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的介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情况的介绍

(一)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

第三方监管动产质押业务是指借款人以符合条件的动产向农村信用社质押,农村信用社、借款人与第三方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委托第三方对质押的动产在质押期内进行日常监管,并且保证质物安全,农村信用社为借款人提供贷款、票据承兑、贴现等授信支持的一种融资方式。

该业务面对的客户群体主要包括:各类具备一定经营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经营效益良好的商贸流通企业,原材料来源稳定、半成品及产成品附加价值较高、市场销售情况良好的制造类企业。同时符合农村信用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人需具备的条件。

用于质押的动产应具备的条件:

1、出质人对质押动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依法可以流动、转让;

3、便于计量、易于保管、易于变现、不易变形、不易变质、不易贬值等

业务流程:申请→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作协议、借款合同、动产质押合同→质押物办理保险→发放贷款→质物监控→贷款收回→卖出货物。

(二)应收帐款质押业务

应收账款质押业务是指信用社接受卖方(供应商)未到期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对卖方提供的融资服务,包括贷款和票据承兑。

业务开展对象:

1、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在县级联社开立结算账户,在县级联社的月结算量占其销售收入的30%以上;

3、正处于成长期、成熟期,原则上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

4、主营业务突出,产品销售情况良好,已与买方形成1年以上稳定贸易伙伴关系,没有遗留的贸易纠纷,货款结算正常;

5、不存在同时接受买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应收账款债权被抵消的情况;

6、县级联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账款需符合的条件:

1、贸易基础合同下的交易必须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贸易主体及交易行为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基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没有其他附带条件;

2、拟质押的应收账款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未设定质权,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禁止转让情形,出质人对质物有充分的处臵权;

3、拟质押的应收账款对应下的货物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未设定抵押权、质权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4、商品质量可靠,不易变质、破损,价格相对稳定,质量检验标准清晰、容易确定,货物交割后验收期一般不超过30天;

5、应收账款账龄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付款期原则上不超过半年;

6、卖方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商品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且

发票与发货证明所记载的商品品种、数量、金额一致;原则上不接受以现金、银行存款、票据以外的资产为付款标的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

操作流程:申请→调查、审查、审批→审批同意应收账款向买方发函提请确认→买方确认复函后向县级联社提交审查→签订合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签订三方协议和账户质押协议→贷款发放或承兑票据。

(三)惠农一本通业务

齐鲁惠农一本通业务是财政部门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对农村种植、养殖、移民、贫困补贴、奖励等特殊群体实行的财政补贴资金,通过农村信用社进行发放的一种代理业务。

首先,信用社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为辖内受补贴客户开立存款账户。然后财政部门需要将代发的明细以电子形式报送农村信用社,同时将资金划转信用社,信用社按照电子转账信息进行转账处理,将转账的成功失败信息反馈报送财政部门。信用社将在惠农一本通的摘要部分打印各类补贴资金发放种类标志。

(四)齐鲁乡情卡

齐鲁乡情卡是农村信用社信通卡的一种,具有信通借记卡的全部功能,柜台取款有限额,享有手续费优惠,无起存金额,无有效期限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客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山东省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申领齐鲁乡情卡。齐鲁乡情卡分主卡和附属卡。一张齐鲁乡情卡可以开立两张附属卡,主卡可对附属卡的取款金额进行限制。齐鲁乡情卡可以开立各储种、各档次定期和活期存

款账户,实现卡内活期账户与定期账户之间的互转。农村信用社柜面及自助设备可受理任何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齐鲁乡情卡除在农村信用社柜面使用外,还可以在全国带有“银联”标识的自动取款机(ATM)取款和POS机上刷卡消费。

他行农民工银行卡在农村信用社柜面办理现金取款业务,每卡每日限额5000元(含)人民币;齐鲁乡情卡在柜面办理省辖现金取款、转帐取款业务每卡每日最高限额各为10000元(含)人民币,现金存款、转账存款无限额。

(五)仓单质押信贷业务

是指农村信用社与出质人、保管人签订合作协议,以保管人签发的出质人的货物仓单交付给信用社作为质押担保,为借款人办理的短期信贷业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仓单质押信贷业务开展对象:

1、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且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2、从事本行业经营年限在两年以上,产品销售渠道稳定且周转速度快,无长期积压现象;

3、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

4、需以销售仓物来归还贷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社(行)开设仓物销售资金专用帐户。

5、农村信用社规定的其他条件。

仓物具备条件:

1、所有权必须为出质人所有,不存在权属争议;

2、易保管、易变现、不易变质,价格相对稳定;

3、规格明确,便于计量;

4、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符合环保要求;

5、非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品;

6、仓物需进行质量检验的,必须由有关质检部门出具质检报告;属于强制保险的必须办理财产保险,并指定贷款社(行)为第一受益人。

操作流程:申请→调查、审查、审批→仓单查询、查复及出质通知→签订合作协议、借款合同、仓单质押合同→仓单移交→发放贷款→货物出库管理→货物监控→贷款到期收回→仓单返还。

(六)村大联保体贷款

村大联保体是在组建信用协会、协会会员联保、经信用社认可的基础上,由农村信用社向信用社协会会员发放的贷款。

“村大联保体”信用协会是农村信用社和村委共同倡议、由符合条件的村民在自愿加入、相互信任、自觉守信的前提下组建的信用组织。

信用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属信用社评定的新用户;

2、有正常的生产经营项目,经营效益好;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

4、认真遵守村规民约的规定;

5、在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并保持正常的存款、结算业务,与信用社关系良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