。(40分)
教师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讨论提纲以及小组讨论后形成的总结给每一位学生评分。要求能够完整准确地指出决策方案应包括的内容,联系实际的例子能够充分证明其观点。
联系某一具体方案,讨论决策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公积金建保障房”利大于弊
案例:
10月16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介绍,试点城市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个人讨论提纲:
首先,我们从该实施意见本身来看一下
(1)意义重大原则清晰
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数额可观,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意义重大。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项举措,有利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增加住房公积金收益,实现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有利于带动住房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推动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意见试点原则是严格控制贷款用途,实行专款专用;规范贷款审批程序,贷款资金实行封闭管理;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试点工作以城市为单位进行,由试点城市人民政府负总责。
(2) 强调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
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否会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呢?
意见强调,试点工作必须切实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试点不改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所有权,不影响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
根据意见,试点城市人民政府在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时,必须征求缴存职工意见。试点城市人民
政府要及时公布试点的建设规模、开发单位、建设成本、供应对象等内容,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此外,意见还指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在同等条件下,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3) 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保证资金安全
如何确保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如何保证资金安全,是大家关注的焦点。
意见明确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发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必须定向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特大城市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禁止用于商品住房开发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4)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工程质量
意见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在《实施意见》印发后60日内,将试点城市名单及实施方案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核批准,非试点城市不得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任何项目贷款。
实施意见强调,必须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银监会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意见还要求,试点城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全程监管,促进科学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理,确保房屋质量和安全。工程项目要符合节能省地环保的标准和规范。项目选址合理,居民生活条件便利,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符合政策规定。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建设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完善申请、审核、轮候、复核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
再次,对我们的自身利益而言也是不错的选择
如:
在北京一所大学担任辅导员的韩泽生关注保障性住房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他不符合申报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只能望“房”兴叹。在得知住房公积金将投入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消息后,他的第一反应是:“对于我们这些买不了保障性住房的人来说,我们的公积金是不是被白用了?毕竟能买保障性住房的只是一部分人,那其他人的权益怎么保证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首先解释了这一新规的“必要性”:“在4万亿经济刺激方案中,有9000亿元是要用来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资金从哪儿来?有一部分肯定是要靠地方财政出,其余如果全靠银行贷款的话,成本过高。此外,在西部一些欠发达地区,住房公积金的闲置率很高,因此,将住房公积金的闲置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做法是可取的。”
“大家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问题一直比较关注。过去曾有过将住房公积金无偿投入廉租房建设的做法,一度引起很大争议,但这次意见中的规定和过去不同。”汪利娜解释说,此次意见明确规定,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这样就保证了住房公积金即便作为一种政策性的工具,也不能做赔本的买卖,要保证本息回流有借有还,保证了缴存人的利益。
“住房公积金具有某种专属性,就是为住房保障服务的。过去对于保障性住房的说法一直比较含混,这次明确提出:一个是经济适用房,一个是棚户区改造,还有一个是公共租赁房。这完全是根据市场供给结构来确定的。也就是说,缺哪种类型的房子就建哪种类型的房子。”汪利娜说,“目前市场上的状况是,高档房子太多,中低档住房太少。所以,住房公积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有利于调整现有的住房供给结构的,从长远来看,对所有公积金缴纳者都是有益的。”
个人结论:
“个人感觉是个好政策,因为保障性住房面向的是普通民众,这个需求是巨大的,而国家并不一定有充裕资金为这个需求买单,而公积金却有很多积攒,何乐而不为?另外,用公积金建保障房,对刚性需求也是一个排解的渠道。”
另外,利用住房公积金的部分沉淀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盈利能力,总体上对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是有利的
“公积金建房”最的赢家就是国家和我们自己,我们是“双赢”
小组讨论结论:
一边是巨额公积金沉淀闲置,一边是住房保障建设资金缺口巨大。这样看来,两者的“对接”从某些方面对我们大众是“双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