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理项目部管理制度
河北新隆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006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项目部的管理,认真履行监理委托合同,保证监理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监理项目部是经业主核准,公司派出并代表其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现场监理机构,由工程技术人员、行政后勤工作人员组成。
第三条监理项目部在实施监理工作中以国家标准规范为准绳,以设计文件、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为依据,以旁站、巡视等为手段,以科学检测为基础,按“六位一体”、“高标准、讲科学、不解怠”要求,依托业主,服务业主,公正、及时、准确、实事求是地做好监理工作,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监理项目部的工作期限是从业主通知进场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止的工程全过程的监理任务。
第五条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项目部的负责人,监理项目部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第二章岗位职责
工程监理是监理项目部的主要任务,各级监理人员必须依据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如下: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建监理站,主持监理站日常工作,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确定监理站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管理机构和施工单位。
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
4、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签发监理站的文件和指令。
6、审查并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查并签发单位工程停工指令、复工令、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
8、主持或参与处理变更设计事宜。
9、主持或参与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0、调解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11、组织编写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
12、审查并签认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4、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
15、定期巡视施工现场。
第七条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代表监理站同现场专业工程师一同参加变
更设计现场会议纪要的签认,并将资料交办公室存档。
3、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总监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①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②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
③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④调解项目管理机构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
⑤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第八条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参与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核对设计图纸;
4.对监理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
5.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6.负责本专业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7.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8.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见证试验或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9.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数据和原始凭证;
1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
11.做好监理日记。
第十条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
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进行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
第十一条行政后勤职责
1.负责监理部的考勤工作。
2.负责生活物资和文具用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3.做好固定资产及家具的登记,并检查保管和使用情况,定期盘点、核对。
4.负责安排监理部的住宿、就餐和宿舍调整,以及调动人员用具的领用及回收。
5.负责监理项目部设备仪器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环境卫生的打扫和清洁检查工作。
7.检查内业资料收发和归档工作,办理财务票据报账工作。
8.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工作。
9.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项目监理部监理纪律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须知
监理纪律是项目监理任务完成的重要保证,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项目部的监理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1.各类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离岗必须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严禁不假外出,擅离职守。
2.熟悉和掌握《监理实施细则》,全面领会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图纸、工程计量支付说明书,以及其它与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
3.按程序办理工程变更,工程变更令未下达之前不得施工,特殊情况下需要边报批边施工的项目,必须经承包人、监理部和业主代表同意并签署会议纪要后才能实施。
4.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完成后,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统一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铁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督促承包人完成并上报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文件。
5.严格执行验标和规范要求的见证和平行检测的频率要求,见证监理人员和专业工程师、监理员密切配合,做到心中有数;
6.全体监理人员要坚持写监理日记,对每人所管辖项目的进度、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其它重要问题必须详细记载;
7.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补发书面指令;
8.规范监理用语,在签批相关文件时应使用负责任的语言,不得使用模糊、推诿或隐含推托责任的用语。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工程建设监理是建设领域里一项高尚的工作,为了确保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有严格的要求,特明确以下规定: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