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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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井下电气设备是指安装在井下工作环境中的各种电气设备,包括电动机、发电机、配电柜、电缆等。
在井下工作环境中,电气设备的管理非常重要,不仅关系到工作人员的安全,还直接影响到井下工作的正常进行。
因此,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不容忽视。
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理等。
下面将重点介绍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具体措施。
首先,定期检查是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定期检查应按照设备的使用频率和重要性进行排定,重点检查设备的外观是否有损坏、接线是否松动、绝缘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等。
检查时应注意使用专用工具,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定期检查的频率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
其次,维护保养是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关键环节。
维护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等工作。
设备清洁应定期进行,以防止积尘、湿气对设备的影响。
润滑工作主要是对设备的轴承、齿轮等部位进行润滑,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紧固工作是指定期检查设备的螺丝、螺母等连接部位,并进行必要的紧固工作,以防止设备的松动。
另外,故障处理是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重要环节。
一旦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排除故障的工作。
故障处理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根据设备的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故障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以保证工作的安全性。
总之,井下电气设备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专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通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等措施,可以有效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转,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同时,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电气设备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只有做好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工作,才能保证井下工作的顺利进行。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de3bc75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c88227e.png)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规程》、《井下环境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保障矿井井下人员的安全。
第二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适用于矿井井下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设备、电动机、电缆等。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矿井井下各个工作区域以及电气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等全过程。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第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设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责任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并实施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防爆管理的制度和标准、组织培训、检查监督等。
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维修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工作,确保维修的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的安全标准第八条矿井煤矿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安全防护等方面制定标准。
第九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测和鉴定,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
第四章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电气设备的使用与操作第十二条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并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章防爆管理的培训与教育第十四条矿井煤矿企业应组织电气设备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爆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第七章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第十六条矿井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0491b94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c9.png)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规定(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
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
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
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
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
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一)。
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
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
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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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杜绝失爆,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XX焦煤集团公司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范围是指井下高低压供用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购置、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各矿机电科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各矿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电气安装、检修、拆除工作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配足机电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编制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帐,绘制井下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高低压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矿机电科技术负责人审核,经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及采(盘)区必须有专门的供电设计,要使用统一的“供电设计软件”,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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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管理范本1. 引言井下电气设备是煤矿、石油、天然气等行业中非常重要和复杂的设备之一,它对生产运行起着关键性作用。
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和设备可靠运行,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有效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一般原则、组织结构和具体的管理步骤。
2. 管理原则2.1 安全第一在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中,安全必须放在首位。
各级管理者应始终牢记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2 综合管理井下电气设备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如电气、机械等。
因此,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应该是综合性的,不仅要考虑设备运行状况,还要考虑设备维修保养、人员培训等多个方面。
2.3 预防为主在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中,预防措施比事后处理更加重要。
管理者应加强隐患排查和检修,确保设备隐患及时发现和消除。
2.4 系统性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该是一套系统性的管理,包含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检查考核等流程,确保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3. 组织结构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组织结构应该包括以下部门和人员:3.1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工作计划,对下属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和监督。
3.2 生产部门生产部门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和巡检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
3.3 维修部门维修部门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及时消除设备故障和隐患,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4 安全监控部门安全监控部门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进行监控、预警和报告,发现设备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3.5 培训部门培训部门负责对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3.6 监督机构监督机构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 管理步骤4.1 设备规划根据生产需求和技术要求,制定井下电气设备的规划方案,包括设备配置、设备更新等内容。
4.2 设备采购根据设备规划方案,进行设备采购工作,选择具有良好信誉和稳定性能的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寿命。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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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井下电气安全管理是指对井下电气设备、线路以及操作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井下电气工作的安全可靠进行。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是维护矿山生产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预防电气事故、保障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建立井下电气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井下电气工作,提高井下电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井下电气设备管理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必要时可以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
对新建、改建或重要设备的安装、设备改造、更新、退役和维修等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有专人负责。
2. 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选用、安装、使用和维护。
电气设备的运行环境必须符合设备的要求,严禁在环境不适宜的地方安装电气设备。
3.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安装、维修、报废等进行记录,并确保资料真实可靠。
4.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的巡视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维修。
对于设备失效或无法修复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报废,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三、井下电气线路管理1. 井下电气线路必须按照规范进行敷设和维护,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要求。
电气线路的绝缘电阻必须符合相关标准,且井下线路必须与其他设备的线路隔离。
2. 井下电气线路必须进行定期检修,对破损、老化或有安全隐患的线路必须及时更换或修复。
对于容易受到机械冲击或磨损的线路,应增加保护措施。
3. 井下电气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规范和标准,应避免与易燃、易爆等物质接触。
线路的高位敷设必须做好绝缘保护,并设置防护装置,以防止发生触电事故。
四、井下电气操作人员管理1. 井下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电工证书,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增强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井下电气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操作、不规范操作以及私自改动电气设备。
对于操作规程的更新和修订,必须及时进行培训和告知。
井下供电设备管理办法范本
![井下供电设备管理办法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e3d93c8b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d1.png)
井下供电设备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为了保障井下供电设备的安全运营,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稳定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井下供电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各个环节。
三、设备选购1. 在选购井下供电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进行。
设备的参数、规格等应符合井下作业的实际需求。
2. 提供设备厂家的产品合格证明,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四、安装与调试1. 设备安装前,应进行现场勘察和技术交底,确保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要求,严禁在易燃易爆环境或其他危险区域安装设备。
2. 安装过程中,应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操作,并有专人进行监管和验收。
3. 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的调试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各项参数符合要求。
五、设备运行与维护1. 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相关技术文件进行设备运行,不得超负荷运行或超过设备的使用寿命。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维护过程中应注意电源的切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 设备运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如需要维修,则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六、设备检修1. 定期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安全检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检修工作由设备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共同完成。
2. 检修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线路连接检查、绝缘性能检查、接地装置检查、运行状态检查等。
3. 检修记录应详细记录检修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和跟踪。
七、事故处理1. 对于井下供电设备的事故,在保障人员的安全的前提下,应及时切断电源,并进行紧急救援。
2. 对于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事故,应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根据事故原因,对设备进行修理、更换或重新设置,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八、监督和管理1. 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维护与管理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维护与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1289ccf3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64.png)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维护与管理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维护与管理是确保煤矿生产运行安全的重要环节。
井下电气设备在煤矿生产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所以对其进行维护与管理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
本文将针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与管理进行深入探讨,通过了解维护的方法和管理的要点,提高电气设备在煤矿生产中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一、维护方法1. 定期巡检定期巡检是维护井下电气设备的常用方法之一。
通过定期巡检可以及时发现设备的运行异常和潜在故障,从而采取相应的修复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巡检内容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电流电压参数测量、接线端子的紧固检查等。
定期巡检开展频率一般为每班次、每天、每周等,根据设备的具体情况和运行状态确定。
2. 预防性维护预防性维护是在设备运行正常的情况下,根据设备运行特点和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预防性维护的目的是提前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常见的预防性维护措施包括更换易损件、清洁设备内部、检查电缆连接等。
3. 故障维修故障维修是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时进行的紧急维护措施。
井下电气设备维护人员应该具备快速判断和处理故障的能力,保障设备迅速恢复正常工作。
故障维修包括故障诊断、故障隔离、故障修复等步骤。
维护人员需要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常见故障,能够快速定位并解决问题。
二、管理要点1. 设备台账管理建立设备台账是进行电气设备维护与管理的基础。
设备台账应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购置时间、投运时间、维护记录等基本信息。
通过设备台账可以清晰了解每台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历史,有利于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和预防性维护方案。
2. 维护人员培训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维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维护方法和操作要点。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维护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维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 保养计划制定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理的保养计划是电气设备维护与管理的重要环节。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84b58395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d3.png)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总则1.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设备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包括电缆、开关箱、灯具等。
3.所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报废等均需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
二、防爆标准1.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准需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规范,包括GB3836.1-2024《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3836.2-2024《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防爆型“d”》等。
2.在购买电气设备时,需注意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产品,购买前要查看并保留相关产品的证书及防爆合格证明。
三、安装要求1.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电气设备的位置和数量,避免设备间的过密堆放。
2.电缆的安装需注意避免弯曲和磕碰,避免在易受损或有挤压风险的地方铺设。
3.开关箱的安装要求固定可靠,箱体需与地面接地,安装完毕后要进行漏电保护器的测试。
四、使用与维护1.对于电缆、开关箱、灯具等电气设备,在使用前需定期检查,确保设备外部无明显破损。
2.使用中如发现电气设备的异常情况,如发热、漏电、防火门无法关闭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3.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保持设备的清洁和正常运行状态,如发现设备有异常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4.定期进行电气设备的离线检测,包括绝缘电阻测试、接地装置测试、漏电保护器测试等。
五、操作规范1.熟悉并遵守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严禁操作设备时违规操作或超负荷使用。
2.使用设备前需确保设备本体和周围环境无可燃物、易燃气体等危险物质存在,保持设备周围的通风。
3.在更换设备或检修设备时,需断开与电源的连接,确保安全维修。
4.电气设备维修时需佩戴符合防爆标准的防护装备,如防爆服、防爆手套等。
六、报废处理1.电气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发生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需及时报废。
2.报废设备需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退场、封存和销毁等。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cfbfd392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0c.png)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了确保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电气设备的管理1. 煤矿应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规格、投运时间、维修情况等内容,并定期维护更新。
2. 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巡检,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并保持设备运行记录。
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维修人员进行,禁止无资质人员擅自维修。
三、电气工作人员管理1. 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电气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电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培训并考核,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从事与电气工作相关的操作。
3. 电气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并严禁饮酒、吸烟等行为,确保工作期间的安全。
四、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 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维修过程中,必须断开电源,并进行安全操作,避免触电、短路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五、应急措施1. 煤矿应制定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救援程序和责任分工,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
2. 发生电气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采取紧急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进行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
六、安全教育与宣传1. 煤矿应定期组织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电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在矿井内设置电气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宣传,提高职工对电气安全的重视程度。
七、监督与管理1. 矿井应建立电气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2. 监督部门应定期对煤矿的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3. 电气设备和电气工作人员的考核评价必须定期进行,对不合格的设备和人员,要进行整改或淘汰。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cf921ca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17.png)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并确保井下工作环境达到防爆要求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并经过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2.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运行及使用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由专业人员负责。
3.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建立台账记录。
4. 井下电气设备的工作场所必须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设有必要的防爆措施。
5. 井下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
6. 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电器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通过防爆性能测试合格。
7.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的购置、使用、检测等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
8. 对违反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责任追究。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保障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并防止发生事故和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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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c984a83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2d.png)
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一、引言本电气管理规定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旨在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有效性。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免受电气灾害的伤害,并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确保井下作业的顺利进行。
二、定义2.1 井下电气设备:指在井下使用的涉及电气能源供应或控制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井下照明设备、电动工具、控制设备等。
2.2 工作人员:指在井下进行作业的人员,包括井下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检修人员等。
2.3 井下电气工作:指与井下电气设备有关的安装、维护、检修、测试等工作。
2.4 电气灾害:指与井下电气设备相关的事故、火灾、电击等意外事件。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3.1 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2 井下电气设备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符合技术规范和性能要求。
3.3 井下电气设备的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数量、安装位置等信息,并保留备份。
四、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4.1 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说明进行,不得擅自拆封、改动或使用未经授权的设备。
4.2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3 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维护的日期、内容和人员,并保留备份。
4.4 井下电气设备的故障应及时报修,并禁止擅自进行维修。
五、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测试5.1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5.2 井下电气设备的测试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3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测试记录应详细记录检修和测试的日期、内容和人员,并保留备份。
六、井下电气设备的培训和教育6.1 井下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电气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知识。
6.2 井下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提高电气安全意识和技能。
关于井下电气管理的规定
![关于井下电气管理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6de4000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cc.png)
关于井下电气治理的?朱集西煤矿关于井下电气治理的〔暂行〕?各单位:为确保我矿平安生产,杜尽井下电气失爆,井下电气按照高瓦斯矿井模式进行治理。
为了适应规程及标准的变化要求,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井下电气治理?,结合?煤矿平安规程?及有关文件,依据我矿电气实际情况,制定本。
一、治理机构成立以机电矿长为组长的电气治理领导小组,机电事业部应有一名副部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并有电气工程师或电气技术员专门负责井下电气工作。
机电事业部设立电管队,电管队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进行治理、检查,并对全矿井下电器设备进行监督治理。
二、职责范围(一)电管队职责1、在机运事业部副部长领导下,负责全矿井下电气治理日常工作。
2、每月组织两次由施工单位机电经理或机电队长参加的井下电器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负责对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持和检查情况汇报,对发现的咨询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限期解决。
每月由机运部副部长主持召开电气治理工作会议,布置井下电管工作。
3、负责防爆电器设备防爆合格证的统一治理,做好进井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验收工作。
不符合防爆要求的电器设备有权禁止进井。
4、负责新采区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及审查。
5、负责绘制全矿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器布置图。
6、负责全矿井下拆线、搭火和停、送电申请单的审批。
同时监督施工。
7、负责井下变电所日常维护、检漏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过流保卫的验算,保卫调整工作及每月一次远点试验。
8、对修理好的各种防爆电器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进行验收。
9、负责全矿小型电器、电缆的领取、编号、发放、修理、验收和回收治理工作。
10、参加新安装电器设备的验收。
11、参与对全矿井下电气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12、对以下情况之一的有权停止供电,并给予处分。
〔1〕未经电管队批准的拆线、搭火;〔2〕瓦斯电闭锁不灵敏、掘进头不具备风电闭锁以及局扇“双三专〞不能自动切换的;〔3〕其它存在威胁供电系统平安运行的。
13、对井下电器设备不符合治理及威胁平安的有权与有关单位联系,限期解决,直至停止使用。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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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井下电气设备是煤矿井下作业中的重要设备之一,其安全运行对于矿井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需要建立有效的防爆管理制度。
以下是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一、管理目标1.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保护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预防井下电气设备带来的伤害。
3.提高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效率,确保矿井的正常生产。
二、责任与权限1.矿井领导应制定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并把责任明确分配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购买、使用、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布置和调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三、设备选购与使用1.井下电气设备的选购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进行,考虑矿区气体等级、井下环境条件和作业需求等因素。
2.选购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防爆性能和防尘性能。
3.使用井下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并保持设备的清洁和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设备维护与检修1.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
2.设备维护包括设备的定期清洁、润滑和检查,以及必要的零部件更换。
3.设备检修需要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检修后的设备需要经过严格的试验和检测,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设备管理与登记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档案,并对每台设备进行编号和登记。
2.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的购买、使用、维护和检修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设备档案。
3.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设备管理与登记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设备故障处理与事故预防1.对于井下电气设备的故障,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进行处理,防止设备故障对矿井的安全生产带来影响。
2.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故障的报告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设备故障的原因和处理过程,以便从中总结经验教训。
3.为了防止井下电气设备故障引发事故,矿井应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试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和更换。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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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一、引言煤矿井下电气管理是确保煤矿井下电力设备、电气系统运行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保护矿工和矿山设施的安全,制定本规定,以规范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和维护。
二、安全责任1.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电气管理的责任分工。
负责电气管理的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的运行特点和维护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关证书。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于发现的电气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解决,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设备安装与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设备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2.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设备的检查情况、维修记录和更换部件等信息。
3. 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应由持有相应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操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
四、电气设备的防护与应对意外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防止人员误触和设备的损坏。
同时,在设备附近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
2. 矿山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便应对电气设备故障和意外情况。
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设备和保护人员的安全。
五、培训与教育1. 对于接触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矿工,矿山管理单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常见故障的解决方法以及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2. 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具备足够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六、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矿山管理单位应及时进行调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情节严重的,应予以停工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监督与检查1.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应有相应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机构应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领导带班检查等方式,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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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是为了保证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和防爆性能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该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电气设备的防爆安全。
2. 设备购置:购置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爆标准,要选择经过防爆合格评定的产品,并按照防爆要求进行安装。
3. 设备维护:煤矿企业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并编制维护计划和记录。
4. 使用管理:煤矿企业要对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防爆性能。
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防爆检测: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测,确保设备的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对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定期检测,及时消除隐患。
6. 废弃电气设备处理:对废弃或损坏的电气设备要进行专门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拆解,以免对工作环境和人员造成安全隐患。
7. 事故处理:对发生的电气设备防爆事故要进行及时处理和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该制度的实施要求,需要煤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强设备监督、加强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以确保煤矿井下的电气设备能够稳定、可靠地运行,确保矿工的安全。
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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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二○一一年二月一日)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一、井下电气管理(一)井下电气工作应做到“三消灭”,即消灭电气失爆、消灭电缆不合格吊挂、消灭电气明线头、鸡爪子、羊尾巴,并应杜绝重大及以上电气责任事故。
(二)电管组全面负责井下电气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具有:用电审批权、电缆审批权、现场检查权、电气事故追查权、停止威胁安全的用电权。
(三)井下所有掘进头的局扇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供电,实行双局扇、双电源,做到采、掘分开供电。
所有局扇电源电缆都必须敷设在有新鲜风流的进风巷道内,串联通风的局扇电源电缆必须在新鲜风流处设有分断开关,以便排放瓦斯时切断风流中电源.(四)新采区安装必须有经矿有关领导审批的供电系统设计图,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电管组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应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
若安装单位在安装过程中,需要改供电系统设计图时,必须经矿有关领导审批方可进行安装,否则安装完毕进行交接时,电管组不予签字验收。
(五)所有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执行包机到人,挂牌留名。
无专责牌、有牌不填写或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填写错误均为不完好设备。
(六)电气设备应上台,两件以上的小型电器应上板,零部件应齐全完整,同一部位零部件规格应一致,禁止大盖朝帮或喇叭咀朝上,违反上述规定均为不完好设备。
(七)馈电开关的短路保护整定值必须做到计算值、标牌值、实际值三相符,实际值小于计算值的为不完好设备,实际值大于计算值的按失爆论处。
(八)短期内停用的电气设备应切断电源,由电源使用单位维护,未移交前的新安装设备以及待撤除设备,由安装、撤除单位维护。
(九)无单位使用或无人专责维护的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应切断电源禁止使用,直到有人专责维护为止。
(十)一旦发现电气火灾或重大电气事故隐患,不论什么人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然后向调度室汇报。
(十一)严禁开关小孔接660V电源(检漏继电器除外);严禁开关电源、负荷侧接线柱颠倒使用;严禁电器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超压使用。
2023年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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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包括井下用电设备、电气工具仪表、电缆线路等。
第三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选型和安装第四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矿井地质条件、采煤工艺要求和安全生产需要进行合理选择,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按照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和验收。
第六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合理,避免安装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的地方,并应设置防爆措施。
第三章运行与维护第七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必须由具备中级以上电工资格的人员操作,且持证上岗。
第八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检修和维护,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九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应有专门的维护记录和维修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按照维修方案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一条:每个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应急职责和安全疏散路线。
第十二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各级人员熟悉应急程序和操作要点。
第五章安全培训和监督第十三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五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对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重大事故,煤矿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三篇)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06c0d383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19.png)
井下电气设备及防爆电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井下机电设备防爆管理工作,杜绝失爆现象出现,结合鑫铜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
第二章具体内容第一条机运部成立电气防爆检查组,其职责是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入井防爆性能检查及井下日常防爆检查。
第二条机运部要不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使用情况、完好及防爆情况进行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两次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电气设备质量整改通知单,对失爆的按规定进行罚款,并在规定处理期限内,按时检查落实处理情况。
第三条所有设备入井时必须有矿电气防爆检查组签发的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
运输队应对入井的设备严格把关,认真核对设备入井证,没有入井许可证的设备,运输队有权拒绝该设备入井。
发现没有有效许可证而下井的,给予当班运输队井口把钩负责人100元/台的罚款。
因该台设备原因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
第四条机运部每月对全矿电气设备防爆情况总结评比一次,对防爆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对每月做的好的单位给予1000元的奖励,并对有关领导和防爆检查人员给予200元奖励。
第五条所有机电设备的入井、按下列办法执行:(一)各队设备管理员持设备出库单(或调拨单)到机运部办理防爆设备入井许可证,办理完毕将入井证井口联交运输队当班井口负责人,井口负责人按程序检查无误后方准设备入井。
(二)特殊情况下急需入井的机电设备,可经机运部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报请当天值班矿领导同意并由值班调度员签字批准后,方可入井。
但使用单位必须在第二天到机运部防爆检查组补办入井许可证。
否则,罚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或经办人100元/台·天。
(三)各单位设备包机人员应妥善保护设备防爆检查合格证,以便上级领导及矿设备检查组的检查核对。
该台设备升井后或在设备检查中被设备检查组认定不得继续使用时,书面通知该设备使用单位,防爆检查合格证自动失效。
(四)矿防爆检查组应对每台入井的机电设备进行登记入册。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6d8dd9d294ac850ad02de80d4d8d15abe23000d.png)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煤矿井下是一个复杂且危险的作业环境,电气管理规定是确保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井下电气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要求1. 设备安装位置: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在无易燃、易爆、腐蚀性气体的地方,以避免设备因环境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设备接地:井下电气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3. 设备间距:井下电气设备之间应保留足够的间距,以防止设备之间的热量、电磁干扰等相互影响。
4. 设备防护: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以防止人员误碰、误操作或外力损坏设备。
5. 设备安全标识:井下电气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方便工作人员识别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危险性。
二、井下电气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1. 设备使用规定:井下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使用,禁止私自修改或改装设备。
2. 设备巡视维护: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巡视和维护,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停用或更换设备。
3. 设备润滑和清洁:井下电气设备的润滑和清洁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周期进行,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设备存储和保养:井下电气设备在停用或存储期间应进行适当的保养和防潮防尘措施,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5. 设备试运行和检查:井下电气设备在停用或维修后应进行试运行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三、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要求1. 设备维修和更换计划:井下电气设备应制定维修和更换计划,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维修和更换。
2. 设备维修和更换程序: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维修和更换工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3. 设备维修和更换材料:井下电气设备的维修和更换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材料的品质和可靠性。
四、井下电气设备应急措施和事故处理1. 设备应急故障处理:井下电气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应按照规定的应急故障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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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入井、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即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 XX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是XX煤炭建设公司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矿(厂、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六条各矿(处、公司)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单项电气拆除、安装、检修工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处、公司)机电管理部门要设立电气管理组,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审核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账,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机电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副总经理)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有供电设计,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第八条井下供电系统图必须标明电气开关型号、短路整定值、过负荷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值、被保护线路最远端两相短路电流值、负荷名称、负荷容量以及电缆规格型号、长度。
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应标明巷道示意、设备名称、设备图例、设备数量。
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必须用CAD 软件按规定图例绘制。
井下供电系统图必须有10KV或6KV系统网络总图、分图。
网络总图要标明设备名称、型号、容量、负荷情况、整定值及电缆的规格型号、长度、运行编号,分图要标明电源指向,电缆规格型号、长度、整定值、负荷名称、负荷容量。
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要根据系统的变化及时修正,并于每年5月和10月底上报XX 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
第九条各单位对井下使用的电缆、按钮、电铃、接线盒、防爆灯具等小型电器要实行专业化管理,完善管理制度。
对电缆和各种小型电器的编号、保管、领取、发放、回收、修理、试验等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台账,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物、卡一致。
电气设备的台账管理必须纳入微机管理。
第十条各单位机电管理部门必须建立电气试验室,配备专职的试验人员,负责井下开关保护装置的检测调试、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测、井下接地网接地电阻测定,杂散电流测定等试验工作。
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加强井下电气事故的管理,建立电气事故档案,完善电气事故等级、追查、分析和报告制度。
发生一般电气事故,由矿及时组织追查、分析和处理;发生重大及以上电气事故应立即报XX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总调度室,并将事故追查、分析、处理意见及时报XX煤炭建设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
第十二条矿井必须制定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应急处理预案。
第十三条对不符合防爆标准要求和没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合格证”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不得签发“防爆检验、合格证”,严禁入井使用。
第三章防爆管理第十四条防爆电气设备的强制性检查和维护1、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管理,每台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都必须责任到人,机电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分片包干制”,明确分工,明确职责,包保到位。
2、要加强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使用队组每班至少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表面的巡回检查。
每月必须对各自所辖X围内的防爆设备逐台逐件的开盖检查维护一次,高瓦斯区域和瓦斯突出区域每半月开盖检查一次并留有检查记录。
3、矿(处、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每月必须动态的对所有队组的防爆电气设备抽检两次。
4、各单位都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检查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制度,通过正负激励建立防爆检查的长效机制。
第十五条各单位机电管理部门必须设立防爆检查组,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防爆检查员,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队组必须配备兼联防爆检查员。
防爆检查组及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防爆检查员设置及培训井下每个采区至少配备两名专职防爆检查员。
井下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队组至少配备3-4名兼职防爆检查员。
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担任。
必须持证上岗。
防爆检查员每两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2、防爆检查员的职责:(1)对入井前的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进行防爆检查。
对证件齐全、防爆性能符合标准要求的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由专职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检验合格证”。
(2)对井下供电系统、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气保护、电缆及各种电气安全措施等进行监督检查。
3、防爆检查员的权利:(1)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失爆和危机安全生产的电气设备停止使用、立即更换。
(2)有权制止防爆电气工作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第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标准:1.鸡爪子⑴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⑵橡套电缆(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⑶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或不灌注绝缘充填物和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羊尾巴在供配电电缆的末端不接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
距离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为明接头。
4.破口⑴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⑵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以上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
5.高低压防爆电气设备的机械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隔爆外壳结合面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5um,操纵杆的表面粗糙度应不大于R a2.5um,否则为失爆。
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仍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7.隔爆外壳结合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留锈蚀,也不为失爆(但在井上修理防爆电气设备时不允许有云影)。
8.云影:经擦掉锈迹后,留下呈青褐色氧化亚铁云状痕迹,用手摸无感者。
9.隔爆外壳结合面上的小针孔,在1mm2的X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Φ0.5mm,深度不超过1mm的结合面不为失爆。
10.隔爆外壳结合面,对于机械伤痕的深度、宽度均不超过0.5mm,其伤痕的投影长不超过对应容积结合面宽度的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痕距离相加不小于对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隔爆外壳结合面上不允许涂有油漆和存在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属于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隔爆外壳结合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进行磷化处理(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属失爆。
13.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减去超限间隙部分的宽度不得小于所规定的结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⑴转盖式或插盖式的隔爆外壳结合面宽度不小于25mm,间隙不大于0.5mm;②隔爆外壳静止结合面的间隙与宽度如下表:③隔爆外壳活动部分(操纵杆及电机轴)结合面间隙与宽度如下表:14.隔爆外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深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仍为合格。
15.隔爆外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6.密封圈须采用邵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
17.密封圈尺寸须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均属失爆。
①密封圈外径与接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②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的配合为±1mm,但如属于4mm2及以下电缆者,密封圈内径应不大于电缆外径。
③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④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外径0.3倍(70mm2的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⑤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根电缆时;⑥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⑦密封圈部分破损。
⑧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⑨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它包扎物的;⑩一个进线嘴内多个密封圈的;18.密封圈用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差大于2mm(包括2mm)为失爆,小于2mm为不完好。
19.不使用的进出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和挡板依次装入、压紧后封堵,否则为失爆。
螺旋式进出线嘴如上金属圈时应装在挡板外面,否则也属于失爆。
20.挡板直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不小于2mm,金属圈外径与进出线装置内径之差应不大于2mm,厚度应不小于公称尺寸1mm,否则均属失爆。
21.进出线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
22.当进出线嘴已全部压紧仍不能将密封圈压紧时,只能用一个厚度适当,不开口的金属圈来调整,不得充填其它杂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金属圈的内外径应与接线嘴伸入壁规格一致,螺旋式接线嘴也只限装接一个金属圈,否则均属失爆。
23.卡兰式进出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搬动进出线嘴上下左右晃动时,进出线嘴无明显晃动为准。
螺旋式进出线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向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否则均属失爆。
24.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25.压盘式进线嘴或螺母进线嘴金属圈放在挡板与密封圈之间的;26.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能使压紧螺母旋进超过半圈的;27.使用压紧螺母式进线嘴时,在螺母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28.电缆在进线嘴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电缆紧固程度合格与其判别方法:顺着电缆方向以用手不能将电缆推进接线室为合格);29.在电缆连接时,将电缆头进行削减缩小电缆直径进入电气设备防爆腔内的;30.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