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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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农村发展学院)

本科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金融学

专业年级: 2011级金融双学位

学号:102255003022(162)

学生姓名:陈珠芳

论文题目: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与发展

成绩:

指导教师:游碧蓉

2014年 2 月30 日

目录

摘要 (1)

关键词 (1)

引言 (1)

一、农村金融产品发展现状 (1)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存在问题 (2)

1、涉农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 (2)

2、创新成果难以推广。 (2)

三、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发展途径 (3)

1、创新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3)

2、全方位利用农村资源创新。 (3)

4、完善农村金融保障体系建设。 (3)

四、结语 (4)

参考文献 (4)

课程论文评分表 (5)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与发展

陈珠芳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农村发展学院))金融学第二专业2011级

摘要:在央行和银监会的鼓励和支持下,涉农金融机构展开了包括林权抵押贷款、小额信贷、“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方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这对于拓宽农村资金来源渠道,推动农村金融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由于受地域、资源、产业结构等多种因素制约,这种由监管层主导下的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并没有很好地改善我国农村金融问题。在较多农村地区,农村金融产品单一、供给不足的问题仍然突出。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产品创新与发展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发布了14个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理清和把握当前农村金融改革的政策体系、发展方向、工作重点和面临困境,以有效推进农村金融产品深化创新和健康发展。

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是金融工作的重要着力点,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求。近年来,“一行三会”和各涉农金融机构围绕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这个目标,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多方面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我国农村不少地区,目前适销对路的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方式单一、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仍然突出。

创新和发展农村金融产品即:通过金融系统积极不懈的共同努力,在全国努力创新和普及、推广一些真正契合农村与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大力创新和完善涉农金融服务新机制,与时俱进地满足农村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在着力缓解农村和农民融资困难的基础上,让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更实惠、更便捷的金融服务,让更多的农村中低收入人群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在更大范围和更高层次上全面提升农村金融综合服务水平。

一、农村金融产品发展现状

总体而言,随着中央对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视,我国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也取得了一定得成就,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

农村金融市场历经商业银行撤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立,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主要由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民间金融构成。根据“交易成本创新理论”,支持金融创新的主要因素是交易成本的降低,从而达到金融机构逐利的动机。但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幅员广阔、较为分散,交易成本居高不下。所以相关的涉农金融机构,如农村信用社、中国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参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积极性和力度相对较弱。

从农村金融市场占据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来看,截至2011年底,农村信用社共有机构网点7.7万个,从业人员76万,提供了全国77.4%的农户贷款,承担了75%的金融机构空白乡镇覆盖任务。这种一家独大的局面,存在创新的惰性,而这在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农村金融主体缺乏业务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村金融服务与产品开发不足。

从中国农业银行来看,虽然2008年开始设立了“三农金融事业部”,逐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但其业务在农村领域不断萎缩也是一个事实。以农户贷款为例,2010年农户贷款额为1155.8亿元,占同期个人贷款额的10.1%;2011年达到1345.4亿元,占同期个人贷款额的9.4%,虽然在总量上农户贷款额上升,但所占比例却在下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金融产品创新动力的缺乏。同时中国农业银行所承担的农村部分政策性贷款也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因此其创新农村金融产品的压力和动力均不足。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残缺性尤其突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残缺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金融产品创新基本上处于基础产品的层面;二是金融产品创新基本上在以银行业为主的圈子里游晃,并没有有效的防范风险的组合产品。具体来说,整个金融市场,金融产品创新基本处于基础产品的层面,金融衍生品的创新尚处探索阶段。同时在抵押物上,主要表现为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导致大量融资需求与贷款抵押担保物不足的矛盾突出,存在信贷产品要素设计与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

虽然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就发布了《关于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但是相对应的配套扶植政策措施迟迟不见出台。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活动,它涉及到财政、税务、工商、农林等部门的配合。在创新工作开展初期,由于运作成本高、风险大、财政补贴、税费减免、涉农贷款风险补偿等配套政策不到位,加上相关抵押、评估、变现手续复杂,费用偏高,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农村金融创新手脚。同时县域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都属非法人机构,即无贷款审批权,也无信贷产品创新自主权。这些都严重束缚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手脚,急需重视和解决。

二、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存在问题

1、涉农金融机构创新动力不足。

农村金融市场历经商业银行撤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创立,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主要由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发行、邮储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民间金融构成。由于农村金融市场较为分散,交易成本较高,所以相关的涉农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积极性和力度相对较弱。同时县域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都属非法人机构,既无贷款审批权,也无信贷产品创新自主权。这些都严重束缚了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手脚。从农村金融市场占据垄断地位的农村信用社来看,这种一家独大的局面,又存在创新的惰性。同时,农村信用社也存在创新能力不足、思想保守等问题。

2、创新成果难以推广。

当前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主要是面向种植养殖业和农副产品收购发放贷款,金融对农村基础设施、小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信贷和支付清算服务等的支持力度较小,主要是很多信贷产品不能得到推广。基本上是各涉农金融各自为战,与当前农业由小农经营向现代农业转换的时代特点不相适应。在抵押物上,主要表现为贷款担保方式单一导致大量融资需求与贷款抵押担保物不足的矛盾突出,存在信贷产品要素设计与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并没有有效防范风险的组合产品。而且由于农村具有区域性特点,创新产品难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

3、受风险分担机制制约。

农业作为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深的一个产业,风险特别是养殖业风险较大,农业贷款潜在风险较高。然而,目前农村贷款风险的分担机制不完善,信贷风险集聚在发放贷款的银行。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制约了金融机构对现代农业发展长期、大额等新的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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