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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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规划报建审批流程

(完整版)规划报建审批流程

规划报建审批流程一、选址意见书(5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1:1000用地红线图三份2、办事流程:窗口受理(国土局、环保局由窗口代办)→科、局级领导审批→窗口发证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建设用地报建申请表;建设项目批文一份(发改委或外经贸局批复);1:1000用地红线图原件一份(选址意见书);土地拍卖成交中标通知书。

2、办事流程:窗口受理→科、局级领导审批→窗口发证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建设项目批文一份(发改委或外经贸局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一份;建设用地许可证(国土局);总平面图、施工图(建施)、电子文件、已批准方案效果图、环保意见。

窗口受理→科、局级领导审批→测绘单位(放线)→窗口发证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7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昆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附电子文件);消防、绿化验收合格意见、土地证复印件2、办事流程:窗口受理→验收小组(现场验收)→科、局级领导审批→窗口发证五、户外广告、立面改造(3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或立面改造申请表(一式四份);现场彩色效果图(一式四份)2、办事流程:城管窗口领表→窗口受理→科、局级领导审批→窗口发证六、道路开挖(5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开掘占用道路申请表(一式二份)、示意图;2、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七、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5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a、排水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b、新建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排水方案备案表;c、已建项目:房产产权证明、租房协议(指租房经营户);d、排水平面图;2、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八、排水工程备案表(5个工作日)1、申报材料:排水工程备案表(一式五份)、排水总平面图(一式五份)、用地红线图一份;2、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建设工程(XXXXXX项目)竣工核实技术报告范本

建设工程(XXXXXX项目)竣工核实技术报告范本

建设工程(XXXXXX项目)竣工核实技术报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编制单位:核实:(签字、印章)校对:(签字、印章)审核:(签字、印章)编制单位(盖章)编制时间建设工程(XXXXXX项目)竣工核实技术报告一、土地出让合同规定配建内容(一)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配建要求(如配建道路或绿化带),土地出让合同附后);(二)含本次申请规划核实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无配建要求;(三)本次申请规划核实是否落实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建要求。

二、规划条件相关指标核实情况:(一)整个地块规划条件中规划指标以及配套公建要求(规划条件附后);(二)含本次申请规划核实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无配套公建要求。

(三)本次申请规划核实是否落实了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配建要求。

三、规划许可相关内容核实情况(一)含本次申请规划核实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载内容情况(工程证附后):含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分栋、分功能标注)、地下建筑面积(分功能标注);(二)本次申请规划核实:含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分栋、分功能标注)、地下建筑面积(分功能标注)。

四、若本次申请规划核实的建筑为该项目最后一期工程,必须对该项目所有建筑的规划指标进行总体核算(包括已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的建筑),出具核算结论。

附表一- 2 -XXX建设项目技术指标复核对比表核实人:校对人:附表一注意事项:1.该表以商住建筑为范例,其他建筑可比照该模板格式进行修改。

2.备注项为建筑面积计算中需要特别说明的的情况,例如建筑面积不计容、部分计容或者双倍计容等必须注明。

3.单栋建筑包含多种建筑功能的,以商住楼为例,可在建筑面积项中标注该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在备注中列明商业、住宅的分项面积。

4.配套公建除建筑面积外有数量要求的,如机动、非机动车位数量,应标明。

5.该表模板为A4纸张,若核实内容较多,核实单位可按照A3纸张制表。

附表二- 3 -建筑面积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建设项目名称:复核单位(盖章):核实人:校对人:附表二注意事项:1.该表以商住建筑为范例,其他建筑可比照该模板格式进行修改。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一、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

附件1:规划报建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事指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流程图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内容及要求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本4套、汇报文稿1份、图形数据文件光盘1份。

2、设计方案文本内容:(1)设计说明:现状及区位分析,用地功能布局、空间环境、路网结构、交通组织方式、绿地景观系统、基础设施安排等。

(2)经济技术指标:规划条件或出让指标、设计指标,单体建筑面积明细表,住宅户型面积比例表,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明细表及设置位置,停车位明细表等。

(3)项目区位图、现状资料调查、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

(4)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竖向图、定位图、管线图: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标明用地边界及地上地下建筑、绿地、道路、广场、河湖水面、停车场、交通出入口的位置和范围,建筑名称、层数等标注齐全、明晰,阳台、雨棚、台阶等附属部分标注准确。

标明室内外标高、坡长、坡度、坡向、地下建筑及覆土深度,地势复杂地段应作出防洪措施、场地纵向剖面、挡土墙详图等。

标明建筑退让、建筑尺寸、建筑间距,住宅及生活居住特征建筑须做日照间距系数和日照分析软件测算,说明测算结果,加盖设计资质专章。

(5)单体建筑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标注各层使用功能、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外墙色彩及材料等,应一次性报送全部建筑单体方案,包括配电室、门卫房等附属设施,民用建筑须做太阳能热水系统装置外观一体化造型设计。

(6)设计单位的规划设计资质证明。

3、汇报文稿内容:设计方案主要内容。

4、图形数据文件光盘内容:(1)设计说明、经济技术指标:WORD文件格式。

(2)项目区位图、场地现状照片、用地出让规划示意图、总平面彩图、建筑鸟瞰图、单体透视图:JPG文件格式。

(3)规划设计总图、单体建筑方案:DWG文件格式,总图采用威海市97独立座标系统,不得旋转、移动座标原点和缩放比例,应确保图形文件有效。

(4)汇报文稿:PPT文件格式。

5、重要建筑物单体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选、全方位分析、大范围研究。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变得越来越重要。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对建设工程规划方案进行审查和验证,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法规的要求,同时满足社会发展和环境可持续性的需求。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目的、流程和必要性。

一、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规划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通过核实,可以评估规划方案的效益和可操作性,预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还可以防止非法建设和滥用国土资源,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流程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集资料:核实前需要收集相关的规划文件、设计方案以及环境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2.初步审查: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了解规划方案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用地要求、设计方案等。

3.现场勘察:核实人员会各项勘察工作,包括测量场地、调查环境影响等。

4.专家评审: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和核实的结果,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

5.预审与修改: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规划人员会对方案进行修改和调整,以改进其合理性和可行性。

6.最终核实:对调整后的规划方案进行最终核实,确保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必要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必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合法性: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可以防止非法建设和滥用国土资源。

核实人员会对规划方案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确保方案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法规的要求。

2.提高效益:通过核实,可以评估规划方案的效益和可操作性,预测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提前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这将减少建设过程中的错误和纠纷,提高工程的效益。

3.保护环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也可以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核实人员会对规划方案是否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进行评估,并建议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确保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4.保障公众安全: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还可以保障公众的安全。

工程规划面积核实方案范本

工程规划面积核实方案范本

工程规划面积核实方案范本为了确保工程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对规划面积进行核实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我们制定了以下的工程规划面积核实方案,以确保规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一、规划面积核实方案的编制目的1. 为了确保工程规划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对规划面积进行核实是必要的。

2. 为了保证工程规划图纸与实地情况一致,提高规划质量和科学性。

3. 为了规避规划面积核实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误差和纰漏,提高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

4. 为规划面积核实提供科学的方法和步骤,以保证规划的准确性,可行性和完整性。

二、规划面积核实方案的编制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规划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如下的规划面积核实方案。

三、规划面积核实的基本内容和步骤1. 规划面积核实的基本内容(1)对规划图纸中的面积数据进行核实,检查规划图纸中的各项内容是否与实地情况一致。

(2)对规划图纸中的面积数据进行比对和校核,确保图纸中的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核实规划面积的过程中对相关材料和数据进行整理和归档,以备后续工作和管理参考。

2. 规划面积核实的具体步骤(1)梳理规划图纸中的面积数据,了解规划图纸中各项面积的涵盖范围和变化情况。

(2)对规划图纸中的面积数据进行逐项比对,确保图纸中的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对规划图纸中的面积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以确定实地情况与图纸数据的一致性。

(4)对勘测和测量数据进行比对和校核,核实规划图纸中的面积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整理核实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和数据,形成核实报告,以备后续管理和应用。

四、规划面积核实的工作程序和要求1. 规划面积核实的工作程序(1)确定规划面积核实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2)开展规划面积核实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文档资料的梳理和整理,勘测测量设备的准备和检查,核实员的培训和组织等。

(3)根据规划图纸中的面积数据,进行实地勘测和测量工作,确保图纸中的数据与实地情况的一致性。

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条件核实办事指南

市政工程道桥、管线规划条件核实办事指南
设计单位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
一、项目性质与申请事项(打“√”选择)
1、项目性质□新建工程□扩建、改建工程
2、申请事项□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绿化工程规划条件核实
□市政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架空线路□埋地管线□其它)
二、项目情况摘要
1、建筑工程
项目名称
建筑物功能
4.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5.审批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2、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可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
(申请单位(人)(签章)工程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注册建筑师(盖章)工程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核验档案意见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盖章)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请用电脑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墨水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清晰,方便阅读;
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
4、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
5、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
6、已完成配套工程;
7、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1、《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
(5)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办事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办事

指南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办事指南
1. 办理对象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人或指定代理人。

2. 办理条件
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建设项目规划;
3.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建设方案,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4.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有关部门批准;
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编制竣工图设计文件;
6.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验收建设工程。

3. 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批复文件;
3.建设项目规划方案;
4.建设项目建设方案;
5.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6.建设工程竣工图设计文件;
7.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4.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指定代理人携带办理材料到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窗口;
2.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如材料齐全,应当立即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3.申请人或指定代理人领取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5. 注意事项
1.办理时应当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办理材料应当齐全,如材料不全,应当及时补全。

6. 办理窗口及联系电话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核发窗口:人民路XX号市政府一楼建设局;联系电话:XXXX-XXXXXXXX。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

《山东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的监督管理,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包括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国有土地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本办法实施竣工规划核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是指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和相关政策、规范为依据,对已竣工待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复核和确认的行政行为。

第四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规划核实工作。

上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规划核实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委托具备条件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地下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勘验测绘)。

1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各项工程内容已全部竣工;(二)规划许可确定应当予以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用地)清理完毕;(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全部完成。

建筑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小型市政、管线工程申请竣工规划核实,可以不进行竣工规划勘验,不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勘验测绘报告》,小型建设工程的具体标准由各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

第六条规划核实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规划核实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发出是否受理的通知,对报送资料齐全的,发出受理通知书;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资料;对不符合申请要求的,书面告知理由。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规划验收)2020最新详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规划验收)2020最新详细流程

彩色扫描电子文件。 需提交纸质版报告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测量和竣工查丈报告 (原件各1份)(深圳市)
企事业单位(测绘单位)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和房产测绘系统生成的
电子测绘成果。
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访问、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选择申请办理事项,根据预审要求填报相 关信息、提交相关电子材料、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等,申请人在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 2.网上预审。收到预审申请2个工作日(或规定时限)内完成网上预审,符合预审条件的,通过预 审;不符合预审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不予通过预审;预审结果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 请人。 3.受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自愿选择窗口提交或邮寄送达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综合窗口报件,综 合窗口受理人员根据预审结果及提交材料实施受理。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将相关信息 录入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列明理由,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补正 材料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情况。对于提供网上全流程办理的,网上预审通过后转入网上 受理,申请人可无需到综合窗口提交材料,受理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告知申请人。 4.申请材料交接。综合窗口将报件材料转交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午5:00前接收的材料当天转交, 下午5:00后接收的材料于第二个工作日上午10:00前转交,并办理交接手续。 5.审核。受理后,审核人员对材料内容进行核查。审核时限为7个工作日,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 项目审核时限1个工作日。 6.审批。处(科)室负责人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局领导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作出 审批决定。 7.办结。承办人在审批决定作出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作出办结决定。通过审查的出具《建设工程规划 验收合格证》,未通过审查的复函说明理由。 8.送达。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人在证件或批复作出后,办理结果将以短信的形式通知申请人,有纸 质证件或批复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 9.材料归档与发文登记。审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等送至档案室归档,完成发文登记。 10.发文材料交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承诺办理时限内将办理结果文书转交给本级大厅综合窗 口,并办理交接手续。 11.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综合窗口通过全 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发送领件通知。申请人通过窗口自取的,综合窗口在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结果 文书或证件,并要求申请人通过电子签名签收;通过邮寄方式领取的,综合窗口委托邮政单位寄件送 达;通过自助服务终端取件的,综合窗口告知申请人持身份证或取证密码在规定时间内到自助服务终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3.11.23•【字号】武自然资规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的通知各区(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实施,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11月2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条件核实内容第三章规划条件核实标准及处置第四章附则武汉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交通市政线性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工作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经批准的规划方案图件的必备性要求,对已竣工项目的规划实施情况是否符合规划条件进行核实。

第四条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开展规划条件核实工作。

第二章规划条件核实内容第五条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应当核查下列内容:(一)建设用地范围与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与地下建筑面积、计容与不计容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以及规划条件中有特别说明的指标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二)建筑造型、立面风格、主要色彩材质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三)总平面布局中建筑工程的建设位置、主体功能、退让距离、建筑间距、建筑层数、建筑高度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四)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社区、物业、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屋等市政用房,配套商业,公租房等)的建设位置及建筑面积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五)地上与地下空间交通组织、公共通道、停车配建(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位的数量)、车库出入口位置及尺寸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六)地下空间范围、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七)建筑单体功能、外轮廓、尺寸、层数、层高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八)用地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是否已拆除;(九)存在违法建设的,是否已处理;(十)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技术规定等要求的其他事项。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概念、内容、程序与规划核实技术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概念、内容、程序与规划核实技术
2•021/以8/11上6 项建立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指标是在竣工18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是指规划主管部门对建立工 程的放线情况和建立情况是否符合建立工程规划 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展验核 和确认的过程。
• 建筑工程规划核实分为放线核实、根底竣工核实、 工程竣工核实三个环节,实行责任告知、联系人、 规划核实确认书等工作制度。并分别通过验核建 立工程的放线报告、根底竣工测量报告、工程竣 工测量报告等措施,加强对建立工程的监视检查。
2021/8/11
9
规划核实
• 第四十五条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
建立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 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立单位不得组 织竣工验收。 • 建立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 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2021/8/11
10
什么是建立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统一的城 乡规划体

《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
2021/8/11
7
立法过程
• 城市规划条例 • 〔国务院1984年1月5日公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 1989年12月26日公布,1990年4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国城乡规划法 • 2007年10月28日公布,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文本应载明以下内容:
• 建立工程竣工验线回单建立工程竣工比较分析表
• 建立工程建筑面积明细表
• 建立工程建筑面积汇总表
• 其他情况说明等。
• 其中,建立工程使用功能应严格按照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附图确定的功能标注。
• 附图应为
• 实测 1:500现状地形管线图

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模板】

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模板】

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乡规划条例》、《XX 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规划条件核实。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是指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实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要求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范围内的规划许可内容已全部完成;(二)应当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已全部拆除;(三)已委托具有城市规划测绘资格的测绘单位按照《XX 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规定的内容及要求完成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具有有效的《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四)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五条建设工程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分期建设的,可以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未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分期建设的,不予受理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申请。

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应当完成分期规划条件核实范围内规划许可的全部内容。

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独立占地的主要公共配套设施。

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分期规划条件核实范围内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合理误差应当独立核实。

第六条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应当提交以下资料:(一)《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三)《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四)其他应当提交的资料。

第七条《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是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的重要依据。

测绘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按照《XX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测绘,如实反映建设工程现场状况(包括所有规划许可的规划条件的内容),出具规范的《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

测绘单位应当对《XX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完整版)规划报建审批流程

(完整版)规划报建审批流程
、申报材料:
a、排水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b、新建项目: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排水方
、已建项目:房产产权证明、租房协议(指租房

d、排水平面图;
2、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八、排水工程备案表(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排水工程备案表(一式五份)、排水总
、用地红线图一份;
2、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申请表;建设项目批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总平面图、施工图(建施)、电子文件、
窗口受理→科、局级领导审批→测绘单位(放线)→
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7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昆山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
;消防、
2、办事流程:窗口受理→验收小组(现场验收)→
五、户外广告、立面改造(3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或立面改造申请表
;现场彩色效果图(一式四份)
2、办事流程:城管窗口领表→窗口受理→科、局级
六、道路开挖(5个工作日)
1、申报材料:开掘占用道路申请表(一式二份)、示
、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七、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5个工作日) 源自一、选址意见书(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1:1000用地红线图三份
2、办事流程:窗口受理(国土局、环保局由窗口代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个工作日)
1、申报材料:建设用地报建申请表;建设项目批文
;1:1000用地红线图原件
;土地拍卖成交中标通知书。
2、办事流程:窗口受理→科、局级领导审批→窗口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方案怎么写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方案怎么写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方案怎么写一、引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是指对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系统、全面的核实,以确保规划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实现工程建设的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和安全性。

规划核实是建设工程实施前的重要环节,对于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和工程实施进度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方案非常必要,可以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国家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核实目标1. 确保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 确保规划设计的经济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3. 提高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规划设计与工程实际需求的对接。

4. 保障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工程质量。

5. 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核实工作的标准化、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核实内容1. 规划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

2. 规划设计的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

3. 建设工程的技术指标和安全标准是否符合要求。

4.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5. 规划设计的场地选择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6.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地质勘察报告的要求。

7.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土地、国土、城市规划等方面的要求。

8.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用地、用水、排水等方面的要求。

9.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产权、土地权证、土地转让等方面的要求。

10.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11.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消防规范、安全规范等方面的要求。

12.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道路、交通、绿化等方面的要求。

13.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等方面的要求。

14.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规范。

15. 规划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节能、环保、绿色建筑等方面的要求。

四、核实方法1. 对规划设计进行资料查阅、技术交流和现场勘查。

长春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操作办法(试行)

长春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操作办法(试行)

索引号 F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信息名称长春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操作办法(试行)公开日期2011-06-16长春市规划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操作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长春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按照本办法办理竣工规划核实。

法规监察处、开发区规划处按照职责权限做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现场踏查、向局例会汇报和办理工作。

各城区规划分局(开发区规划局)负责本辖区内乡村村民建设住宅竣工规划核实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具备以下规定条件的,建设单位方可申请竣工规划核实:(一)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含绿化、道路)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要求全部竣工;(二)土地整理界线范围内应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清理完毕;(三)建设工程已按要求进行竣工规划实测。

第四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的内容:(一)规划局要求提供的规划许可文件是否齐全;(二)建设情况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三)建设工程的总面积、容积率,以及建筑单体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建设性质、平面位置、立面造型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要求;(四)道路、绿化、环卫、停车泊位、交通出入口、地下管线工程等是否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建设完成;(五)规划整理用地范围内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是否拆除完毕。

法律、法规规定由专业部门进行专项审核的,由专业部门出具单项审核意见。

第五条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人书面提出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通知书》的综合报告(说明建设工程完成情况、违反规划建设的处理结果、经批准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修改及实施情况、环境工程完成情况,利害关系人问题解决情况和其他需说明事项);(二)规划条件及附图一份;(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附件、附图、立面效果图、经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原件各一份;(四)《建设工程定位验线合格通知书》复印件;(五)经过竣工规划实测培训的建设工程测绘单位提供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绘图八份(含各类地下管线)。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第一篇: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建设工程规划放、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办事流程一、规划放线(5-7个工作日)1.申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放线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经审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坐标定位图等技术资料、报建批准的施工图原件(已盖规划审核章)等相关材料向规划分局申请放线。

注: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电子文件(图件为DWG 格式),提交复印件材料需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审核。

规划分局审核,同意后发放《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3.钉桩、放线。

建设单位委托经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认可,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对建设工程进行钉桩、放线。

二、规划验线1.规划初验。

(3-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在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进行施工放线后,应提交验线申请和测绘单位出具的放线测量报告向规划分局申请验线。

建筑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用地四至界线、建筑位置、建筑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的距离、建筑间距、每栋建筑的外墙轴线尺寸、建设工程规划公示牌设置情况等。

市政管线工程初验主要内容:管线的平面坐标、管径或者断面尺寸等。

市政道路工程初验主要内容:道路中线坐标和边线、桥梁平面等。

规划分局到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初验,合格后发放《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

建设单位拿到《建设项目工程开工验线合格通知单》后,可按初验合格的灰线进行开挖施工。

2.工程规划复验(5-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施工到基础±0.00时,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申请基础±0.00复验。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地下空间的退让距离、地下空间面积、地下空间出入口位置等。

市政管线工程在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向规划分局提出复验申请。

复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初验的所有内容、管径、管底标高、管顶标高、覆土深度以及与相关管线的最小间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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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发布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核发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的办理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建设工程。

2.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应当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3)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并有测量图的;
(4)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均已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已清理干净; (5)规定配套公共设施应完成并移交给政府的,应完成相关移交手续;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规定的各项要求; (2)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各项要求,
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的各项要求; (3)未完成建设项目竣工测量,没有测量图的;
(4)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构筑物、建筑物未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垃圾未清理干净; (5)没有按照规定将配套公共设施移交给政府的,且没有完成相关移交手续的;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

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三、实施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文山州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审批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规划部门提供的标准格式文书); (2)建设工程规划批复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已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方案,施工工程总平面图、施工图和其它相关资料; (4)放线、验线记录及建设工程正负零验线合格单;
(5)有测绘资质单位测绘的建设项目竣工测量图(比例1:500--1:1000);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 办理窗口: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住建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

办理人:张艳 六、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办事指南(完整版)
BSZN-151032—2017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3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此项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
建设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进行初审。

初审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为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表,建设单位领表后按要求完善表格填写,表格填写后交到住建局规划股审查,审查通过后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踏勘现场核实,技术审查后提出拟办意见,把相关材料呈送分管副局、局长长提出意见,局长同意方可向申请人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对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告知申请人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完善处理,待相关问题处理完毕后进行再次验收。

(三)考核(无)
(四)审批发证
住建局在接到审批材料时进行审核并到施工地进行现场验收核实,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后向申请人办理相关手续,让建设单位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局窗口
2.电话咨询。

联系电话:住建局:(0876)7627402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7625250;
县委编办电话:(0876)3032451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当场可以获得结果。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人当场直接领取。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投诉:住建局:(0876)7627402
政务服务管理局:(0876)7625250;
县委编办电话:(0876)3032451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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