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埠镇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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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埠镇2023年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
一、巡查时段
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冬季:10月10日至12月31日。
二、巡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区域。
重点禁烧区域为:
1高速公路、省道、出入城区主要公路两侧纵深2公里、茅山风景名胜区周边5公里范围内;
2.西气东输地下储气库、加油站(油库)、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
3.居民集中区、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和文体设施及城镇重点公用设施等敏感区域周边。
一般禁烧区域为:重点禁烧区域之外的所有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巡查组织
1.成立镇级巡查组。秸秆禁烧期间由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交通执法中队、镇农村工作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巡查组,对全镇分片进行巡查和处置。实行镇党政领导包保责任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群防群治,确保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
2.成立村(场圃)、组巡查组。各行政村(场圃)要根据镇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村、组二级秸秆禁烧巡查网络,及时处置秸秆焚烧现场以及因焚烧秸秆或秸秆抛河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
3.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各行政村(场圃)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的舆论宣传引导,制订禁烧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在村主要道路或集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形成秸秆禁烧舆论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巡查要求
1.各巡查组成员手机要保证24小时开机。
2.各巡查组成员每天巡查的区域和巡查情况要详细进行记录。
3.各巡查组成员在巡查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点情况(火点时间、具体位置、焚烧程度、范围等)要做好记录并现场取证。同时,应及时通知有关行政村(场圃)处置,并将处置情况记录在秸秆禁烧每日巡查情况表上。
(三)信息报送
1.镇联络员在接到上级部门通报的火点信息以及有关秸秆焚烧的投诉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所在各行政村(场圃)的联络员赶赴现场处置。
2.巡查期间,镇巡查组于每日下午17:00之前,将当天巡查情况和前一天夜间巡查情况报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电话:)。
3.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情况调度,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火点情况向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各行政村(场圃)负责人通报。
薛埠镇2023年秸秆和垃圾禁烧巡查分组
第一组: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组长:王鑫巡查区域:花山、茅麓、西阳片(含茅麓茶场)巡查人员:姜悦()、李华()
丁洪卫()、冯欢()
沙益敏()、赵欣()
欧阳云龙()
王素云O
茅麓派出所人员一名
第二组:农村工作局组长:吴慧芳
巡查区域:罗村片
巡查人员:张跃东()、尹黎峰()薛埠派出所人员一名第三组:城管中队组长:曹君巡查区域:薛埠片(含方麓茶场)巡查人员:
杨柳震()、钱进O
杨琛()、张翔O
杨佩鑫()、王泉清O
第四组:交通执法中队组长:于杰
巡查区域:镇域内高速、省道、市道两旁可视范围
巡查联系人:汤俊()、冯旭东O
朱建忠O
第五组:督查组组长:贡柏芳
督查区域:全镇范围
督查人员:贡柏芳()、王鑫()
姜悦()、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