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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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的程序文件

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的程序文件

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的程序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房屋鉴定工作的开展,保障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准确,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文件。

第二条本程序文件适用于房屋鉴定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委托、受理、调查研究、技术鉴定、结果反馈等各项环节。

第三条房屋鉴定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保密、便民的原则,做到权威性和公信力。

第四条房屋鉴定工作应当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效率。

第五条本程序文件所称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等不同类型的建筑物。

第二章鉴定机构的资质与管理第六条从事房屋鉴定工作的机构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取得相关资质证书。

第七条房屋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措施,保证鉴定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八条房屋鉴定机构应当建立与鉴定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专业人员队伍。

第九条房屋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手续设立,并向主管部门报备相关信息。

第十条房屋鉴定机构应当及时公布其资质、业务范围、技术水平、服务宗旨等信息。

第十一条房屋鉴定机构应当对其鉴定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和技能培训,确保鉴定人员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鉴定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房屋鉴定工作的程序应当包括委托、受理、调查研究、技术鉴定、结果反馈等环节。

第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按要求支付鉴定费用。

第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委托,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五条鉴定机构应当根据调查研究结果,采用科学、严谨的技术手段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第十六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鉴定报告,并及时向委托人反馈鉴定结果。

第十七条鉴定机构应当对鉴定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证鉴定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八条房屋鉴定工作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鉴定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检查和评估。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

房地产司法鉴定房地产司法鉴定1. 简介房地产司法鉴定是指由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涉及房地产领域的争议、案件进行事实调查、证据搜集和技术鉴定,提供专业意见和鉴定结果的活动。

房地产司法鉴定在解决房地产纠纷、确保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目的、鉴定主体、程序和实施环节等内容。

2. 目的房地产司法鉴定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科学、客观、专业的手段,确定房地产相关争议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事实真相、价值评估和技术要求等问题,为法院判决提供客观依据。

其具体目的包括:阐明相关房地产事实和情况;对涉案房地产进行评估和价值鉴定;鉴定房地产技术标准和规范;提供房地产市场的专业意见。

3. 鉴定主体房地产司法鉴定的主体包括鉴定委托方、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

鉴定委托方是指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委托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房地产司法鉴定,授权其对相关案件进行调查和鉴定。

鉴定机构是具备房地产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依法经认定,可以独立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工作。

鉴定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和专业能力,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可信性。

鉴定专家是指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经验,在特定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和专业能力的人员,承担具体的房地产鉴定任务。

鉴定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

4. 程序和实施环节房地产司法鉴定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环节:4.1. 鉴定委托鉴定委托由法院或相关司法机关发出,明确鉴定的范围、目的、要求和期限等,委托书是开展鉴定工作的基础文件。

4.2. 调查和取证鉴定机构应当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搜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相关材料。

调查工作包括实地勘察、询问相关当事人和相关证人等。

4.3. 技术鉴定根据鉴定范围和要求,鉴定机构将收集的证据进行科学、客观的分析和鉴定,运用相关技术和方法,对房地产事实进行评估、鉴定和解释。

4.4. 撰写鉴定报告鉴定结果将以书面形式撰写成鉴定报告,详细陈述调查、取证和鉴定过程,列明鉴定结论和专业意见,对鉴定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也会进行说明。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有哪些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有哪些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有哪些一、申请鉴定阶段:1.提交鉴定申请:诉讼参与人根据需要提交书面的鉴定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被鉴定人信息、鉴定请求、争议焦点、需要鉴定的问题等。

2.受理鉴定申请:法院对鉴定申请进行受理,并开展适用程序的审查,确定是否符合鉴定条件。

3.鉴定机构选择:法院根据案情特点和鉴定需要,确定具体的鉴定机构,并通知鉴定机构接受委托。

二、确定鉴定事项阶段:1.审核鉴定请求:鉴定机构收到鉴定委托后,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具备鉴定条件,如具备,将受理该项鉴定。

2.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机构制定鉴定方案,包括鉴定的目的、鉴定方法、鉴定步骤等,以确保鉴定过程的客观、科学和公正。

3.缴纳鉴定费用:申请人需要根据鉴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鉴定费用。

三、鉴定执行阶段:1.资料收集:鉴定机构依法收集与鉴定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2.实地勘验:如需要,鉴定机构可以进行实地勘验,了解现场环境和鉴定对象的具体情况。

3.技术鉴定:鉴定机构根据鉴定方案,进行技术分析和实验,对争议问题进行鉴定,并将鉴定结论书面呈报法院。

4.鉴定庭审:在需要的情况下,法院可组织鉴定庭审,鉴定人出庭作证,并接受各方当事人的质询和辩论。

5.鉴定报告提交:鉴定机构将完成的鉴定报告和相关证据提交法院。

四、鉴定结果的审查和使用阶段:2.鉴定结果的认定:法院对鉴定报告中的鉴定结论进行认定,根据法定程序的规定,确定鉴定结论是否成为事实认定的依据。

3.鉴定结果的有效性:法院可就鉴定结果进行复核,特别是当事人对鉴定结果提出异议时,法院有权要求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4.鉴定结果的使用:法院将根据鉴定结论,在判决中采纳或不采纳鉴定结果,作为裁判依据之一,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

五、鉴定结果的回避和监督阶段:1.鉴定结果回避:当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具有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相关利益关系时,应及时回避。

2.鉴定结果监督:法院对鉴定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鉴定行为依法进行,并对鉴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解析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解析

2012102012年第10期总第55期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盘小霞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是房地产评估过程中常见的案例。

此类工作看似易,行却难。

故此,应慎行、周密,于细微处定胜负。

本例看点,是对此次司法鉴定估价中存在的常不为人关注,又得必须关注的问题的剖析及其应采取的举措。

案情: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某建筑公司(申请执行人)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工程款纠纷一案,需要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所开发的位于某市棉兴路54号一楼1277.32㎡的商业用房地产进行拍卖,经过随机摇号后,委托某评估机构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某市棉兴路54号一楼1277.32㎡的商业用房地产进行评估;委托日期为2008年8月19日,评估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委托方仅向评估机构提供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后某评估机构于2008年9月8日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结果为7060元/㎡。

报告出具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于2008年9月22日提出异议。

异议认为“评估结果偏低,评估结果与市场价格背离,显失公平;缺乏必要的资料(缺失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直接影响评估结果,不应妄加推测);估价依据使用错误,缺乏交易案例的证据;评估人员与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有单独接触(在没有法院人员陪同的情况下,评估人员与申请执行人某建筑公司人员坐同一辆车前往估价对象现场),有缺乏公正之嫌疑;签字估价师未进行现场查看(报告中注明的现场查看人员为评估助理),程序违法;要求重新评估或更换评估人”。

后某评估机构针对异议于2008年10月7日进行回复,认为:“评估结果合理、客观公正、估价人员包括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及估价助理,评估作业期内曾多次要求法院补充资料,在未取得补充资料的情况下,依据《委托书》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结果系因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执行人)未提供任何估价对象权属资料的情况下,经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了相关资料的查询后对估价对象权属状况在报告中作出了合理的假设,评估结果反映了在满足估价的假设与限制条件及价值定义下的公开市场价值。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

18:58分判断题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具有相对的中立性,不能直接隶属或依附于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

()Y.对目录判断题42:59分司法鉴定多人参加鉴定的由主要鉴定负责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N.错)Y.对 N.错第02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二)17:59分判断题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估价机构接受鉴定评估委托。

(N.错)Y.对 N.错第03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三)08:59分《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书》主要是督促当事人履行配合义务。

(Y.对)Y.对N.错35:58分:出庭接受询问的房地产估价师,对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聘请的专家辅助人提的出质证的询问,必须给予回答。

(N.错)Y.对N.错19:59分判断题:房地产咨询性评估报告,是指房地产估价师由于受到客观原因控制,委托人或有关当事人明知存在鉴定评估依据不充分、必要的鉴定评估程序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下,仍然委托鉴定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

(对)Y.对N.错第05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五)08:59分判断题:实地勘察估价对象应至少有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负责实施(Y.对)Y.对N.错35:00分判断题:“咨询性估价报告”的应用,解决了法院查封扣押房地产因估价依据不足等重大缺失的评估问题,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解决。

(Y.对)Y.对N.错第06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六)11:59分:实体价值减损是指修复该不动产所需耗费的材料、人工等投入及其合理税费和利润。

()Y.对N.错30:58分:如果污染的环境不可治理恢复,房地产估价师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从市场价值减损角度测算赔偿估值。

(对)Y.对N.错13:59分:变卖(拍卖)估价时,对于隐蔽工程的估价,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图纸、隐蔽工程的预决算资料,结合隐蔽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估价。

(对)Y.对N.错13:59分:变卖(拍卖)估价时,对于隐蔽工程的估价,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图纸、隐蔽工程的预决算资料,结合隐蔽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估价。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是怎样的?第十三条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在接受鉴定评估委托前,明确估价基本事项,通过人民法院交由诉讼当事人签收《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书》,从而使当事人全面知悉鉴定评估的基本事项,促使当事人明确自己应履行的配合义务及不履行该义务可能承担的不利后果。

热门城市:晋城律师扬州律师宝鸡律师乐山律师铜仁律师贵州律师鹤壁律师固原律师延安律师资阳律师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项与诉讼结果息息相关的活动,而▲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也是司法鉴定中经常出现一类司法鉴定,在与房地产有关的民事诉讼中,经常需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来对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那么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是什么意思?▲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程序有哪些?为大家盘点。

▲一、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所谓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案件的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采取辨认、质疑、说明、辩论等形式进行对质核实,以确认其证明力的诉讼活动。

所谓当庭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对法庭上出示的各种证据材料及证人证言等进行对质核实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鉴定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的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估价师出示宣读的估价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作出判断的诉讼行为。

房地产估价鉴定结论接受质证时要重点阐明估价鉴定的依据、出示现场勘察记录、司法鉴定文书的规范性,圆满答复法官及当事人的询问,进而获得法官的采信等。

当事人可以对鉴定人进行直接询问、反对询问、再直接询问、再反对询问,也可以要求该估价师就所作意见或推论中的任何事项,公开其所依据的事实或资料。

▲二、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一般程序▲(一) 法庭或当事人通知估价师出庭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当估价司法鉴定报告完成交付后,法庭根据诉讼程序一般通过证据交换程序将鉴定报告送交当事人各方,给当事人对证据询问质证的准备时间,避免证据突袭。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申请人有可能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质询提纲。

房屋鉴定流程

房屋鉴定流程

房屋鉴定流程
房屋鉴定是指通过对房屋的检查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各种问题、缺陷、损坏程度、安全性等方面的情况。

一般而言,房屋鉴定的流程如下:
1. 提出鉴定申请:房屋鉴定可以由业主、购房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提出申请。

2. 签订委托协议:鉴定机构和申请人之间需要签订委托协议,明确鉴定的内容、标准、方法、费用等。

3. 检查房屋:鉴定机构会对房屋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外观、结构、设备、装修等方面。

4. 形成鉴定报告:鉴定机构根据检查结果,形成鉴定报告,详细描述房屋存在的问题、缺陷、损坏程度、安全性等方面的情况。

5. 鉴定结果反馈:鉴定机构向申请人反馈鉴定结果,并给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申请人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维修、改造或者其他处理方式。

总之,房屋鉴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帮助业主或购房者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为日后的维护、装修和交易等方面提供依据。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

18:58分判断题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应具有相对的中立性,不能直接隶属或依附于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

()Y.对目录判断题42:59分司法鉴定多人参加鉴定的由主要鉴定负责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N.错)Y.对 N.错第02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二)17:59分判断题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估价机构接受鉴定评估委托。

(N.错)Y.对 N.错第03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三)08:59分《司法鉴定评估风险告知书》主要是督促当事人履行配合义务。

(Y.对)Y.对N.错35:58分:出庭接受询问的房地产估价师,对于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聘请的专家辅助人提的出质证的询问,必须给予回答。

(N.错)Y.对N.错19:59分判断题:房地产咨询性评估报告,是指房地产估价师由于受到客观原因控制,委托人或有关当事人明知存在鉴定评估依据不充分、必要的鉴定评估程序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下,仍然委托鉴定评估而出具的评估报告。

(对)Y.对N.错第05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五)08:59分判断题:实地勘察估价对象应至少有一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负责实施(Y.对)Y.对N.错35:00分判断题:“咨询性估价报告”的应用,解决了法院查封扣押房地产因估价依据不足等重大缺失的评估问题,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解决。

(Y.对)Y.对N.错第06讲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规范及技术指引(六)11:59分:实体价值减损是指修复该不动产所需耗费的材料、人工等投入及其合理税费和利润。

()Y.对N.错30:58分:如果污染的环境不可治理恢复,房地产估价师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从市场价值减损角度测算赔偿估值。

(对)Y.对N.错13:59分:变卖(拍卖)估价时,对于隐蔽工程的估价,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图纸、隐蔽工程的预决算资料,结合隐蔽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估价。

(对)Y.对N.错13:59分:变卖(拍卖)估价时,对于隐蔽工程的估价,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工程图纸、隐蔽工程的预决算资料,结合隐蔽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估价。

法院司法评估的流程

法院司法评估的流程

法院司法评估的流程我们在⼈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有可能会涉及到⼀些司法鉴定的东西,⽐如说评估⼀个物品的价值。

那么关于这些司法鉴定的程序是如何进⾏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司法评估的流程司法评估是司法鉴定中的内容,可以按照司法鉴定的流程确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委托司法鉴定时⼀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

⼆、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的委托事项进⾏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起7⽇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起7⽇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员承担鉴定⼯作,同⼀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员进⾏。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请求的事项进⾏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进⾏,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进⾏,补充鉴定⽂书是原鉴定⽂书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有遗漏。

上海法院房地产评估流程

上海法院房地产评估流程

上海法院房地产评估流程一、引言在房地产交易中,房地产评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评估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关系到交易双方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

上海法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承担着房地产评估的责任。

本文将介绍上海法院房地产评估的流程,以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二、委托申请房地产评估的第一步是委托申请。

委托人可以是房地产的所有权人或者权益人。

委托人需要向上海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包括房地产的基本信息、评估的目的和需要评估的范围等内容。

申请需要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等。

三、评估范围确定上海法院在收到委托申请后,将根据申请内容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评估的范围。

评估范围通常包括房地产的物理状况、土地使用情况、市场价值等方面。

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

四、评估方法选择在评估范围确定后,上海法院将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评估方法通常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

根据房地产的具体情况,法院会选择一个或多个评估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并给出评估结论。

五、数据收集和分析数据收集是评估的重要环节。

上海法院会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相关数据,如市场调研、查阅公开信息和与相关机构取得联系等。

收集到的数据将进行分析和整理,以便于后续评估的进行。

六、现场勘察和调查根据需要,上海法院将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

现场勘察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了解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包括建筑物的状况、周边环境、交通状况等。

法院会派出评估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并记录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七、评估报告编制在数据收集和现场勘察完成后,上海法院将编制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是评估的结果和结论的正式呈现。

评估报告通常包括房地产的基本信息、评估方法的选择、数据收集和分析的结果、现场勘察和调查的情况,以及评估结论等内容。

八、评估结果公告上海法院将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评估结果进行公告。

公告的方式可以是在法院网站上发布,也可以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

评估结果的公告是为了保证评估的透明性和公正性,让所有的相关方都能够了解评估的结果。

司法鉴定住宅用房房地产估价报告

司法鉴定住宅用房房地产估价报告

司法鉴定住宅用房房地产估价报告一、鉴定目的及依据本次司法鉴定的目的是为了对住宅用房的房地产进行价值估算,以便在诉讼案件中作为参考依据。

本次鉴定的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市场数据以及现场勘查等。

二、被鉴定物基本情况被鉴定物为一处位于XX市XX区的住宅用房,总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建筑年代为XX年,建筑结构为XXXX。

该住宅用房自XX年开始由原所有人居住,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房产的使用寿命应为XX年。

三、鉴定程序及方法1.现场勘查鉴定人员进行了对被鉴定物的实地勘查,包括房屋的结构、材料、装修情况等。

同时对周边环境、交通便利度、配套设施等因素进行了考察和记录。

2.资料收集鉴定人员搜集了相关的市场数据,包括房价指数、同类物业的成交价等,对比分析了被鉴定物与周边物业的差异。

3.统计分析鉴定人员采用市场比较法对被鉴定物的价值进行评估,综合考虑了市场数据、实地勘查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四、市场比较法评估结果根据市场比较法评估得出,基于市场数据的分析,考虑到被鉴定物的实际情况以及周边物业的成交价,鉴定人员认为该住宅用房的市场价值为XX万元。

五、鉴定结果的合理性分析在确定市场价值时,鉴定人员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包括房屋的实际情况、周边环境、市场数据等。

鉴定结果的合理性得到了充分验证。

六、鉴定人员的资质和声明本次司法鉴定由具备相关资质和丰富经验的房地产鉴定师进行,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鉴定人员在进行鉴定过程中坚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并未受到任何利益和压力的影响。

七、鉴定结论八、附录1.被鉴定物的照片和相关材料;2.市场数据的统计表和分析报告。

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

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

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房产的价值一般需要经过专门的评估中心的,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

可是但是,在房产评估上面,是需要根据评估中心的流程去进行评估的,也要知道流程有哪些部分。

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有关于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

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签订评估合同:它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时点、评估收费、双方责任、评估报告等事项;(二)制定工作计划;(三)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四)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为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一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六)撰写评估报告。

二、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

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

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一)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

司法鉴定的流程和基本程序

司法鉴定的流程和基本程序

司法鉴定的流程和基本程序司法鉴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对案件中的相关问题进行科学评定和判断的活动。

司法鉴定流程和基本程序是指司法鉴定工作的具体操作过程和步骤。

本文将从申请鉴定、鉴定机构选择、鉴定方法选择、鉴定过程、鉴定结论等方面,介绍司法鉴定的流程和基本程序。

一、申请鉴定申请鉴定是司法鉴定的第一步,也是鉴定程序的起点。

当事人或法院在需要进行鉴定时,应向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递交书面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案件相关材料、鉴定要求、鉴定对象等信息。

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供鉴定机构参考。

二、鉴定机构选择在收到申请后,鉴定机构将根据案件性质和鉴定要求,选择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鉴定专家组成鉴定组。

选择鉴定机构时应考虑其资质、信誉和能力等因素,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三、鉴定方法选择鉴定方法是指鉴定专家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需要,选择合适的科学方法进行鉴定。

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可以采用现场勘查、实验分析、技术检验、文献研究等不同的鉴定方法。

鉴定方法的选择应基于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原则。

四、鉴定过程鉴定过程是指鉴定机构按照鉴定程序和方法,对鉴定对象进行科学评定和判断的过程。

鉴定过程可以包括实地勘查、材料分析、实验检测、数据处理等环节。

鉴定专家应按照鉴定要求,严格遵守鉴定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鉴定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五、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鉴定专家根据鉴定过程和结果,对案件相关问题提出的科学评定和判断。

鉴定结论应遵循客观、准确、严谨的原则,不得带有主观偏见和个人观点。

鉴定结论应以书面形式呈现,并由鉴定专家签字盖章,作为法庭审理和裁决的重要参考。

在司法鉴定的流程和基本程序中,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鉴定程序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保证鉴定过程的公正和独立。

同时,鉴定机构和鉴定专家也应对案件相关信息和鉴定过程进行保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司法鉴定的流程和基本程序是一个科学、严谨的工作过程。

房产评估流程和手续

房产评估流程和手续

房产评估流程和手续嗨,你有没有想过,当你要买卖房子、办理贷款或者进行房产相关的一些事务时,房产评估就像一个超级重要的“裁判”,它得给房子定个合理的价值呢?今天呀,我就来给你唠唠房产评估的那些事儿,从流程到手续,保证让你听得明明白白。

先说说这房产评估的流程吧。

一般来说,当你有了房产评估的需求,不管是你自己想知道房子值多少钱,还是银行要求评估来确定能给你贷多少款,你得找一家靠谱的房产评估公司。

这就好比你要找个好裁缝做衣服,你肯定得找个手艺好、口碑棒的呀。

那怎么找呢?你可以问问周围买过房或者卖过房的朋友,他们要是有过评估的经历,肯定能给你推荐几家。

或者你就直接上网搜搜,看看那些评价高的评估公司。

我有个朋友小李,他当时想把房子卖了,但是不知道定个什么价好。

他就到处打听评估公司,结果他邻居给他推荐了一家。

他就打电话联系了那家公司。

哇,这就是房产评估的第一步——联系评估公司。

评估公司接到电话后,就会和你沟通一些基本信息,就像两个新朋友初次见面互相了解一样。

他们会问房子的大概位置、面积是多少、建成的年份、房屋的类型等等。

这时候你可得如实回答哦,可别想着把房子吹得天花乱坠,毕竟人家评估公司可是很专业的,就像侦探一样,他们迟早会发现真相的。

接下来呢,评估公司就会安排评估师上门查看房子。

这评估师就像个房产的“体检医生”,得把房子的里里外外都看个仔细。

他会看看房子的结构有没有问题,墙面有没有裂缝,屋顶有没有漏水之类的。

他还会看看房子的装修情况,是精装修呢,还是简单装修。

我记得我陪小李等评估师上门的时候,评估师拿着个小本子,这儿看看,那儿记记,可认真了。

评估师在查看房子的时候,还会和业主交流呢。

就像聊天一样,他可能会问:“您这房子当时装修花了多少钱呀?”业主就得诚实地回答。

这一问一答的过程,其实也是评估师获取更多信息的过程。

你想啊,如果装修花了很多钱,那肯定对房子的价值有提升嘛。

等评估师看完房子后,他就会回去根据收集到的所有信息进行分析。

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的程序文件

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的程序文件

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的程序文件文件编号:XXXXX房屋鉴定工作开展程序一、总则为了规范房屋鉴定工作程序,保障鉴定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效性,提高房屋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程序文件。

二、适用范围本程序文件适用于房屋鉴定工作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对房屋产权、价值、损毁程度等方面进行鉴定。

三、工作程序1. 申请受理(1)申请单位或个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书件,提交房屋鉴定申请。

(2)接待单位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申请材料齐全,办理受理手续。

2. 受理审核(1)受理单位组织鉴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鉴定范围和要求。

(2)受理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受理函,并通知鉴定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 鉴定准备(1)鉴定人员根据受理函确定鉴定任务,对相关房屋进行调查研究,搜集必要的资料。

(2)鉴定人员审阅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并对鉴定方法进行准备。

4. 现场鉴定(1)鉴定人员按照约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鉴定工作,并记录现场情况。

(2)现场鉴定完毕后,鉴定人员应当向申请单位或个人说明鉴定结果,并征得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5. 编制鉴定报告(1)鉴定人员将鉴定结果整理成书面鉴定报告,并附上鉴定依据、方法、结论等内容。

(2)鉴定报告应当客观、准确、具备说服力,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受理单位。

6. 鉴定结果确认(1)受理单位对鉴定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鉴定结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

(2)如鉴定结果有争议,受理单位可组织复核工作。

7. 鉴定结果通知(1)受理单位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将鉴定结果书面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并如实公示。

(2)通知中应当包括鉴定结果、有效期限、复核途径等内容。

四、附则1. 受理单位应当建立鉴定工作档案,对每一起鉴定工作进行全程记录,并负责档案的保管和归档。

2. 鉴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规和职业操守,保守鉴定机密,不得违法违规从事鉴定工作。

3. 对于鉴定结果存在争议的情况,受理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复核工作,并及时公正处理。

房地产估价作业程序

房地产估价作业程序

房地产估价作业程序一、估价申请和业务受理1.估价申请由当事人向我专业评估机构提出申请,并填写评估委托书。

评估申请书或评估委托书应写明的事项包括:(1)当事人的姓名、住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隶属关系、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2)评估标的物的名称、类型、面积、地理位置和环境条件等;(3)申请评估的原因和用途;(4)房屋产权人、土地所有权人;(5)委托评估的要求。

除了评估申请书(委托书)以外,申请人还要向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各种有关证明资料,如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买方单独委托评估时房地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评估的证明,设计和施工图纸,使用期维修、保险及其他费用资料等。

2.业务受理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在收到评估委托人的申请书和有关证明及资料后,要在一个有限的时间内(如3天)作出是否受理此项业务的决策并通知申请人。

估价者在作出接受委托的决策前要对委托人和评估标的物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了解,来界定有关估价的一些重要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估价目的、估价对象、估价的作业日期等。

(1)由于估价目的的不同使价格类型也有所不同,如买卖交易价格、抵押价格、租赁价格、典当价格、课税价格、征用价格等。

不同的估价目的,对估价的精度要求不同,对市场价格实现的各种条件限定不同,所采用的估价方法也有所区别。

因此估伙者对委托人估价目的的明确把握是正确决策和做好估价工作的前提条件。

(2)确定估价对象,核实踏勘的建筑物是否与委托方所提供的资料相一致。

(3)依据委托方要求,在合理的情况下按时完成评估报告,以保证公司信誉。

二、制定估价作业计划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作业计划是为了使估价工作有条不紊、按时、高效完成,计划一经确定,一般要按计划逐段进行估价工作。

在规模较大的评估项目中,制定计划对估价作业的成败与质量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制定估价作业计划可大体包括以下几个内容:1.确定估价作业的具体因素对于估价作业来说,仅仅指明某块土地或某幢房屋是无法开展估价工作的。

房地产估价流程步骤有哪些

房地产估价流程步骤有哪些

房地产估价流程步骤有哪些房地产估价是指专业房地产估价人员,根据特定的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严谨的估价程序,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在对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面对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

对房地产估价有十个步骤,下面由我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获取估价业务:1.政府委托。

2.企业或个人委托。

3.自有自估。

二、受理估价委托:1.明确双发权利与义务。

2.合理安排时间及人员。

3.保证估价质量。

4.适当相关附加(增值)业务。

5.注意适应相关行业的要求(如审计)。

三、拟定估价作业方案:估价作业计划应当有经验丰富的估价师多人共同拟定,拟定估价计划必须先行调查,在已经确定估价项目的基础上,就执行各项目的性质、工作量、人员安排、时间、各项目链接做出统一安排。

包括手机整理委估地产的相关资料、实地踏勘证、分析价格影响因素及条件、估价方法的选用。

试算价格或租金调整、确定估价额、提出估价报告等具体内容和相应的处理计划。

四、收集资料实地踏勘:产权登记资料、地籍图、建筑平面位置图、地价、地租资料、市政管网图件及资料、城镇规划图、现场踏勘包括查证地产位置状况、地上建筑物现状、装修及使用情况、勘察周围环境景观、地价调查等内容。

五、分析整理相关资料:对于收集的资料,应充分分析是否为估价作业必要的充分资料,以及该资料是否存在偏差或不真实,所以有必要对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对针对不同估价方法所收集的资料进行归类:对影响地价的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进行分析。

六、选定方法试算价格:根据估价目的、估价对象特点,所收集到的资料的状况。

选择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逼近法、路线价估价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几种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方法来进行估价,一般不少于两种方法。

七、确定宗地估价结果:估价师根据估价资料。

对象、目的、方法、估价原则以及各试算价格的客观分析,结合估价者的知识经验和智慧加以判断,对各试算价格进行调整,进而确定最后的估价额。

江苏省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程序细则(征求意见稿)

江苏省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程序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江苏省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程序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司法评估行为,保障司法评估质量,维护国家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使司法评估更好地服务于诉讼需要,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江苏省涉案财产鉴证条例》、《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以及评估行业国家标准、准则的要求,结合NJ市司法评估实际,经NJ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NJ市从事司法评估的评估机构共同协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评估机构从事NJ市各级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评估业务时,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工作性质)司法评估,是指评估机构接受人民法院的委托,为确定涉诉财产的价值或价值减损、相关经济损失,对此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并提供专业鉴定意见的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评估机构和其所属的注册评估师从事司法评估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守评估行业国家标准、准则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为原则。

第五条(执业条件与范围)从事司法评估的评估机构必须具有与项目特征相对应的评估资质,不得从事超出自身资质许可范围、资质等级和资质有效期的业务。

从事司法评估的评估师必须是实际从业的专职注册评估师,未经注册、超出注册期或非实际从业的评估师不得在司法评估报告上盖章、签字。

评估师不得从事超出自身执业范围和执业能力的业务。

第六条(回避制度)评估机构、注册评估师以及评估辅助人员,与司法评估涉及的诉讼活动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诉讼活动当事人一方的,以及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保密制度)评估机构和注册评估师应当保守在司法评估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在司法评估过程中和档案保管期间内,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向其他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与司法评估事项有关的信息,但因管理需要提供给评估行业主管部门和评估行业协会的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地产估价程序流程介绍

房地产估价程序流程介绍

房地产估价程序流程介绍房地产估价程序流程房地产估价流程,首先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拟定估价作业方案,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实地查勘估价对象这四大步骤,在估价过程中,要对估价的对象有充分的了解.一、明确估价基本事项包括:1明确估价对象的实体状况,如对土地,应明确它的地籍范围和地籍号,以及坐落位置用途,面积、形状等;对房屋,应明确它的坐落位置门牌号码、结构、层数、面积、使用情况等.2明确估价对象的权利状态,如完全产权、已设定有某种他项权利的不完全产权,房屋的部分墙体的归属等等都必须明确.3明确估价对象的范围,如单纯评估土地的价值,或单纯评估房屋的价值,或评估一幢房屋中的某个部位等等,都必须明确.4明确估价目的,由于同一房地产出于不同的估价目的,其估价结果往往不同.所以,必须明确委托估价人请求估价的目的是什么,以区分不同性质的估价.5明确估价时点,某房地产的估价结果,是表示该房地产在某一个特定时点上的价格.因此,必须明确估价时点,如果不确定估价时点,房地产估价是没有意义的.6明确估价报告交付的日期,交付估价报告的日期一般由委托估价方提出,也可由委托估价方和受理估价方协商确定,一般估价报告的作业日期为7-15个工作日.二、拟定估价作业方案主要是就估价所要做的各项工作作出日程进度安排,包括对估价作业内容、作业人员、时间进度、所需经费等的安排,以便于控制进度及协调合作.三、搜集估价所需资料由于估价对象和所采取的估价方法的不同,房地产估价所需的资料也不同.一般来说,所搜集的估价资料包括:1产权资料2房屋建筑资料3市场交易资料4土地资料5法律和规划资料.四、实地查勘估价对象实地查勘是就估价对象的有关内容到实地查清核实,从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实体构造、权利状态、环境条件方面的具体内容进行客观确认.相关阅读:一、估价基本方法1、成本法.成本法是以建造该类房地产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费用包括:土地出让金、城市配套设施建设费、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勘探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建设费、管理费、银行利息、税金、销售费用、开发利润等.其中,地产价格可以以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土地开发成为熟地所需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基础,再加上正常的税金和利润.这里需要特别指出成本法中的一种特殊的方法:重置成本法.因为重置成本法不需要考虑未来利益和长远效益,不需要计算地产价值,在实际运用中经常采用重置价结合成新进行估价;1根据估价房产房屋建筑结构、等级,选定房屋重置价格标准以当地标准为准.2根据估价房产的建成年代,使用年限,残值率、剩余经济寿命、建筑物的新旧程度,估计该房产的折旧额或成新度一般以当地公布的标准为准,不需另行计算.3楼层、墙体和层高的修正.2.市场比较法.市场比较法在房地产价格评估中广泛应用,它是通过将待估房地产与近期已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修正得出待估房地产价格的一种方法.由于房地产有其特殊性,决定了不存在定金相同的两宗房地产.因此,市场比较法操作的关键是:估价人员就待估房地产与比较实例房地产在地理位置、结构、小区配套及交易日期等方面的差异而造成的对房地产价格的影响进行差别修正,差别修正的准确性直接影响估价结果的准确性.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价体系分两种,一类是针对房屋贷款、出售、入股等所作的,另一种是针对投资,前一种占主导房地产估价业是涉及政府和社会各方面重大经济利益的中介服务行业,住房改革中的租金和旧有公房售价标准的制定离不开房地产估价,新技术区的开发、土地批租以及旧区改造建设中的房屋拆迁,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都需要通过价格评估提供正确的出让、转让和补偿标准.特别是市随着停止实物分房、货币补贴购房等政策的不断深化,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二次置业、卖旧换新的愿望日趋迫切,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空前活跃.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此外,企业合资、兼并、承包经营、改制、破产清算、涉案中民事纠纷调解等方面都需要专业的权威的估价作为房地产估值的鉴定和证依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什么是,及的必要性是什么①是新形式下房地产管理工作的需要.②是各类房地产交易的需要.③是房地产抵押、典当和保险业务的需要.④是房地产税收的需要.⑤是房地产征用拆迁补偿的需要.⑥是房地产纠纷处理的需要.⑦是企业合资、合作、租赁经营、承包经营、股份制改组、买卖、合并、兼并、分设、破产清算、结业清算、清产核资等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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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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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项与诉讼结果息息相关的活动,而▲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也是司法鉴定中经常出现一类司法鉴定,在与房地产有关的民事诉讼中,经常需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来对案件中涉及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那么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是什么意思?▲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程序有哪些?为大家盘点。

▲一、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
所谓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由案件的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采取辨认、质疑、说明、辩论等形式进行对质核实,以确认其证明力的诉讼活动。

所谓当庭质证,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由当事人双方对法庭上出示的各种证据材料
及证人证言等进行对质核实的活动。

房地产估价鉴定质证是指在庭审过程中的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估价师出示宣读的估价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及合法性作出判断的诉讼行为。

房地产估价鉴定结论接受质证时要重点阐明估价鉴定的依据、出示现场勘察记录、司法鉴定文书的规范性,圆满答复法官及当事人的询问,进而获得法官的采信等。

当事人可以对鉴定人进行直接询问、反对询问、再直接询问、再反对询问,也可以要求该估价师就所作意见或推论中的任何事项,公开其所依据的事实或资料。

▲二、房地产估价司法鉴定质证一般程序
▲(一) 法庭或当事人通知估价师出庭
诉讼或仲裁程序中,当估价司法鉴定报告完成交付后,法庭根据诉讼程序一般通过证据交换程序将鉴定报告送交当事人各方,给当事人对证据询问质证的准备时间,避免证据突袭。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人出庭,申请人有可能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质询提纲。

当然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对鉴定结论无异议的双方均不申请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法庭可不通知估计师出庭接受质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鉴定机构收到法庭出庭通知(有时附带有质询提纲)后,
应作好安排,认真准备。

一个估价项目由数人共同鉴定的,可以选派一至二人出庭,接受质询。

▲(二) 法庭传唤鉴定人出庭
鉴定机构在开庭日应准备好当庭应提交的机构和个人的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明文件、房地产估价鉴定书、相关现场勘察记录、市场调查记录等文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故估价师应提前到庭,在开庭前向书记员报到,递交相关证明,然后到指定的地点休息等候出庭,不得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与当事人谈论与鉴定有关事项,更不得参与旁听。

在不能按指定时间到庭情况下一定要及时向书记员报告,听从其安排调度,不得中途入庭报到等候。

▲(三)出庭接受质证
庭审过程中书记员通知估价师出庭后,方可入庭。

入庭后首先法官会对估价师身份进行确认,然后会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在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情况下,可能首先进行关于对于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遵循回避原则的质证,估价师做客观陈述,法官会当庭裁决是否允许。

在解决回避程序后进入正式的质证程序。

鉴定人应当出庭宣读估价鉴定结论,并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和人民法院的质询。

▲(四)退庭
法官主持质证时会根据质证情况适时对鉴定程序作结语,宣告质证程序结束,宣布估价师退庭。

现实中的当事人,特别是估价鉴定结论将导致其承受不利后果的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纠缠鉴定人,即使在没有有利手段提出抗辩的情况下,往往反复提出同一问题向估价师询问,意图干扰法官心证。

估价师此时也可适时暗示法官质证程序基本完毕,提醒法官作结语。

在法官宣布估价师退庭情况下签署庭审记录后方可退庭,退庭后估价师仍然不得旁听对案件的审理,在指定的地点休息等候书记员通知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后方可离开。

▲三、房地产估价鉴定质证内容和范围
▲1、对于鉴定主体资格的质证
当事人一般首先会对房地产估价鉴定机构资质和估价
师的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提出质证,估价师客观陈述,同时将相关的资格证书原件递交书记员(或仲裁秘书),由其递交给法官、当事人验证。

估价师对其可能的异议做客观陈述和解释。

▲2、对于鉴定启动程序的合法性的质证
一般在对鉴定主体资格的质证后接下来会对鉴定启动
程序的合法性的质证,一般会涉及估价鉴定申请、估价鉴定的决定,鉴定委托手续及委托书的完备进行质证。

估价师依
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做客观陈述和说明。

估价师只讲依据,对鉴定启动程序是否合法不做回答,由法官作出判定。

▲3、对于估价鉴定范围的质证
质证内容基本上都会涉及估价鉴定范围,如估价鉴定对象是房屋、土地还是房地产;房地产包括的附属设施具体内容;有时可能只是某一因素对价值影响的估价鉴定,如房地产广告中宣传的小区环境、配套设施与实际交房时不一致对房地产价格产生的影响额等。

估价师重点陈述估价鉴定范围与委托鉴定范围一致性及其估价范围包含的具体内容的估
价依据。

▲4、对于估价鉴定文书的规范性的质证
房地产估价鉴定文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受理日期、鉴定委托人、鉴定对象、鉴定事由、鉴定时间、鉴定结论的限制条件等鉴定基本情况。

B.鉴定依据的送鉴材料(权属证书,平面图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C.现场勘察过程及记录。

D.鉴定文书应当有鉴定人、复核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机构的盖章。

估价师对上述事项作客观解释即可。

▲5、估价鉴定依据、方法、理由和结论的质证
这是质证中基本都会遇到的质证,也是质证中的难点,这也要求房地产估价鉴定一定要注重程序,评估过程一定要有完备的工作底稿,市场调查一定要经得起检验,否则容易受到攻击,特别是当事人也聘请了房地产估价师作专家辅助人的情况下。

估价师重点在估价鉴定过程的阐述,回答应重程序,对有些问题坚持宜粗不宜细,不做太多纠缠,谨防落入对方陷阱。

由于司法鉴定的重要性,决定▲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是非常严谨的,所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因素,所以小编提醒大家,选择合适的鉴定机构和称职的估价师是相当有必要的,具体案件中关于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问题,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四川律师。

房屋质量鉴定找什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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