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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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创业扶持政策
(二)申领就业补贴有什么条件?补贴多少钱?答:1.社保补贴:2014年1月1日后,注册地在南沙区的企业新招用女35岁、男40岁或以上南沙户籍人员,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半年或以上,根据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期限,对企业缴费部分给予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2.岗位补贴:2014年1月1日后,南沙区户籍人员新进入注册地在南沙区的企业工作,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半年或以上,根据其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期限,给予劳动者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3年。
二、关于创业补贴(一)南沙区创业者有什么补贴?(办理失业登记并在失业登记有效期内的创业者)答:1.在南沙区内注册的创业者,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
开业一年内提出申请。
2.南沙户籍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正常开展经营,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在南沙区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可申请租金补贴,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4.创业者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
3万元。
(二)小额贷款不用利息?答:南沙户籍个体(合伙经营)工商户,可以申请个人贷款20万元、合伙不超过200万元,最长2年的免息贷款。
(三)大学生创业有什么相关优惠政策?除以上创业补贴外,大学生创业还有以下优惠:1、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2、毕业学年起3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及其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穗应届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毕业2年内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招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2年内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创业者及被招用人员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岗位补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关于职业技能培训(一)目前南沙有哪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答:南沙区户口或持南沙区居住证的劳动者,参加叉车、电工、焊工等职业技能培训并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不同培训项目可享受600元-3500元不等培训补贴。
(二)如何申请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答:个人登陆“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属镇(街)劳动保障中心提交纸质材料。
注:1年内只能享受一次,发证之日起1年内申请有效。
(三)申请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答:1.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2.身份证或户口本;3.资格证书;4.本人社会保障卡;5.本人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号。
2. 社会保险补贴。
创业者领取营业执照开展经营,并参加了社会保险的,根据参加社会保险的险种,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 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创业者自主创业后吸纳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6-10人2000元/户,10人以上3000元/户。
适用对象:1.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3.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4.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创业者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二)免费创业培训项目简介: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免费提供1次SIYB培训和1次职业技能培训。
(SIYB为国际劳工组织研发的一系列创业培训课程。
)适用对象:1. 本市城镇户籍登记失业人员;2. 本市户籍农村劳动力;3. 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卡》的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4. 本市城镇复员转业军人。
受理单位:符合条件人员户籍所在区或市指定的培训机构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穗劳社就〔2009〕2号)(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项目简介:1. 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在本市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高校毕业生,按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2. 社会保险补贴。
在本市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开展经营的,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创业者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以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4.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企业,吸纳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城
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吸纳3-5人1000元/户,6-10人2000元/户,11人以上(含11人)3000元/户。
5.创业培训补贴。
到本市定点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并取得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结业证书的,给予创业培训或创业模拟实训及职业能力鉴定补贴。
适用对象:上述第1、2项补贴适用对象为: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的,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卡》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
第3、4项补贴适用对象为:毕业2年内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创办的创业企业。
第5项补贴适用对象为:毕业年度内或毕业2年内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
受理单位:高校毕业生户籍所在区(县级市)就业办和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标准〉和〈广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程序〉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60号)(四)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1.创业基地。
凡符合申领条件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按不同类型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或一次性5万元的场租补贴。
2.创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