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1.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
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
2.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为准。
三、招生宣传1.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
2.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1.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申请报考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2.申请报考的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持银联卡(或使用支付宝、微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3.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
2018年,申报注册入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入学当年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的录取证明,并由各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定。
4.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流程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流程
一、填报前的准备工作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查阅我省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江苏招生考试》(2018年招生计划专刊)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平行院校志愿投挡说明》等重要说明及拟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结合考生本人的文化成绩、体检结论和家庭经济状况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艺术类专业考试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要求考生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二、填写志愿表
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及网上模拟填报的基础上,结合本人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草表。
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并确认无误。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09〕5号各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普通高校:根据江苏省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意见,为做好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我院制定了《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应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入细致地做好08高考方案及其完善微调意见的宣传、培训与实施工作。
首先,要深刻认识到完善微调后08高考方案的主体框架、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没有变,我省高考继续采用“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这一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由高校自主确定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并非取消等级要求,在划线、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等招生环节中,等级与分数同样发挥作用,不可偏废。
其次,要敦促、引导辖区内中学本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合理安排好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教学,并不得以上线率作为对中学进行排名和奖惩的依据。
再次,要进一步主动超前做好2009年各项考试考务、招生录取的准备工作,确保2009年高考工作的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各普通高校要在认真学习《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基础上,重点研究和做好下列工作:1.根据本校的人才培养要求与课程设置情况,参照往年计划和生源情况,提出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普通类主要针对选测科目,艺术类、体育类只对必测科目),并与本校招生计划一并公布。
2.各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要明确对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对象等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要求,实行阳光操作。
如在院校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未作单独要求,则按本校普通类统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执行。
3.根据本校实际,制定针对江苏考生的进档后排序规则,是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先等级后分数”、“等级级差法”还是其它办法,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说明,在录取时须严格按照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规则进行操作。
2011年江苏艺术类高考招生简章
2011年江苏艺术类高考招生简章选自《江苏省2011年高校招生100问》。
来自江苏教育考试院的最新消息,2011年江苏省高考艺术类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公布,主要包含了艺术类统考、校考时间安排,报名办法等中要信息,详情如下: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答:根据往年全国各类艺术院校在我省的招生情况,其专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别:(1)音乐类:含音乐表演(如声乐、器乐等)、作曲与作曲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乐器修造(如提琴制作、钢琴调律)等。
(2)美术类:含绘画(如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学、书法、艺术设计(如环境设计、装潢设计等)、摄影(如商业摄影、图片摄影、新闻摄影等)、戏剧舞台美术设计、动画、服装设计与表演等。
(3)舞蹈类:含舞蹈表演(如芭蕾舞、中国古典舞、现代舞、国际舞等)、舞蹈编导、舞蹈学(如舞蹈教育)等。
(4)广电、影视、戏剧类:含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录音艺术(如录音工程等)、摄影摄像、影视照明、电视节目制作、表演(如影视表演、戏曲表演、戏剧表演等)、导演(如影视导演、戏剧导演等)、影视戏剧文学等。
(5)管理类:含公共事业管理(如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等。
(6)公共关系学类:含空中乘务、宾馆服务等。
(7)理论类:含编导史论、文艺编导、音乐理论、舞蹈史论、美术史论、艺术设计史论等。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答:2011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2010年11月1-4日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010年11月20-21日参加音乐类、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010年12月3-4日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2010年12月5日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2010年12月6日开始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流程及填报技巧
2010年江苏高考志愿填报流程一、填报前的准备工作考生填报志愿前,必须查阅我省的招生政策、省教育考试院编制的《计划专刊》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院校专业计划补充内容等,同时认真阅读《计划专刊》中的《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考生填报志愿须知》等重要说明及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根据院校及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及考生本人的文化成绩和体检结论等情况,慎重选择,认真填报。
由于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类型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简称“省统考”)、“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两大类,其中部分校考专业还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简称“双合格”专业)。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必分批次、分专业考试类型查阅艺术类院校(专业)的招生计划,并详细阅读志愿表的重要提示。
二、模拟填报考生于6月12日至16日凭本人的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和身份证号登录志愿填报系统,通过填报志愿网站查询供模拟填报的招生计划(非正式公布的高校招生计划)。
登录后,考生在估分、估等级的情况下,进行模拟填报志愿。
考生首次登录系统后必须重新设置自己的密码。
如密码遗失,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本人申请到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级招办申请密码重置。
三、填写志愿表考生在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前提下,结合本人的情况,慎重选择自己所要填报的相应批次的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并填写《江苏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
该表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上下载。
考生须认真校核志愿表上所填志愿是否符合我省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以及高校提出的选测科目要求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等,并确认无误。
四、网上填报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密码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将志愿表上的内容依次录入到相应录取批次院校的志愿栏内,并请立即网上提交。
考生网上提交填报的志愿信息时,网上志愿填报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
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信息,说明限制考生填报该志愿,考生必须按警告的内容仔细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与专业,并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如果出现蓝色的提示信息,说明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不符合所填院校(专业)的要求,若考生坚持填报,则可以强行提交,该部分考生将不能参加批量投档,如有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否则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苏教学〔2007〕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苏教学〔20 07〕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近年来,在省、市、县(市、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各市统筹的主体责任、促进普职教协调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体制改革,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二○○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促进高中阶段各类教育的协调、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含五年制师范学校,下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电视中专、技工学校和成人中专校招收初中毕业生的部分,下同)。
第三条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由省及市(省辖市,下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各市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各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体制改革方案和重大招生政策调整意见须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四条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实行“一考多分流”和试行“注册录取”的方式。
招生学校名单按学校隶属关系,分别由市教育局会同其主管业务部门核定,由有关市招考部门统一公布。
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要求升学的,均须参加所在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一考试。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省教育厅建立江苏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决定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招生办法、招生政策及招生管理体制等重大事项。
第六条各市教育局相应建立本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高考报名办法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高考报名办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2015年江苏高考报名办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布高考公告,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24时,确认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7日17时,逾期不得补报。
中国教育在线现将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全文公布如下:一、报名条件1.具有江苏省户籍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
2.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江苏省普通高中读书的外国籍考生,出示护照和江苏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且符合江苏省考生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因违规受到停考一年处分的考生;(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考生报考科类及填报高考志愿的规定1.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苏教基〔2007〕7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微调江苏省08高考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09〕2号)精神,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四种,其中艺术、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
2.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规定,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的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未达到下列要求的,不得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和成人高教招生情况清查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和成人高教招生情况清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12.03•【字号】苏教传电[2009]62号•【施行日期】200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和成人高教招生情况清查的紧急通知(苏教传电[2009]62号)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近来,一些高校在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和成人高教招生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少数高校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过分追求办学规模和经济效益;特别是一些高校的部门、处室、院系、社团,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存在着招生宣传不实、虚假承诺和违规收费现象,内部管理比较混乱,教学辅导和学生管理缺失,教学质量难以保证,不断引发事端。
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的质量和声誉,有的甚至已经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规范管理,维护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的质量和信誉,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和自学考试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决定对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助学和成人高教招生情况进行清查。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清查范围全省所有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要对本校各部门、各处室、各院系、各社团(包括教师退休协会)等举办的全口径成人高等教育进行清查。
全口径成人高等教育包括成人教育(含函授教育、业余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含面向社会开考助学班、自考助学专业辅导班)和现代远程教育(含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尤其是在校内外变更办学形式组织函授、业余教育学生进行全日制(脱产)教学的班级要重点清查。
二、清查重点1.全口径成人高等教育的归口管理问题。
各高校举办成人高等教育、开展自考助学是否在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校相应的管理部门实行统一归口管理;高校各部门、院系、社团有无自行举办成人教育和自行组织自考助学活动的情况。
江苏招生考试 招生计划专刊 电子版
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引言概述:江苏省是我国人口大省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考生参加高考和其他招生考试。
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了解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政策,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推出了《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为考生提供及时、准确的招生信息。
一、招生计划概述1.1 详细介绍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录取方式等信息。
1.2 分析各高校的招生政策和特色,帮助考生了解不同学校的招生要求。
1.3 提供考生选择志愿的参考依据,帮助考生合理安排志愿,提高录取率。
二、招生政策解读2.1 解读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最新招生政策,包括政策调整、政策变化等内容。
2.2 分析政策变化对考生录取的影响,帮助考生及时调整志愿和备考计划。
2.3 提供高考政策咨询服务,解答考生和家长对招生政策的疑问,保障考生权益。
三、招生录取通知3.1 及时发布江苏省各高校的录取通知,包括录取结果、录取时间、录取流程等信息。
3.2 提供考生录取后的相关事宜办理指南,帮助考生顺利完成入学手续。
3.3 提供录取后的入学指导,包括新生报到流程、学校介绍等内容,让考生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招生政策宣传4.1 开展招生政策宣传活动,提高考生和家长对招生政策的了解和认识。
4.2 利用多种媒体平台宣传招生政策,包括电视、广播、网络等,扩大政策影响力。
4.3 加强与学校、社会各界的合作,共同推动招生政策的落实和宣传工作。
五、招生服务保障5.1 设立招生服务热线,提供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服务,解答招生相关问题。
5.2 开展招生服务培训,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5.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招生服务体系,为考生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保障。
结语:《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为考生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旨在帮助考生了解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政策,提高考生的录取率和就读质量。
希望考生和家长能够充分利用这一平台,获取最新、最全面的招生信息,为自己的未来选择做出明智的决策。
江苏省2012高考考生填报志愿须知
考生填报志愿须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是考生对报考高校及专业意愿的书面表达形式,是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认真学习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全面了解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以及有关高校的录取规则,牢记每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的填报及确认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自己的统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志向和体检结论等,结合本人家庭的经济情况,慎重填报。
本须知、《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江苏招生计划》、《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高校招生章程等是考生填报志愿的必备参考。
一、录取批次、填报志愿形式及时间安排1.高校录取分七个批次依次进行⑴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共包括六类院校(专业)计划: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国防生计划;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第四类:其他院校,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上海海关学院、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部分院校小语种计划、免费师范生计划等;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第六类:艺术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
上述第一到第四类为文科类、理科类招生计划。
⑵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
⑶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院校。
⑷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
⑸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⑹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
⑺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今年,我省取消了提前录取专科批次,原来公布在该批次的录取计划安排在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批次录取。
2.考生志愿填报形式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含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应届生由所在中学组织;往届生、社会考生及我省户籍在外省借读的考生由报名地招办组织,在规定的时间内先填写志愿表,并根据志愿表,将自己所填报的院校、专业准确地录入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要确保本人所要填报的志愿与所录入的志愿信息一致。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苏教〔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16〕6号各区教育局(教育和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市区各有关学校:《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经报请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教育局2016年5月9日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2016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认真执行《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2〕148号),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努力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谱写中国梦的苏州篇章提供优质服务、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等多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招生工作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努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段教育优质多元发展。
二、招生原则(一)合理制定高中招生计划,促进普职健康协调发展。
根据市区高中段学校办学规模、布局结构、生源变化与发展方向,制定招生计划,普职比控制在1:1左右。
普通高中依据各学校星级确定招生规模。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所属学校的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分别由各区公布。
其它学校的招生计划均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
(二)做好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促进初中校均衡发展。
2019年关于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
关于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关于获知江苏省201x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信息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一、考生查询录取情况的时间及办法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一阶段录取的提前录取批次、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院校的录取工作于7月26日结束,高考录取查询-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通告。
考生可于7月28日至8月2日到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或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二、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达4C1合格,且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要求,总分在160分及以上。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3门。
其中,体育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60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90分及以上;艺术类考生文化总分在145分及以上,专业省统考成绩在155分及以上(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凡未被第一阶段招生院校录取、高考成绩达到上述相关科类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第二阶段相关批次高考志愿。
三、填报第二阶段高考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符合上述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通过计算机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或填报志愿专设的网站填报第三批本科院校、第一、二批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为加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和管理,第二阶段填报志愿仍需由中学组织集中填报。
填报时间为7月28日8:30-8月2日24:00止,确认时间为7月28日-8月3日每天8:30-17:00,确认截止时间为8月3日17时。
考生确认志愿信息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本人高考报名地招生办公室的规定为准。
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
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如考生不按报名地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对本人志愿信息予以核实并亲笔签字确认,或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失误而对考生本人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第二阶段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不再现场确认,考生填报的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信息,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直接网上填报并提交即可。
2022年江苏成人高考录取常见的10大问答
2022年江苏成人高考录取常见的10大问答一、今年成人高考招生政策有什么变化?近年来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考试成绩互认改革试点,凡参加下列教育招生考试,考试成绩达到相关录取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凭原考试成绩报考相应学历层次的成人高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具体要求是:1.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成绩在省第三批本科实际最低录取分数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本录取;符合普通高考专科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专录取。
2.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考试,成绩在省本科实际最低录取分数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本录取;符合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科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高起专录取。
3.参加2022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成绩在省实际最低录取分数以上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成人高校的专升本录取。
各类改革试点项目均不包括医学类及相关专业。
二、成人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何确定?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计划,按学历层次和科类分别划定,由省招委审核批准,向社会发布。
三、考生如何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各阶段录取结束时间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查询中心,根据提示进行查询操作。
或拨打电话,查询本人成人高考的录取结果。
具体查询时间将在省内媒体上公布。
四、成人高考招生录取分为几个阶段进行?1.本科录取阶段:12月5日至12月13日。
其中:本科免试生、改革项目等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6日至7日;本科普通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7日至13日。
2.专科录取阶段:12月14日至12月24日。
其中免试生、改革项目等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15日;专科普通考生录取时间为12月14日至24日进行。
五、各录取阶段的志愿在录取过程中是否相互影响?不会相互影响。
成人高考在正常录取阶段共分为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录取和专科录取二个阶段。
江苏2024年高考改革最新政策
江苏2024年高考改革最新政策江苏2024年高考改革政策江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在2023年11月初开始,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提醒与往年相比2024年高考高招有两大变化.一是体育类招生,2024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以报考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全部使用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专业测试全部纳入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组织实施,高校不再组织相关校考。
.二是艺术类招生,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而是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江苏2024年高考考试科目考生的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9〕31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招委〔2019〕1号)规定: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使用我省自命题试卷。
学生根据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选择2门,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可以用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替代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凡意向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须取得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考生若未取得上述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应报名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考生若对已取得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不满意的,可报名相应科目的考试。
报考体育类的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统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专业省统考,还须选择报名参加相应科目专业考试。
江苏2024高考文化总成绩是如何组成的?答:高考总分值为750分,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江苏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导语】⽆忧考⾼考频道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江苏2021年普通⾼等学校招⽣⼯作意见的通知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校招⽣⼯作的通知》(教学〔2021〕1号)等⽂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普通⾼等学校(以下简称“⾼校”)招⽣⼯作提出如下意见。
⾼校招⽣⼯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
⼀、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 (3)⾝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就业⼈员随迁⼦⼥申请在我省参加⾼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省取得普通⾼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我省普通⾼中读书的外国籍考⽣,出⽰护照和我省公安厅签发的《中华⼈民共和国外国⼈永久居留⾝份证》,且符合我省考⽣报名条件的,允许其参加报名。
2.下列⼈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校在校⽣,或已被普通⾼校录取并保留⼊学资格的学⽣; (2)⾼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的在校⽣; (3)在⾼级中等教育阶段⾮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校招⽣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校单独组织的招⽣考试,以下简称“⾼考”)的应届毕业⽣;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办法 申请报考⾼校的所有考⽣,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21年普通⾼校招⽣考试报名办法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39号)要求,办理报名⼿续。
随迁⼦⼥不得在我省和户籍地同时参加⾼考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所有考⽣均须签订诚信考试书,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
江苏招生考试 招生计划专刊 电子版 (2)
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引言概述:江苏省是我国经济发达地区之一,拥有众多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每年都会举行招生考试。
为了方便考生和家长了解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推出了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的电子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电子版的内容和优势。
一、电子版的内容1.1 详细介绍各高校的招生计划电子版收录了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招生政策等详细信息,让考生和家长能够全面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情况。
1.2 提供招生政策解读电子版还提供了对各高校招生政策的解读,匡助考生和家长更好地理解招生政策,为填报志愿提供参考。
1.3 提供在线咨询服务考生和家长在浏览电子版时,还可以通过在线咨询服务获取高校招生政策的具体解答,解决他们在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电子版的优势2.1 及时更新电子版可以随时更新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政策,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让考生和家长能够第一时间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2.2 环保节能与传统纸质版招生计划专刊相比,电子版不需要印刷和分发,节约了大量的纸张和能源资源,符合现代社会的环保理念。
2.3 方便快捷考生和家长只需打开电子版,就可以轻松浏览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政策,无需费时费力去查阅大量纸质资料,提高了信息获取的效率。
三、电子版的使用方法3.1 下载安装考生和家长可以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下载安装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的电子版,支持多种操作系统和设备。
3.2 注册登录下载安装完成后,用户需要注册登录账号,填写个人信息,方便后续的使用和信息推送。
3.3 浏览查询注册登录后,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浏览查询各高校的招生计划和政策,方便快捷。
四、电子版的推广和宣传4.1 学校宣传江苏省各高校可以通过校园广播、校园电子屏等方式宣传推广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的电子版,让更多考生和家长了解并使用。
4.2 社会媒体推广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可以通过微信、微博等社会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吸引更多用户下载使用电子版,扩大影响力。
苏教考成〔2012〕2号专转本工
苏教考成…2012‟2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1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特制定《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招生宣传,完善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落实机构人员,加强协调沟通,认真细致做好网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12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2012年“专转本”工作首次实行专科二、三年级分开计划、分开考试、分开划线、分开录取,同时强化招生专业对专科所学专业的要求。
各接收院校和推荐学校要着力宣传招生政策,尽快公布招生章程和推荐条件,及时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审核报考资格。
三、2012年“专转本”工作首次实行报名、填报志愿、考务和评卷的网络化管理,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招考机构要根据系统运行要求,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和专用工作设备,认真参加培训和实践,梳理工作环节和流程,指导考生顺利使用系统进行报名、填报志愿。
四、严格规范招生收费行为,进一步发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纪案件,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专转本”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今年“专转本”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二○一二年三月二日主题词:专转本实施方案通知抄送:省教育厅、省民政厅。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12年3月5日印发附件:江苏省2012年“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1‟1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2‟1号)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江苏招生考试 招生计划专刊 电子版
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一、引言江苏省招生考试是为了选拔优秀的学生,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和发展机会而设立的。
招生计划专刊是为了向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详尽的招生计划信息,帮助他们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以便做出更加明智的择校决策。
二、江苏省招生考试概况江苏省招生考试是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主管的统一招生考试,包括高考、中考、小升初等各个层次的考试。
招生计划专刊主要关注高考招生计划,为考生提供全面的高校招生信息。
三、招生计划发布时间江苏省招生计划一般在每年的年初发布,具体时间会根据教育考试院的安排而定。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发布平台等途径获取最新的招生计划信息。
四、招生计划内容1. 招生计划总览招生计划专刊将按照高校的招生单位进行分类,提供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总览。
包括招生学科、招生人数、招生方式、录取标准等信息,帮助考生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情况。
2. 招生政策解读招生计划专刊将对各高校的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包括优惠政策、特长生招生政策、地方生源政策等。
通过解读,考生和家长可以更好地了解高校的录取要求和政策变化。
3. 录取分数线招生计划专刊将提供各高校的录取分数线,包括不同批次、不同科类的录取分数线。
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情况,对照分数线,了解自己的录取可能性。
4. 招生计划变动通知招生计划专刊将及时发布高校招生计划的变动通知,包括新增专业、增加招生人数、调整录取标准等。
考生和家长可以关注这些变动,及时调整自己的择校策略。
五、招生计划专刊的使用方法1. 仔细阅读考生和家长应仔细阅读招生计划专刊,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政策和录取要求。
通过对比不同高校的招生计划,制定自己的择校计划。
2. 咨询辅导机构如果考生和家长对招生计划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的辅导机构。
他们会根据考生的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的择校建议和指导。
3. 参加招生咨询会招生计划专刊会提供各高校的招生咨询会信息,考生和家长可以参加这些咨询会,直接与高校的招生官员交流,了解更多的招生信息。
江苏招生考试 招生计划专刊 电子版
江苏招生考试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引言概述:江苏招生考试是每年的一项重要活动,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特别推出了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
这一举措旨在为考生提供更便捷的查询途径,帮助他们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高校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信息全面1.1 电子版招生计划专刊包含了江苏省各高校的招生计划信息,覆盖了本科、专科、高职高专等各类招生计划。
1.2 详细列出了各高校的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等信息,让考生和家长可以全面了解各高校的招生情况。
1.3 招生计划专刊还包括了各高校的历年录取情况、招生简章等内容,方便考生进行对比和选择。
二、查询方式便捷2.1 电子版招生计划专刊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免费查询和下载,无需额外费用。
2.2 考生和家长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向,灵活选择查询方式,方便快捷。
2.3 电子版招生计划专刊支持在线阅读和下载保存,考生可以随时随地查阅,方便了解招生信息。
三、信息更新及时3.1 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会定期更新各高校的招生计划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2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订阅服务,及时获取最新的招生计划信息和政策变化,做好考生选择准备。
3.3 招生计划专刊电子版还会发布一些招生政策解读和指导,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和规定。
四、互动交流平台4.1 电子版招生计划专刊不仅是信息发布平台,还是考生和家长互动交流的平台。
4.2 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专刊平台留言、咨询,获取专业的解答和建议,解决招生疑问。
4.3 专刊平台还会定期举办一些招生政策宣讲会和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解读,帮助考生更好地了解招生政策。
五、推动信息化招生5.1 电子版招生计划专刊的推出,标志着江苏省招生考试进入信息化时代,推动了招生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5.2 通过电子版招生计划专刊,考生和家长可以更方便地获取招生信息,提高了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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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生计划中有关问题的说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各院校招生计划须经其主管部门核准,未经核准的计划,不予安排招生;招生计划一经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
二、计划公布的办法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收统考生计划分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四个类别,按录取时间先后,分别刊登在招生计划专刊上册、下册。
上册刊登的顺序为:
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下册刊登的顺序为:
文科类、理科类: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
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我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了各招生院校代号及其专业代号。
院校名称前的四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两位字符(含数字、字母)为专业代号。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应在志愿填报系统的相应位置,准确填报院校代号和专业代号。
按学院、系科或专业大类招生的院校,其学院、系科或专业大类名称后括号内所标注的为该院、系或大类所包含的专业。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所包含的专业及培养方式、专业分流方式等情况,考生须查阅招生院校的网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