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人维权告示牌(参考规格1.2m×0.9m)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项目名称
公示栏
项目地址
工资支付公示(按月支付)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承建单位
(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相关制度公示
分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负责人
联系电话
行业主管部门
投诉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仲裁)
投诉咨询电话
法律援助
咨询电话
公共法律
服务热线
和田地区
2020年最低
工资标准
1460/月
工信(商工)
部门投诉电话
项目开工日期
项目工期
附件4
2.必须实行按月支付工资,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保存年限为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实行银行代发。分包企业必须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3.购买工伤保险后,在用工前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花名册,增加或减少的人员时及时更新。
农 民 工 维 权 告 示 牌(模板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要及时向企业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便于企业每月发放工资。
3.要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实行现场签到。
4.企业当月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联系承建单位劳资负责人,如果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的,要立即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发生拖欠工资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相关法律不明白的可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或。
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标准
一、维权告示牌尺寸与施工现场其他公告牌大小相同,尺寸最小不低于长1.6米、宽1米,蓝底白字,印刷清楚,不得采用一次性材质制作。
二、维权信息告示牌中“工资公示栏”、“考勤公示栏”、“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红色字体。
三、每个项目维权信息告示牌设立作业进出场醒目位置。
施工现场宣传横幅标准
一、宣传横幅红底白字,尺寸大小结合施工现场情况具体确定。
二、宣传横幅应悬挂在醒目位置,在施工现场外围、施工区域分别悬挂。
三、宣传横幅内容由各地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工程全体农民工:为保证您在本工程劳动期间得合法权益,帮助您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证权益主要内容: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得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劳动合同法?得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得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证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您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治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保证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您得权益,您应妥善保存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施工企业劳工治理员:联系:分包企业劳工治理员:联系: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劳动保证监察机构:联系:地址:农民工花名册工程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工种工作岗位进场时间签名离场时间签名工程名称:章〕序 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借支预 支金额实得工 资金额领取人 签字备注计时计件 计时计件用工单位负责人: 用工单位劳工员: 间:年 月农民工工资表班组名称:制表人: 年 月 日〔用人单位印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工程名称:时间: 年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与社会保证 行政部门报送.联系人:联系 : :用工变动情况 工资支付情况其她当月 离场 人数 〔人〕当月 新增 进场 人数 〔人月末 农民工 人数 〔人〕应付工资总额 〔元〕 应付 工资 人数 〔人〕实付工资总额 〔元〕 实付工资人数〔人〕签订 劳动 合同人数〔人〕本季 度第 一月本季 度第 二月本季 度第 三月季度合计季度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治理员:填表时间:。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资监督员或劳资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城乡建委及总工会投诉。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投诉渠道
(建设单位)劳资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
(施工企业)劳资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管理员姓名:联系电话:。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附件1: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第页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
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பைடு நூலகம்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联系电话:
地址:
附件2: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工种
工作
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岗位
进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离场
时间
劳动者签名
第页
附件3: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工作量
工资计算标准
应得
工资
借支预支金额
实得工资金额
领取人签字
备注
计时
计件
计时
计件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
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附件1:
农民工花名册
项目名称:用工单位名称(盖章):
第页
农民工工资表
项目名称:班组名称:时间:年月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员:制表人:
年月日(用人单位印章)注:1、领取人签字后即表示当月工资已足额领取。
2、以上情况属实,签字人愿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4:
劳动用工及工资支付情况汇总表
项目名称:时间:年季度
用工单位负责人:用工单位劳工管理员:填表时间:注:此表为每季度末后5天内向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农民工标识标牌设置
同项目功能室门牌
金底黑字
农民工办公室
横向
办公室门框
4
成立劳动实名制管理体系
0.9×0.6
淡蓝底黑字
——
横向
办公室
5
工人进场退场流程图
1.2×0.9
淡蓝底黑字
——
横向
办公室
6
制度、岗位职责牌
0.6×0.9
淡蓝底黑字
——
竖向
办公室
注:本表格中各标识标牌的字体、颜色、标识内容、布设方式以及设置位置,各项目可适当调整。符号“----”表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
农民工标识标牌设置
标识名称
尺寸(宽×高)m
参考颜色
标识参考内容及要求
布设方式
设置位置
1
农民工维告示牌
1.2×0.9
白底KT板,标题红色宋体,38mm*36mm内容黑色宋体28*26mm
详见如下样板图
横向
项目大门
2
劳动用工信息公示牌
1.2×0.9
考勤公示栏、工资公示栏、劳动用工法律法规
横向
项目大门
3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的规约定或劳动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工资支付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请及时向所属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联系电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街道协调办联系电话:()街道社保所联系电话:处理一下网址标记
在建工程效果图。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村劳动力维权告示牌模板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大家好!我们是维权援助中心,致力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帮助农村劳动力维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提供以下告示牌模板,
希望能为你们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
告示牌标题:维护劳动权益,守护尊严
告示牌正文:
尊敬的农民工朋友们:
我们是维权援助中心,致力于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
为了维护大家的劳动权益,我们特别提醒大家做好以下几点:
1. 遵守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请认真阅读并明确
其中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2. 保障工资:加班工资、休假工资等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若
遇到拖欠或减少工资的情况,请及时向我们寻求援助。
3. 维护安全: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正当操作,请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4. 合法维权:如果你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维权,我们将为您提供法律援助和协助。
维权援助中心地址:[中心地址]
咨询[咨询电话]
请记住,维权从我做起,合法权益由我守护!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维护农民工的权益,争取公平和尊重!
维权援助中心
日期:[日期]
----------
(注意:此模板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样式)
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名称
考勤公示栏
建设单位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上岗考勤表)
施工总承包单位
名称
地址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劳务公司
名称
地址
劳资管理员
联系电话
(注:粘贴近三个月工人工资发放表)
维权提示
致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பைடு நூலகம்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电话:0777--2862153
地址:三沿路11号
备注:维权信息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米,高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口处!
本项目(合同段、工区)所在地区、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本项目(合同段、工区)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25 日。
三、举报投诉方式
施工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钦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投诉电话: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57号劳动大厦
一、劳动保障权益
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二、特别提醒事项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有关单位劳工专管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同时也可向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模板)农民工维权注意事项:1.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务必与用人单位(总承包或分包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应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2.及时向企业号等信息,以便企业能够每月准时发放工资。
3.配合企业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在现场签到。
4.如果企业当月未能按时发放工资,应立即联系承建单位的劳资负责人。
如果连续两个月以上未按时发放工资,应立即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
5.如果发生拖欠工资,并且已有欠条等相关证明欠款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如果对相关法律不了解,可以拨打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项目名称公示栏:工资支付公示(按月支付)项目地址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联系电话承建单位(总承包)联系电话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相关制度公示企业施工注意事项:1.开工前必须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缴纳工伤保险。
2.必须按月支付工资,并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同时,还应编制农民工用工管理台账和工资支付台账,并保存三年。
3.工程项目发放工资应当实行银行代发。
分包企业应按月向总承包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表,由总承包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代发工资。
4.购买工伤保险后,应在用工前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送人员花名册,并在增加或减少人员时及时更新。
5.如果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应及时向工信(商工)部门反映。
如果社会投资项目未按时拨付工程款,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分包单位: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投诉咨询电话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和田地区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1460元/月XXX(商工)部门投诉。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项目全体农民工:
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情况告示如下: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主要内容: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提倡签订集体合同;
建筑领域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按劳动合同的规约定或劳动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足额支付工资;
特别提醒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资,请及时向劳工监督员或劳工管理员反映有关情况,由其协调解决;工资支付协调不成的情况下,请及时向所属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或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
为有效维护你的权益,你应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
施工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劳工管理员: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劳工监督员:联系电话:
区政府清欠追薪办公室联系电话: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街道协调办联系电话:
街道社保所联系电话:
处理一下网址标记
在建工程效果图。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样表)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建设施工现场劳务工维权告示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
总承包单位
名 称
地 址
无欠薪项目
劳务管理员
联系电话
当地行业
主管部门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当地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诉电话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劳务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劳务管理员反映,劳务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的,可向无欠薪项目部工作小组组长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
6.对采取非法手段追要工资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
四、民工进入工地工作应当到项目部进行实名制登记(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考勤登记手续和用于存贮工资的银行卡。
五、民工在工地工作期间应遵守项目部考勤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勤.
六、民工应主动与项目部核算工资数额,并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银行卡由民工本人保管,如因民工将工资卡借给项目部或者他人而发生欠薪问题,由民工自己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如民工因工伤及工资纠纷等问题,可向安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处理.
县劳动监察大队
投诉地址
投诉电话
七、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办公和生活区,民工饮食、住宿、学习、娱乐等场所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和卫生标准。
八、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为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九、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用人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等侵权行为的,民工有权到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及建设主管部门投诉。
十、如民工存在不进行实名制登记参加考勤管理行为发生欠薪的,由民工自行承担被拖欠工资举证责任,对不能举证的被拖欠工资行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及建设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受理。
民工维权告知牌工Βιβλιοθήκη 名称建设单位总包单位
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
工资管理员
公开告知事项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对维权工作负全面责任,不得向无资质单位和个体分包工程;用人单位对
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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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单位名称 施工总承包 单位 企业负责人 项目经理 劳务管理员 监理单位 当地建设 主管部门 当地劳动保 障监察机构 单位名称 项目总监 单位名称 地址 单位名称 地址 投诉电话 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考勤公示栏
工资公示栏
维 权 提 示
亲爱的农民工朋友: 感谢您的辛勤劳动。为了更好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在务工和维权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进场后请于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 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在务工过程中,请根据实际情况尽量收集并妥善保存以下材料:劳动合同书、用于发放工资的 银行卡、工作证或上岗牌、考勤记录、工资条、从用人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收取押金的凭据、 被拖欠工资的结算单或欠条、健康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您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4.当工资被拖欠时,应及时向专职劳工管理员反映;专职劳工管理员2日内未能解决拖欠问题 的,可向劳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诉。项目部未能及时解决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及上述相关证据 材料向当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5.在维权过程中,应遵守法律法规,理性维权,不要以过激违法行为作为您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