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每周政策观察:银保监会 财政部 证监会新决策

合集下载

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0•【文号】财会〔2020〕22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银保监局:自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来,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陆续在境内外上市企业平稳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指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应当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但下列除外:(一)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银监会令2012年1号)的非上市企业,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确有困难的,可以推迟至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推迟执行的,应当在2021年4月30日前向财政部会计司和银保监会财务会计部报备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并在其2020和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推迟执行的情况及原因。

(二)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的资产管理产品,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可以推迟至2022年1月1日。

(三)符合《财政部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财会〔2017〕20号)中关于暂缓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条件的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日期允许暂缓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的日期。

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1.08•【文号】保监发〔2018〕6号•【施行日期】2018.01.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支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保监发〔2018〕6号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攻坚战。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强化保险机构责任意识,支持保险机构更加安全高效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积极支持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保险机构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保险资金优势,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各类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等法律和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投资业务,鼓励保险机构购买地方政府债券,严禁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不得要求地方政府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任何形式,向保险机构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

除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转贷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对保险机构投资业务中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提供任何方式的担保。

二、妥善配合存量债务风险处置保险机构应当妥善处理涉及地方债务的存量投资业务,逐笔排查是否合法合规。

属于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要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整改,依法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中国保监会。

2020年 银行 监管政策 梳理

2020年 银行 监管政策 梳理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梳理1.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背景2020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全球新冠疫情的爆发给各个行业都带来了挑战和变革。

银行业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在这一年面临了各种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银行监管政策显得格外重要。

笔者将从多个角度对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进行深入挖掘,以期为读者呈现一个全面而深入的分析。

2.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整体趋势在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整体趋势是趋严。

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金融市场波动和风险,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银行业的监管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

这其中包括了对资本充足率、贷款准备金、流动性管理等方面的加强监管和规范。

3.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对银行业的影响这一系列趋严的监管政策给银行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银行在资本等方面的压力增大,风险管理和合规方面的要求也更加严格。

监管政策的变化也使银行更加注重创新和数字化转型,以应对这些挑战。

4.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个别分析除了整体趋势之外,具体的监管政策也有很多值得关注的方面。

今年监管部门对银行的不良贷款处置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对于资产质量的标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些个别政策的调整都是在当前形势下对银行风险的一种反应,因此也都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深度。

5.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总结与展望2020年是一个充满了挑战和变化的一年,银行监管政策的趋势是趋严、趋规范化。

这对银行业来说既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机遇。

在未来,银行需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和合规方面的工作,也需要加大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力度,以迎接新的挑战。

个人观点与理解:2020年的银行监管政策,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

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银行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因此监管政策更加趋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对于银行而言,2020年的监管政策不仅是一种限制和管理,更是一种引导和规范,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2020年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影响体现哪些地方

2020年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影响体现哪些地方

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体现在哪些地方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体现在哪些地方》的内容,具体内容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也是十分复杂的,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体现在的地方财政政策手段主要包括国家预算...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也是十分复杂的,以下是我整理分享的关于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财政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体现在的地方财政政策手段主要包括国家预算、税收、国债、财政补贴、财政管理体制、转移支付制度等。

这些手段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协调使用。

财政预算政策、税收政策除了通过预算安排的松紧、课税的轻重影响到财政收支的多少,进而影响到整个经济的景气外,更重要的是对某些行业、某些企业带来不同的影响。

如果财政预算对能源、交通等行业在支出安排上有所侧重,将促进这些行业的发展,从而有利于这些行业在证券市场上的整体表现。

同样,如果国家对某些行业、某些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诸如减税、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措施,那么这些行业及其企业就会处于有利的经营环境,其税后利润增加,该行业及其企业的股票价格也会随之上扬。

另外,针对证券投资收入的所得税的征收情况则对证券市场具有更直接的影响。

一些新兴市场国家为了加快发展证券市场,在一个时期内免征证券交易所得税,这将加速证券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国债的发行对证券市场资金的流向格局也有较大影响,如果一段时间内,国债发行量较大且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将分流股票市场的资金。

财政补贴会使相关企业获益,财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功能是调节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的财力分配,转移支付制度其主要功能是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力纵向不平衡,以及调整地区间财力横向不平衡,这些都会影响到相关地区和行业的景气度。

财政政策的种类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实施紧缩性财政政策时,政府财政在保证各种行政与国防开支外,并不从事大规模的投资。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等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审计署,财政部•【公布日期】2008.05.22•【文号】财会[2008]7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审计正文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中直管理局,铁道部、国管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审计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中国证监会上海、深圳专员办,各保监局、保险公司,各银监局、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管理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现予印发,自2009年7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大中型企业执行。

执行本规范的上市公司,应当对本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自我评价报告,并可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附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1、2019年2月2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解读——✧新设宏观审慎管理局,双支柱调控框架确立:此次央行三定方案对金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进行了补充,针对市场监管、汇率机制等进行了针对性的内部机制调整。

原有货币政策二司被取消,新设立宏观审慎管理局,宏观审慎政策是对货币政策的有益补充,二者的协同互补能够有效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把保持币值稳定和维护金融稳定更好地结合起来。

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已正式确立。

✧金融委架构进一步明确: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央行的重要作用愈发突出。

《规定》明确,将金融委办公室设在中国人民银行,接受金融委直接领导,承担金融委日常工作,负责推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金融委各项工作安排,组织起草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提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建议,协调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风险处置、消费者保护、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承担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具体工作,拟订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问责办法并承担督导问责工作等。

设金融委办公室秘书局,负责处理金融委办公室日常事务。

金融委职能进一步做实,有利于加强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的协调,对金融市场的风险防范、市场稳定,都发挥积极作用。

✧牵头互联网金融监管:此次三定方案出台后,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已成为央行主要职责之一。

《规定》显示,中国人民银行主要职责就包括: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等。

在金融市场司的职责划分中,《规定》还补充了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以及对金融科技创新业务的评估。

央行此次职责调整,更加凸显宏观审慎监管和跨行业的监管协调职责,与互金机构提供一站式金融产品的现状适配性更高,有助于消除监管空白地带和监管套利现象,提高互金行业规范经营水平。

补充说明:这次三定发布距离上次央行三定规定的发布已过去10年。

2020年 银行 监管政策 梳理

2020年 银行 监管政策 梳理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监管政策对整个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进行全面评估,旨在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主题。

一、当前银行监管政策的现状2020年,我国银行业监管政策在国内外金融环境的影响下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包括对资产、负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调整。

这些变化既是现行银行监管政策的延续,也是为了适应国内外金融形势变化而进行的创新和完善。

当前,我国银行监管政策主要集中在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改革和加强金融监管等方面,对于银行的合规经营、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主要内容梳理在2020年,我国银行监管政策的主要内容可以总结为资本充足管理、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激励、监管合规等方面的政策要求。

对于银行的资本充足管理,监管部门针对风险权重、资本金要求等进行了相应措施;对于信用风险管理,银行监管政策要求银行在信用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方面做出更加细致的安排;对于风险激励,在奖惩机制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以促进银行更加注重风险管理工作;监管合规方面,监管政策对银行的合规运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不合规行为加大了惩罚力度。

这些都直接影响了银行的业务运营和风险控制。

三、我对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是对当前金融市场和国民经济的一种积极回应。

通过这些政策举措,监管部门不仅能够更好地维护金融安全,降低金融风险,同时也能够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

当然,这些政策调整也需要银行业本身积极响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意识,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和合规机制。

总结回顾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的梳理表明了监管部门对金融体系安全和稳定的重视,也展现了监管政策的灵活和针对性。

银行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严格遵守监管政策,同时也需要积极回应政策的调整和创新。

2020年高级经济师《金融》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高级经济师《金融》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高级经济师《金融》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银行员工和外部人员合谋骗取银行贷款资金,属于()。

A.操作风险(江南博哥)B.信用风险C.市场风险D.声誉风险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银行员工和外部人员合谋骗取银行贷款资金,属于操作风险。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选项。

[单选题]2.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期限为()年以上A.半B.一C.两D.三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金融组织创新相关知识。

依据《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试点期间,符合条件的挂牌公司可以申请转板到科创板或创业板上市。

申请转板上市的企业应当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还应当符合转入板块的上市条件。

[单选题]3.2020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施行()政策。

A.注册制B.备案制C.核准制D.审批制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对于推行注册制,国务院办公厅在《通知》中提出,要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单选题]4.201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了()开板仪式。

A.科创板B.创业板C.新三板D.新兴板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2019年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了科创板开板仪式。

[单选题]5.以下不属于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职责的是()。

A.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B.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C.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D.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统筹协调金融稳定和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是:(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2)审议金融业改革发展重大规划(A);(3)统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B),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相关事项(C),统筹协调金融监管重大事项,协调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4)分析研判国际国内金融形势,做好国际金融风险应对,研究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金融稳定重大政策;(5)指导地方金融改革发展与监管,对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业务监督和履职问责等。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尊敬的各位金融机构和评级机构:为促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加强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本通知,具体要求如下:一、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各评级机构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规定,申请评级资格,并提交合规经营计划,并保证其评级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和专业性。

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评级机构,将被剥夺或暂停其评级资格。

二、建立评级行业的企业内部控制机制。

各评级机构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评级决策的独立委员会制度,并建立起完善的评级过程管理和结果监督机制,确保评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开展评级机构的自评与第三方评估。

各评级机构应定期对自身的评级质量进行自评,同时接受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以提高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四、完善评级信息披露机制。

各评级机构应及时披露评级结果和评级报告,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及时性。

评级机构应与相关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

五、加强评级行业的监管力度。

监管部门将建立健全评级行业的监管体系和制度,加强对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提升监管的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评级机构应积极参与国际评级机构组织和国际评级标准的制定,提高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

同时,监管部门也将积极参与国际评级合作和交流,加强合作机制的建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将一如既往地持续关注评级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工作。

各相关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特此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日期:xxxx年xx月xx日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快速发展,信用评级行业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当前的评级行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不高、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有待加强等。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21•【文号】财资〔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11.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联合印发《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的通知财资〔2020〕114号有关资产评估机构: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将资产评估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业务由行政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为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制定了《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现予印发,自2020年11月9日起施行。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备案渠道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可以选择登录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或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系统(以下简称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备案信息。

财政部、证监会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系统间信息推送的方式实现备案信息共享。

资产评估机构只需在一个系统填报备案信息,并在另一个系统确认提交,无需重复填报。

二、关于首次备案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填报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导出已有信息,资产评估机构核对、补充后提交;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证监会备案系统;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确认提交。

资产评估机构登录证监会备案系统填报证券服务业务备案信息的:可在线下将备案表格填写完整后按要求上传,证监会备案系统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资产评估机构在证监会备案系统中填报的信息与资产评估机构备案信息管理系统中已有信息不符的,将予以退回,并需在证监会备案系统中核对更正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

银行行业周报:12月LPR非对称降息,货政例会延续跨周期调节

银行行业周报:12月LPR非对称降息,货政例会延续跨周期调节

12月LPR非对称降息,货政例会延续跨周期调节银行行业周报Array►重点聚焦:12月20日,央行公布1年期LPR为3.8%,相较此前的3.85%下降5BP,5年期以上LPR为4.65%,保持不变。

这是1年期LPR今年内的首次下调,也是2020年4月之后的首次下调。

►行业和公司动态1)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常会,部署进一步采取跨周期调节措施,推动外贸稳定发展。

12月24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1年第四季度例会在北京召开。

2)12月20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金融服务的通知》。

3)12月24日,央行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规划》的通知,助力成渝两地金融创新发展。

4)本周杭州银行董事会决议通过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二级资本债;南京银行完成发行200亿元金融债;沪农商行获准发行发行不超过100亿元二级资本债;农业银行董事会决议通过分批次发行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另有贵阳银行拟出资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贵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私人银行部获准开业等。

►数据跟踪本周A股银行指数下降0.76%,跑输沪深300指数0.09个百分点,板块涨跌幅排名17/30,其中紫金银行(+5.31%)、成都银行(+3.28%)、中信银行(+1.77%)涨幅居前。

公开市场操作:本周公开市场共500亿元逆回购到期,央行累计进行1000亿元逆回购操作,净投放500亿元;下周央行公开市场将有500亿元逆回购到期,其中周一至周五均到期100亿元;此外下周三还有700亿元国库现金定存到期。

SHIBOR:上海银行间拆借利率走势下行,隔夜SHIBOR利率下行2.2BP至1.84%,7天SHIBOR利率下行20.8BP至1.94%。

投资建议:本周LPR报价非对称调降,幅度符合市场预期、节奏略快于预期,结合周末四季度货政例会的定调,跨周期调节和稳经济诉求较为强烈,货币政策加码更为积极主动,利好宏观经济的修复和市场预期的改善。

王镭 金融监管新格局,强化管事更要管好人

王镭 金融监管新格局,强化管事更要管好人

金融监管新格局,强化管事更要管好人王镭2023年全国“两会”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正式出台,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得到全面重塑,形成在中央金融委员会和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集中统一领导下,由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证监会、外汇管理局(“一行一总局一会一局”)的行政部门具体落实的架构。

这一框架对中国金融乃至中国经济未来发展有什么影响,会为哪些改革破题打下基础,值得我们认真讨论。

进一步强化“党管金融”2020年,国务院金融委的会议就明确了监管系统化要求,“既要鼓励创新、弘扬企业家精神,也要加强监管,依法将金融活动全面纳入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监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工作,对同类业务、同类主体一视同仁。

要监督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监管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履行社会责任。

”从历史上看,能够危害颠覆一个国家的行业就两个,一个是文化行业,一个就是金融行业,不同的是文化思想领域的侵蚀是缓慢的,而金融系统性风险若发生了,就会迅速对国家造成巨大的影响。

经过此后两年多“强监管”的实践,本次金融监管机构的改革,更加明确了党管金融的根本原则,也让金融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具体来说,人们比较熟悉的是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到的,在银保监会基础上组建金融监管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工作,而更重要的还在于党中央机构深化改革方面:一是组建中央金融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熟悉党内法规制度的都明白,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是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的。

二是组建金融工委,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

2020年 银行 监管政策 梳理

2020年 银行 监管政策 梳理

2020年银行监管政策梳理摘要:1.2020 年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概述2.2020 年中国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及其职能3.2020 年中国银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梳理4.2020 年中国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实施和影响正文:2020 年,中国银行业监管体制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后,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为主要监管机构的格局。

在这个体制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业务经营中还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包括财政部门、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中国证监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地方各级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等。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其监管职能主要包括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以及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等。

而中国银保监会则主要负责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监管,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健康发展等。

在法律法规方面,2020 年中国银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中国人民银行法》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在政策方面,2020 年中国银行业监管政策涉及多个方面,如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商业银行绩效评价、跨境人民币政策等。

例如,1 月1 日起实施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对不同类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进行了五档划分,以加强房地产贷款的管理和风险控制。

总的来说,2020 年中国银行业监管政策在监管体制、法律法规及政策实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和完善,以促进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7•【文号】财会〔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12.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资委、银保监局、证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贯彻实施,全面提升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加大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环节的管理和指导力度,扎实推动相关企业做好2021年年报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企业2021年年报工作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会计审计工作,近年来就加强会计审计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企业依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真实、完整反映其有关交易和事项,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是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调节作用的基本保障;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服务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动会计准则有效实施,取得积极成效,但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执行会计准则不严格、部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

企业年报通过综合反映企业一年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在真实、完整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作用。

2021年是收入、租赁等新准则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中全面实施的第一年,年报信息将直接反映新会计准则的全面实施效果;2021年是落实退市制度改革的第二个会计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信息将直接影响退市制度改革的落实落地成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9.30•【文号】国办发〔2024〕47号•【施行日期】2024.09.30•【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4〕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9月30日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期货市场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发现价格、管理风险、配置资源等功能,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直接相关,对稳定企业经营、活跃商品流通、服务保供稳价发挥着积极作用。

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成效显著,有力支持了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但与中国式现代化和金融强国建设需要相比,还存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和价格影响力不强、监管规则和风险防控体系适应性不足等问题。

为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期货市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加强期货市场监管,有效防范期货市场风险,有力促进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助力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预期稳定,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中国式现代化。

做好期货市场工作,要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大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期货市场功能属性,将监管的政治性、人民性与专业性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服从服务于国家战略部署和大政方针;坚持目标导向、系统谋划,围绕提升大宗商品价格影响力、建设世界一流期货交易所,明确期货市场发展目标、路径和重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短板、转方式、强弱项,切实解决期货市场存在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稳中求进,高度重视期货市场复杂性和跨市场关联性,确保各项监管政策协同、有效、形成合力,努力实现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有机统一。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9.01.29•【文号】银发〔2019〕11号•【施行日期】2019.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局、证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农村厅(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金融系统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根本遵循。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有关要求,现就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

2020年以前,乡村振兴的重点就是脱贫攻坚。

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贫困地区要优先满足精准扶贫信贷需求。

2020年12月21日时事政治(国内)

2020年12月21日时事政治(国内)

2020年12月21日时事政治(国内)
今年以来,我国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别
进一步缩小。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农村
居民人均现金收入852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4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前夕,中办、国办前不久印发的《关于
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阐述的“三权分置”改革是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和
实践创新。

通俗地讲,就是准确把握32个字:“三权分置,确权登记,有序流转,适度规模,家庭基础,农民自愿,农地农用,鼓励种粮。


2020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目标已全面完成,明年我国将
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700万套,基本建成480万套,并启动独
立工矿区及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的攻坚战。

新一代云计算操作系统——Cloudview1.8,日前在京推出。

业内
专家指出,该系统是符合国家云计算标准的领军型产品,其面世标志
着我国云计算领域的全自主可控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4G正式商用已满一周年,由我国主导的4G移动通信标准TD—LTE
逐渐被国际主流所接受,当前世界基于此标准已建4G商用网络42张,此外,还有76张商用网在建。

我国科学家发现了一种新的铁基超导材料锂铁氢氧铁硒化合物,
其超导转变温度高达40K(零下233.15摄氏度)以上,在确定该新材
料的晶体结构后,科学家发现其超导电性和反铁磁共存。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

作者: 无[1,2,3,4,5]
作者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2]财政部;[3]银保监会;[4]证监会;[5]外汇局
出版物刊名: 金融会计
页码: 3-8页
年卷期: 2020年 第2期
主题词: 疫情防控;金融服务;领导小组;外汇局;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加强党的领导;关键阶段
摘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0年第四季度金融会计动态

2020年第四季度金融会计动态

2020年第四季度金融会计动态文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财务司一、国内动态(一)财政部等7部委发布《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9月7日,财政部、人民银行、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档案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函证数字化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

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函证集中化数字化。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函证中心或采用集中函证的模式,推行由统一的部门集中处理函证业务,加强函证的请求、接收、保存、统计、分析等过程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的数字函证系统应当与其审计系统相衔接。

二是推动银行采用函证集中化数字化。

采用数字函证的银行,应当集中受理会计师事务所数字函证请求并统一集中回复。

鼓励银行融合业务数据,自动提取生成函证相关数据,提高从收到函证请求到发出回函之间阶段的自动化程度。

三是统一函证流程和数据标准。

相关部门将对函证请求和回函的数据格式进行指导,促进数据共享运用。

对采用数字函证的标准化结构化函证数据,应贯穿在请求、确认、查询、生成、反馈、接收使用与归档的全过程,提升函证运行效率。

四是要求相关企业支持数字函证。

相关被审计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函证数字化转型工作。

对会计师事务所、银行已达成一致采用数字函证的,被审计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运用。

五是发挥可信安全体系的支撑作用。

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与银行之间的数字函证联系,可以通过银企直连、银行发放身份认证证书或者第三方函证平台等方式实现,应当在可信安全环境下运行,满足可追溯、不可篡改的要求,确保函证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全程处于可信安全体系数字函证回函,视同外部函证原件,不需打印纸质回函并加盖银行印鉴。

(二)财政部发布《工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2020年10月20日,财政部发布《工会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会计要素及核算基础。

工会会计使用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5个会计要素,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