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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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范本

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德国、日本、法国及中国台湾地区民法均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纳入承揽合同中。

以下是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相关范本。

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房地产开发建设合同甲方:湖南××大学法定代表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乙方:湖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担保方: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根据我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担保三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定向开发建设润芳园商品住宅项目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涉开发建设项目为:湖南××大学××校区教师村,本项目名称为:潇湘名园(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建设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号。

本项目建设用地系甲方为保证该校所扩建新校区正常教学秩序,稳定教师队伍,方便教职工工作与生活,委托乙方并共同向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申报。

本项目征地前期工作在甲方的积极支持下由乙方具体承办并由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费用。

本项目建设用地已获得省政府批准【湖南省人民政府农用地转用、

土地征用审批单(2006)政国土字第897号,征用面积】155.147亩,合103431平方米,有效使用面积8l 155.88半万米)。

本项目整体规划及单体建筑具体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施工蓝图为准。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合作方式2.1 本项目由乙方负责开发建设。

2.2 本项目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约100000平方米由甲方依据本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价格和条件统一组织本校教职工向乙方购买。

2.3 本项目约70000平方米商品住宅和为小区配套服务的商业用房,以及100000平方米中甲方教职工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未认购的商品住宅,由乙方自主向市场销售。

2.4 本项目物业管理由甲方向社会招标或组建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物业管理费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三条本项目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工期、首期商品住宅户型确认及认购方式 3.1 本项目商品住宅分两期开发建设,首期开发建设房屋建筑面积约100000平方米,二期开发建设房屋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首期开发的商品住宅房屋建筑于2008年1 2月31白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全部项目建设于2010年1 2月31日前完成。

3.2 首期商品住宅分三种建筑类型:即十一层和十六层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四层复式楼住宅和多层(六层)楼住宅。

住宅户型建筑面积在执行国家2006年6月新颁布的有关规定的前

提下,根据甲方教职工实际需要确定。

住宅户型具体确认操作方式如下:(1)由乙方提出房屋户型方案,供甲方教职工选择;(2)由甲方组织教职工选择户型,并对所选定的户型做出书面确认;

3.l 本项目对教职工销售的商品住宅户型及价格经甲方教职工确认后,由甲方统一组织教职工缴纳认购定金。

甲方敦职工首期认购房屋数应不少于100户。

本项目商品住宅认购定金数额为:小高层(十一层、十六层)商品住宅人民币4万元/户,多层(六层)商品住宅人民币3万元/户,四层复式楼住宅人民币6万元/户;首期商品住宅认购定金应在本项目土地摘牌前由甲方向教职工收取,所收取的认购定金存入甲乙方双控帐户。

3.4 本项目首期商品住宅完成报建工作及相关手续,乙方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由甲方统一组织首期购房教职工与乙方签订本项目商品住宅《房屋购销合同书》。

3.5 本项目开发建设的100000平方米商品住宅应首先满足甲方教职工的住房需要。

(1)甲方现在册的教职工在2007年6月30日以前认购第一套本项目首期商品住宅按本合同第九条第9.1款第(1)项规定的价格购买。

(2)甲方现在册的教职工在2007年6月30日以后认购第二套本项目首期商品住宅的价格,以本合同第九条第9.1款第(1)项规定的价格为基数适当上浮购买,所上浮的款项,在扣除应缴纳的税金后返还给

甲方。

甲方现在册的教职工在2007年6月30日以前认购本项目首期商品住宅数量约为90000平方米,愈期未完成认购的房屋,乙方可自主向市场销售。

(3)甲方2007年新调入的教职工(不超过25人)购买第一套本合同项目商品住宅的价格,按甲方在册教职工2007年6月30目前认购第一套本项目商品住宅相同的价格及相同的付款方式购买,其认购必须在2007年lO月31日前完成。

均价为基数,参照2007年6月30日前本项目首期房屋相同类型楼房相同楼层的增减幅度的相应比例确定),其购买必须在2008年10月31日前完成。

(5)甲方2009年新调入的教职工购买第一套本项目商品住宅的均价为2518元/平方米;不同楼层的1介格增减幅度,以2518元/平方米均价为基数,参照2007年5月30日前本项目首期房屋相同类型楼房相同楼层的增减幅度的相应比例确定),其购买必须在本合同项目第二期商品住宅办好预售许可证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6)甲方2007年、2008年、2009年新调入的教职工按本合同第三条第3.5款(3)(4)(5)规定的价格购买第一套本项目商品住宅的面积总数不得超过10000平方米,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认购或购买,逾期乙方可自主向市场销售。

3.6本项目商品住宅向市场销售部分的销售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

情况自主确定。

第四条住宅楼建安标准严格按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国家的规范及甲乙双方的有关合同执行(本项目首期商品住宅建安标准详见附件一)。

第五条工程质量 5.1 本项目商品住宅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建设部工程规范验收合格标准,本项目首期商品住宅主体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并争取实现项目首期工程均达到优良标准。

项目配套设施及环境建设等符合规划设计要求。

5.2 乙方通知购房户接受住房钥匙的基本条件应符合乙方与购房户所签《房屋购销合同书》中的约定,同时达到:本项目首期房屋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规范要求己竣工验收合格,给排水正常,供电、电话、有线电视、网络、可视对讲系统等小区配套设施已经具备开通条件,道路、环境建设良好。

因业主装修或使用不当而产生的房屋损坏由业主自行负责修复还原,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5.4 甲方对本项目首期工程施工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项目首期工程隐蔽工程应经甲、乙双方及工程监理部门共同验收书面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甲方应书面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姓名,并在收到施工单位隐蔽工程通知后lO小时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验收,逾时未到视同甲方同意工程隐蔽,施工单位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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