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作纪律及奖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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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纪律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员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适应范围:公司全体在职(含试用期)员工。

第四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八条外出、出差

1.员工因公司业务需要外出(市内)办理(而不能到公司打卡)业务,提前填写《外出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

审核后外出,经理级以上人员外出前须知会总经理。

2.出差到市外者须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病假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

假证明单》。

2.每月三天以内(含当月累计三天)的病假者,将《病假证明单》交部门主管及经理签字同意后生效。若因患

急病未能在当天亲自递交《病假证明单》,必须及时电话告知或委托他人向部门主管请假,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证明单》主动交给行政人事部核查存档,否则一律不作病假处理。未办任何手续而缺勤者,作旷工处理。(无全勤奖励) 300/(当月30天-公熊日)*出勤天数

第十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部门经理,

不可用发手机短信的方式请事假),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如未办任何手续或请假未经同意而缺勤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4.员工请事假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

5.员工请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和津贴等。

6.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无全勤奖励)

第十一条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及其它福利假期

详细参照公司《福利假期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请销假审批权限和流程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行政人事部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级别以上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2、请假除因紧急不能于事前呈核时,可事后补假外,其余非经核准之缺勤,均以旷职论处。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亦以旷职论处。

第十三条品行

1.员工必须视公司荣誉、利益为已任,对内外均须维护企业形象。员工之间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合作,同舟共济,同心同德。

2.员工应遵守《员工训诫》: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之行为。

2)对于本公司财税、业务、人事、行政、营销等机密性事务,应严守秘密不得泄漏。

3)不得假借职权,营私舞弊,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4)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公司。

5)不吵架、不斗殴,不搬弄是非、不互相猜忌、积极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储物柜

1.私人财物应放在员工自已的储物柜内并锁好。

2.基于安全理由,在工作时间内储物室是上锁的,员工不得随意进出。

3.在有必要时,公司有权连同员工本人一起检查储物柜。

第十五条工作的机密性

1.员工不得泄漏公司一切资料(包括财政、行政策略、专有技术和人事等)。

2.通过个人职务所获得的资料必须加以保密。

3.顾客的隐私应予尊重及保密,不得与其它员工谈论,不得外泄。

4.员工的个人薪金为公司机密,不得外泄或与其它员工讨论,如有违反者,公司将严厉处分。

第十六条私人探访/电话

1.工作时间内不得在工作区接待私人探访,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报部门经理批准。

2.如非工作需要,不应使用办公电话。接电话时,按规定使用文明规范用语。员工接听电话,应尽量长话短说,不借机闲聊。

3.顾客专用的电话,员工严禁使用。

4.如在办公时间,员工被公司发现擅自打私人电话,公司将予以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违纪处分

员工须严格服从和履行《员工手册》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如行为不检,公司视情节轻重,依据下列规定,予以处分。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及最后警告

3.停薪停职

4.即时解雇

凡犯有下列严重过失者,公司将给予即时开除。被开除的员工,将自动丧失其在公司享有的一切权益而不会获得任何赔偿:

第十八条员工上诉

当员工对其所受的纪律处分不服时,可提出上诉。员工可亲身或以书面形式向行政人事部申诉。再将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最后决定。

◆相关文件:《员工手册》

◆相关表单:《外出申请单》《出差申请单》《请假单》《加班申请单》《忘打卡证明单》

备注:

新员工使用期一个月,整月算,不满整月(每月5号为界)延迟一个月转正(仅对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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