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及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多选题】《关于对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分类考核的通知》(京建发〔2019〕329号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分为()三类。
(BCD )A、起重(C1)B、机械(C1)C、土建(C2)D、综合(C3)2、【多选题】《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5〕15号)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
(AD )A、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B、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业务水平考评C、建筑施工企业质量体系考评D、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3、【多选题】《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规定,事故调查组履行职责内容包括()。
(ABC )A、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B、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C、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D、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4、【多选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BD )A、安全风险B、安全隐患C、管理风险D、管理漏洞5、【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ABCD )A、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B、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C、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D、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6、【多选题】依据《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京建科教〔2008〕727号)的规定,以下工种属于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核发证的是()。
2024年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试题
2024年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试题1、【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O、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BC)A、休息休假B、劳动安全卫生C、保险福利D、岗位工种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
(ACD)A、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B、遵守安全施工的操作规程C、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D、履行劳动义务3、【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发现企业(),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
(ABCD)A、违章指挥B、强令工人冒险作业C、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D、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职业危害4、【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BC)A、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B、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C、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D、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5、【多选题】《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BCD)A、室内装修、装饰材料B、安全网C、围网D、保温材料6、【多选题】《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京建法(2015)3号)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于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前,牵头组织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五方责任主体对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BD)A、安全风险B、安全隐患C、管理风险D、管理漏洞7、【多选题】《工伤保险条例》涉及认定的相关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京建法〔2015〕3号-附件-附件
京建法〔2015〕3号附件
关于调整有关企业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时间:2015年11月18日发布时间:2015年11
月18日浏览次数:3590
京建发〔2015〕368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5年分别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3号),对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记分处理。
为强化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现决定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和《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调整,新增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项目,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9版)调整条目
法实施条 标办法》 互串通投
例》四十 第七十四 标或者与
条;
条
《中华人
招标人串 通投标
民共和国
的,投标
招标投标
人以向招 C166460
法实施条
标人或者 0T
例》四十
评标委员
一条;
会成员行
《中华人
贿的手段
民共和国
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
的,中标
法实施条
无效,处
例》第六
中标项目
十七条;
金额千分
《工程建
之五以上
设项目施
C166460 0A030
规行为记分标准》(2019版)调整条目
违法情形
裁量基准
企业记分 对象
记分对象 修改为
人员记分 对象
未按照安
全施工的
要求配备 责令限期
齐全有效 改正,处
的保险、 合同价款
限位等安 1-2倍以下
全设施和 的罚款
装置,涉
及未按1项照的安
全施工的
要求配备 责令限期
齐全有效 的保险、 限位等安
5万元以
行处罚
上10万元
以下的罚
款;造成 C161130
损失的, 0A030
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违反本办
法第十八
31
对提供大
型施工机
械的单位
安全管理
C161880 0
未按照规 定进行检 查和维护
保养的行
为进行处
罚
《北京市 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 管理办法 》第十八 条第二款
《北京市 建设工程 施工现场 管理办法 》第三十 五条
千分之十
工招标投
以下的罚
标办法》
监理动态管理记分标准
2或3
2或3
总监理工程 师
页5
28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29 30
31
32
工程质量控 制
33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工程质量控 制
34
35
未认真审核施工图纸的主要 内容,致使施工期间发生质 量事故,给建设单位造成重 大损失 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不规 范,特点不突出 在施工准备阶段工作不到 位,在施工交底、核查开工 条件等工作上失误较多 总监理工程师未对《施工进 度计划报审表》进行审核审 批,并付诸实施 监理工程师未对《工程物 资进场报验表》有关材料 进行审核,并未签署审查 意见,致使承包单位使用 假冒伪劣产品 总监理工程师未对分部分项 工程进行认真审查,致使隐 蔽或预留项目出现质量事故 监理单位对单位工程竣工验 收及相关资料核查不认真, 致使不合格工程产生 未落实监理规划要求,及时 纠正违规操作、消除质量隐 患
13
安全监理
2或3
2或3
总监理工程 师
14
安全监理
2或3
2或3
总监理工程 师
15
安全监理
2或3
2或3
总监理工程 师
16
安全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安全监理 方案要求编制安全监理实施 细则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不 具备可操作性的
2或3
2或3
总监理工程 师
17
安全监理
工程监理单位未制定监理人 员培训计划或未按计划对监 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 训并保留培训记录的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 为代码 行为描述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分值 3 分值 3 人员记分 记分对象 企业负责人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3
3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
SGB039
施工单位未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限期整改
1
1
专职安全员
罚款1000元
1
1
专职安全员
罚款1000-3万元
2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罚款3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罚款10万元
1
1
项目负责人
罚款10万-50万元
2
2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罚款50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
SGB017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罚款10万元
1
1
企业负责人
罚款10万-50万元
限期整改
1
1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逾期未改
2
2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
SGB015
建筑施工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且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
警告
1
1
企业负责人
安全管理
SGB016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限期整改
1
1
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安全管理
SGB042
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含答案)
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题库及答案1、【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BCD )A、保证建筑工程质量B、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C、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D、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出租单位不得出租()的特种设备,以及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ABC )A、未取得许可生产B、国家明令淘汰C、已经报废D、未办理使用登记3、【多选题】《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导则》(京建发〔2018〕397号)规定,下列属于房屋建筑工程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是()。
(ABD )A、有限空间作业未履行“作业审批制度”B、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系统C、深基坑未设置挡水台D、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经检测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备案即投入使用4、【多选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第十条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ABCD )A、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B、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C、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D、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5、【多选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
(ABCD )A、安全防护用具B、机械设备C、施工机具及配件D、消防设施和器材6、【多选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ABCD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B、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D、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7、【多选题】下列哪些施工项目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监理工程师记分处罚标准
附件: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序号行为类别不良行为代码违法违规行为描述行为认定依据处罚处理依据处罚处理计分标准企业企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1 安全管理GQJL101001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四)项责令改正 2 2 3 3罚款10万元5 56 6罚款10万-30万元5 56 6罚款30万元10 10 12 122 安全管理GQJL101002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责令改正 1 1 2 2罚款10万元2 23 3罚款10万-30万元3 34 4罚款30万元4 45 513 安全管理GQJL101003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责令改正 2 2 3 3罚款10万元5 56 6罚款10万-30万元5 56 6罚款30万元10 10 12 124 安全管理GQJL101004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二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责令改正 3 3 4 4罚款10万元5 56 6罚款10万-30万元5 56 6罚款30万元10 10 12 1225 安全管理GQJL101005注册监理工程师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三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八条停止执业资格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5年内不予注册20 126 安全管理GQJL101006未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四)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2 23 3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3 34 43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4 45 57 安全管理GQJL101007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2 23 3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3 34 44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4 45 58 安全管理GQJL101008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2 23 3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3 34 4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4 45 559 安全管理GQJL101009未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五)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2 23 3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3 34 4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4 45 510 安全管理GQJL101010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责令改正 1 1 3 3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611 安全管理GQJL101011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未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六)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责令改正 1 1 3 3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12 安全管理GQJL201001未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质证书情况、《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项《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项责令改正 3 3 5 5逾期未改责令改正5 5 10 1013 安全管理GQJL201002未按工程项目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责令改正 1 1 3 3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714 安全管理GQJL201003未对施工现场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1)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1)目责令改正 1 1 3 3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15 安全管理GQJL201004未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审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3)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子项第(3)目责令改正 1 1 3 3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16 安全管理GQJL201005未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2)目《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第(2)目责令改正 1 1 3 38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17 安全管理GQJL201006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十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七十六条责令整改 1 1 3 3逾期未改责令改正3 3 5 5918 安全管理GQJL201007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监测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十一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五十一条责令整改 1 1 3 319 安全管理GQJL201008未对视频监控系统、门禁智能监控系统和第三方监控量测系统进行检查验收《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第二条第(六)项《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第二条第(六)项责令整改 1 1 3 31020 安全管理GQJL201009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管线防护措施,未进行重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256号)第九条《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256号)第九条责令整改 1 1 3 321 安全管理GQJL201010未审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情况《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669号)第七条《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669号)第七条责令改正 3 3 5 5逾期未改责令改正5 5 10 101122 安全管理GQJL201011未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单位实施未经专家评审的施工降水方案或者未综合利用抽排的地下水不予制止,也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16版)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整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13
安全管理
GQJZ102021
14
安全管理
GQJZ102022
《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准》(2016版)-建筑业企业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部分
序号 行为类别 不良行为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认定依据 处理依据 违法情节 行政处理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改正 18 安全管理 GQJZ102026 施工单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 十二条 条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责令 停业整顿等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责令改正 逾期未改正 责令改正 企业记分对象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 施工企业 企业记分 人员记分对象 分值 项目负责人 0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0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0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0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1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2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0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0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2 专职安全员 0 1 1 1 2 1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人员记分 分值 1 2 1 2 1 2 1
建委183号文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1-05-06 浏览次数:978京建发〔2011〕183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有关协会: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现将《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推进本市工程建设监理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本市、中央在京和外地来京工程监理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企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对监理企业日常监理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理工作全面负责、有经营管理权的人员,包括本市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中央在京和外地来京企业在京负责人。
本办法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派驻施工现场监理组织的总负责人,行使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全面负责受委托工程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监理工程师,是指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注册,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并经注册,从事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人员。
建筑工程管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XXXX版 精品
0
1
企业负责人
罚款1千元-1万元
2
2
企业负责人
罚款1万元
3
3
企业负责人
4
企业综合管理
GQJZ101003
转让、出借、伪造、涂改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六条第(七)项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七条
责令改正
0
1
企业负责人
罚款1万元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罚款5万元
1
1
专职安全员
罚款5万-10万元
2
2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罚款10万元
3
3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22
安全管理
GQJZ1020XX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责令改正
0
1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逾期未改,责令停业整顿等
2
2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70
安全管理
GQJZ102023
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第(三)项
责令改正
0
1
专职安全员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
责令改正
1
1
3
3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3
5
5
14
安全管理
GQJL
未对施工现场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进行审查
责令改正
2
2
3
3
罚款10万元
5
5
6
6
罚款10万-30万元
5
5
6
6
罚款30万元
10
10
12
12
2
安全管理
GQJL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十四条第一款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意见》(京建施〔2009〕140号)第二条第(六)项
责令整改
1
1
3
3
20
安全管理
GQJL
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管线防护措施,未进行重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和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京建施〔2006〕256号)第九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责令改正
0
0
1
1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1
2
2
31
质量管理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计分标准
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项
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责令改正
3
3
5
5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5
5
10
10
13
安全管理
GQJL2
01002
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监理单位未履行第二十二条第(一)、(二)、(四)、(五)项安全职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2
2
3
3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3
3
4
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罚款
4
4
5
5
10
安全管理
GQJL1
01010
未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项目拆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企业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人员管理 GQJZ209001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 期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项
处罚处理依据
企业记分 处罚处理 罚款5万元 罚款5万-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第(一)项 罚款10万元 罚款5万元 罚款5万-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第(二)项 罚款10万元 罚款5万元 罚款5万-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第(三)项 罚款10万元 罚款5万元 罚款5万-10万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六十一条第(四)项 罚款10万元
安全管理
GQJZ102023
安全管理
GQJZ102024
安全管理
GQJZ102025
安全管理
GQJZ102028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未对有关安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做出详细说 第二十七条 明 施工单位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 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 第二十八条 全施工措施
(最新整理)京建法〔〕3号-附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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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建法〔2015〕3号附件关于调整有关企业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的通知信息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时间:2015年11月18日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8日浏览次数:3590京建发〔2015〕368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015年分别印发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恢复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和假期施工前自查报告制度的通知》(京建法〔2015〕3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备案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建法〔2015〕13号),对参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记分处理。
为强化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现决定将《北京市建筑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北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和《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进行调整,新增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项目,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履责情况。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京建发[2011]183号•【施行日期】2011.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发〔2011〕183号)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工程监理企业,有关协会: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现将《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推进本市工程建设监理诚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京建质[2005]999号)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本市、中央在京和外地来京工程监理企业及其企业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企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对监理企业日常监理活动和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质量监理工作全面负责、有经营管理权的人员,包括本市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中央在京和外地来京企业在京负责人。
2023年【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100题及答案(调研)
2023年【北京市安全员-B证】考试100题及答案(调研)1、【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构成危险作业罪。
( ABD )A、生产B、经营C、使用D、储存2、【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
( ABD )A、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B、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C、民主管理、民主监督D、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3、【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 ABC )A、损坏B、挪用C、擅自拆除D、倒卖4、【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
( ABD )A、保护现场B、接受事故调查C、清理火灾现场D、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5、【多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送突发事件信息,不得()。
( ABCD )A、迟报B、谎报C、瞒报D、漏报6、【多选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要求,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内容中的验收要求包括:()。
( ABCD )A、验收标准B、验收程序C、验收内容D、验收人员7、【多选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要求,危大工程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工程概况、监测依据、监测内容、监测方法、人员及设备、测点布置与保护、()及监测成果报送等。
( AC )A、监测频次B、监测方向C、预警标准D、监测过程8、【多选题】《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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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
1
12
安全 GQJL101 未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编制 管理 012 专项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
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 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第
五十条
七十六条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监理 单位
2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 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 建施〔2009〕889号)第十七条第 (二)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 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 建施〔2009〕889号)第十七条第 (一)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 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 建施〔2009〕889号)第十七条第 (二)项
安全 GQJL101 未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管线防护措施,未进 管理 006 行重点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和拆除工程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的若 和拆除工程施工 安全监督管理的若 干规定》(京建施〔2006〕256号) 干规定》(京建施〔2006〕256号)
责令整改
0
监理
企业负责人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第九条
第九条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 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 建施〔2009〕889号)第十七条第 (三)项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 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 建施〔2009〕889号)第十七条第 (三)项
违法情节
行政处理
企业 记分 对象
企业记 分分值
人员记分对象
责令整改
0
监理
企业负责人
1 1 3 3
2
安全 GQJL101 未按工程项目特点设立相应的专职或兼职 管理 002 安全监理人员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子项
监理 单位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第(1)目
第(1)目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1 2
3 5
4
安全 管理
GQJL101 004
未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进行审 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 第(3)目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
责令整改
1
监理
企业负责人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查
第(2)目
第(2)目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3
1 2
3 5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 《关于加强基础设施管线施工防护
6
附件1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
序号
行为 类别
不良行为 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1
安全 管理
GQJL101 001
未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 书和操作资质证书情况
行为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违法情节
行政处理
企业 记分 对象
1
0 2
1 5
第1页
北京市工程监理企业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2020版)(行政处理部分)
序号
行为 类别
不良行为 代码
违法违规行为描述
7
安全 GQJL101 未审查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 管理 007 人资格情况
未履行监督职责,对施工单位实施未经专
8
安全 GQJL101 家评审的施工降水方案或者未综合利用抽 管理 008 排的地下水不予制止,也未向有关部门报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248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子项 第(3)目
责令整改 监理 单位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3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1 2
3 5
未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5
安全 GQJL101 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 管理 005 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责令整改 监理 0
企业负责人
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2
责令整改
监理 单位
5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责令整改
监理 单位
10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责令整改
监理 单位
15
企业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人员记分分值
0 2 2 5 0 2 0 5
5 5
10 10
15 10
1 3
企业记 分分值
人员记分对象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令整改
1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监理
企业负责人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5、6子
项
项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单位
3
总监理工程师
人员记分分值
任认定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 任认定若干规定》(京建施〔2006
〕669号)第七条
〕669号)第七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降水管理办
法》(京建科教〔2007〕1158号) 法》(京建科教〔2007〕1158号)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 全事故及重大隐患处理规定》(京 建施〔2009〕889号)第十七条第 (一)项
告的
9
安全 GQJL101 在一般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负有监理责任 管理 009 情节严重的
10
安全 GQJL101 在较大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负有监理责任 管理 010 情节严重的
11
安全 GQJL101 在重大安全事故中监理单位负有监理责任 管理 011 情节严重的
行为认定依据
处罚处理依据
《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 《北京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
责令整改 监理 单位
逾期未改 责令改正
1 3
企业负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
责令整改
1
3
安全 GQJL101 未对施工现场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 管理 003 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进行审查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 248号)第一条第(一)项第3子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