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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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
第一节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理念
教育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课程是教育永恒的经典课题。我们都在使用着“课程”这一概念,但每个人对它的理解各不相同,处在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对课程作进一步的剖析和认识,形成基本的共识,规范和提升我们的课程实践和课程行为。
一、课程涵义的理解
在中国,“课程”一词最早出现在唐朝。唐朝孔颖达在《五经正义》里为《诗经·小雅·巧言》中“奕奕寝庙,君子作之”一句注疏:“维护课程,必君子监之,乃得依法制也。”这是“课程”一词在汉语文献中的最早显露。宋朝的朱熹在《朱子全书·记学》中亦提及“课程”,如“宽着期限,紧着课程”、“小立课程,大作功夫”等。朱熹的“课程”含有学习的范围、进程、计划的程式之义。
在西方,最早提出“课程”一词的是英国著名哲学家、教育家斯宾塞(H.Spencer)。1859年斯宾塞发表著名文章《什么知识最有价值》《What Knowledge is of most worth》,文中提出了“curriculum”(课程)一词,意指“教学内容舯系统纽织”。西方课程(curriculum)源于拉丁语“currere”。“currere”是一动词,意为“跑”,“curriculum”则是一名词,意指“跑道”(race-course),根据这个词源,西方常见的课程定义是“学习的进程”(course of study),简称“学程”。
实际上,课程理论和流派很多,即使同一理论渊源和思潮的学者,对课程定义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可以说,有一个课程专家就有一种课程定义。综观多种多样的课程定义,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课程作为学科
这是使用最普遍,也是最常识化的课程定义。谈到课程必然要谈到语文、数学、外语、音乐、美术等某门学科,课程就是学科,学科就是课程。《中国大百科全书·教育》中对课程这样定义:课程是指所有学科(教学科目)的总和,或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各种活动的总和,这通常被称为广义的课程;狭义的课程则是指一门学科或一类活动。
这种课程定义片面强调了课程内容,把课程内容局限于源自文化遗产的学科知识,对学习者的经验重视不够。
(二)课程作为目标和计划
这种课程定义把课程看做教学过程要达到的目标、教学的预期效果或教学的预先计划。如课
程论专家塔巴(H.Taba)认为,课程是“学习的计划”,奥利沃(P.Oliva)认为,课程是“一组行为目标”,约翰逊(M.Johnson)认为,课程是“一系列有组织的、有意识的学习结果”,等等。
在我国学校教育中,长期流行、影响最大的课程术语就是“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两者几乎涉及学校教育制度中关于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对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实施及课程管理等进行规定,提出了要求。
这种课程定义把课程视为教学之前或教育情境之外的东西,把课程目标与课程过程、手段截然分开,并且强调了前者,完全忽视了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关注,忽视了学生发展、创造空间的营建,忽视了学习者活生生的现实经验。
(三)课程作为学习者的经验和体验
这种课程定义把课程视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获得的经验或体验,以及学生自发获得的经验和体验。如美国著名课程论专家卡斯威尔和坎贝尔认为,“课程是儿童在教师指导下所获得的一切经验。”另一课程论专家认为,“课程是学习者在学校指导下的一切经验。”最近的课程理论还非常强调学生自发获得的经验或体验的重要性。
这种课程定义重视了学生的直接经验,消除了课程中“见物不见人”的现象,消解了目标与手段、内容与过程的二元对立。但有些持这种定义的学者有些忽略系统知识在儿童发展中的意义。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纲要中首次明确提出了我国基础教育新课程的培养目标,赋予课程以灵魂和核心,并提出了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涉及课程目标、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六个课程领域和范围,因此我们应积极重建我们的课程概念,这是整个基础教育的重大变革。
——我们的课程概念应是一种以培养目标为灵魂和核心的课程概念。
——我们需要一种将课程设计与课程实施、教学过程与学习过程统一起来的大课程概念。
——我们需要一种一元与多元、同一与多样、集中与分享相结合的课程认识。
——我们需要一种将课程的一般与个别、抽象与具体、共性与个性统一起来的活生生、动态变化的课程概念。
总之,我们应建立一种广义的课程概念,一种权利分享的课程概念,一种非预设的动态生成的课程概念。只有在这样的课程概念的指导下,我们才能全面深刻地认识和理解新课程的理念与策略,更好地实施和推进新课程。
二、课程理论的概述
课程理论是关于课程认识的知识及其体系。尽管课程思想源远流长,但课程作为一个独立研
究领域从教育中分离出来却在20世纪初。据美国著名教育史学家克雷明教授研究认为,课程领域崛起于20世纪“进步时期”初年,“随着进步时期教育者专业培训的迅速增长,有关课程编制的文献日益增长,发展为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实体……”一般认为1918年博比特出版《课程》(The Curriculum)一书,标志着课程成为了一个独特研究领域。课程理论的迅速发展,形成了多种课程流派。对我国有较大影响的是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经验主义的课程理论和建构主义的课程理论。
(一)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
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也是一种知识中心的课程理论。它重视人类文化的传递,强调知识的意义和价值及分科进行教学与训练,在教育思想史中具有恒久的生命力。
1.“知识中心”的课程理念
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持知识中心的课程观念,认为知识的获得过程即真理的发现过程。因为真理是永恒的,所以知识也是恒久不变的,具有全真、全善、全美的特质和永恒的价值。知识体现了文化的共同性,是文化的核心。
要素主义教育的杰出代表、美国教育家威廉·C·巴格莱认为,知识有两种价值,即工具价值与背景价值:“知识可以作为背景,同时也可以作为工具,它的价值可以是解释的,也可以是功利的。”他认为前者能满足学习者当前的需要,解决学习者当前面临的问题,而后者则能对人的意识和行为产生深刻、持久和广泛的影响。
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强调以普遍的、稳固的、基本的人类知识为课程的中心,强调重视“文化上各种各样的最好的东西,即共同的、不变的文化‘要素’”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2.“学科中心”的课程思想
理性主义的课程观坚持按照科目分类设置课程,按照知识的逻辑顺序来组织课程。如我国先秦时期的“六艺” (礼、乐、射、御、书、数),古希腊的“七种自由艺术”(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音乐),都体现了该课程思想。
在当代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中,钟启泉教授把“学科中心”的内涵和特点概括为“学问化”、“专门化”和“结构化”三个显著的特点。
学问化是指课程内容的知识必须是学问化的知识,只有学问化的知识才是适宜教与学的,以儿童兴趣、生活经验等为依据的知识不应纳入课程内容。专门化是指课程设置和课程结构中,学科应以独立的、专门的、体系化的面貌出现,课程内容不应打破学科界线,即强调课程的分科设置。结构化是指知识的组织和教学要强调“知识的结构化”与“结构化的知识”。通过形成和掌握结构化的知识,把握事实和材料的意义和逻辑。
3.“教师中心”的接受教学论
理性主义的课程理论要求一种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文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