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省公安厅)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事项编码:016300900000248211101330000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浙江省公安厅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适用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四、受理机构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
五、决定机构
浙江省公安厅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
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
3、在我市投资50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4、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5、大陆居民经批准前往台湾地区定居,因生活不适应等原因申请返回大陆定居的。
台湾居民移居外国后申请来大陆定居的,按照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禁止性要求
申请人有《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不予批准定居证明。
九、申请材料目录
十、申请接收
申请方式:现场窗口申请
联系电话: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联系方式办公地址: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办理时限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办理结果
申请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5个工作
日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
位具体办理人员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情
形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
请材料不齐全应当一次告知
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
容。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不
予受理。
1.材料齐全符合
法定情形的出具
《受理申请回执
单》; 2.材料不
齐全,出具《补正
告知书》;3、不
符合法定情形
的,出具《不予受
理通知书》。
审核审批10个工作
日
各地市具体行使单
位具体办理人员
省公安厅相关工作
人员
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
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条件
的,上报省公安厅出入境管
理部门进行二次审批。
对符合签发规范
的,转制证签
发;对不符合签
发规范的,出具
《不予批准决定
书》
制证签发5个工作
日
省公安厅相关工作
人员审批通过,制作签发定居证明;审批不通过
退回地市。
送达无
十二、办理方式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期限:20工作日时限说明: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十五、审批结果
台湾居民定居证
十六、结果送达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送达方式:当场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回答询问十八、咨询途径
电话咨询: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联系方式
十九、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投诉: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联系方式或12345投诉热线
网上投诉: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
办公时间: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联系方式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电话查询:各地市具体行使单位联系方式
网上查询:
二十二、办事者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次数说明:至少跑1次
附录1 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流程图
附录2 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材料空白表、示例表,请在“申请材料”中单独下载打印
附录3 常见问题解答
1、问题:
台湾居民申请来大陆定居的审批时限?
解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将在6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签发《批准定居通知书》或《不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批准定居通知书》有效
期内办理《台湾居民定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