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志愿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志愿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志愿者队伍的规模不断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志愿者,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我们制定了志愿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二、方案内容1. 积分获取途径(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根据志愿服务的时长和工作内容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2)完成志愿服务培训:参加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课程并通过考核,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3)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得到采纳,给予一定的积分奖励。
2. 积分使用范围(1)志愿者活动报名优先权:在活动报名时可使用积分提前预约名额;(2)志愿者活动奖励兑换:志愿者可将积分兑换成相应的奖励或者礼品;(3)志愿服务证书颁发条件:达到一定积分可申请颁发志愿服务证书。
3. 积分管理机制(1)积分记录和查询:建立积分管理系统,对志愿者的积分获取和使用进行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2)积分奖惩机制: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给予额外的积分奖励,对于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积分惩罚;(3)积分激励政策:定期公布积分榜,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实施步骤1. 制定积分规则和标准:明确志愿者获取积分的途径和标准,并公布给志愿者;2. 建立积分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积分管理系统,包括积分记录、查询和统计功能;3. 宣传推广:通过各种渠道向志愿者宣传推广积分制度,让志愿者了解并参与其中;4. 监督和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积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其公平、公正、透明。
四、预期效果1. 激励志愿者参与:通过积分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2. 提升志愿服务质量:通过积分制度,可以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3. 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通过积分制度,可以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中,建立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五、总结志愿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旨在更好地激励和管理志愿者,推动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5篇)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一、总则第一条:意义志愿者积分制的实行,是对志愿者工作的肯定与鼓励,且作为一种对志愿者工作反馈和证明的办法,有利于学院内志愿者工作时数的记录,减缓学期末计算工作时数的混乱,同时吸引了更多的学生加入志愿者的行列来。
第二条:目的1.完善学院内志愿者制度。
2.拓宽学院志愿者的活动范围,调动学院志愿者积极性,吸引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志愿活动。
3.为学院志愿者创造更好的志愿服务环境与反馈体系。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志愿者积分是由建工学院内部实行的志愿者工作时数记录方式,志愿者工作一小时即为____个志愿者积分。
二、权利与义务第四条:拥有的权利1.拥有记录校志协不承认但院志协承认的志愿者工作时数的权利,即无法到校志协在志愿者本上盖章但学院会定期公示积分作为证明。
2.工时与学院志愿者积分享有同等加分权利,即在德育分上报阶段工时和积分可直接累加,____个工时与____个积分无差别。
需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3.志愿者积分可作为学生各类评优和党员发展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履行的义务志愿者必须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各项服务要求完成自己参加的志愿者服务项目,不得虚报服务时长与服务内容。
三、管理第六条:招募1.由志愿者协会通过志愿者通知群及励志建工微信平台发布招募信息,院内学生自行报名,报名人数达到预计人数则停止招募。
2.发布招募时会特别指出该志愿服务计入工时或计入积分,请各位志愿者仔细辨别。
3.并非所有学院活动的工作都可计入积分,明确发布招募的服务活动才会计入档案申请积分,学院学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相关应尽义务工作者通常情况不给予积分。
第七条:培训在活动需要的前提下,活动开始前会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志愿者培训,培训基本的礼仪以及活动内容中的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考核1.志愿者协会将在整个志愿服务期间严格把关,志愿者需要按时签到签退。
志愿者协会在记录中不允许出现错误,会对全院学生志愿者工作时数和志愿者积分的记录负责。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止戈币积分管理细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止戈跆拳道馆的学员管理,不断提高学员训练质量,激发学员学习兴趣,特制定以下积分制度:一积分获取与扣除(一)礼仪积分1进出馆礼仪奖励1积分,无礼仪扣除2积分;2向教练敬礼奖励1积分,无礼仪扣除2积分;3向父母等亲人敬礼奖励1积分,无礼仪扣除2积分;4每月礼仪积分最高者被评为“礼仪之星”,荣获“礼仪之星”的学员奖励50积分。
(二)孝道积分1尊敬长辈奖励1积分,不尊敬长辈扣除2积分;2孝顺父母等亲人奖励1积分,不孝顺父母等亲人扣除2积分;3帮助父母等亲人做家务奖励1积分(凭照片),自己的事情不自己做扣除2积分;4每月孝道积分最高者被评为“孝道之星”,荣获“孝道之星”的学员奖励50积分。
(三)文化课成绩积分1期中期末考试,文化成绩科目总分在班上排第一名奖励100积分,第二名奖励80积分,第三名奖励50积分;文化成绩科目总分在班上三十名之外,扣除50积分。
2期中期末考试,语数英单科成绩满分奖励20积分。
(四)训练积分1按时参加训练的学员每节课基础分1积分,迟到旷课一次扣除2积分;2课堂上训练状态好,训练中帮助队友等优秀表现奖励1积分,训练表现不好扣除2积分;3连续一个月不迟到不旷课不请假奖励20积分,连续一个月迟到旷课请假扣40积分;4每月训练积分最高者被评为“勇敢之星”,荣获“勇敢之星“的学员奖励50积分;5通过晋级考试奖励20积分,没有通过晋级考试扣除40积分。
(五)职务积分1金龙班班长。
文化成绩科目总分在金龙班排名第一,以及获江西省大众跆拳道锦标赛冠军;担任金龙班班长奖励380积分,任期为一年。
2金龙班男队队长:文化成绩科目总分在金龙班排名第二或第三,以及获江西省大众跆拳道锦标赛冠军;担任金龙班男队队长奖励365积分,任期为一年。
3金龙班女队队长:文化成绩科目总分在金龙班排名第二或第三,以及获江西省大众跆拳道锦标赛冠军;担任金龙班女队队长奖励365积分,任期为一年。
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
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一、绪论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志愿者工作在推动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强社会责任意识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志愿者,建立完善的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积分获得机制、积分运用方向以及制度落实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积分获得机制1.志愿者活动积分:志愿者每参与一次志愿者活动,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
活动积分的多少应根据活动的规模、重要程度以及志愿者所做的贡献来确定。
可以将具体的积分标准写入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由志愿者活动组织者进行评估并确认。
2.学习培训积分:志愿者参加志愿者培训课程,可以获得学习培训积分。
可以与相关机构合作,为志愿者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或者参加课程的方式来确认志愿者是否完成了培训。
3.荣誉奖励积分:对于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表彰、奖励证书等。
荣誉奖励积分可以作为志愿者积分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激励志愿者更好地参与并贡献自己的力量。
4.社会贡献积分:志愿者可以通过参加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慈善捐赠等活动来积累社会贡献积分。
这些活动的积分获得可以通过相关部门的备案或者志愿者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来确认。
三、积分运用方向1.首先,积分可以作为志愿者考核和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通过对志愿者积分的统计和分析,可以客观地评估志愿者的表现,确定志愿者的等级和资格认定。
在志愿者招募、选拨和使用过程中,积分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参考指标,以确保志愿者的质量和素质。
2.其次,积分可以作为志愿者的荣誉和激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志愿者的积分情况,可以设立不同的等级,并设立相应的荣誉称号和奖励制度。
志愿者可以通过积分的积累来提升自己的等级,并享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3.此外,积分还可以作为志愿者参与志愿者活动的门槛。
例如,一些高级志愿者活动对志愿者的积分要求较高,只有达到一定积分的志愿者才能参与。
这样可以激励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办法
志愿服务积分管理办法一、奖励办法1、经审核确认的志愿服务时长(下同)累计达到50小时,且志愿服务积分(下同)在500分及以上的,授予一星级志愿者;2、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100小时,且积分在1000分及以上的,授予二星级志愿者;3、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200小时,且积分在2100分及以上的,授予三星级志愿者;4、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400小时,且积分在4200分及以上的,授予四星级志愿者;5、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800小时,且积分在8400分及以上的,授予五星级志愿者;6、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1000小时,且积分在10500分及以上的,授予金牌志愿者;7、志愿服务时长累计达到2000小时,且积分在21000分及以上的,授予钻石志愿者;8、志愿服务时长大于0且积分不低于10倍志愿服务时长数的志愿者,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可要求团区委或龙泉驿区志愿者协会无偿提供不超过自身服务时长的志愿服务,在接受无偿服务后,其志愿服务时长相应扣减。
二、处罚办法1、因各种原因被扣减服务时长和积分,累计服务时长和积分低于“奖励办法”所列各档底限的,志愿服务荣誉等级相应降级;2、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凡志愿服务项目发布后,凡以网络、电话、短信等任何方式报名申请参加,但志愿服务现场累计满五次无故缺席的,或累计三次恶意缺席的,注销其注册志愿者身份,有星级称号的保留星级称号;3、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志愿服务积分在0分以下的,注销其注册志愿者身份,有星级称号的保留星级称号;累计志愿服务积分在0分以下的,注销其志愿者注册档案;4、因拒不服从统一安排、索要报酬、侮辱服务对象、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散播诋毁志愿服务言论、影响志愿服务声誉等行为,被累计扣分在300分以上者,注销其注册志愿者身份和星级称号,并列入黑名单,仅保留服务时长;4、其他干扰正常志愿服务秩序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注销其志愿者注册档案,永久列入黑名单。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模版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志愿者工作,推动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提高志愿者积极性,促进学院志愿者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队伍管理。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积分激励和管理,促进学院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志愿者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鼓励广大学院师生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
第四条志愿者积分管理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公示。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管理的内容包括志愿者积分的获取、使用、奖励和处罚等。
第二章志愿者积分的获取第六条志愿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积分:(一)参加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按照活动的工作量和难度获得相应的积分。
(二)参与学院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按照活动的工作量和贡献获得相应的积分。
(三)进行志愿者培训,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获得相应的积分。
(四)参与学院志愿者队伍内部活动,如组织会议、宣传、招募等,按照活动的工作量和贡献获得相应的积分。
(五)其他获得积分的方式,由学院志愿者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志愿者积分的计算方法由学院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在学院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上。
第八条志愿者积分获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院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在学院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上。
第三章志愿者积分的使用第九条志愿者积分可以用于以下用途:(一)参加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时,可以使用相应积分换取志愿者活动相关的奖励或福利。
(二)参与学院组织的培训时,可以使用相应积分兑换培训资格或相关福利。
(三)参与学院志愿者队伍内部活动时,可以使用相应积分换取志愿者队伍相关的奖励或福利。
(四)其他使用积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院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志愿者积分的使用方式包括积分抵扣、积分兑换、积分抽奖等。
第十一条志愿者使用积分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学院志愿者管理部门制定,并公布在学院网站或其他适当的渠道上。
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
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第一条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参与追梦人实训公益组织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都应当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二条志愿者积分等同于时间和货币符号,并通过数据的方式储存在追梦人时间银行当中(志愿者数据库)。
第三条追梦人时间银行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交易服务平台,志愿者可在追梦人时间银行进行交易。
第四条志愿者第一次在追梦人时间银行储存积分时才可免费领取“志愿者电子积分卡”,并设置积分交易密码,用于以后每一次的交易凭证。
第五条志愿者须妥善保管积分卡和密码,如有遗失或损坏,必须立即致电服务中心进行挂失和解绑,以免他人恶意消费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并到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新的积分卡,补办积分卡需支付工本费。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购买服务时间和真实货物,每次交易时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支付。
第七条“服务时间”是指以时间或次数为单位进行的非现货服务,如洗一次衣服、一次理法、志愿者代购上门、学习辅导课时和旅游配套服务等生活、学习、旅游等方面的服务。
第八条“真实货物”是指将积分换算为货币后直接购买货物,如洗衣粉、大米、菜油、背包、衣服、鞋子和装饰品等货物。
第九条志愿者积分来源有多种途径,如志愿服务时长的积分、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捐款积分、介绍合作单位的积分等。
第十条志愿服务次数一般先以天为单位计,如一天内参加多个不同的志愿服务项目则按参加项目的数量计,如上午做社区服务,下午做孩子学习辅导,则等于2次志愿服务,而一项志愿服务需要连续几天完成,则按天数计算,如五天的支教活动等于5次志愿服务。
第十一条每一次志愿服务都需进行客户评价和监督评价的考核评分,满分为10分,特别差为0分,其他评价是0和10之间,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当中未按执行标准服务他人,导致他人投诉,被考核评分为8分的情况,具体评分标准按每次志愿服务的执行标准每指定的扣分指导为准。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范本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激励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的活动,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积分获取1.完成志愿者活动任务可获得相应积分,活动任务由学校举办的各类志愿者活动确定。
2.志愿者个人所获得的积分不得转让给其他人,也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买卖。
3.志愿者需在活动后填写相应的积分申请表,经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获得积分。
第三章积分兑换1.志愿者所获得的积分可用于兑换物品、优先参与一些活动,以及申请相关荣誉或证书。
2.积分兑换的具体方式和规定将由学院志愿者工作组定期发布并向志愿者公示。
3.积分兑换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将无法进行兑换。
第四章积分管理1.志愿者必须保持良好的行为表现,遵守活动的纪律和规定,方可获得相应积分。
2.如发现志愿者有违规行为或不履行活动义务,将扣除相应积分或取消其积分资格。
3.积分管理由学院志愿者工作组负责,定期进行积分统计和核对工作,确保积分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4.志愿者应保留自己获得的积分相关凭证,以备核对和证明使用。
第五章积分奖励1.志愿者积分达到一定额度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或其他实物奖励。
2.积分奖励由学院志愿者工作组根据规定比例和标准进行核发。
3.志愿者积分清零后,可以从新开始累计积分,其奖励权益也将随之恢复。
第六章附则1.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工作组所有,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2.如对本管理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志愿者可向学院志愿者工作组提出。
以上是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的试行范本,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范文(三篇)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队伍在学校建设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提高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水平,设立本管理制度,明确志愿者积分的获得、使用和管理等事项。
第二条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的志愿者队伍,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志愿者可根据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获得积分,并根据积分的数量享受相应的优惠和奖励。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志愿服务队伍的发展,同时也是对志愿者服务质量的一种评估和奖励机制。
第四条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志愿者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报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积分获取第五条志愿者积分的获取是以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为基础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 活动积分:志愿者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根据活动的长度、难度和贡献获得相应的积分。
2. 个人能力积分:志愿者通过参与与志愿服务相关的培训、培训会议等,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3. 比赛积分:志愿者参加学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比赛,根据比赛成绩和贡献获得相应的积分。
4. 随机任务积分:志愿者参与学院组织的随机任务,完成任务后可获得相应积分。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的获取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志愿者必须是建筑工程学院的在校学生。
2. 志愿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评估。
3. 志愿者必须确实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完成相应的任务或目标。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七条志愿者积分的使用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 奖励优惠:达到一定积分门槛的志愿者可以享受志愿者部门提供的奖励优惠,如优先参加培训、参加学术活动等。
2. 兑换礼品:志愿者可以将积分兑换为一定的礼品或奖品,礼品种类和积分需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3. 坐席优先:在学院组织的活动中,积分高的志愿者可以享受坐席优先的待遇。
第八条志愿者积分的使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志愿者必须符合使用积分的条件,如达到一定的积分门槛。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一、制度背景和目的建筑工程学院举办各类志愿者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志愿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所有志愿者活动。
三、积分获取1. 志愿者活动参与者可根据活动时长和层次获得对应积分。
2. 活动时长计算规则:- 每小时获得1个积分。
- 不足1小时按照15分钟为单位计算,不足15分钟不计入积分。
3. 活动层次计算规则:- 普通级别活动:基础积分。
- 骨干级别活动:基础积分的1.5倍。
- 领导级别活动:基础积分的2倍。
4. 积分上限:- 普通级别活动每学期上限100个积分。
- 骨干级别活动每学期上限150个积分。
- 领导级别活动每学期上限200个积分。
四、积分使用1. 志愿者积分可用于以下用途:- 申请奖学金。
- 申请学院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 申请国内外交流项目。
- 参加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
2. 积分兑换规则:- 100积分可兑换50元奖学金。
- 200积分可申请学院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 300积分可申请国内交流项目。
- 500积分可申请国外交流项目。
五、积分管理1. 志愿者积分由志愿者活动管理组进行统计和管理。
2. 活动参与者需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活动时长和层次的证明文件。
3. 积分将在每学期结束后进行结算和更新。
4. 积分使用需填写相应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违规处理1. 如发现任何弄虚作假,刷积分等违规行为,将取消违规者在本学期的所有积分并暂停其参与志愿者活动资格。
2. 对于其他违规行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七、制度解释权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所有。
如对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志愿者活动管理组提出。
志愿服务队积分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队积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和奖励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和优秀表现,促进志愿服务队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志愿服务队成员,并且积分是志愿者日常活动的量化指标。
第三条积分是志愿者工作的一种固有产物,通过积分的获取和使用,可以激励志愿者更加热情地投入到志愿服务工作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志愿服务的文化。
第四条积分制度由队长、副队长和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执行,且在队员大会上公示,接受队员监督。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志愿者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章积分获取第六条积分获取的方式有:(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积分。
(二)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积分。
(三)完成特定任务获得积分。
(四)在志愿者培训中表现优秀获得积分。
(五)其他方式获得积分。
第七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积分的标准:(一)参加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可获得基本积分,按照活动的难度和工作量进行赋分。
(二)参加特定志愿服务活动或任务可获得额外积分。
第八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积分的标准:(一)组织每次志愿服务活动,可获得基本积分,按照活动的规模和难度进行赋分。
(二)组织特定志愿服务活动或任务可获得额外积分。
第九条完成特定任务获得积分的标准:完成志愿服务队交办的特定任务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十条在志愿者培训中表现优秀获得积分的标准:在志愿者培训中表现出色的志愿者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奖励。
第十一条其他方式获得积分的标准:其他为了促进团队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的方式获得的积分,由管理委员会进行评定。
第十二条其他方式获得积分的标准:其他方式获得积分的标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并且公示。
第三章积分使用第十三条积分可用于以下用途:(一)奖励积分:积分可用于兑换志愿服务队发放的奖品、证书等物品。
(二)培训补贴:积分可用于志愿者参加培训时的费用补贴。
(三)岗位聘任:积分可作为岗位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积分兑换的规定:(一)积分兑换的物品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积分的有效需求而确定。
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
(二) 治安志愿者在参与社会治安管理方面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予以计分:1、每参加一次不少于2小时的治安巡逻和看楼护院、邻里守望等活动的,记0.05分;2、每协助公安机关登记20户出租房屋或10名暂住人口信息的,记0.1分;3、每提供一名形迹可疑的常住人口信息、流动人口及其中可疑人员信息、散居社会境外人员,房屋出租及其中可疑人员信息等,记0.2分;4、每提供一起旅馆业、废旧物品收购、典当行、机动车修理、二手机收购、印章刻制、网吧等行业发生的不如实登记、不按规定报备案等违法线索的,记0.1分;5、每提供一起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危险化学品和涉枪涉爆案(事)件的,记0.5分;6、每提供一起发生在旅店、发廊、洗浴、棋牌室等复杂场所的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信息的,记1分;7、每现场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记0.5分。
不得看与会议无关的资料、书籍。
对通讯工具进行静音或关机处理,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四、 考核制度(一) 奖励制度1、 对各级干部干事 在 工作中 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成绩突出者 均予以奖励。
(包括日常考勤、工作态度、工作成绩等)2、对提升青协影响力,推广志愿服务工作和团结内部人员做出突出贡献及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人员,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9、凡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本学年内无评优资格。
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篇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和加强新形势下全市群防群治工作,全面构筑社会治安整体防控网络,营造平安宿迁建设良好氛围,鼓励公民投身社会治安志愿活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管理制度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进一步发展并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激发广大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志愿服务参与者的获得感和荣誉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志愿服务积分的获取和兑换规则,确保志愿服务的有效开展。
二、积分获取规则1. 志愿者可以通过参与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获取积分,根据参与活动的时间、难度和效果给予不同的积分奖励。
2. 积分的获取必须符合志愿者所在组织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完成活动后由活动组织者进行确认和记录。
3. 具体的积分奖励标准由志愿者组织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需经过相关部门或领导的审批才能生效。
三、积分兑换规则1. 志愿者获得的积分可以用于兑换志愿服务相关的奖品或福利。
2. 志愿者根据自身的积分情况,选择相应的兑换项目,并向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
3. 积分兑换需在志愿者组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申请将失效。
4. 兑换申请需经过志愿者组织的审核,只有符合规定且积分充足的申请才能得到批准。
5. 兑换后的奖品或福利将按约定的方式进行发放,志愿者需按要求进行签收或领取。
6. 志愿者获得的奖品或福利不可转让或变现,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兑换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品或福利。
7. 志愿者所获得的奖品或福利,如有退换货或其他问题,请在规定时间内与志愿者组织进行沟通,以便及时解决。
四、管理和监督1. 志愿者组织需建立健全积分管理制度,确保积分记录的准确和安全。
2. 志愿者组织应定期公示志愿者的积分情况,以增加透明度和可信度。
3. 志愿者组织应加强对兑换申请的审核,确保兑换活动的公平和公正。
4. 志愿者组织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对违反兑换规则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5. 志愿者组织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志愿者的积分进行适当调整。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一志愿服务积分兑换管理制度,可以更好地激励志愿者参与活动,并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该制度也能保障志愿者的权益,建立公平公正的志愿服务环境,为志愿者的辛勤付出提供一定的回报和认可。
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
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提高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激励志愿者更好地为社区服务。
2. 积分获取2.1 志愿者积极性:- 参与社区组织活动:每次参与社区组织的志愿活动,可获得一定积分,积分根据活动的规模和工作量进行评定。
- 参与培训和研究:每次参与社区组织的培训活动或志愿者相关研究,可获得一定积分。
- 提出建议和创新:志愿者提出可行的建议和创新,经审核通过后,根据实施情况给予一定积分。
2.2 积分上限:- 每位志愿者每月的活动积分上限为50分。
- 每位志愿者每月的培训和研究积分上限为30分。
- 每位志愿者的建议和创新积分没有上限。
3. 积分奖励3.1 积分等级:- 根据志愿者累计积分,设立不同的积分等级,如:见志愿者、活跃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等。
- 不同等级的志愿者享有相应的权益和优先参与特殊活动的机会。
3.2 积分兑换:- 志愿者可根据累计积分进行商品兑换,兑换目录将定期更新,并在志愿者大会上公示。
- 每位志愿者每月可以兑换物品或服务的积分上限为50分。
3.3 积分公示:- 活动、培训和研究的积分将在每月月底统计并公示。
- 积分公示明细包括志愿者活动记录、积分累计情况,确保透明公正。
4. 积分规则4.1 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效期为12个月,过期积分将被清零,以此激励志愿者持续活跃。
4.2 积分管理:- 积分管理由社区志愿者委员会负责,设立积分管理小组进行具体工作。
- 积分管理小组负责活动积分评定、积分公示、积分等级的确认以及物品兑换等工作。
5. 惩罚机制志愿者在活动中出现以下行为将受到相应惩罚:- 违反志愿者行为准则:扣减一定积分作为惩罚,情节严重者,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 不参与活动或培训:连续三个月不参与活动或培训的志愿者将被移出志愿者队伍。
6. 结语本文档为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旨在激励志愿者更好地参与社区服务,并通过积分兑换、等级认定等方式,提供相应的奖励和权益。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模版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志愿者,建立一套健全的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试行的目的是完善志愿者的评价机制,有效激发志愿者的活力和参与度,提高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二、管理范围和内容本制度试行范围涵盖建筑工程学院的所有志愿者团队和志愿者活动。
其中内容主要包括志愿者积分制度的设立、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则、积分奖励和惩罚措施等。
三、志愿者积分制度的设立设置志愿者积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和激发志愿者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也是对志愿者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励的一种方式。
四、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则1. 志愿者可通过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获得积分。
2. 积分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培训、参与志愿者评优等。
3. 积分可以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和使用,积分的有效期为一学年,即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
4. 志愿者可以根据积分规则自主选择使用积分进行奖励兑换。
5. 积分可以用于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参与志愿者培训、获得荣誉称号等。
五、积分奖励和惩罚措施1. 志愿者根据积分获取规则获得一定数量的积分后,将获得相应的奖励。
2. 积分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学金、学术论文发表机会等。
3. 若志愿者违反志愿者行为准则或参与活动中出现不良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积分惩罚。
4. 积分惩罚包括但不限于扣除积分、限制参与活动等。
六、义务和权利1. 志愿者有义务遵守志愿者行为准则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规定。
2. 志愿者有权获得公平、公正的对待和评价,并获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3. 志愿者有权参与学院组织的各类志愿者活动,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
七、管理和监督机制1. 学院将设立志愿者积分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2. 志愿者积分管理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志愿者代表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评估和调整。
2023年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2023年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建筑工程学院越来越重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的重要性,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者队伍,建筑工程学院决定试行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有效激发志愿者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志愿者的作用,增强志愿者队伍的凝聚力和活力。
二、积分管理流程1. 志愿者报名建筑工程学院将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并设立志愿者报名渠道。
有意向的同学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报名参加志愿服务。
2. 志愿服务项目建筑工程学院将根据实际需求和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志愿服务项目,包括社区服务、环保活动、校园活动等。
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自由选择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
3. 执行志愿服务志愿者按照安排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并按照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志愿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组织活动、开展宣传工作、提供帮助和服务等。
4. 积分计算志愿者根据参与的志愿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长获得相应的积分。
具体的积分计算规则将根据不同的志愿服务项目而定,建筑工程学院将在项目开始前向志愿者详细说明。
5. 积分记录和查询建筑工程学院将建立志愿者积分管理系统,对每位志愿者的积分进行记录和存档。
志愿者可以通过系统查询个人的积分情况,及时了解自己的积分积累。
6. 积分兑换和奖励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情况选择兑换相应的奖励。
建筑工程学院将配备一系列奖励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放荣誉证书、提供专项培训、优先推荐实习机会等。
三、制度的意义和作用通过试行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学院旨在进一步激发和引导学生的志愿服务热情,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和效益。
具体来说,本制度的意义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激发积极性通过设立积分制度,可以有效激发学生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学生可以通过积分参与兑换相应的奖励,从而更加积极地参与志愿服务。
这不仅可以推动志愿服务项目的顺利开展,还可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协作能力。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三篇)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队伍建设,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志愿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志愿者队伍。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是每个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荣誉之一,也是评选优秀志愿者、享受志愿者荣誉待遇的必备条件之一。
第四条志愿者积分管理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管理的目标: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志愿服务氛围,提高志愿服务质量。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具体管理办法由学院志愿者协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并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二章积分获取第七条志愿者积分获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参与学院志愿服务活动,按照活动的工作量、难度和时长确定相应的积分;(二)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者培训活动,按照培训的学时确定相应的积分;(三)参与学院志愿者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工作的贡献程度和难度确定相应的积分;(四)参与学院志愿者活动组织策划工作,按照工作的贡献程度和难度确定相应的积分;(五)参与学院志愿者长期项目,按照项目的工作量、难度和时长确定相应的积分;(六)其他学院认可的与志愿服务相关的活动。
第八条志愿者积分的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院志愿者协会制定,报学院团委备案。
第三章积分记录与查询第九条志愿者积分记录由学院志愿者协会负责,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志愿服务活动名称、参与人员、工作量、工作时长、积分等信息。
第十条志愿者积分查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登录学院志愿者协会运营的志愿者积分管理系统查询个人积分;(二)向学院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查询个人积分。
第四章积分使用与奖励第十一条志愿者积分可以用于以下用途:(一)评选优秀志愿者和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二)享受志愿者荣誉待遇,包括荣誉称号、证书、奖励等;(三)参与学院举办的志愿者活动。
第十二条志愿者积分使用和奖励的具体办法由学院志愿者协会制定,报学院团委备案。
2023年志愿者积分制度
2023年志愿者积分制度2023年志愿者积分制度1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制度(试行)第一条社区志愿者积分奖励是志愿者激励制度的内容之一,是志愿者最直接的奖励内容,凡在海林市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备案并在海林志愿服务平台发布的志愿服务活动都能获得相应的积分。
第二条海林志愿服务平台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的平台。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等同于时间符号(小时等于积分),通过数据的方式储存在海林志愿服务平台。
第四条志愿者需登录海林志愿服务平台,注册个人志愿服务账号,加入某个志愿服务团队。
账号可储存志愿者身份信息、志愿服务备案记录和积分查询等。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兑换相应奖励,每次须按照积分兑换规则进行兑换。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________主要有两种途径,志愿服务时长和推荐志愿者注册的积分。
第七条志愿服务时长以小时为单位计,每次志愿活动最长为小时,活动时长可累加。
第八条每次志愿服务活动都要由活动发布者进行评价,如某志愿者在当次志愿服务过程当中未按要求行动或导致投诉,此次活动时长为零。
第九条推荐他人注册志愿者也可获得积分,每成功推荐一位志愿者注册积分为分。
第十条积分每季度兑换一次,兑换后积分相应扣减,服务时长保留。
同一志愿者,每季度只能兑换一次。
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礼遇与积分兑换任选其一,不能同时享受。
2023年志愿者积分制度2为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加快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嘉许回馈机制,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区志愿者嘉许(一)根据社区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星级认证制度注册审批机构认证,授予其为一至五星级社区志愿者。
(二)社区志愿服务总时数累计达600小时(三星级)的社区志愿者,可以凭志愿服务证明或注册社区志愿者证向江岸区社区志愿者协会申请社区志愿服务荣誉卡。
社区志愿服务荣誉卡由武汉市社区志愿者协会统一发放,并对志愿者已累计的时间予以标注。
(三)对于能够积极参加社区志愿服活动,且表现突出的社区志愿者街道、区志愿者协会将予以表彰。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范本
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加强和规范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并倡导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树立和发扬志愿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学院所有注册志愿者,并提供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由学生工作部、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统筹管理和积分记录。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以积分制的方式进行管理,积分是志愿者对其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所获得的奖励和鼓励。
第五条志愿者积分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在一学年的末尾清零。
第六条志愿者积分可用于兑换奖品、荣誉证书,以及申请土豪志愿者等特殊待遇。
第七条各学院和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调整,但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第八条志愿者积分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积分计算与范围第九条志愿者积分按照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长、难度和志愿者等级进行计算。
第十条积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参与学校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如迎新服务、社区服务等;2. 参与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如学院招生宣传、学院社会实践等;3. 参与社会组织的志愿者活动,如参加环保活动、扶贫帮困等。
第十一条各类志愿者活动的积分计算方法由学生工作部、志愿者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上。
第十二条志愿者活动的积分由活动组织者提供积分清单,并由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审核和记录。
第十三条志愿者活动的时长按照小时计算,不满1小时的按1小时算,超过1小时不满1分钟的不计入时长。
第十四条志愿者活动的难度按照活动所需技能和专业知识进行评定,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由活动组织者进行评定。
第十五条志愿者等级按照志愿者服务时间和积分进行评定,分为初级志愿者、中级志愿者、高级志愿者三个等级。
第三章积分兑换与使用第十六条志愿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积分兑换相应的奖品和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志愿者积分可以用于申请参加特殊的志愿者活动,如国际志愿者项目、土豪志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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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志愿者积分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意义
志愿者积分制的实行,是对志愿者工作的肯定与鼓励,且作为一种对志愿者工作反馈和证明的办法,有利于学院内志愿者工作时数的记录,减缓学期末计算工作时数的混乱,同时吸引了更多的学生加入志愿者的行列来。
第二条:目的
1.完善学院内志愿者制度。
2.拓宽学院志愿者的活动范围,调动学院志愿者积极性,吸引越来越多的学生参与志愿活动。
3.为学院志愿者创造更好的志愿服务环境与反馈体系。
第三条:志愿者积分
志愿者积分是由建工学院内部实行的志愿者工作时数记录方式,志愿者工作一小时即为1个志愿者积分。
二、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拥有的权利
1.拥有记录校志协不承认但院志协承认的志愿者工作时数的权利,即无法到校志协在志愿者本上盖章但学院会定期公示积分作为证明。
2.工时与学院志愿者积分享有同等加分权利,即在德育分上报阶段工时和积分可直接累加,1个工时与1个积分无差别。
需同时出具证明材料。
3.志愿者积分可作为学生各类评优和党员发展的参考依据。
第五条:履行的义务
志愿者必须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准则,遵守各项服务要求完成自己参加的志愿者服务项目,不得虚报服务时长与服务内容。
三、管理
第六条:招募
1.由志愿者协会通过志愿者通知群及励志建工微信平台发布招募信息,院内学生自行报名,报名人数达到预计人数则停止招募。
2.发布招募时会特别指出该志愿服务计入工时或计入积分,请各位志愿者仔细辨别。
3.并非所有学院活动的工作都可计入积分,明确发布招募的服务活动才会计入档案申请积分,学院学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的相关应尽义务工作者通常情况不给予积分。
第七条:培训
在活动需要的前提下,活动开始前会对招募的志愿者进行志愿者培训,培训基本的礼仪以及活动内容中的注意事项等。
第八条:考核
1.志愿者协会将在整个志愿服务期间严格把关,志愿者需要按时签到签退。
志愿者协会在记录中不允许出现错误,会对全院学生志愿者工作时数和志愿者积分的记录负责。
2.与其他部门联办的志愿服务活动将由两部门共同协定预计积分以及服务结束后的实际积分。
3.志愿者积分会定期在院网公示,学生可以自行查询。
四、其他
1.经过学院审核通过,明确规定算入志愿者积分的活动可以按照本项制度执行,如落成
典礼、校友活动等,未经学院审核认可的活动不算入志愿者积分。
2.本项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建筑工程学院
20XX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