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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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暂行)

说明:

1、补偿收费标准为赔偿收费标准的80%。

2、确需排管切根,但地下管线排管开挖距树干中心距离小于0.95米的,按补偿标准120%

计赔补偿。

3、造成树木死亡的,按树木赔偿费进行赔偿。

4、绿化设施补偿按照《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执行。

5、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除外。

6、当灌木的高、蓬径、球径、地径规格不一致时,以最大值计赔补偿。

7、植树季节指:移植落叶树为当年11月1日-翌年3月30日,移植常绿树为3月1日-

5月30日、10月1日-11月30日.其他种类参照常绿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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