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书写规范(演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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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规范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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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符。 • 主诉用诊断名词(特殊情况外)。 • 一般项目填写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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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病 史
5 分
1、现病史与主诉相关相符 2、要求内容准确具体。语言符合 医学用语要求,包括:起病情况 (如时间.缓急.发病的原因及诱因.); 主要症状(发生的部位.性质.程度 及发展演变情况);伴随症状(发生 的时间.特点与主要症状的关系及 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与体 征 )诊治经过(患病后曾做过何种 重要辅助检查.治疗及结果疗效); 一般情况(如精神.饮食.大小便.睡 眠.体力.体重) 3、诊断和药品名称应加引号。 入院前检查治疗情况要求扼要, 重点突出,条理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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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现病史未体现“五要素”,尤其是关键 的诊疗经过;再者是患者的一般状况未 描述。
• 现病史与主诉的描述不相符。主要体现 在:病程时间不相符 症状描述不相符
两种或两种以上疾病同时发病,没有分段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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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患者出院(死亡) 24小时内完成
出院 按要求每项记录应填写 (死亡) 全面、准确。 记录 出院或死亡记录由本院
内容缺项、填写不全 面或不准确,一项扣1 分。缺本院医师签名 或冠签名扣2分。
经治医师签名。
未能按时完成扣10分
10分
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内容 缺死亡病例讨论记录
符合规范,在患者死亡 或未在一周内完成扣
常病程记录;(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4)疑难病例讨论记录;(5)交接班记
2、3、4、 5[(1)、
录;(6)转科记录;(7)阶段小结; (3)(6)、
(8)抢救记录;(9)会诊记录;(10) (8)(10)、
归档 顺序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11)死亡病例讨论 记录;6、术前小结单或术前讨论记录单; 7、输血同意书;8、手术同意书;9、麻

病历书写规范格式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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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书
• 输白蛋白,需签输血知情同意书(非 手术科室) • 有创操作,需知情同意书(包括护理) • 一般一式两份,留给患者一份,一份 放入病历中
病历回收
• 患者出院后,应及时打印全病历并签字。 • 根据等级医院评审要求,患者出院后七个 工作日内病历必须到达病案室,请及时上 交。
病历借阅
• 由本院医师书写借条,写明所借病历的住 院号,姓名,出院日期,并签名和日期。 • 凭借条到病案室借阅,并登记。 • 尽可能在借出一周内归还。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 • • • •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 出生地: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供史者: 入院时间: 记录日期:
• • • • • •
主诉: 入院情况(简要的病史及体检): 入院诊断: 抢救经过: 死亡时间: 死亡原因:
• 死亡诊断: • 医师签名: • 24小时内死亡者仍需死亡讨论。 • 所有病历及病程记录及其它记 录均以段落的格式进行记录。
住院病历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 出生地: 民族: 职业: 工作单位: 住址: 供史者: 入院日期: 记录日期:
• 主诉 • 现病史:应亲自采集病史记录,认 真检查以免出现将过去史、过敏史、 外伤、手术史拷贝入现病史中的错 误。 • 既往史 平素健康状况、传染病病 史、外伤史、手术史、输血史、药 物和食物过敏史。

2 病历书写过程中若出现错字、 错句,应在错字、错句上用双横线 标示,不得采用刀刮、胶粘、涂黑、 剪贴等方法抹去原来的字迹。

3 实习医师、毕业后第一年住院 医师书写的住院病历,经本院上级 医师(主治或高年资的住院医师) 补充修改、确认并签字以示负责
• 4 实习医务人员(含无执业医师资格的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PT演示课件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PT演示课件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哈医大二院
于秋滨 2016、5、12
1
什么是病历?
2
病历概念
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 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 、影像 、切片 等资料的总和。 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什么是病历书写?
4
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 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 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 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医疗活 动记录的行为。
地记录了病人的病情变化及诊疗经过,是临床进行科学诊断治疗的基础资
料,也是医学科学的原始资料。1986年美国病案管理学家赫夫曼
(Huffman)曾做如下定义:
• “病案是由参与病人医疗的卫生专业人员所记载的关于病人生活史和
保健史的事件汇编,它包括病人过去和现在病史及治疗史。病案必须及时
撰写,要有充分的资料鉴别病人,支持诊断,评判治疗并准确记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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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病历: 患者无权限、法院有权限复印。 客观病历:患者有权限复印。
病历
主观病历
客观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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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
病历首页 长期医嘱单 医嘱记录 临时医嘱单
入院记录
病程记录单
病历记录 辅助检查记录单 各种护理记录单
知情同意协议书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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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的命名和定义

在我国对有关病人诊断治疗的记录有很多不同的名称。祖国的传统医
院记录应.当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24小时内入院死亡 记录应当于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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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24小时完成) 病史(主诉、现病史…) 体格检查 辅助检查 诊断、签名
一、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 住院病案
• 姓名:
性别: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pt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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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符合实际的病历书写规范 ,明确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 和标准,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
范进行书写。
加强病历书写培训
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病历书写培 训,提高其对病历书写规范的
认识和掌握程度。
实施奖惩制度
建立病历质量奖惩制度,对优 秀的病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 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批评和处
罚。
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意识和能力
详细描述
医生需要能够清晰地阅读病历中的每一项信息,包括患者的症状、病史、诊断结果等。如果字迹潦草 不清,可能会导致医生对信息的误判或遗漏,从而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状况。
病历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总结词
内容不完整的病历可能导致医生无法全面 了解患者的病情。
详细描述
一份完整的病历应该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 、病史、家族史、体检结果、诊断结果、 治疗方案等。如果某一项信息缺失,可能 会导致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偏差或延误 。
其他改进建议
要点一
引入电子病历系统
采用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和传输 ,提高病历书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要点二
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
建立跨学科的协作机制,使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能够更 好地协同工作,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
THANKS
感谢观看
使用黑色签字笔填 写,字迹清晰,易 于阅读。
签名和盖章的基本规范
签名应当清晰易辨认,使用全 名,不得使用简称或缩写。
签名应当在病历的相应位置, 不得随意涂改或添加。
盖章应当清晰易辨认,盖章应 当在病历的相应位置。
04
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 办法
病历字迹潦草不清的问题
总结词
字迹潦草不清会影响医生对病历信息的准确理解和判断。

河南省病历书写规范新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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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八十一条 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 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 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 完成。
第八十二条 转出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 转出日期,转入科室,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 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上级医师同意转 科意见,同意转入科室会诊医师的姓名、职称 和意见,注意事项,医师签名等。
20
第六节 阶段小结
第八十五条 阶段小结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 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的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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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条 阶段小结应每30天之内记录 一次,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患者姓名、 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 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 医师签名等。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 结。
上级医师查房每周不应少于2次。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
01录应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副主任、主任医师负 责首次查房者应于72小时内完成。 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
02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和疗 效分析、下一步诊疗意见。
03经治医师应据实、认真记录上级医师查房时的分析与意 见,不得使用“上级医师同意目前诊治方案”等套话。
(5)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 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 触史,有无冶游史。
(6)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有无子 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 (或闭经年龄),月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经治医师或注册的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
1
(一)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行 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 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病历书写规范ppt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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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族
病历记录时间
住址
病史陈诉者
患者本人/家属(可靠)
家族史
兄弟姐妹需注明人数
体格检查
体温:℃,脉搏: 次/分,呼吸:次/分,血压:mmHg
头部
血管
一般情况
眼部、耳部、鼻部
腹部
皮肤粘膜
口腔
脊柱
淋巴结 :大小、边界、质地、移动度
颈部、胸部
四肢
心脏 : 位于左侧锁骨中线内2-3cm,
肺脏
住院病历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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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thing
What time?
入院记录
首次病程
出院记录
病程记录
目 录
入院记录
1
入 院 记 录( 24h )
姓名
工作单位
性别
职业
不可无职业(工人、农民、居民..)
年龄
过敏史
婚姻
入院时间
年-月-日-时-分
籍贯
省+市/县
病史采集时间
三个时间不可间隔过长
首次查房记录时间要求72小时以内(三级医院)
病 危 者——每天病 重 者——48小时以内病情稳定者——7天内
抢救记录书写基本要求
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在现场的患者亲属姓名及关系,以及他们对抢救的意愿、态度和要求抢救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如因抢救危急患者,未能及时书写,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病程记录书写要求
三级h)
病危者—入院后当天病重者—入院后次日一般病人—入院后48小时以内
首次查房记录时间要求
主治医师查房记录书写要求
病危者 :至少每天一次
病重者:每日一次或隔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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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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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医管发〔2010〕20号
卫 生 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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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探索实行并规范注册医师多地点执业的方式,引导 医务人员合理流动。
第二章 门(急)诊 病历书写内容及要求
第十五条 急诊留观记录是急诊患者因病情 需要留院观察期间的记录,重点记录观察期间病情 变化和诊疗措施,记录简明扼要,并注明患者去向。 抢救危重患者时,应当书写抢救记录。门(急) 诊抢救记录书写内容及要求按照住院病历抢要求
(十四)麻醉记录是指麻醉医师在麻醉实施中 书写的麻醉经过及处理措施的记录。麻醉记录应当 另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术前特殊情况、 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 期、麻醉方式、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 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 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 名等。
2.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 断): 根据病例特点,提出初步诊断和诊 断依据;对诊断不明的写出鉴别诊断并 进行分析;并对下一步诊治措施进行分 析。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的检查及治 疗措施安排。
(四)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 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 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 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 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 (八)抢救记录是指患者病情危重,采取抢救措 施时作的记录。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 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 记,并加以注明。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 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九)有创诊疗操作记录是指在临床诊疗 活动过程中进行的各种诊断、治疗性操作(如胸 腔穿刺、腹腔穿刺等)的记录。应当在操作完 成后即刻书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 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记录过程是否 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 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十)会诊记录(含会诊意见)是指患者在 住院期间需要其他科室或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诊疗时, 分别由申请医师和会诊医师书写的记录。会诊记录应 另页书写。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 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常规会 诊意见记录应当由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发出后48小时 内完成,急会诊时会诊医师应当在会诊申请发出后10 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会 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 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 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医务部
质控办
2002年卫生部印发了《病历书
写基本规范(试行)》。结合当前医 疗机构管理和医疗质量管理面临的新 形势和新特点, 2010年1月卫生部对 《规范》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新增内容: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规范。 第四条 病历书写应当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需复写的病历资料可以使用蓝或黑色油水 的圆珠笔。计算机打印的病历应当符合病 历保存的要求。 第六条 病历书写应规范使用医学术语,文字工 整,字迹清晰,表述准确,语句通顺,标 点正确。
第七条 病历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 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 并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采用刮、 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上级医务人员有审查修改下级医务人员书写 的病历的责任。
第八条 病历应当按照规定的内容书写,并 由相应医务人员签名。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 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 并签名。 进修医务人员由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 工作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二十二)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 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 分析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 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 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
第二十三条 手术同意书是指手术前,经 治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手术的相关情况,并由患 者签署是否同意手术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术 前诊断、手术名称、术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 症、手术风险、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经治医 师和术者签名等。
(十七)手术清点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 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 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手术清点记录应当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 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 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链接:《规范(试行)》 02年版
第二十四条 麻醉同意书是指麻醉前,麻醉 医师向患者告知拟施麻醉的相关情况,并由患者 签署是否同意麻醉意见的医学文书。内容包括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术前诊断、 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患者基础疾病及 可能对麻醉产生影响的特殊情况,麻醉中拟行的 有创操作和监测,麻醉风险、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及意外情况,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麻醉医师签 名并填写日期。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 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 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 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
链接:《规范(试行)》 02年版

第十六条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历首 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 告)、医学影像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 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 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 录)、病程 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 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 讨论记录等。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一日
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 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 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 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 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 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 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 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 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 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十四)手术护理记录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 患者术中护理情况及所用器械、敷料的记录,应 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手术护理记录应当另 页书写,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 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护理情况、 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 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十九)麻醉术后访视记录是指麻醉实 施后,由麻醉医师对术后患者麻醉恢复情况进 行访视的记录。麻醉术后访视可另立单页,也 可在病程中记录。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 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 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 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并填 写日期。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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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 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非常检查、非常治疗的,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 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 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 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 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 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 以记录。
(五)个人史,婚育史、月经史,家族史。 1.个人史: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
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职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 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2.婚育史、月经史:婚姻状况、结婚年龄、配偶 健康状况、有无子女等。女性患者记录初潮年龄、行经 期天数 、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或闭经年龄),月 经量、痛经及生育等情况。 3.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 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十六)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 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 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 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 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 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师、麻
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
链接:
第二十二条 。。。。。。
病程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首次病程记录是指患者入院后由经治
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的第一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 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的内容包括病 例特点、拟诊讨论(诊断依据及鉴别诊断)、诊疗计 划等。 1.病例特点:应当在对病史、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进
行全面分析、归纳和整理后写出本病例特征,包括阳性发现 和具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症状和体征等。
(八)辅助检查指入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 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分类按检查时间顺序记录检 查结果,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 机构名称及检查号。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 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 应当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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