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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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公 安 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截至 2010 年 11 月) 一、部门规章
序号
部门规章名称
公布日期及令号 1989 年 3 月 4 日公安部、交通部令第 3 号公布 自 1989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1990 年 4 月 10 日公安部令第 6 号公布施行 1992 年 10 月 12 日公安部令第 11 号公布施行 1993 年 5 月 13 日公安部令第 13 号公布施行 1993 年 9 月 24 日公安部令第 14 号公布施行 1994 年 2 月 24 日公安部令第 17 号公布施行 1994 年 12 月 25 日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局令第 19 号公布施行
1999 年 3 月 2 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 65 火灾调查规定 2009 年 4 月 30 日公安部令第 108 号修订公布 自 2009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2009 年 4 月 13 日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化 66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 国家旅游局令第 109 号公布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67 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 用规定》的决定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2009 年 9 月 27 日公安部令第 110 号公布 201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09 年 12 月 7 日公安部令第 111 号公布 2010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 2010 年 2 月 3 日公安部令第 112 号公布施行 自 自 自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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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 保卫工作规定 公安机关海上执法工作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 签发管理办法

如何鉴别各种有效证件的知识点

如何鉴别各种有效证件的知识点

第一代身份证一、卡片特征手写(1996年之前居多)打印照相翻拍聚酯塑封激光图案证件背面五个登记项目和签发机关印章,同时使用汉字和相应的少数民族文字印刷和刻制。

证件“出生年月日”的登记项目改为“出生日期”。

如:内地和经济特区颁发的证件,登记为“出生1949 年10 月 1 日,民族自治地方颁发的证件则登记为“出生日期1949.10.1”。

证件填写内容分为只书写汉字和同时书写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两类。

对加入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如本人的民族名称与我国民族名称不同,本人是什么民族就填写什么民族,但民族名称后应加注“入籍”二字。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与持证人年龄、签发日期的关系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为10年、20年、长期三种。

16至2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10 年的居民身份证;26至45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为20年的居民身份证;46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证件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

三、居民身份证编号识别1.证件编号由15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第一至六位数字为行政区划代码;第七至十二位数字为出生日期代码;第十三至十五位数字为分配顺序代码。

分配顺序代码:第十三至十五位数字中,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查验或核查时,应注意核对持证人性别是否符合男女性的分配顺序代码。

分配顺序码中“999、998、997、996”四个顺序号分别为男女性百岁以上老人专用的特定编号。

2.从1999年10月1日起,全国实行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居民身份证编号由原15位升至18位。

前6位为地址码;第七位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 位至17 位为顺序码;第十八位为校验码,主要是为了校验计算机输入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前17 位数字是否正确,其取值范围是0 至10,当值等于10 时,用罗马数字符χ表示。

四、防伪鉴别手感。

真身份证较有弹性,折弯后迅速还原;假身份证较软或较厚、易折断、没弹性。

第一代身份证可通过反光来确认,真身份证可现出长城图案以及中国的中,英文(CHINA)看打印效果。

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证知识详解

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证知识详解

一、首先什么是护照?护照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出入本国国境和国外旅行或居留时,由本国发给的一种证明该公民国籍和身份的合法证件。

护照在英文中是口岸通行证的意思,也就是说护照是公民旅行通过各国国际口岸的一种通行证明。

所以,世界上一些国家通常也颁发代替护照的通行证件。

护照是1990年苏联、法国、奥地利合拍的电影的名字。

以下是中国新旧版的护照:费用:200元/10年有效期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二、港澳通行证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

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100元(5年有效期)一次有效签注:20元二次有效签注:40元香港澳门签注都是20元一次办理期限:15个工作日三、台湾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

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

费用:1.《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2.《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3.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办理期限:15工作日四、建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的机构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特别说明:唯一说明的是河南地市的办理台湾通行证需要旅行社开具发票才能办理。

详解:如户口是某某市就可以去市出入境管局,如在某镇/乡或村就要去最低县级的出境管理局。

五、办理护照所需要的材料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提交申请人近期护照照片一张4.特殊岗位人员需出具单位介绍信5.申请人需亲自到场(如果为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需父母单方即可,但要出具相关证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详解:带户口本*身份证*就可以了,照像和复印一般都是指定的,所以不用提前准备。

公安部:9月2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台胞证

公安部:9月2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台胞证

公安部:9月21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台胞证作者: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第10期9月15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决定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9月21日起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签发现行本式台胞证。

9月21日起,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可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补发、换发5年有效电子台胞证,包括持一次有效台胞证入境的台湾居民。

根据修改后的《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台湾居民来往大陆无需办理签注。

仍然有效的本式台胞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

持有台胞证的台湾居民向边检机关申请自助通关信息备案后即可自助通关,此前已备案的换领电子台胞证后可继续经自助通道通行。

此外,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可在设有办证机构的口岸申请办理一次有效台胞证。

自今年7月6日开始,公安部部署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及受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试点签发电子台胞证。

截至9月份,试点单位已签发电子台胞证20.4万张。

链接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已于7月试点启用2015年7月1日,公安部在福州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电子台胞证)的试点启用工作。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7月6日起,福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和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开始受理电子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申请。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郑百岗表示,电子台胞证的使用是为了进一步便利台湾同胞来往大陆,提高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

2015年7月6日10点,大陆首张卡式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于福州市民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正式签发。

2位台胞将新版电子台胞证收入囊中,这一电子台胞证将更加方便他们往来两岸。

电子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通行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可以向试点单位申请换发电子台胞证,且收费标准仍旧不变。

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3.12.08•【文号】公通字[2003]77号•【施行日期】2004.0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公安部关于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3]77号2003年12月8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近年来,随着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与交流领域的不断扩大和深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管理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适应海峡两岸交流交往形势的发展变化,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管理工作,简化审批手续,强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实效,经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现就大陆居民往来台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简化大陆居民申请赴台湾的手续。

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大陆居民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人台许可”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除《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公通字[2003]13号)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在申请办理赴台湾手续时不需再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

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赴台湾进行交流活动的人员,凭“赴台批件”即可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不需再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未满16周岁或70周岁以上人员,可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代办;应邀组团赴台湾从事交流活动的,可由组团单位代办。

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赴台湾进行交流活动的人员,如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市)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可凭“赴台批件”向其工作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二、放宽签发多次前往台湾签注的范围和有效期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内地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内地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内地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04.02.25
•【文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
•【施行日期】2004.02.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内地公安机关办理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2月25日发改价格[2004]334号)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核定内地公安机关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的函》(公境[2003]1671号)收悉。

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内地公安机关办理5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为每证250元;补办5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为每证500元。

二、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三、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上述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6.14•【文号】国务院令第661号•【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3号发布根据2015年6月1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台湾海峡两岸人员往来,促进各方交流,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未规定的事项,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适用其他法律、法规。

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

第四条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五条中国公民往来台湾与大陆之间,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第二章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第八条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称的证明是指:(一)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二)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三)旅游,须提交旅行所需费用的证明;(四)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五)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六)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七)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提交台湾相应机构、团体、个人邀请或者同意参加该项活动的证明;(八)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15.07.0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施行日期】2015.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生活,提高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试点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15版台胞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9303 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二、2015版台胞证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证件号码、签发次数等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覆全息防伪膜;背面打印持证人台湾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证件机读码,持证人曾经持有台胞证的打印曾持证加注。

三、2015版台胞证的证件号码使用8位阿拉伯数字编制,继续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台湾居民曾持有的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为8位的,换领的2015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与其旧版台胞证一致;曾持有的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超过8位的,换领的2015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与其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前8位一致。

四、福建省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将于2015年7月6日起试点受理2015版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的申请。

2015版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五、2015版台胞证不再保留签注区,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加盖验讫章。

按规定向边检机关备案自助通关信息的台湾居民,可使用边检机关设在口岸的自助通道,此前已备案的可继续自助通关。

六、2015版台胞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磁场环境。

七、2015版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式台胞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向试点单位申请换领2015版台胞证。

旅店业单位境外人员服务管理新法知识培训

旅店业单位境外人员服务管理新法知识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 国旅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 大陆通行证
港澳居民来往 内地通行证
中国护照
停留证件 受理回执 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出入境

签注
国外永居证明
普通签证
往来签注 居留签注
公安机关境外人员管理
1、外国人证件信息样本
►►►保留的签证类别
保留的普通签证
旅游 签证
L
访问 签证
F
职业 签证
Z
记者 签证
J
定居 签证
停留居留证件
签证延期打印于现有的贴纸签证上
延期
此处统一打印“延期”
签证延期时,“入境次数”、 “入境有效期”以原签证为准, 此处统一打印“*”
“备注”栏打印停 留期限及事由
“备注”栏中打印停留期限及事由。
停留居留证件
停留证件打印于现有的贴纸签证上
签发外国人停留证件时, 在签证种类括号中统一 打印“停留”
台湾居民 一般指定居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
4
公安机关境外人员管理
2、台胞证基本信息页样本
在输入PSB时注意: 1. 国籍需选择“台湾”,不能
选择“中国” 2. 证件类型应选择“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 3. 证件号应包括签发次数,
如:0331789004 4. 签证类型选择“一次签注”
或“多次签注”
8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正面)
姓名 拼音
通行证号码
9
有效期
换证次数
在输入PSB时注意: 1. 国籍需选择“香港”行证” 3. 证件号应包括换证 次数,如:
H1234567800 4. 签证类型自动更改
为“无签证”,不能 选择为“免办签证” 5. 入境口岸为默认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日期:2009-4-7 18:30:54《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以下简称《往来台湾通行证》)是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的旅行证件,为规范《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受理、审批、签发及其管理工作,根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一、受理(一)受理机关1、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探亲、定居、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及其他私人事务(以下简称因私事前往台湾),以及申请前往台湾进行本企业经贸交流活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可直接受理本辖区常住居民往来台湾的申请。

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2、大陆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文化、科技、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参加会议、进行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等(已经国务院台办审核,以下简称应邀前往台湾),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地(市)级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工作所在地与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属同一个地(市)级公安机关管辖区的,也可由工作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申请。

大陆居民应邀前往台湾,可以由本人申请办理,也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二)申请材料1、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样式附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自行印制)。

2、提交申请人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为33mm×48mm。

3、交验身份证件。

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原籍
婚姻状况
出生地
台湾
相关
资料
身份证号码:
住址:职业:
服务件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证件号码:有效期至:
入境持用签注
□壹次入出境签注□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
签注号码:有效期至:有效次数:
在大陆联系方式
住址: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职务:
大陆
主要
亲属
称谓姓名年龄住址
我谨申明,我如实地填写了上述内容并对此负法律责任。
代办人签名: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以下栏目由审批机关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监制
申请类别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
申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首次申领□补、换发□口岸入境
来往大陆签注申请事项
来往次数:□一次□多次
有效期:□3个月□1年
居留签注申请事项
申请事由:□投资□就业□交流□就学(大学以上)
□就学(专科以下)□寄养儿童□其他
有效期:□1年□2年□3年□5年

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读码规则

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读码规则
16个字符,采用字符上移算法后的GBK机器内码表示中文信息,姓加名共表示4个汉字,姓名大于4个汉字时取前4个,小于4个汉字时尾部用“<”符号补齐,对于GBK之外的汉字以全角问号内码代替。GBK汉字编码区间:B0A1-F7FE;8140-A0FE;AA40-FEA0
17
中文姓名舍弃汉字数
1个字符,用字符上移算法后的字符表示舍弃的汉字数(A-Z为相应的0-25,最大舍弃汉字数为25个汉字)
30
总校验位
1个字符,第一行3-22位、第一行24至30位、第二行20-29位的七三一算法总校验码
1-26
持证人拉丁字母姓名
26个字符,姓在前,名在后,姓和名中间使用<<符号分隔;空格、横杠、小数点、单引号等非26个英文字母,用一个<符号替换,作为每组的分隔;如转换后,存在多个连续的<符号,仅保留一个<符号;拉丁字母姓名大于26位时取前26位,小于26位时后面用“<”补齐
18
拉丁字母姓名中舍弃字符数
1个字符,用字符上移算法后的字符表示舍弃的字符数(A-Z为相应的0-25,最大舍弃字符数为25个字符)
19
出生日期世纪位
1个字符,其中A代表19世纪,B代表20世纪,C代表21世纪
20-29
台湾“国民身份证”号码
10个字符,不足10个字符的用“<”补齐。台湾“国民身份证”号码中如有括号的,“(”、“)”符号舍弃,括号中的内容保留
27-30
审批签发机关代码
4个字符,通行证审批签发机关代码(如:3500),香港为“HKGL”,澳门为“MACL”。
附件2:
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读码规则
位数
数据项定义
内容说明
1-2
证件标识
固定为CT

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一览

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一览

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一览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一览(条件+材料+种类)往来台湾需要通行证,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是什么呢?包含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条件材料种类等是什么?下面是小编用心整理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一览,如果大家喜欢的话,欢迎大家收藏并积极分享哟!往来台湾通行证办证须知一、受理机关大陆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受理:(一)持台办“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可由工作所在地、组团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二)执行两岸航运任务的大陆机组、船员赴台,须由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三)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组团社领队申请团队旅游签注,须由组团社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四)大陆渔船船员前往台湾从事对台近海渔工劳务合作作业,可由其所属劳务合作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五)派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大陆居民经批准应邀赴台,可分别由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六)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所生子女申请赴台湾定居,在大陆未办理户籍登记的,须由其生母(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七)军人申请前往台湾,须由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八)居住证持有人以及其他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通行证件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相应规定由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

二、各类事由申请条件大陆居民可按需单独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大陆居民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或者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单独申请签注的,依据不同事由须具备相应条件:(一)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的有经营赴台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组织的赴台湾团队旅游。

(二)个人旅游:开放赴台湾个人旅游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赴台湾个人旅游。

台胞证真伪鉴别

台胞证真伪鉴别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真伪鉴别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概述(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证明效力原本做为旅行证件的台胞证成为台湾居民在大陆上唯一的合法身份证及法律证件(除非该台湾人持有他国护照),台胞证已经不再只限于旅行证件,形成类似台湾居民在大陆的身份证,在大陆的台湾居民可凭持台胞证就业、就医、置产、开户、融资等,功能已经远超过旅行证件。

(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受理和签注机关: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可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驻香港签证处、驻澳门签证处以及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国旅行社申办和签注;或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办和签注。

台胞来大陆后因故不能在签注有效期内离开的,可向暂住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停留延期;因商务或求学等事务需多次来往大陆的,可向暂住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多次有效的签注。

(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审批机关:具有签发台胞证权限的省市:福建、上海、江苏、北京、天津、重庆和浙江可以补发、换发五年有效台胞证。

福建能签发“一年多次”台胞证和五年期台胞证,其它省市只有补发和换发权限。

港澳地区也可签发五年期台胞证,但“一年多次”台胞证却只有福建才有“首签权”。

在台胞入出境增幅较快的大陆口岸城市厦门、福州、海口、三亚和上海等地可办理一次性台胞证(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历史变迁1、1992年5月1日启用第一代台胞证。

2、 2008 年9 月25 日启用第二代台胞证。

二、旧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防伪特征(一)基本格式(二)主要防伪特征1、常光观察的防伪特征:(1)签证页共32页,底纹也是祥云图案;(2)资料页照片为激光打印,底纹为祥云图案。

2、紫外光观察的防伪特征:(1)资料页呈蓝色反应,上部有祥云包裹的五星图案。

(2)签证页,上部为祥云图案,下部为当前页数字。

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有哪些区别(2)

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有哪些区别(2)

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有哪些区别(2)护照的主要种类各国颁发的护照种类不尽相同。

中国的护照分为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和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又分因公普通护照和因私普通护照。

外交护照主要发给副部长、副省长等以上的中国政府官员,党、政、军等重要代表团正、副团长以及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外交信使等。

公务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驻联合国组织系统及其有关专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因公普通护照主要发给中国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出国从事经济、贸易、文化、体育、卫生、科学技术交流等公务活动的人员、公派留学、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及公派出国从事劳务的人员等。

因私普通护照发给定居、探亲、访友、继承遗产、自费留学、就业、旅游和其它因私人事务出国和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

外交、公务、普通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党、政、军高级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官员、全国政协主要领导人、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持用。

外交护照的封皮,是红色。

有32页及96页两种版本,后者供外交信使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护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负责签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以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工作的中国政府派出的职员及其随行配偶、未成年子女持用。

公务护照的封皮是墨绿色。

公务护照是发给国家公务人员的护照,也有的国家称这种供政府官员使用的护照为“官员护照”。

此外,各国都把这种护照发给驻外使(领)馆中的不具有外交身份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和成年子女。

公务护照为绿色封皮,另有黑色封皮公务护照,其作用相当于过去的普通护照,和绿色封皮公务护照有所区别。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签发。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答-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答-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答正文:---------------------------------------------------------------------------------------------------------------------------------------------------- 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1992年5月9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现就执行《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中的若干问题通知如下,请研究执行。

一、大陆居民去台湾进行交流活动的审批申请前往台湾进行经贸活动和科技、文化、教育、学术、卫生、新闻等各项交流,以及参观、访问、考察、采访、举办展览等,须提交经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批准的通知,公安机关再予受理、审批。

二、大陆居民去台湾证件的签发目前,由于两岸没有直接通航,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大多数还须途经香港,仍须按现行办法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何时启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将另行通知。

大陆居民申请去台湾,公安机关在确认能够进入台湾的证明,目前有台湾当局发出的台湾入出境证件影印件,以及香港中国旅行社出具的确认证明。

签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期限由现行的三个月至半年延长为半年至一年。

三、大陆居民去台后因故延期返回的处理大陆居民去台湾后,因病或其他特殊情况,旅行证件到期不能按期返回的,可持我原签发的去台湾证件返回大陆,边防检查机关可准予入境。

四、台湾居民申请办理多次入出境证件在大陆投资设厂或进行其他经贸活动的台湾居民,以及在大陆求学、被聘用、雇用或购置有房屋因居住(非批准在大陆定居的台湾人)等原因需要多次来往大陆的,经公安机关批准审查属实,可视需要签发给一、二年或五年多次有效的入出境证件。

多次入出境证件的填写、合订办法,按公安部《关于启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通知》(公境台[1992]第350号)办理。

台湾居民办理入出境证件须知

台湾居民办理入出境证件须知

台湾居民办理入出境证件须知第一篇:台湾居民办理入出境证件须知台湾居民办理入出境证件须知一.台湾居民申办来往大陆签注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停留1年(含)以下,可根据申请人需要签发3个月,1年一次或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表》,交一张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2、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其复印件;3、住宿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4、公安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台湾居民申办居留签注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来大陆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可申请签发1年以上,5年以下的居留签注,除需提交以上第一条中前三项所需的材料外,还应根据不同种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一)在渝投资、就职的(含随行的配偶、子女)1、投资批准证书和年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或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其复印件;2、申请人所在的企业或单位出具的申请函;3、与任职,就业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或者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4、18周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交《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再次申办可免交;(二)在渝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1、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2、18周岁以上申请人需提交《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再次申办可免交。

对第(一)和第(二)项人员申请居留签注时,其所任职、就业或就读的单位如是首次申办,还须事先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提供下列材料:1、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原件,收取复印件;2、交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收取复印件;3、任职、就业或就读单位的报备申请,内容为单位简介;4、填写如实准确的《报备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并盖上单位的公章。

注:以上材料中所收取的复印件均以A4规格的纸复印一份;《报备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中的内容若有变更须及时向受理登记备案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1999.09.04•【文号】公安部令[第42号]•【施行日期】1999.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出入境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8月2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一九九九年九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边境通行证件的管理,维护边境管理区的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国边防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在陆地边境地区划定边境管理区(含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边境管理区通行证》(以下简称《边境通行证》)验查管理制度。

第三条凡进出边境管理区的人员,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是全国《边境通行证》的主管部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边境通行证》管理工作。

第二章进出边境管理区证件第五条凡常住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通行;前往其他省、自治区的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六条凡居住在非边境管理区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前往边境管理区,须持《边境通行证》。

第七条凡经由边境管理区出入国(边)境的人员,凭其出入境有效证件通行。

外国人、无国籍人前往未对外国人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旅行证》。

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前往未对外开放的边境管理区,须持《国境通行证》。

第八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进出边境管理区,须分别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通行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通行证》和本人有效证件;驻在边境管理区内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官兵,凭本人有效证件进出边境管理区。

公安部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公安部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公安部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安部
•【公布日期】2014.07.02
•【文号】
•【施行日期】2014.07.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公安部关于清理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公告近期,公安部对现行的部门规章(截至2014年4月)和规范性文件(截至2013年2月)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部门规章71件、规范性文件412件,废止规范性文件45件。

根据清理结果,公安部编制了《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公安部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公布。

公安部
2014年7月2日公安部现行有效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部门规章
二、规范性文件。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第二步
换发补发证件需要携带本人有效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未满11周岁未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上无 照片的香港居民,应当交验回港证或者签证身份书;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当交验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监护关 系证明。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凡具有中国籍的香港、澳门居民不管是否持有外国护照和旅行证件,只要未向国籍管理机关申报为外国人, 均可申领通行证。下列人员可申领通行证:
号码变化
附件2(4张)由于通行证遗失、损坏或者有效期到期等原因,港澳居民需换发通行证。港澳居民换发通行证后, 新通行证和原通行证号码相比,证件号码第1位至第9位相同,代表换证次数的第10位和第11位数字会发生变化。 首次换证,第10位至第11位数字变为01;再次换证,由01变为02,依此类推。新旧通行证号码前9位相同,表明 为签发给同一持证人。通行证换发证明:港澳居民因在内地办理相关业务需要,可分别向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 申请办理通行证换发证明(式样见附件2、3)。该证明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统一出具,证明新通行证根 据原通行证换发。
2020年疫情发生后,部分港澳居民未能及时办理回乡证到期换发手续,为依法保障港澳居民来往内地权益, 2023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对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 日的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持证人持用上述回乡证原件,可以持证正常办理出入境边防检查 手续来往内地;入境内地后,允许前往就近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回乡证。
演变历史
历史发展
新版启用
历史发展
1949年以前,当时的香港政府和国民政府并无限制中国内地的居民从大陆移居香港,而一般人皆可以随意往 来香港与大陆两地。进出澳门的情况也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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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式样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5.07.01
【实施日期】2015.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
为进一步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及在大陆居留、生活,提高证件防伪性能,公安部决定试点启用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下简称台胞证)。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5版台胞证为参照国际民航组织(ICAO)DOC9303 TD-1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嵌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采用多项物理防伪和数字安全技术。

二、2015版台胞证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证件号码、签发次数等证件签发管理信息,覆全息防伪膜;背面打印持证人台湾身份证姓名、号码及证件机读码,持证人曾经持有台胞证的打印曾持证加注。

三、2015版台胞证的证件号码使用8位阿拉伯数字编制,继续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
变”。

台湾居民曾持有的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为8位的,换领的2015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与其旧版台胞证一致;曾持有的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超过8位的,换领的2015版台胞证证件号码与其旧版台胞证证件号码前8位一致。

四、福建省公安机关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港澳地区办证服务单位将于2015年7月6日起试点受理2015版台胞证的申请,同时停止受理现行本式台胞证的申请。

2015版台胞证收费标准不变。

五、2015版台胞证不再保留签注区,边检机关查验后不加盖验讫章。

按规定向边检机关备案自助通关信息的台湾居民,可使用边检机关设在口岸的自助通道,此前已备案的可继续自助通关。

六、2015版台胞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弯折、刮擦、水浸以及强磁场环境。

七、2015版台胞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式台胞证可以继续使用,持证人也可向试点单位申请换领2015版台胞证。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式样
2、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机读码规则
公安部
2015年7月1日
附件2:
2015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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