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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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搭设脚手架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训练和体格查验考核,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从事搭拆作业。
三、脚手架搭设前,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四、进入作业区域,必须戴安全帽,带工具袋,进行悬空危险作业必须先挂扣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棚架操作。严禁作业中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五、架设使用的材料及扣件的规格和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并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扣件,不准钢、竹材料混搭使用。
六、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应平整、夯实。立杆底部设置垫板,垫板材质可采用木脚手板或钢槽等。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时,应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大于1000m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落地式脚手架四周应设置排水沟,采取有组织排水。
七、严格按照脚手架搭设方案规定的构造尺寸进行搭设,控制好立杆的垂直偏差和横杆的水平偏差,并确保节点连接达到要求(绑好,拧紧或插挂好);垂直度小于1/1000,垂直允许偏差不大于±100mm。
八、首层、顶层和施工作业层必须有脚手板铺满,铺平铺稳,保证有3个支撑点绑扎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体与建筑之间应逐层进行封闭(用水平网或板)。
九、传递杆件料具,不准碰触高低压电源线和电气设备。
十、搭设过程中要及时设置连墙杆、斜撑杆、剪刀撑、扫地杆以及必要的卸荷吊索,保证架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不小于45°,不大于60°。
十一、脚手架外立面应用具有阻燃性能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张紧、无破损。有条件的区域可采用镀锌钢板网或冲孔钢板网代替安全网进行封闭。镀锌钢板网、冲孔钢板网应符合《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有关要求,其耐冲击性能、耐贯穿性能等应满足《安全网》GB 5725等有关规定参数要求。
十二、脚手架连墙件设置的位置、数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确定。脚手架高度不大于50m时,连墙件的水平方向间距不应大于3跨,垂直方向间距不应大于3步。脚手架高度大于50m时,连墙件的水平方向间距不应大于3跨,垂直
方向间距不应大于2步。
十三、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十四、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十五、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十六、架高超过40m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十七、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00mm。
十八、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措施。
十九、脚手架的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脚手架每次的搭设高度必须保持高于作业面1.2m以上,分段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分段量化验收,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不合格不准交付使用。
二十一、在脚手架外侧搭设卸料平台时,操作人员必须先系扣好安全带。
二十二、搭设上下人员的斜梯与地面或水平夹角应为20°左右,踏步间距不大于30cm,不准搭在靠高压一侧。
二十三、遇有恶劣气候(如有六级及以上强风、浓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在脚手架上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扫除积雪。
二十四、夜间不宜进行脚手架的搭设作业。
二十五、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安全网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安全网封闭。
二十六、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以及连墙件。
二十七、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二十八、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二十九、搭设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三十、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钢管脚手架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二、脚手架拆除应按专项方案施工,拆除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并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脚手架专项方案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拆除现场必须设警戒区域,张挂醒目的警戒标志,警戒区域内严禁非操作人员通行或在脚手架下方继续组织施工。地面监护人员必须履行职责,高层建筑脚手架拆除应配备良好的通信装置。
四、仔细检查吊运机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运机械不允许搭设在脚手架上,应单独设置。
五、夜间实施拆除作业,应具备良好的照明设备。
六、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和遵守安全纪律、拆除工艺要求。
七、建筑物内所有窗户必须关闭锁好,不允许向外开启或向外伸挑物件。
八、临街拆除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九、拆除人员进入岗位后,先进行检查,加固松动部位,应先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所有清理物应安全输送至地面,严禁高处抛掷。
十、脚手架的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同层杆件和构配件必须按先外后内的顺序拆除;剪刀撑、斜撑杆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至该杆件所在部位时再拆除;
(3)作业脚手架连墙件必须随架体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端高度超过2个步距时,必须采取临时拉结措施。
十一、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所有剪刀撑、防护栏杆、登高措施必须随脚手架步层拆除同步进行下降。不准先行拆除。
十三、分段拆除高差大于两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十四、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十五、当单、双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按规范要求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十六、架体拆除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当有多人同时操作时,应明确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